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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国内警察形象研究述评

2021-01-28王佩连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媒介公众

□黄 乔,王佩连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警察形象是国家形象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良好的警察形象是警察队伍无形的资源,对于提高民警个人角色意识,增强队伍凝聚力,增进警察机关公信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另一方面,恶劣的警察形象不仅直接损害警察权威,更会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为此,本文梳理了近10年关于警察形象的研究,从多个角度对警察形象研究作一系统述评,目的在于总结成果、指出研究不足和未来方向,为警察形象研究的深入探索作一参考。

一、警察形象概念

警察形象是指基于警察自身内部属性和外部特征所构建起的对警察主观的、印象性的总体评价。这里的“主观”包括了警察、媒介和公众三者的主观。

(一)警察形象的内涵

形象并不完全等于形象主体的本质和外部特征,但由于在信息传播中现实世界的复杂性,社会主体只有通过各种符号化,把形象嵌入复杂的传播渠道中,进而减轻传播负担,因此,形象是传播复杂性的简化手段与结果之一。

学界关于警察形象的表述并不统一,例如,赵黎认为警察形象是公众对警察组织的总体印象和普遍评价;[1]骆家林认为警察形象是以警察自身所具备的素质、能力为基础行使职能活动而给人以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看法;[2]18朱志萍认为警察形象就是公众对警察组织的整体评价;[3]李华文认为警察形象是指民警通过自身的言语、行为表现呈现给公众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总看法;[4]王泽旭认为警察形象是公众对警察群体进行综合认知后产生的主观判断和评价[5]等等。表述有差异,但通过梳理,学者们对警察形象有一个稳定的共识,即警察形象是公众对于警察群体一个整体性的主观评价,几乎所有表述中都有“主观评价”“总体看法”“直观印象”等词语。主要原因在于,虽然形象从根本上是由形象主体决定的,但是在这之外必须要有主观参与,否则无法构成形象。

(二)警察形象的外延

警察形象的构成要有主观参与,这里的“主观”包含了警察、媒介和公众三者的主观,因此警察形象的外延应当有警察自身形象、警察的媒介形象和警察的公众形象。[6]

一是警察自身形象。这是警察自身的主观、态度、行为所决定的,[7]是警察个体或者警察群体经其自身的行为、态度、社会学习、职业训练等各种因素作用之后,自身主观所想象而构建起的警察形象,也就是警察对其自身所产生的一种认知。

二是警察的媒介形象。李普曼曾说过,公众接触的都是由各种媒介构建起的二手现实。警察的媒介形象是由媒介在对警察有关的新闻、事件进行采集后,再通过一定的媒介规范,最终呈现出的形象。警察的媒介形象可以总结为四个方面,一是执法为民的公仆形象,这体现了公安机关服务性要求;二是秉公执法的正义形象,这是警察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体现出的形象;三是爱岗敬业的职业形象,警察形象是国家形象重要组成部分,这必然要求警察的职业性;四是清正廉明的廉洁形象,警察拥有以强制力为保障的权力,必然有清廉要求。[8]143警察的媒介形象也有负面情形,如为了吸引关注量媒介采集较为负面的具有“轰动性”的信息,又如某些信息采集成本过高而放弃采集,而正好该类信息与警察正面形象相关。同时在构建警察形象的信息时,媒介通常会加入自己的主观因素,甚至情绪性表述等等。这一系列的综合作用都会导致偏离警察自身的形象,并且这些方面都会对公众认知产生影响。[9]23

三是警察的公众形象。这是公众通过自身经历或者接触媒介,再由自身主观感知所产生的警察形象。有学者认为警察的公众形象包括两类,第一类是警察视觉形象,这是公众通过各种途径获知的对警察最直观的感受;第二类是警察行为形象,这是公众对警察组织和警察个体行使相关职能活动所获取的一种整体印象。[10]93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警察的公众形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警容形象,这是警察外表给公众的直观感受;二是素质形象,这是警察职业素养、精神品质的体现;三是执法形象,这是警察在日常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四是服务形象,这是公安机关的服务性决定的。[8]146警察的公众形象主要处在一个被动接受的位置,但是它对于警察自身形象是有一定反馈作用的。当警察的公众形象趋向负面时,将促使警察自身形象的改进,使其贴近公众的期待和需要,[11,12]当然这一过程也需要警察的媒介形象的配合。

二、警察形象的研究视角

历史的发展是一个孜孜不怠地追求更高阶段的能动的活动,这就决定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历史任务,因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警察形象也就有着不同的要求。随着社会进步,警察形象研究从单一的形象危机角度发展到了多元化的研究视角,本文对不同研究视角的梳理也将按照时间线的方式进行,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改变,不同学者基于相同视角下的观点嬗变,这也为警察形象塑造的途径提供了许多启示。

(一)从形象危机角度研究警察形象

从这个角度分析的学者通常对警察形象危机出现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和途径。总的来看,起初学界关注点是警察队伍自身问题,在此基础上学界将研究关注点转移到媒体非客观报道的问题,再到警察与媒体的关系,最近几年有学者开始正视警察队伍的客观进步,认为传统观点已经无法解释警察形象危机爆发的原因。

1.警察形象危机源自其自身。郭瑞将警察形象危机产生的原因总结为警察执法的不规范、突发事件的处理不当和媒体与网络的不实舆论引导,进而提出公安机关内部应当常设公共关系处理机构,同时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和发展社区警务。[13]骆家林将危机管理理论中危机发展的四个阶段即萌芽期、爆发期、处置期、消除期与警察形象危机管理融合,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警察形象危机管理体系,即危机预警、决策处理和事后评估反馈,到危机中的沟通机制和危机应对的奖惩制度。[2]20

2.警察形象危机与媒体具有重要关系。曹礼海认为媒体是警察形象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重要的处理工具,因此他提出应当适当并改造地运用英国危机公关专家迈克·里杰斯特提出的“三T”理论,他特别强调公安机关与媒体和新闻记者良好关系的重要性。[14]杜航同样认为警察形象危机的爆发是缘于媒体非客观的负面报道影响了公众对警察群体的认知,他认为危机爆发前警察行为可能存在问题,但是关键在于媒体对不规范行为的无限放大,决策者对媒体的忽视以及媒体的偏见,导致媒体对公安机关产生负面情绪,特别是某些网络媒体通过民主包装、设置议题等手段掌握了隐性的话语霸权置警察形象于不利的处境。[15]宋琳琳提出民警自身要转变思想观念,重视与媒体的关系,并建立一套有效的舆情管理机制。[16]

3.警察形象危机的新解释路径。贾鼎认为随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推进和社会进步,警察队伍自身建设取得的进步是不可否认的,同时公众对于炒作性的负面报道也逐渐能够做到理性看待,因此以往的观点已经无法回答警察形象危机发生的原因是什么,由此他提出了两个形象危机爆发的假设,一是公众认知偏差,这是因为在警察职能的管理性和服务性的统一性中,普通民众往往关注到的是民警管理性的一面,而服务性的一面被忽视了。二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某些消极执法、无奈执法的行为虽暂时维护了违法者的个体权利,但是久而久之的后果是对警察形象及其背后所支撑的公权力的侵蚀。二者的共同作用导致警察形象危机产生。[17]

(二)从传播学角度研究警察形象

在传播学角度下,最初学界倾向于强调警察群体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对于警察形象塑造的影响,着眼的是警察队伍自身的改进;而后学界开始将研究关注点从警察队伍自身的素养提高转移到公众一方,更加关注受众的感受;到近两年有学者(郭秋娟)将研究视线转向对警察群体自身利益的保障上来谈警察形象研究,本质上谈的是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对于良好警察形象塑造的影响。

1.警察组织的自身改进。潘晶安认为,公安部门的发声往往受到了各种“噪音”的干扰,所造成的信息失真不仅不利于警察形象的改善,反而损害了警察形象,应当通过组织专门人员观察舆论,分析其原因和程度;组织内部交流应当协调进行,减少内部摩擦;组织专人与受众进行面对面交流等手段,降低“噪音”以确保信息的有效性。[18]王子元认为,从对外传播入手探索有效的对策对于塑造良好警察形象非常重要,他指出传播者、媒介和受传者在许多环节都可能对传播效果产生深刻影响,进而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和谐公共关系、完善内部的传播体系,并建立警察形象管理体系。这个形象管理体系必须包含思想建设、形象塑造、危机管理和形象修复四个方面。[19]

2.警察组织应当更加关注媒体与公众的感受。李华文认为,警察形象的形成不是警察一厢情愿的事,公安机关要善于通过应对媒体来引导舆论,进而控制社会评价。[4]江明君认为警察形象是沟通公安机关和公众的桥梁,应当通过增加与公众的沟通渠道以透明化其工作,做好公共关系建设工作。[20]汪小莉提出将传播学鼻祖拉斯韦尔的“5W”模式套用到警察形象危机应对模型上,以分析“意见领袖”特点,提高警察媒介的素养,进而才能构建良好的警察形象。[21]王闯认为,传统的警察形象宣传方式往往忽视受众一方,已经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应当开辟新径,运用微电影的方式进行警察形象宣传。[22]李响从语料库方法的角度来看待警察形象塑造的问题,他指出,警察形象最终是要通过群众话语表现出来的,因此,要客观全面的认识群众心中的警察形象,必须分析基于群众的日常话语,包括网络用语、媒体用语。[23]余青也同样关注民众一方的主观能动性,该学者运用议程融合理论构建出警察形象网络传播模型。[24]孙佳欢认为,现代已经进入“微时代”,塑造良好警察形象应当通过利用“碎片化”的信息契合受众的需要。[9]28

3.加大警察群体权益的保障力度。郭秋娟指出自媒体时代到来给警察形象塑造带来了巨大挑战,强调应当建立完善的警察职业保障体系,维护警察职业尊严。主要原因在于警察职业压力普遍巨大,这将削弱警察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因此,加大警察职业的保障力度,促进社会对警察职业尊严的维护,能够激发警察队伍职业自豪感,这对于良好警察形象的塑造具有重要作用。[25]55

(三)其他角度

当前,学界对警察形象的研究已经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的状态,多元化的视角对于拓宽警察形象研究的理论维度具有重要意义。

1.信任理论与警察形象。朱志萍指出,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源自对公安机关权力运行的期望,这个期望主要表现在公安机关提供公众所必需的秩序稳定、安全和服务,而公安机关权力异化导致产生期望落差,这个期望落差就是公众不信任产生的根本原因,而公众的信任感又与公安机关公信力的评价挂钩,这个评价就是警察的形象问题。基于此,朱志萍借助卢曼的信任理论分类,即人格信任、系统信任、信任的信任,分别对应公众信任客体的三个层面,即民警个体、公安机关部门实体和公安系统工作制度环境,进而提出公安机关应当拓宽与公众的交流渠道,对应的是建立人格信任,塑造亲民的形象;应当提升专业技能,对应的是增强职业信任,塑造职业化的形象;建立完善的制度,对应的是制度系统信任,塑造良好的执法者形象。[3,26]

2.职业道德教育与警察形象。周贵卯较为全面的分析了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与警察形象之间的关系。该学者认为,警察职业道德是警察形象的基础和本质,它决定了警察形象,同时警察形象是其外在表现,并对其具有反作用。[27]201

3.SWOT分析法与警察形象。何丹运用SWOT分析法,为警察形象构建了一个SWOT矩阵,对警察形象的内外部优劣势、外在机会和威胁进行了详细分析,这对于进行针对性的警察形象塑造或修复有一定意义。[28]

4.宏观环境与警察形象。刘磊考虑到社会情境对个体的影响性,指出不同宏观环境下不同职业人群对警察评价具有差异性。通过分析,该学者得出结论,即在人均GDP较高地区体制内的人对警察评价较高;在人均GDP较低地区,体制外的人对警察评价较高,同时,社会治安与当地犯罪形势是影响警察形象的重要因素。[29]

5.不同群体与警察形象。徐文建运用字词联想法,要求不同群体写下与根词语“警察”所联想出来的词,再对其进行频数统计和分析。最终该学者得出的结论是,对警察职业了解的程度决定了对警察形象的认知程度。由此提出相关建议,重点是让公众尽可能了解警察工作的细节。[30]

6.影视作品与警察形象。王一波分析了涉案类网剧与警察形象的关系及其对形象塑造的启示。该学者认为涉案类网剧扎根现实,与受众有着天然亲切感,案件本身就对公众有吸引力,潜在受众巨大,传播范围广,因此在观看过程中能够不知不觉影响其对警察形象的认知。[31]153夏冬具体分析了警务类纪录片《守护解放西》对警察形象塑造的作用,该学者认为此类纪录片通过对基层民警日常工作上的细节、真实的呈现,加之一些故事性和偏娱乐性的讲解,在青年群体中非常有吸引力,不仅增进了青年受众对民警的了解和认同,还塑造出了鲜活的亲民、可爱的警察形象。[32]

7.社会符号学与警察形象。潘艳艳运用视觉语法理论,以中美宣传片对比为例,从具体操作层面上深入探讨了如何使用语言、图片、视频等符号资源和媒介构建良好警察形象,[33]曾静妍也使用视觉语法理论对香港四十年来的警匪片海报进行了详细分析,[34]这些对于警察形象塑造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赵阅书详细探讨了特写镜头对于警察形象塑造的作用,该学者指出特写镜头极具感染力的特点能够有效清晰传递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引起观众共鸣。[35]

三、警察形象的塑造途径

近十年学界对警察形象的塑造途径研究硕果颇丰,部分成果已被运用到实践中。通过梳理,可以将这些塑造途径分为两个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警内建设方面,第二部分为警外传播方面。

(一)警内建设方面

警察形象的警内建设方面主要是集中于警察个人的素质建设、警察队伍的专业建设、警察机关的制度机制建设和警务工作环境建设四个方面。

1.警察个人的素质建设。警察个人的素质建设包括了警察个人的政治意识、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的建设,这也是塑造良好警察形象最根本的途径之一。第一,要坚持政治建警,坚决做到“公安姓党”。警察形象是党和国家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警的任何不良个人行为,不仅会对警察形象造成损坏,还会使党和国家形象蒙羞,因此民警应当在价值理念、道德目标上均与党的要求一致。第二,要注重民警的理论知识学习,进而才能提高执法理念和水平,做到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36]86第三,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警察职业道德与警察形象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而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对于民警个人来说,不仅能够使其内化坚定的职业担当,还能外化为正确履行职责。[27]203

2.警察队伍的专业建设。第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警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正规化作为警察形象的基础点,使公众能够看得见警察队伍业精技强的形象,做到在“镜头”下执法无懈可击、从容不迫。[25]第二,组建警察形象建设的专业团队,而要在不泄露敏感信息的前提下获得专业有效的公关方案,团队成员应当包括具备公关能力的民警和专业公关机构的成员。[36]89

3.警察机关的制度机制建设。第一,建立健全良好的警察职业保障体系,消除警察职业倦怠、维护警察职业尊严、构建良好的执法环境,如此才能激发警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终才能重塑警察形象。[25]57第二,建立警媒联络机制,构建和谐警媒关系,全媒体时代应当充分利用媒介力量将警察优秀形象展现出来。[37]第三,完善警察考核录用机制,健全公安机关监督制度。在民警录用程序上便应当阻隔一些不具备相应素养的人进入警察队伍,在警察工作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时刻鞭策民警,使其主动维护良好的警察形象。[38]第四,建立警察形象危机管理体系,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出现应对不当,处置不适的情形。[2]19

4.警务工作环境建设。有学者认为环境会影响人的行为,应当重视民警工作的环境氛围,因此,首先应当训练民警标准的警察礼仪,进而改变队伍风貌;其次,对民警办公场所、宿舍等要妥善整理,做到“物要整洁”;最后要在警营的整体布置上体现警察职业特色,达到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彰显警察队伍本色等作用。[39]

(二)警外传播方面

无论警察自身形象如何塑造与提高,最关键的是能够将其展现出来,因此,公安机关既要重视自身建设,也要重视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警察形象传播水平。

1.契合当今信息传播特点,进行“碎片化”信息传播。第一,适用网络短视频。当前短视频自媒体兴起,应当紧跟时代步伐,与各短视频平台合作,同时组建专门的短视频制作小组,形成一个完整的短视频运营机制,制作出高质量、有内涵的视频。[40]90同时,民警在具体实践中可以学习并得体地使用网络热语,使警察形象更加“接地气”。[9]27第二,在视频、图像传播过程中,充分利用特写镜镜头。特写镜头可以迅速抓取公众注意力,增强视觉冲击,能够给公众留下深刻印象,具体操作上要增强图像参与者与公众的目光接触,进而发挥特写镜头的感染力,引起公众情感共鸣。[40]92

2.主动参与、合作、指导警察类网剧制作,除了对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时的叙事外,应当避免对剧中警察进行“高、大、全”处理,而要扎根民警细腻的生活,塑造有血有肉,贴近现实的警察形象。[31]157

3.借助权威专家的声音。在涉警的某些专业问题的解释上,要借助专家学者之力,从其专业、中立、客观的角度进行阐述,进而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避免出现公安机关以一家之力自说自话的情形。[41]

4.“区别对待”公众。不同网络平台有不同的公众,公安机关应当分析不同平台,从宏观上把握不同平台用户的特点,根据不同的特点采用“区别对待”的方式,制定不同的形象传播内容,做到对警察形象的针对性维护。[10]95

5.立标兵,树典型,打造警察品牌。契合时代精神、贴近现实打造警察品牌,一是为广大民警树立榜样,使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二是为外界塑造一个典型性的警察形象,从而能够与公众产生共鸣,使其深入人心。[39]

四、警察形象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近十年国内警察形象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但是对于一些基本问题尚未厘清,存在一定分歧。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研究视角的多样化,这也对开展警察形象研究提供了许多启示。

(一)警察形象研究存在问题

第一,满足当前实践需要的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过少。通过梳理,警察形象的绝大部分研究停留在运用理论进行演绎推理和逻辑论述,大部分研究尚未进行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分析,缺乏一个能够满足当前实践需求的全面系统的理论论述和指导,在其后的研究中相关理论也并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因此国内警察形象研究呈现出的是一种各不相谋的状态。此外,在实证研究方面,对于运用各种大众媒介、网络媒介,甚至是警务类媒介,如何通过各种符号资源的隐性含义、影响和规律与公众实现有效、积极的交流以影响公众认知,需要进一步探索。

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尚未厘清。学界对警察形象的外延有许多分类,大部分学者赞同警察形象有警察自身形象、媒介形象和评价主体心里的警察形象。有少部分学者主要是从警察本体出发进行界定。笔者认为,前者界定更为广泛、准确,从警察本体出发进行界定的警察形象应当属于警察自身形象的一部分。形象的形成必须要有主观参与,同时形象的一般塑造过程,必然是形象主体的内部属性与外部特征通过一定方式和状态被评价主体直接感知,或者先通过有关媒介,媒介再按照其媒介规范整合之后传递给评价主体,评价主体再能动感知。因此这个“主观”必然包含了形象主体、媒介和评价主体的主观。有了主观参与,再结合形象主体的内部属性和外部特征,便构成了形象。因此,警察形象应当包括警察自身形象、媒介形象和公众心里的警察形象。

第三,形象塑造途径的单一。绝大部分学者对于警察形象塑造途径主要停留在对警察队伍自身改进提高、完善管理和监督体制、构建良好警媒关系的重复论述,对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成绩,新闻媒体自身的改进和公众的理性化程度的提高没有进行深入考量和调查。

(二)警察形象研究展望

第一,在继承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应当探索出能够满足当前实践需要的理论。理论研究方向上应当着眼现实需求,从宏观上把握警察形象发展趋势,为具体的实际操作与相关对策提供充分的理论指导。根据相关数据,中国青年网公布的全年公安机关接报公民求助类警情2665万余起,纠纷类警情1387万余起,救助群众224万余人的数据量,[42]与中国网民规模9.4亿,短视频用户规模8.88亿,网络新闻用户规模7.25亿的数据量相比仅占4%左右。[43]足以说明绝大部分公众对警察的了解是来源于各种网络媒介的。李普曼曾说过,公众接触的都是二手现实,这个二手现实就是媒介构建的,而媒介这个环节,是完全有介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未来应当更加注重对警察网络形象和警察媒介形象的构建。因此,在理论探索上应当寻找一个对警察网络形象和警察媒介形象具备指导意义的理论体系。

第二,议程设置理论与警察形象。当前已有学者指出仅从警察队伍素质、体制机制等视角来进行警察形象研究已显不足,而对于如何将警察队伍自身客观、良好的真实形象和警察的声音传递出去这个环节,研究内容并不多。为此,笔者认为可以以议程设置理论的视角出发进行警察形象研究。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介不仅能够决定人们“思考什么问题”,还能影响人们“如何思考”,以及影响人们“如何联系事物”。当前随着各种改革的推进,警察队伍自身确实取得了极大的进步,此时应当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将警察队伍取得的这些进步传递出去让民众知悉,以此提升警察形象。

第三,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和公安机关正规化、专业化的改革推进,缘于队伍内部原因而爆发的警察形象危机事件逐年减少,但由于公安机关自身的特殊性和国际局势的变化,未来可能需要关注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公安机关的抹黑和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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