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现状及对策分析
——以H 学院为例
2021-01-28吴锦菲
吴锦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改变贫困的重要途径,做好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十九大报告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更多城乡新增劳动力能接受高等教育[1]。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2]。本文从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现状分析,探索“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新思路,以便更好发挥贫困生资助的重要意义。
1 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1.1 农村学子数量多,资助压力大
历年发布的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显示,学生资助资金连续十二年增长,近年资助金额的增幅均高于同年GDP 的增长。作为有偿资助占比最大的国家助学贷款,虽然高等教育阶段的申请人数近5 年持续增长,但与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数相比,未达应有规模。
地方高校在吸引生源方面,受限于地域、经济、院校实力等因素,不具备优势,招收农村学子较多。中央及省级给予财政拨款的助学金比例仅为学生数的20%,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数的3%,最理想情况上述两项针对贫困生的无偿资助最多覆盖到23%的在校学。H 学院近4 年招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中农村生源占比高达75%左右,且呈上升趋势。而且该校所在地H 市为皖南山区,工业基础薄弱,主要依托自然和人文景观发展旅游产业,全市消费水平高,物价高,在校学生消费高。
地方高校所能提供的勤工助学的岗位少,一般为劳务性助学岗位。因社会情况复杂,学校一般不轻易安排校外勤工助学岗。国内勤工助学管理未成体系,未体现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甚至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使贫困生产生自卑心理,长期劳务工作也导致与班级同学的疏远。
1.2 资助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
目前,地方高校资助工作已经建立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层面评选和审核制度,但资助工作队伍人数少、专业化程度不高。学校层面具体从事资助工作的工作人员少,而且日常事务性工作繁杂。资助中心学年初既要做好新生入学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审核、特殊学生学费减免、贫困生认定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上报工作,学期中要做好校内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伙食补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和安排等,学年末还要做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经济帮扶。2019 年H 学院有600 余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4 000余人获得国家助学金,3 000 余人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这些信息的审核上报及金额的发放都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学院层面的奖助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因管理队伍配备不齐,部分学院党建工作和学生工作由一位领导负责,各种事务性工作繁杂,导致对资助工作的开展缺乏创新性思考,对班级开展具体工作的指导性不够。
班级认定是资助工作中最基础,也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环。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任成员。除了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特殊群体的信息,学生家庭的其他情况由班级评议小组做出甄别和排序。辅导员的工作能力、经验以及态度对资助政策的落实以及奖助评选工作的精准性、公平性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H 学院近三年累计引进37 位辅导员,但转岗或离职有21 人,队伍变动较大,大部分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短,工作经验缺乏,通常还兼职其他党务、行政工作,开展研究的意识、能力、数量、质量都有待提高。而兼职辅导员一般由专任教师担任,他们除了要完成日常教学、指导学生实习实践和毕业论文,还要从事科研工作,对于学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投入通常低于专职辅导员。
1.3 精准识别与认定贫困生难
(1)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识别困难。随着《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所有信息均有学生本人填写,除了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提供特殊群体的信息,学校只能依靠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在校表现情况进一步判断其家庭的困难程度。根据笔者的工作经历,因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高又是国家级奖项,评选要求为贫困生中学习成绩最好的,导致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为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而申请贫困生认定。地方高校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家庭收入及健康情况等信息学校无法核准,使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被“有心人”获得。而且各地贫困标准有差异,现实工作中,存在部分建档立卡的学生家庭情况优于一些贫困学生。
(2)学生认识偏差,未主动申请贫困生认定。部分学生本人对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及政策了解不够,学校筛查其家庭为建档立卡对象,而学生本人未申请贫困生认定。或因自尊心强,拒绝申请认定贫困的情况,不愿让同学知道其家庭困难,不主动申请贫困生认定和助学金,从而易导致学校未能精准识别。
(3)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不够科学。学校按学生数将资助名额逐级分到各班,但实际工作中各班学生家庭情况差异较大。如H 学院18 届某专业的两个班级,班级学生人数相近,但来自单亲或低保家庭的学生数相差4 人。实际操作中为了使贫困生的认定等次和助学金的等级对应,确保资助的金额和名额与上级下拨情况一致,各班根据分配名额和金额完成贫困生认定工作,使得部分学生获得资助金额与贫困情况不一致。
(4)认定评议小组评定标准不统一。以H 学院某二级学院为例,针对同一张量化评分表,各班评议小组给予的分数有较大差别,比如残疾部位和等级在量化评分中的体现较复杂;对受灾情况,各班在把握中尺度不一;主观因素干扰较大,外向的学生特别是学生干部,得分数普遍偏高,成绩好的学生更易得到认可。
1.4 地方应用型高校发展性资助不健全,育人作用不够明显
以助学金为主的无偿资助易使学生产生“等、靠、要”思想,也易使其产生自卑心理;部分一般困难学生跟未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家庭情况差不多,易造成学生不满;有些贫困生为了缩小与普通同学的区别,而增加自己的消费。虽然近年来各高校一直进行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但并没有实质性抓手。目前系统性资助主要为经济资助,对其综合能力培养及个性化发展上投入不足,如何从扶贫到扶智和扶志的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力度不够大,在树立贫困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取得的效果不够明显。
2 提升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对策
2.1 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政策
坚持多措并举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同时提高有偿资助的规模,可根据地方高校所在地的消费水平调整该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并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
地方政府要积极主动参与高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加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既能提高贫困生工作能力,也使他们增加对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的了解,开阔其眼界,更能加强青年人与政府的沟通,增加高校毕业生服务当地的可能。
地方高校要进一步挖掘助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岗位设置,使学生体面的参与勤工助学活动。进一步探索参照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立本科生勤工助学岗的可行性,既能让贫困生通过劳动收获报酬,更能调动其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从而激发贫困学生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地方政府和高校要争取社会支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设立面向贫困生的假期实习岗位,使贫困生获得劳动收入的同时又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企业对学生提前进行培养,有助于降低企业人才培养成本,提高贫困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2.2 强化资助队伍专业建设
2017 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指出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是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之一,配齐配强资助队伍,完善资助队伍的管理、培养机制,是做好日常资助工作的现实需要。地方高校要激励辅导员担当作为、创先争优,提升政治站位;加强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环境;加强团队文化建设,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增强辅导员的自豪感、成就感、荣誉感;拓宽辅导员的晋升路径,拓展培训进修方式;提高辅导员待遇和保障,增强职业、岗位吸引力;学校要对一线资助工作者进行详细的培训和指导,组织经验分享,设置专题讨论,适时调整工作的方式方法。
2.3 整合力量,协同攻关精准识别和认定
(1)做好经验分享,将脱贫攻坚工作中成功识别、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经验用于甄别非建档立卡学生的家庭情况。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工作,进一步整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据资源,除利用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信息筛选特困学生,探索学生家庭的房屋及车辆等固定资产信息、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医保等信息与高校共享机制。但不能过度采集相关信息,要注意大数据使用安全,做好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材料,提高贫困证明的公信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并加大对造假的惩罚与追究力度[3]。
(2)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做好资助宣传工作的前移,以手绘、动漫、H5 融媒体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使得学生在入校前就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和贷款业务办理及贫困生认定申请所需材料等。辅导员要主动作为,将资助工作当成与学生心与心交流的桥梁,使每一位贫困生能安心学习,也是社会公平公正的体现。辅导员在新生入校前要认真查阅学生档案,做好个人及家庭情况摸底,利用新生报到的时机与家长建立联系,做好信息采集,及时发现家庭困难学生,也有助于今后针对性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人才培养。
(3)在进行贫困生认定评议前,辅导员要做好申请材料的甄别工作,以便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认定评议小组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确保评议小组能掌握更多学生的情况;要鼓励评议小组学生说真话,指导其运用申请学生在校消费情况和现实表现。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既要做到公开透明,更要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家庭隐私。
(4)加大智慧资助建设,进一步精准划分助学金名额和等次。除将建档立卡学生直接认定为特困学生,再适当倾斜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4],剩余指标按照所带班级学生人数的比例统一划分到各辅导员。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各班级间的调配,确保资助名额和等次划分精准,实现资助资源的有效分配。不断完善适用于本校的量化测评体系和测评模型构建[5],使得量化评估、民主评议有据可循,有理可依。
2.4 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切实提高育人成效
(1)将资助工作与思政工作相结合,切实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建立贫困生帮扶全员育人工作体系,以师生结对帮扶为载体,提高教师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参与度,增进师生间的交流和沟通,更好为贫困学生开展个性化帮扶,给予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督导、心理疏导、就业指导,从而引导贫困生自立自强、成长成才,激发内在动力。学校要做好全程跟踪以及教师工作量认定,让更多教师主动参与贫困生帮扶,参与人才培养。
(2)设立发展性资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组织贫困生参加各类赛事,坚持以赛促学,让贫困生学以致用,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就业能力;加强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培养贫困生高尚志趣和审美情操,不断提升其文化素质和兴趣爱好;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调研,让贫困生走出学校,走上社会,培养社会责任感;申请海外交流等发展性项目时给予贫困生政策支持和经济补助。
(3)以创新创业为导向,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复合型的应用人才。有关研究证明电脑上网的家庭更容易脱贫[6],故地方高校要加大学生对新媒体的了解和运用,有助于农村学生利用掌握的技能进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