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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的哲学内涵及启示

2021-01-29牟琳琪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为政者上善若水不争

牟琳琪

山西传媒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道德经》是启迪为政者的,其内核是尊重,这是实现和谐统一的助推器。“上善若水”以水为喻,阐述了为政者如何执政的问题。

“上善若水”,“上”为“最”,“善”即“德”。老子认为“德”是“道”的体现和基本特征。“上善”即指“上德”,“上善”意为“具有至上之德的圣人”,“上善若水”意思是“具有至上之德的圣人就像自然界的水一样”。最好的德行就是水的德行。老子很有智慧,他最擅长的就是用比喻解释思想,我们解读老子,一定要搞清楚喻体与本体的关联。老子往往通过对喻体特性的描述解读其对人的启示,这就是智慧。

老子为什么将“上善”与“水”联系在一起呢?一个国家没有人来管理不行,什么样的人来管理比较好呢?老子发现水的质性与理想的为政者质性相同。所以,理想的为政者应该“上善若水”。水是万物之本、生命之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各个时代人们都是“缘水而居”,每时每刻都离不开水。水同时也是文化之源,人类几乎所有的文明都源于水这一特殊物质,人类对水的需要,构建了水的价值;水的价值,则满足了人类的需要,人类文明就是在这种需要构建价值和价值满足需要中运行,进而一步步创造和发展起来的。

老子赋予水以至高道德本性,以水性比喻人性,他认为最高德性的人就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且停留在众人都不愿意呆的低洼之处。可以说“上善若水”所体现的哲学内涵,是老子“水哲学”中最精彩的部分,甚至可以说是老子人生哲学的总纲。老子以此来启迪为政者为政就要有水德,其内核是尊重。

一、为政者要尊重他人和自然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老子的哲学体系中,人类社会是被包容在自然中而自然又被包孕在道内的一个结构体。处于这个体系中,水与万物之关系是“利”与“被利”、“处下”与“处上”之关系。泽被万物含有尊重万物之意。不与人民争利,只为人民谋幸福,珍爱自然环境,尊重自然,才能和谐共生。

水滋润万物助其生长,却又无取于万物,对万物有功却不居功不争利,且甘心停留在人人厌恶的低洼潮湿之地,所以,老子认为水的“德性”接近于宇宙间的“道”,在相互关联的万物中强调的是付出之外的彼此尊重。

“善利”是万物互联中水表现出的最基本的“奉献”特征,“不争”是万物互联中水表现出的最高境界之“谦退”特征,“处下”是“不争”的行动体现。我们如果逆向来看,“争”则不愿“处下”,不“处下”则对“万物”不利。所以,“处下”的形式如此重要,这是为政者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做出的姿态,当然,老子希望他们能自觉自愿。现代社会中我们制定了许多规则去约束和规范为政者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老子》书中多处论述了“处下”,“处下”是一种对人和事的态度,往大里说更是对待万物的态度。为政者不仅要放下架子而且要放得彻底,从此角度去听、去看,才能听到、看到真实的,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常理,而老子说“处众人之所恶”才是为政者的正确选择。众人所厌弃的,执政者却不能躲避,非得体验而后才能体恤,苦人民所苦,痛人民所痛,才能同人民同甘共苦、结为一体。因为水有向低处流这一“处下”的天性,所以水“几于道”,说明“水”具有“低下”的特性,符合“道”,老子认为“处下”为“上德”,在他看来,“处下”能使人具备“上德”。这对当今为政者依然具有警示借鉴意义。

二、为政者要不断提高修养

为说明水的“善利”之“善”,老子列举了七种善性,对为政者“身、心、行、言、政、事、动”提出要求,这也是为政者理想人格的内在要求。为政者要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修养,这既是一个知“善”而择的过程,也是一个提高理论修养指导实践的过程。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老子以水性喻人性:身之居处如水流行顺其自然选择低洼之处;心胸总是保持沉静如潭水静默深远;施与(行为)则效法上天之仁德如水润泽万物;说话遵守信用如水之持平;施策益于安定;凡事要讲求效能;举动顺随四时。老子把水的善性人性化了,水性与人性得到了最和谐的统一,这种统一是老子对社会、自然运行理想状态的描述,老子的论述以为政为中心展开,意在启迪为政者,唯如此方为美。下面对这七种“善性”一一分析。

“居善地”。“居”,含居处、停留之意;“地”《说文解字》曰:“重浊阴为地。”《荀子·儒效篇》:“至下谓之地。”由此可见,“地”含有卑下、低下之意。也就是说,水甘居低洼之地。正因为水有这样的品德,所以江海能成为一切溪流向往的归宿,这显示了江海能纳百川的博大胸怀。老子说:“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老子》六十六章)关于“水”的这种品性与“道”的关系,老子又作了如此说明:“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老子》三十二章)“道”充塞于天下,万物无不归附于“道”,这好比溪谷之水流归于大海一样。

老子以水的善性来说明一个人、一个国家应该具有的崇高品德和处世之道。一个人不要高高在上、居高临下,对人不要趾高气扬,而要善于表现出谦虚、谦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修身、养性,圣人做到这一点,才有助于完成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任。推及一个国家,特别是大国,在处理自身与他国关系时,也应该像水一样具有谦卑的美德,相互尊重。

“心善渊” 。“心”有存心、心胸、胸怀之意;“渊”指渊深、沉静的意思,即心胸要善于保持沉静。水以无形、虚静为特点,渊深而多藏,含而不露,好像没有什么东西一样,这是水的一种美德。对于这种美德,老子还有相关的论述,他说:“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老子》第四十一章)

老子在这里告诉人们,无论一个人知识和能力有多么高深,心境都要像水一样善于容纳百川且深沉渊默,他还说:“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老子》五十六章)他认为真正知识渊博的人从不夸夸其谈、自我炫耀;相反,那些善于夸夸其谈的人并没有真正的学问。另外,《老子》第八十章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所以说圣人总是虚怀若谷,从不自我夸耀,这显示出圣人难得的美德。

“与善仁”。“与”有两层意思,一是给予、付出;二是指相与。“仁”指仁爱、友善,即待人要真诚、仁爱、友善。从“与”的第一层意思看,水是能够生养、哺育万物的,对此,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大多认为水是宇宙万物生成的本原,西周时期盛行的“五行说”认为“水、木、金、火、土”是世界的本原,水是五行之首。中国古代哲学家管仲在《管子·水地》中提出“水者,万物之本原”的思想。东汉王充在《论衡·书虚》中说:“天地之有百川也,犹如人之有血脉也。血脉流行,泛扬动静。”《水龙经》也云:“石为山之骨,土为山之肉,水为山之血脉,草木为山之皮毛,皆血脉之贯通也。”类似的记载有很多,都把水视为生命所离不开的重要物质。从这层意思看,水能够孕育万物、滋润万物,又不图回报,这种仁爱之心足见其品格高尚。老子要求人们学习“水”的这种品格,具有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境界。

从“与”的第二层意思看,水是最柔慈的,这也是水的本性。在处理自身与外物关系时,要“善利万物而不争”,不与万物争夺任何利益,并能做到与万物和谐相处,这显示了水的友善、仁爱品性。从这层意思看,老子以“水”喻善,说明人应该像水一样处世仁慈,与人交往真诚仁爱。他还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老子》四十九章)对于为善和不为善之人都要一视同仁,给予善待,这样的德性才是高尚的。

“言善信”。“言”指说话、言语。“信”即诚信,这里指言行一致。即说话要真诚不妄,老子以“水”为喻,说明如果心中纯净,心无成见,言语就能发挥它的诚信功能。而且对别人也要采取信任的态度,老子说:“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老子》四十九章)无论对诚实的人还是不诚实的人,我们都要对他信任,这样才能显出自己诚挚的德性。

“政善治”。“政”此处指为政、行政之策,“治”是平,是治理好、整理好之意。水具有柔的特性,能随物成形,并能溶解污物,这种特性能使它冲洗污垢、涤净脏物,这是水圣洁的美德。好的治国策略能消融矛盾于无形之中。

老子认为人们应该学习这种美德,并要求为政者学会治理国家,为政清正廉洁,不仅自身要保持心灵纯洁,为政两袖清风,还要惩治腐败,净化社会风气。

“事善能”。“事”指办事、做事。“能”即能力,这里指善于发挥才能,顺利完成所做之事。就水来说,水能动能静,能缓能急,能柔能刚,水虽然常常呈现出柔弱姿态,但是这种柔弱在必要时又能战胜刚强。对此,老子指出:“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七十八章)老子认为,天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东西,可是摧毁坚强的事物又没有什么能胜过水。他还明确指出:“柔弱胜刚强。”(《老子》三十六章)水是至柔的东西,却具有攻无不破的特点,故“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老子》四十三章)。即柔软的东西能够在坚硬的世界中畅通无阻,所以水无孔不入、充盈于宇宙万物之间,这也正是老子重视水的原因所在。

水之所以能善尽其能,是本性使然。彻底地贡献,而无私心杂念,这是至善的表现。

“动善时”。“动”指变化、运动。“时”指时令、时机。意思是行动要善于把握时机,应时而动,应时而止。就水而言,它的变动合时可以从三个方面看出:一是指春夏涣散,秋冬结冰;二是指江水东流,“不舍昼夜”,与时俱行;三是指海潮进退,守时不爽。那么上善的人应物变化,他们取法于水,也是本于时的,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他的做事,能屈能伸,完全顺乎时;二是他的求道,不舍昼夜,完全依时而行;三是他的从政和修身,可仕则仕,可隐则隐,完全是进退不失时,这些都是与“天道”保持一致的。

老子以水为喻,择其善者、利者论之,既体现了老子的处世哲学,又深刻反映了老子对理想人格的哲学追求。以上“七善”涵盖了为人立身处世的方方面面,所以“几于道”。这里以水论道,实为以水论人,是老子人生哲学的根本内容。

三、为政者要懂得放弃

“夫唯不争,故无尤。”

如果说“善利”是水和道的基本特征,那么“不争”就是水和道的最高境界。老子认为唯有做到不争名、不争利、不争功,才不会有任何过失和错误,即“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第八章)。这也是老子“上善若水”之旨归。老子的“不争”哲学和他“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有着内在必然联系,《老子》书中多处谈及这一思想。《老子》第八十一章曰:“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在老子看来,“无为”和“不争”是做圣人的标准。就是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不张扬自己,不向万物索取回报,圣人应该像水一样,不做妄为之事,用“无为”态度看待一切,用“不言”行为引导大众。要任凭万物自然生长而不加干涉,造福万物而不主宰万物,做了有益之事不居功,不争名,不争利。

老子对水的善性分析精辟独到,观察也甚为细致,从而把水性与人性紧紧结合在一起,做到了自然与人的有机统一,真正凸现出“上善若水”理想人格的哲学本质。“上善若水”之哲理教导人们,做人要有水一样的美德。水善利万物,是其宏德;利而不争,为其谦德;处下守卑,为其厚德,水之极善也。老子将水性喻人性,引导人们实现理想生命中真善美的统一。老子关于“上善若水”的论述对后人道德修养和立身处世产生了很大影响,它告诉人们,做人应该宽大为怀、宽容为尚。不以一孔之见而自执,更不以一时之利害、得失、荣辱、是非而耿耿于怀。凡事都应超脱达观,尊重万物,善待群类。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能友好相处,人与自然才能融为一体。

四、结语

“上善若水”,老子以水为喻,告诫为政者应“处下不争”,做一个“上善”之人,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尊重他人,尊重自然,勇于放弃。这样的为政观念在今天依然有借鉴意义。文化自信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给人们的那些深刻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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