四川方言“飞”之程度义探源
2021-02-04王蕊
王 蕊
(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沈阳 110136)
四川方言中的程度副词“飞”在普通话里已经没有表程度的意义,在常用字词典中也未收录其义,大多数人无法理解它的含义,因而在阅读带有四川方言特色的文学作品时往往会出现困难,其他方言区的人在与四川人的交流过程中也常产生语言障碍。同时,随着普通话的推广,新一代的年轻人长期接受通语教学,对四川方言的接触和使用减少,对“飞”字程度义的理解也逐渐开始出现偏差。通过对其进行溯源,可以让人们了解它的来龙去脉,减少跨区域交流的障碍,帮助方言留存。
一、“飞”的程度义确证
“飞”表示程度高的意义在许多词典和专著中均有记载,《汉语大词典》①中载录了“飞”的36个义项,其中就包含它的副词义,认为它可以表示程度。《汉语方言大词典》②也提及“飞”在西南官话中有此用法,并指出在四川成都地区,“飞好、飞薄、飞烫、飞辣”中的“飞”皆为“非常”之义。《四川方言词典》则直接将其视为副词收录在册,“飞
“飞”的程度副词义不仅在四川方言中大量出现,在其他方言区也有用例。据《汉语方言大词典》[3]463收录的语词使用情况来看,北京、河南、云南大理、湖南长沙、衡阳、江西宜春和南昌等地均会用“飞”来表示程度高。如:
①英文单字儿记得真不少,文法的定义也背得[飞]熟。(老舍《二马》)
②你是个[飞]精[飞]能的人。(姚雪垠《李自成》)
例①的“飞熟”是“极熟”之意,老舍的作品中多有此用法,可见北京话中“飞”亦可表示程度高;例②的“精”为“精明”,“能”为“能干”,前面以“飞”修饰,全句意为“你是个特别精明特别能干的人”,所言之意程度加深,这是河南方言中的用法。
二、“飞”的语法化过程
“飞”字的程度义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大致经历了“飞翔→在空中活动→迅速运送→迅速→非常”五个阶段。
(一)象形绘义
“飞”字本义为“鸟振翅而翔”,《说文·飛部》:“飞,鸟翥也。”[4]341段玉裁注《飛部》:“翥者,飞举也”,“象舒颈展翅之状”[5]2328。“飞”始见于战国时期,写作,上部象鸟首之形,左右象鸟羽、鸟翅,整体象鸟飞之状,乃象形字;金文作,象鸟儿振动双翅的样子;籀文字形描绘出鸟儿飞翔的完整形态,象鸟头和鸟身,象飞翔时展开的双翅;篆文则化为,仍保留着一定的象形特点;隶定之后楷化作“飛”,失其象形。
西周时期,“飞”字主要表示鸟儿鼓动翅膀在空中飞行,《诗经》中用例尤多,《周易》里也偶有出现,施事皆为凤凰、鸿雁、鸳鸯、黄鸟等,虽有族类之别,却无种属之分,均为鸟属。此时期,“飞”主要为动词,多在句中作谓语,前面通常带有无实义的助词“于”“载”“斯”。如:
①鸳鸯于[飞],毕之罗之。(西周《诗经·鸳鸯》)
②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西周《周易·明夷》)
③翩翩者鵻,载[飞]载下,集于苞栩。(西周《诗经·四牡》)
④如鸟斯革,如翚斯[飞],君子攸跻。(西周《诗经·斯干》)
例①②中的“飞”前面可有衬音助词“于”,这也是《诗经》中“飞”字最常见的用法;例③中有助词“载”,用在句首,起加强语气的作用;例④中有语助词“斯”。三者均没有实际意义。
“飞”字在此时期一般不能单独作谓语,若无助词引出动作,则前后必须连带其他成分。如:
①有鸟高[飞],亦傅于天。(西周《诗经·菀柳》)
②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西周《诗经·鸡鸣》)
③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西周《诗经·旱麓》)
④鸿[飞]遵陆,公归不复,於女信宿。(西周《诗经·九罭》)
例①的“飞”受性质形容词“高”修饰,写出鸟“高高飞翔”的状态;例②以状声词“薨薨”生动形象地摹拟出众虫齐飞的声音;例③的“戾天”充当动词“飞”的补语,言明鹞鹰飞行所到达的地方为“天空”;例④中动词后连带“遵陆”,说“鸿雁沿着陆路飞行”,点出其飞行的路线。
《诗经》中的“飞”偶尔也可作定语,多用来修饰飞行中的鸟,《周易》《尚书》中亦有此用法。如:
①鴥彼[飞]隼,率彼中陵。(西周《诗经·沔水》)
②[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西周《周易·小过》)
③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西周《尚书·高宗肜日》)
(二)扩大引申
由于鸟飞翔时主要行于空中,所以“飞”的主语逐渐复杂起来,不再仅限于鸟类,而是各种在空中活动的事物。这种用法在战国时期已有例证,但还比较少见,在东汉时则普遍应用,现代汉语中也仍在使用。其施事可以是生命体,也可以是非生命体。“飞”的词义亦扩大为泛指其他生物或物体在空中行动。
当“飞”的施事为生命体时,施事通常直接作句子主语,可以是动物,诸如腾蛇、龙等,也可以是得道之人,主要见于《太平经》。如:
①螣蛇无足而[飞]。(战国《荀子·劝学》)
②或曰:龙必欲[飞]天乎?(西汉《法言·问神》)
③故得道者,则当[飞]上天,亦是其去世也。(东汉《太平经》)
当施事为非生命体时,“飞”的动作大多是被动的。在空中活动的物体是“飞”的受事者,它的行为状态需要另一主体来促成。这时活动的对象在句中既可为主语,也可为宾语。需要注意的是,活动主体作宾语,“飞”往往是使动用法,施事大多为疾风,如:
①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西汉刘彻《秋风辞》)
②是故金铁在地,焱风不能动,毛芥在其间[飞]扬千里。(东汉《论衡·状留篇》)
③大风[飞]瓦,雨如注水。(东汉《汉书·王莽传》)
例①②中的受事均为主语,是无生命的白云、羽毛和芥子;例③里在空中行动的是“瓦”,但“瓦”并非主语,是大风使瓦在空中乱飞,受事“瓦”充当的是句中的宾语,其主语为施事“大风”。
因为“飞”的活动主体范围扩大,所以它作定语时也可用来修饰一切快速行动的物体。如:
①[飞]兔、要褭,古之骏马也,材犹有短。(战国《吕氏春秋·离俗》)
②於是玄猿素雌,蜼玃[飞]鸓。(西汉《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三)比喻引申
由于“飞”所表示的行为动作的速度非常快,同时,动作的承受对象会出现一定的位移现象,故而“飞”通过比喻引申的方式发展出“迅速传送或传递”的意义,二者具有相同的语义特征:[+速度快]和[+位移],所以可用“飞”来比喻“快速的传送动作”,这种用法最早见于西汉。
此时,“飞”的动作主体基本上都是人,但在句中一般不会出现,而受事多为钱财、文书和物资等与军队相关之物,在句中可为主语,更主要的是充当宾语。如:
①转仓廪之委,[飞]府库之财,以给边民。(西汉《盐铁论·轻重》)
②边城苦鸣镝,羽檄[飞]京都。(晋左思《咏史八首·其一》)
③又使天下[飞]刍挽粟。(东汉《汉书·主父偃传》)
例①的受事为钱财,出现在动词之后作宾语,意为“快速递送钱财来供给边疆军民”;例②的受事为插着鸟羽的紧急军事文书,在句中作主语,因其紧急,故须迅速传递,而这一行为在句中由动词“飞”来承担,其后有地点补语“京都”,说明受事确然发生了位移;例③的受事为军队粮草,“飞刍挽粟”即言“迅速运送粮草”。三者的施事主体均被省略。
“飞”表“传送”义也可用于一般事物,受事多是酒杯和一般书信,此时“飞”所含带的“疾速”义不若其受事为军中之物时明显,但与用以表示递送动作的“传”“送”“递”等字相比,仍表达出一定的“速度”之义。如:
①或颦噈辞觞,或奋爵横[飞]。(魏曹植《酒赋》)
②文静[飞]书迎文皇看棋。(唐《虬髯客传》)
例①中“飞”的对象为酒盏,行为主体仍未出现,但根据语境可知施事应当为文人;例②“飞”的对象为邀约书信。二者皆为平常之物,无紧急之求,“飞”表示的传递动作也就无所谓极快,其施事“文静”出现在句中充当主语。
(四)词性引申
西晋时期,“迅速传送”义的[+位移]这一语义特征逐渐消失,“飞”后面常带有另一个动词。这个新出现的动词承担了动作的主要意义,“飞”的动词义便逐渐弱化,词性也开始发生改变,由动词渐渐演化为修饰动作行为的副词,发展出“迅速地、疾速地”之义,可用在动词前,表示动作特别快。这时“飞”本身就带有“非常、特别”等表示程度高的隐含义,具有[+程度高]和[+速度快]两大语义特征。
此时,“飞”主要用于动词之前作状语,表示“像飞一样地”,多译为“迅疾”,比之一般的“快”所承担的含义,速度之上更胜一筹。如:
①鳞鸿附便,援笔[飞]书。(西晋《纸赋》)
②南海所生,尤胜蜀者,故每岁[飞]驰以进。(唐《唐国史补》)
③对灌木之修耸,观激水之[飞]奔。(唐《艺文类聚》)
例①中的“书”是动词,为“书写”的意思,“援笔[飞]书”即是说“拿起笔迅速书写”;例②③的“驰”“奔”分别表示铁骑疾驰而来、水流奔腾而下的动态行为,前面加一“飞”字,突出其“速度”尤快,“飞”可译为“迅速”,在句中充当状语。
“飞”作状语偶尔也可以放在动词后面,仍表示速度之快,但通常直接译作“飞一样地”。如:
①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北朝《木兰诗》)
②琰之不上厅,语主案者略言其事意,倚柱而断之,词理纵横,文笔灿烂,手不停缀,落纸如[飞]。(唐《大唐新语》)
“飞”跟在“若”“如”之后,二者共同表示“像飞一样地”。例①的“关山度若飞”意为“像飞一样地跨过一道又一道关口,越过一座又一座山峰”;例②的“落纸如飞”意为“笔落在纸上飞一般地游走”,形容写字迅捷。
(五)词义弱化
南宋时期,表“迅速”义的“飞”进一步虚化,它的“快、疾”义逐渐脱落,“十分、非常”义则开始显现,但还不是十分显著,用例也极为有限,仅在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一词中见有一例。
①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此句可有两解:其一,“飞”作方式状语,意为“像飞一样地”,则全句译作“战马像的卢马一样,跑得飞一般地快”;其二,将“飞”看作程度副词,表“极、很、非常”义,用在性质形容词“快”前,形容“战马像的卢马一样跑得特别快”。此例虽无法完全证明“飞”为程度副词,但也可由此看出“飞”的程度义已初见端倪。鲁科颖亦认为“飞快”一词中的“飞”一方面仍留有“快”义,另一方面也隐含了表程度的“非常”义[6]39。
明末清初,“飞”修饰性质形容词的用例增多,而被修饰词也不再仅限于“快”,还有“狠”“滚”“红”等,“飞”表程度高的“非常、特别”义逐渐稳固下来,其语义特征为[-位移][-速度快][+程度高]。如:
①那空阔之处一声锣响,几个[飞]狠的庄客走将拢来。(明《二刻拍案惊奇》)
②玉姐只道是生这话来笑他,脸上[飞]红,也不答应。(明《醒世恒言》)
③少顷,丫头将酒镟汤得[飞]滚,拿至桌边。(明《醒世恒言》)
在这三例中,“飞”作“像飞一样地”或“迅速”义解释时语义不通,令人费解,并不可取;如若将其解释为“非常、特别”,则文从字顺。例①中的“狠”为“凶狠”义,“飞”修饰“狠”,即是说走上前来的庄客神态“非常凶狠”;例②中的“红”是指人的面容颜色,也是性质形容词,前面加上“飞”字,则表示一种状态,形容“玉姐脸上特别红”的样子;例③中的“滚”是“热、烫”的意思,“飞滚”意为“非常烫、特别热”,这一偏正短语紧接于“得”之后作补语,整体构成动补结构,表示对结果的说明。
到了清代的小说中,这样的用例不胜枚举,“飞”修饰的语词更加丰富,其程度义广泛应用开来,一直到民国的文学作品中也仍可见其身影。如:
①说罢,袖中掏出一把[飞]利的小刀,向脖子上只一抹,就没有了气了。(清《老残游记》)(飞利:十分锋利)
②铲是个大月牙子,锃明瓦亮,刀刃[飞]薄,尖利无比。(民国《雍正剑侠图》)(飞薄:非常薄)
值得一提的是,从南宋时“飞”的程度义萌芽,到明末清初其“非常”义的稳固,“飞”在文学作品中的用例都是在性质形容词前作状语,现代汉语中各部词典中收录的相关词语也是如此。《四川方言词典》中收录的词是相对较多的,包括“飞红、飞灵、飞乖、飞歪、飞恶、飞疼、飞烫、飞辣、飞滚、飞嫩、飞薄”等十余个词语,“飞”也基本上都是在修饰性质形容词。但它在现代四川方言的实际运用中,远不止于此。“飞”除了可以与性质形容词搭配外,还可以修饰“喜欢、讨厌、爱、恨、怕”等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如:
①他[飞]喜欢在课上摆龙门阵。
②老张把晒在坝坝上的谷子收了,[飞]怕晚上落雨会把谷子打湿。
例①中的“飞喜欢”就是“十分喜欢”的意思,意为“他很喜欢在课上聊天”;例②的“飞怕”乃“极其害怕”之义,意为“特别害怕晚上下雨会淋湿稻谷”。
“得”用在动词和形容词之后,可以构成中补短语,在四川地区,这类短语表示程度之高时,就可以用“飞”修饰。“飞”有时在中心语之前,有时在补语之前;四川方言中的数字“八”是一个十分特殊的词,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类词汇,表达特定的意义。它和“飞”组成固定结构“飞……八……”时,中间多插入性质形容词,表示程度进一步加深,这种结构能够表现出说话者些微的不满情绪。如:
①我昨天在菜市场才花一块八就买了两斤藠头,[飞]划得着。
②你一天硬是想得[飞]多。
③你又起得[飞]早[八]早,还让不让别个睡了。
④那条街[飞]远[八]远的,你换个近点儿的地头嘛!
例①②的“飞划得着”“想得飞多”意味着“很划算”“想太多”,而例③④的“飞早八早”“飞远八远”表达的意思比“飞早”和“飞远”的程度更高一些,可以理解为“太过于早”“太过于远”,说话者带有埋怨的意味。
三、“飞”语法化的原因
四川方言“飞”之所以能够表示程度,是其句法位置变化、组合能力增强、人们对事物的认知水平逐渐提高和人口迁移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句法位置和组合关系的改变
刘坚等学者认为某一个实词句法位置的改变会诱发词汇的语法化,如果一个动词在“主—谓—宾”的句式结构中不是唯一动词且非中心动词,其动词性会减弱,进而使得该词的语法功能发生变化[7]。“飞”句法位置的变化,便是其词义虚化为“十分、非常”之副词义的重要原因。“飞”最初作谓语时是句中唯一的动词,后面常常接一个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当它后面开始出现其他动词时,“飞”的句法位置发生了改变,成了句中的次要动词,“飞”字本身的动词义就逐渐弱化,慢慢变成了一个形容词,表示事物的动作速度特别快;而后形容词“快”与“飞”连用,“飞”也不再是句中唯一的形容词,长此以往,其“快”义就被“快”字承担,“飞”的意义进一步虚化,只保留下“特别”之义,并慢慢与其他性质形容词搭配,其程度义就逐渐固定了下来。
(二)人们的认知心理
“飞”之所以会衍生出“迅速传送”这一意义,是缘于人们对“飞”字所呈现的语义特征的认知。凡用“飞”字来表示的行为动作,大都具有“运动速度快”和“出现位移现象”两大特点,而古代战争所需粮草基本是从其他地区运到军队驻扎之地,因是军需物资,故而运送速度必须要快,而最能表现动作速度快的词莫过于“飞”。人们认识到二者之间的相似之处,在描写粮草押送的场景时,就常常使用“飞”字来突出其紧急之状,长此以往,“飞”就产生了“迅速运送”之义。
(三)人口迁移引发语言融合
南宋末年金兵南侵、明末张献忠乱川和清兵入川三次战争导致四川人口骤减,百废待兴,统治政府为恢复四川地区的人口和经济,采取一系列“填四川”的移民政策,鼓励外省人员迁居四川。康熙年间清政府下令“湖广填四川”,此次移民历时数十年,全国十余个省份的人口迁入四川,数量多达上百万。各个地区的人进入四川,不可避免地会对四川的语言产生影响,各地方言或是直接在四川通行,或是在语音、语义或语法方面与四川方言融合。“飞”表程度义最早出现于明代江浙地区的拟话本小说集《二刻拍案惊奇》和白话短篇小说集《醒世恒言》当中。这两部小说集均是用吴语方言写成,可见“飞”表示“非常”义原本是吴方言中的用法。因为江浙一带的人口迁入四川,此用法便逐渐渗透到四川方言中,时日一久固定下来,便成为四川方言的一部分。
四、结语
四川方言中的“飞”有别于通语用法,它可用于句中作状语,表示程度之高。“飞”字本为实义动词,表示“鸟翔于空中”,因语法功能的扩大、句法位置的改变、组合关系的变化和人们认知能力的提高而扩大了使用范围,意义也逐渐泛化,可指其他物体在空中的行为动作。之后由于人们认识到此动作所含有的[+位移]和[+速度快]两大语义特征,而引申出“迅速运送”之义。随之而来的词性变化和词义弱化使得这两个语义特征逐渐失落,仅留下[+程度高]这一语义特征,其词义也演化成“非常、特别”,与普通话中的“很、极”相通。明末清初的大规模移民使得江浙方言与四川方言融合,“飞”的程度义成为了四川方言“飞”的一个常用义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飞”的词义在不断衍生变化,但它的各种意义之间并非是此消彼长的更替,而是呈现出多义共存的局面。在四川方言内部,“飞”的实词义和虚词义也是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
注释:
① 《汉语大词典》:“飞,副词,表示程度。极,非常。”
② 《汉语方言大词典》:“飞,<副>很;非常;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