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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学术格局下的褚少孙“外家传语”说

2021-01-27耿战超

社会科学动态 2021年8期
关键词:东方朔博士文献

耿战超

西汉是帝制官僚社会的确立期,依附于制度化的皇权专制,发展出了汉代之“内府学”。这一内学形态又是建立在汉代文献整理工作之上的,汉兴以来屡有收书、藏书、校书的活动,西汉内府藏书逐步确立起以六艺经籍为核心的文献体系,并与外府所藏共同构成西汉中央官府藏书的整体。而汉代“圣室”之所好,深刻影响到汉代人对于文献的选择、整理、改造,并形成了特定的内府文献序列。正是经过西汉帝制时代的一番锤炼,围绕着“内府学”这一中心,书有内外,术有当否,学有粗密,道有浅深,成为了当代自觉的学术认知,东方朔“外家之语”、褚少孙“外家传语”诸说,即是这一基本视角的具体体现。

一、西汉内、外两分的学术格局

王充《论衡·别通》言时学之深浅,“浅者则见传记谐文,深者入圣室观秘书”①,认为粗浅的学问在于民间所传学说及其时文,而深厚的学问在于宫廷之中。可知汉代学术至于东汉初期,仍然分途发展:一支以博士及其弟子为正宗,是为外学;一支在王室,奉宫廷密藏文献为正宗,是为内学。

从制度着眼,汉代以内廷而统领外廷已为常识。依附于制度建构,内学与外学之间也形成了一种以内统外、内外互动的关系。内学与外学之间的互动,首先是内学凭借皇帝权威,对于外学有一番掌控的手段。一般而言,内学掌控手段不外以下几种:

(一)对于典籍的秘藏,严格管理

宫禁秘藏的制度设定,对于擅写者的惩罚,如霍山因私写秘书而获罪,以及赐大臣书之郑重其事等,皆为此类措施。钱穆尝言:

秦皇焚书坑儒,以吏为师,禁天下之以古非今。迄于汉武,不及百年,乃表章六艺,高慕尧舜,处处以希古法先为务。若汉武之与始皇,所处在绝相反之两极,而论其措施,则汉武之置五经博士,设博士弟子员,即犹始皇之焚非博士官书,以吏为师,统私学于王官之制也。汉武遣方士,行封禅,立明堂,造历推德,外攘四夷,又事事与始皇如出一辙。②

西汉时期对于文献采取禁锢政策,在钱穆看来,是与秦制无异的,官书垄断的目的就是为了造成知识的独占。如河间献王修学好古,搜罗古文善本,并有制礼乐之事,《汉书·艺文志》载:

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

这些被献上的珍贵文献,因为武帝对于河间学术的猜忌,最终都“秘而不传”,封锁在内府石室之内。再如对于《史记》这一类对皇室有所讥刺的“谤书”,也要秘藏而不外宣,《汉书·叙传》云:“时书不布。自东平思王以叔父求太史公、诸子书,大将军白不许。”“时书不布”,在一定程度上是秦制“挟书律”的汉代版本。

那些能够有幸得到秘书之副的,都是因皇帝特别的优宠,或者有特定原因的。汉成帝时,班斿“与刘向校秘书。每奏事,斿以选受诏进读群书。上器其能,赐以秘书之副”。班斿能够受赐秘书副本,是在校秘书之后,并且是校书、进读有一定时间、一定成绩,让成帝看到其能力之后③。东汉章帝时,有赐东平王刘苍秘书之事。建初七年(82年)正月,刘苍等诸王朝京,三月,“大鸿胪奏遣诸王归国,帝特留苍,赐以秘书、列仙图、道术秘方”④。这还是因为刘苍历光武、明帝、章帝三朝,是宗室中至亲者,章帝才特为优待。

在严格内府藏书条禁的同时,对于中枢机构之外的外府诸部门,则要限制、分化它们对于典籍的掌握,尤其是对博士、太学等文教之官加强控制。在西汉中前期,太史藏书职能的弱化,博士藏书的专门化,诸侯藏书汇集中央,都是为了确立中央内府藏书的权威性。

(二)对于经典经义阐释权的掌控

在制度设定上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在经义产生分歧时,往往会通过经学会议的形式,由皇帝“亲称制临决”。汉宣帝因乃祖卫太子好《谷梁》,而培养研习《谷梁》的经学人才,培植出新的学术力量,形成了与外府博士不同的经义解释。时机一旦成熟,宣帝则授意在石渠阁召开经学会议,以平抑经学异议,树立《谷梁》之权威。在这一过程中,宣帝亲称制临决,成为学术标准的裁决者。

(三)在内府立学,以与外学并立

西汉时尤为明显的,是以议郎习经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郎官作为汉代职官体系中一种特殊的职类,以其“宦皇帝者”的身份发挥着强化王权之功,成为皇帝依托而强化权力的主要手段。西汉“议郎”的设定,更使得郎官在其时超出为皇帝近侍而只负责生活起居职责的局限,能够参与到政治之议论,并能够掌管秘书,扩大了在文教方面的影响。同时,西汉时期郎官选拔由初始时的“以射选士”,变为储才馆阁以教养之,完成了从尚武到尚文的转变。

议郎博学多闻,职在备言,所以内府郎官经学,是汉代建立新王官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葛志毅等曾经专门讨论议郎之学对于汉代官学的影响,并认为议郎是“学官博士之比”,与外府博士在职任性质上极为相近⑤。我们采其观点而简叙之。葛志毅等指出,西汉时所选拔的议郎,多为名儒,与外府博士同出明经科⑥,如眭弘、翟方进俱以明经取为议郎。博士、议郎虽同出明经,但由于受博士员额限制,除任博士者外,其余明经人才只能任议郎,而议郎无员额限制。所以西汉博士与议郎之间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从文献记载看,博士为经学大师自不必论,任议郎者卢植、桓彬、何休、蔡邕、桓谭等皆为名儒,任待诏者叔孙通、东方朔、贾捐之、梁丘贺、桓谭、鲁恭、公孙弘、刘歆、蔡义、冀奉、杨雄等人皆有“材艺”,为一代文士名儒⑦。所以,议郎之职也可视为是为解决博士员额的限制,为其他明经人才所设的分流办法。此外其还指出:一者,汉代多有以议郎博士为宫廷师傅或太子师傅之例,如桓荣因明于《尚书》,被光武帝拜为议郎,并使之教太子;二者,议郎与博士同任校书之职,据《后汉书》之《安帝纪》《邓后纪》《蔡伦传》《刘珍传》等记载,东汉朝廷曾诏博士诸儒校书东观,其中包括议郎;三者,议郎可像博士一样授徒讲学,《汉书·翟方进传》载翟方进为议郎时,常使门下弟子从他人问学。

西汉时正是通过与博士性质相近的议郎的设立,并逐渐将之作为经学博士设立之前的准备阶段,实现了由内学而沟通、平衡外学的目的。

上述种种,都是以内学着眼,来考察西汉如何从多方面树立与维护内学的权威地位。我们再以博士之学为例,来具体考察天子对于外廷之学的制衡。西汉以内廷统领外廷之诸家博士,经学博士之家法也好,师法也罢,最终都是被纳入了王官之学的系统之中。同时,西汉时的博士别立,实质上有着一种“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分而治之意图。

汉兴之后,强调对于经典的收集整理,在承继秦制中以博士掌经典传习传统的基础上,汉代更有建立新的王官之学,即以经典阐释为核心而新建正统意识形态的意图。对于立于官学的博士,汉朝政府加强掌控,逐渐弱化其经典阐释权力,使之转为纯粹的教化之官。汉宣帝时,深得武帝心法,其推重新王官之学,严分家法、师法,并每每有博士“别立”之事。“别立”,考察其具体过程,都发生在宣帝“亲称制临决”之后。这样的行为,应该视其为新王官学消解异己成分的措施。宣帝在甘露三年(前51年)年间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博士,石渠阁经学会议意图在议五经异同,结果反而对学官博士有“别立”,《易》《书》皆有分立,《谷梁》新立。这种措施,与汉武帝时削减诸侯藩国势力的“推恩令”有着同样的力量,“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博士分化、诸家并立才能达到互相制衡。

正是采用了别立众建之法,博士之数由汉武帝时的七家,到汉宣帝黄龙元年时增员为十二家⑧,且在西汉后期一直没有停止过分化。到西汉末年,见于《汉书·儒林传》的就有四十余家。所以,如叶国良就指出:“主导汉代经学演化的,是包含分化与整合的改学,不是守学。”其列汉代诸经师法、家法之源流:

《易》,施家有张、彭之学,孟家有翟、孟、白之学,梁丘家有士孙、邓、衡之学,元帝时又分化出京氏学;

《书》,有欧阳、大小夏侯三家,其中小夏侯又有郑、张、秦、假、李氏之学;

《诗》,鲁《诗》有韦、张、唐、褚,张家又分化出许氏之学;齐《诗》有翼、匡、师、伏之学;韩《诗》有王、食、长孙之学;

《礼》,大戴分化出徐氏,小戴分化出桥、杨之学;

《春秋》学中,《公羊》家颜安乐一系分化出冷、任、管、冥四氏之学,严彭祖之学没有分化;《谷粱》学有尹、胡、申章、房氏之学。⑨

宣帝以此法而平衡异说,制衡外学,将别立众建功效发挥得淋漓尽致。这可能也与其非好儒之君有关,这位出自民间的君王,尊奉的是“汉家自有制度,霸王道杂之”,儒学只不过是缘饰之物。

汉宣帝时以经学会议汇同异说,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以及汉武帝的“大合天下之书”于秘藏一样,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天下无异意”。但是在石渠阁会议后,造成的客观事实却是立于学官的博士反而更趋于分化,故而有学者提出“有时统治者广立异说,也是达到‘天下无异意’的手段”⑩。这点出了广立异说亦是控制学术形态、意识形态的手法,然而广立异说何以又能做到“天下无异意”呢?因为这是看似相反的两端。所以,我们就更要认识到,所谓别立众建的措施之所以能够有效实行,其原由全在于汉代的学术形态是以内学为主的,是“以内统外”,即王官之学的权舆完全掌控在内府之手。博士之学为外学,故而广立异说予以分化,都是为了巩固强化内学之权威地位,外学众立就更显内学之独秀,如此也才能收到“天下无异意”的效果。

二、以治道为法的内府文献序列

内府作为帝王之所居,其地位高矣,其权威重矣,其学也深矣。因而内府对于入藏文献的选择、整理,都要用皇家学术的要求予以审视,既要挑选那些义理精粹、学脉正宗的文献,又要求它们符合汉家治道之选择。

先秦不同学说、学派传至汉代,如何判断其学说、文献的高下优劣,在纳入内学视野之后,就转为了以能否合于治道为准。如汉初之尚阴阳卜筮、黄老刑名之说,固然是因为窦太后等实权派喜好所及,但根本原因还在于此类学问切合了当时政治之实用。后汉袁宏对西汉时学术及文献整理情形曾有一番描述:

今去圣人之世,几将千年矣,风俗民情、治化之术将数变矣。……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诸子之言纷然散乱,太史公谈判而定之以为六家;班固演其说而明九流。观其所由,皆圣王之道也,支流区别,各成一家之说。夫物必有宗,事必有主,虽治道弥纶,所明殊方,举其纲契,必有所归。寻史谈之言,以道家为统;班固之论,以儒家为高。⑪

袁宏所论,指出一代学术及文献面貌,都是随着“风俗民情,治化之术”等变化的,文献典籍支流漫衍,但总归要有所统属,能够举其纲契的,则非“治道”莫属。以王官学视角而察之,百家九流,无非都是圣王治道的演绎,都要为当代所用。故而是“以道家为统”还是以“以儒家为高”,每一阶段的次序整理结果,反映的都是合乎当代治道逻辑的主流文献。

汉初百家之流传,应该是以阴阳数术、刑名等为先的,故而黄老、阴阳五行之说要在儒家之上。董仲舒为了独尊儒术,也要向阴阳五行学说寻求资源以附会于政治权力。以刘向《七略》为依据,可知卜筮之书应是汉代最先流传的典籍,汉初六经次序以“易书诗礼乐春秋”为序,是有文献基础的。在此之后,就是黄老之学的登场。《老子》《黄子》在汉景帝时还曾经历“改子为经”的过程,史载“至汉景帝以黄子、老子义体尤深,改子为经,始立道学,敕令朝野悉讽诵之”⑫。王葆玹以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仅题《道》《德》,甲本连上述标题也无,而到刘向校书之时已经收有《老子邻氏经传》及《傅氏经说》等情形,指出这是《老子》上升为《经》。马王堆帛书中含有《黄帝书》四篇,其中两篇称《经》,另两篇标题中不见“经”字,同样是到刘向校书时,已经有《黄帝四经》四篇。既然文帝时《黄帝》尚不称经,而这只能是发生在景帝之时,正是因为窦太后喜好黄老之言,故而使得黄帝书与老子在景帝时期地位上升,实现“改子为经”。

在这一时期,文献等级划分最为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家人言”与“司空城旦书”之辩,而其所争者,也都是以是否合于治道为标准。《汉书·儒林传》载:

窦太后好老子书,召问固。固曰:“此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入圈击彘。上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辠,乃假固利兵。下,固刺彘正中其心,彘应手而倒。太后默然,亡以复辠。⑬

颜师古注引服虔曰:“道家以儒法为急,比之于律令也。”此是指窦太后以道家之外的儒法之书为“司空城旦书”。汉以司空主罪人,可见窦太后对于儒家文献的不屑之情。

辕固生答窦太后以《老子》为“家人言”,“家人”之解历来纷纭,我们只从治道角度作简单论述。司马贞《索隐》言曰:“老子道德篇近而观之,理国理身而已,故言此家人之言也。”所谓“理国理身”者,还是就汉代人当时认识所言,儒家经传中本就对“言”之重要性有所区分,《春秋谷梁传》曰:“《春秋》有临天下之言焉,有临一国之言焉,有临一家之言焉。”所以“理国理身”之言,是相对于“理天下”之言来说的。仅足以理一国或理一身的学说,自然难以称为“临天下之言”,也就不足以获得王官之学的地位。所以“家人言”者,指的就是那些与王官之学相对应的私家之说。如顾颉刚:“‘家人言’犹云‘处士所为说’,不切近于治国者也。”⑭钱穆云:“家人言即对王官之学而说,犹云民间私家言耳。”⑮黄侃云:“辕固曰:‘此家人言耳。’‘家人’亦谓诸子百家。”⑯以上诸家所说,才可谓得其正解。那些以为僮隶之言、奴婢之言、妇人之言、农家之言种种,是惑于窦太后之身份而设想,都不免穿凿。

儒道争竞如此激烈,所以等到儒家学问登场,黄老之学消退之后,西汉中期之后至于东汉时,凡征引《老子》者,或称为“子”,可知其地位下降;或称为“传”,竟是将之视为儒经的“辅经”看待了⑰。桓谭尝言:“昔老聃著虚无之言两篇,薄仁义,非礼学,然后世好之者尚以为过于五经,自汉文景之君及司马迁皆有是言。”⑱桓谭站在儒家仁义礼学立场,以为《老子》“虚无之言”之不类。然而在西汉初期,《老子》还是确乎享受过一段“过于五经”之荣光的。

儒学登入圣室,成为官方意识形态之后,汉代对于文献的分类对待更为显著。司马迁服膺儒学,在《史记》中,既称“外家之语”“外家传语”,又多称“百家”“百家言”“百家语”“百家之言”“百家之说”“百家之书”。自儒家立场来看,凡是其外的诸子之说,皆可称为“家言”,多称百家,就是为了确立儒学的独尊地位。《荀子·大略》中就曾言:“语曰:‘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知者。’此家言邪说之所以恶儒者也。”荀子拈出“家言邪说”,以与儒家相对照,可见儒家内部早有这样的说法来指那些与己方学说相区别的他家之言。而当儒学在汉代渐次取得官学地位之后,其以王官之学自居,将百家之学问皆视为“家人言”;并因为其“内学”之身份,又可对百家之学加称“外”字,呼为“外家传语”之类。

在正经、传语之外,还有更边缘的,那就是“街谈巷议”“丛残小语”之类。刘向《说苑叙奏》说:

所校中书《说苑杂事》,及臣向书、民间书,诬校雠,其事类众多,章句相溷,或上下谬乱,难分别次序。除去与《新序》复重者,其余者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后令以类相从,一一条别篇目,更以造新事十万言以上。⑲

《汉志》小说家类著录的《百家》凡139卷,据刘向所言,可知其中多为与《新序》《说苑》相类者。《新序》《说苑》今存,《汉书·楚元王传》言刘向“采传纪行事,著《新序》《说苑》凡五十篇奏之”,此系刘向纂辑先秦至汉初的史迹传说,其中有很多与“史传集说之书”以及诸子书中所叙相出入的地方。小说家者流本已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百家》又居小说家之末流,《说苑杂事》更居《百家》之末流,其内容想来也应多是歪曲附益、以讹传讹之说,不尽符合事实。

司马迁继承乃父的事业,对汉兴以来的文献做一整理,与司马谈《论六家要旨》首重黄老之说相较,司马迁则更重儒经。他所自道的“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已点出他心目中的文献次第,即六经——异传——百家——杂语,由这一次序或可明当时之文献观念。而所谓“考信于六艺,折衷于夫子”“择其言尤雅者,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一言古文,二言夫子六艺,可见出司马迁对于文献之态度,总以六经古文为宗。司马迁所总结的文献次序,表征的正是汉兴以来以治道为选择标准的文献观念,而治道者,正是内府皇家学术的必然要求。

三、褚少孙“外家传语”说的典型意义

司马迁之后,有褚少孙补《史记》之事,他在这一工作中,尝有“外家传语”之语。我们可以从褚少孙之郎官身份与其获取材料来源来辨析,对所谓“外家”做出解释;再可就褚少孙的儒士身份,而见出其是将内府藏书视为权威正经,凡太卜等外府藏书以及民间别传之流皆等而下之。由此可知,内府所藏经典已经占据汉代文献体系之顶端,“内外两分”的文献观念、学术认知已经成为时人之共识。

在今本《史记》中,褚少孙多以“褚先生曰”的形式,对其所参考文献的来源,以及某些特点事件之原由做出说明,为我们复原其补述整理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褚先生曰:臣为郎时,闻习汉家故事者钟离生。曰:王太后在民间时,所生子女者,父为金王孙。⑳

褚先生曰:臣为郎时,闻之于宫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称道之也。窃以为令梁孝王怨望,欲为不善者,事从中生。㉑

褚先生曰:臣幸得以文学为侍郎,好览观太史公之列传。传中称《三王世家》文辞可观,求其世家,终不能得。窃从长老好故事者取其封策书,编列其事而传之,令后世得观贤主之指意。㉒

褚先生曰:臣幸得以经术为郎,而好读外家传语。窃不逊让,复作故事滑稽之语六章,编之于左。可以览观扬意,以示后世好事者读之,以游心骇耳,以附益上方太史公之三章。㉓

褚先生曰:臣为郎时,游观长安中,见卜筮之贤大夫。观其起居行步,坐起自动,誓正其衣冠而当乡人也,有君子之风。见性好解妇来卜,对之颜色严振,未尝见齿而笑也。从古以来,贤者避世,有居止舞泽者,有居民间闭口不言,有隐居卜筮间以全身者。㉔

褚先生曰:臣以通经术,受业博士,治《春秋》,以高第为郎,幸得宿卫,出入宫殿中十有余年。窃好《太史公传》。《太史公之传》曰:“三王不同龟,四夷各异卜,然各以决吉凶。略窥其要,故作《龟策列传》。”臣往来长安中,求《龟策列传》不能得,故之太卜官,问掌故文学长老习事者,写取龟策卜事,编于下方。㉕

首先,以褚少孙之身份而言。据《汉书·儒林传》,褚少孙师从东平王式,学《鲁诗》,后应博士弟子选,诣博士。其又自述于元、成之间,“以通经术,受业博士,治《春秋》,以高第为郎,幸得宿卫,出入宫殿中十有余年”“幸得以经术为郎”云云,可知其为太常授业弟子中较为优秀者,经课试之后由太常籍奏,以高第而选拔为郎官。褚少孙在学官中又师事博士,治《春秋》经,经术精进;在被任用为郎之后,其能够“出入宫殿”,从而得到便利而遍览宫中藏书。所以,褚少孙所遍览之书,自然为“内书”,其所谓的“外”,以他的身份与素所研习者而言,一方面为宫禁之“外”,一方面则为经术之“外”。

褚少孙叙述其补《史记》之过程,以“臣”自呼,则其陈述就有着向汉帝奏言的性质。他的每一奏录,与刘氏父子校书之后以《书录》形式上奏相仿佛,但其职责在于补述,故而着重点在于说明材料之来源。褚少孙每言,遵循一定的程式,皆要先讲明其郎官身份,还要特别点明他是以经学正途出身。如此,我们就应该注意其所持论的立场,本即是内府郎官身份,且是经学之士,那么他口中所言的“外家”种种,就该是区别于这一立场的。

上引《史记》材料,《索隐》下案语曰:“东方朔亦多博观外家之语,则外家非正经,即史传杂说之书也。”㉖这本是《史记》东方朔《本传》中的话:“武帝时,齐人有东方生名朔,以好古传书,爱经术,多所博观外家之语。”以“外家”指典籍或学问,在汉史中仅见此两例,所以《索隐》要引用《史记》本文互为训释。与褚少孙经历较为类似,东方朔于武帝年间诏拜为郎,后任常侍郎、太中大夫等职,是武帝侍从亲近之人,以这样的身份而言“外家”,自然使我们意识到其是与“内书”相比较的。东方朔“爱经术”之学术旨趣,与“外家之语”相对举,则“外家”亦是指“经术”之外。

其次,以褚少孙所补材料来源而言。他所获取材料的来源:一是好故事者之传闻,如闻王太后之事于习汉家故事者钟离生,闻梁孝王之事于宫殿中老郎吏好事者;二是民间流传之史传杂记,如求《封策书》于长老好故事者,采故事滑稽之语于外家传语;三是外府所存材料,如采写龟策卜事于太卜官处。

张大可先生考证,褚少孙续补《史记》之文散见于《三代世表》《建元以来侯者年表》《陈涉世家》《外戚世家》《梁孝王世家》《三王世家》《田叔世家》《滑稽列传》《日者列传》《龟策列传》等10篇,皆以“褚先生曰”为标志,与太史公原文相区别。此外,《张丞相列传》及《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中亦有疑似为褚氏所补之文㉗。其所补虽多,但其所采集材料的来源如以上种种,特别是好事者所传闻以及当时民间流传之杂记,都在儒家经籍之外,其经过褚少孙整理写定后补入,更多的是“以示后世好事者读之”,在一定程度上遵从着司马迁《史记》“好奇”的作意。

间或有些材料,或是采自外府所藏典籍,但也都是儒家正经之外的文字。如褚先生补《龟策列传》,其自太卜官问掌故文学长老习事者,“写取龟策卜事”,这一类材料就是抄写自外府文献典藏的,明显是采摭先秦战国之文。《史记评林》引明人杨慎语曰:“宋元王杀龟事,连类衍义三千言,皆用韵语,又不似褚先生笔。必先秦战国文所记,亦成一家,不可废也。”宋元王夜梦神龟托语以求救助,获龟后与博士卫平问对,阐发神龟之灵。全篇情节紧凑,首尾俱全,并且大部用四字句,两句一转韵,明显的是一篇古记。连缀此篇之下的,是67条命龟占卜之法,应该也是自太卜官所藏文献中检取的。《索隐》按语曰:“褚先生所取太卜杂占卦体及命召之辞,义芜,辞重,殆无足采,凡此六十七条别是也。”㉘于此可知外府所藏文献,终究较为芜杂,褚少孙所检取的虽有可观,也还是“以示后世好事者读之”之意。

再次,以今本《史记》中之“传语”文献而言。“语”是在重言风尚和记言传统下发展出的一种文献,并被作为士人培养的材料㉙。《国语·楚语上》载楚大夫申叔向楚庄王进言,建议让太子学9种文献,其言“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在“语”类文献中,事语类文献在记言之外,并重叙事,“言”“事”相合,如《管子》中即有《事语》篇。刘向编《战国策》,所参考的中书所藏《国策》《国事》《短长》《事语》《长书》《修书》之类,借战国策士之言辞谋术来记录当世之军国政事,文字记录即称为“事语”㉚。可见,事语类文献多侧重对于当时史实的记录,西汉内外藏书中都有大量此类文献。褚少孙之所喜观的既然为“外家传语”,并多取自好故事者,其作意又是以示后世好事者,则所谓“语”者应该就是专记前代史事逸闻的事语类文献。而东方朔向以杂学博闻著称,其所好读的“外家之语”,也应该是事语类文献,即所谓的史传杂说。

而考察褚少孙所补文字中明称《传》者,如:

《传》曰:“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三子之才能谁最贤哉?辨治者当能别之。”㉛

《黄帝终始传》曰:“汉兴百有余年,有人不短不长。”㉜

这些《传》类材料,记载的也都是杂说之类,若《黄帝终始传》一类,《索隐》云:“盖谓五行谶纬之说,若今之童谣言。”㉝五行谶纬之说,相较于儒家正经,更是所谓的外家之语了。

最后,褚少孙所补诸事中,还以东方朔事迹最为典型,考察这一特例,也可见出褚少孙所讲的“传”为经艺之外的别传者流。

褚少孙在《滑稽列传》中补有东方朔之事,所言与《汉书》记载大不相类。姚振宗曾曰:

按《史记·滑稽列传》附褚少孙语六事中,有东方朔事,与史传互有同异,似即采之《别传》。少孙自言为郎时好读外家传语。按“外家传语”即《别传》之流,然则此《别传》汉时所有,褚少孙所见者欤?㉞

若《汉书》之作较为精审的话,则褚少孙所补东方朔事迹,就该是检取自前汉已经流传的《东方朔别传》一类的材料。班固曾引刘向之言曰:“少时数问长老贤人通于事及朔时者,皆曰朔口谐倡辩,不能持论,喜为庸人诵说,故令后世多传闻者。”㉟逯钦立于此断言:“案少孙元成间人,与更生时代相近,而两人同此云云。……元成时际,殆已流传,而为当时一脍炙人口之传记也。”㊱褚少孙补东方朔等传,既然自道是来自“外家传语”,在此“外家传语”可能具体所指就是《东方朔别传》。

只是到班固手中,可能因其太为不经,所以要为之再加删定,导致《史记》《汉书》之记载不相类。《汉书》东方朔本传称:“世所传(朔)他事皆非也。”又本传赞语云:“后世好事者,因取奇言怪语附著之朔,故详录焉。”班固指出当时人因为对东方朔事迹的好奇之心,已经为之附会增益。按照颜师古注语:“谓如《东方朔别传》及俗用五行时日之书,皆非实事也。”是班固肯定当时附会增益之事,被好事者录为文字,编成《东方朔别传》一类的书,所以要详为考证,以廓清世人之谬传附会。正如颜注所言:“言此传所以详录朔之辞语者,为俗人多以奇异妄附于朔故耳。欲明传所不记,皆非其实也。而今之为《汉书》学者,犹更取他书杂说,假合东方朔之事以博异闻,良可叹矣。”班固既然认为他对于东方朔事迹的记载要精审些,则褚少孙所补被其刊落,自然是不经之言,倒确是应受严注所说的“更取他书杂说”之讥了。

如此,褚少孙所谓的“外家传语”,其中包括非正经外家语的史传杂说、先达所称述的传记,以及时下流传的童谣俗说。褚少孙以“外家传语”与“经术”对举,可见所谓“外家”者,是经术之外的典籍。东方朔好古传书,其中亦是以“经术”与“外家之语”相对举。两则材料相合,我们不难看出“外家传语”“外家之语”这样的名称,其含义指主流学术形态——“经术”之外的典籍学问。研究者对此“外家传语”文献范围,大抵都能指出其为儒家正经之外的文献。如张新科等言:“褚少孙、东方朔所喜读之‘外家传语’‘外家之语’,都是‘史传杂说’,主要指传记作品。”㊲马昕言:“所谓‘外家传语’,《史记索隐》认为‘即传记杂说之书’。具体而言,或是突破官学门户的束缚,儒门以内的别家传记;或是索性冲出‘独尊儒术’的藩篱,即儒学之外的诸子杂书。”㊳以上种种,皆是在“传语”二字上着眼,指出其是儒家正经之余的传记杂说之类。

我们从褚少孙之郎官身份与其获取材料来源来辨析,则可以对所谓“外家”做出解释。“外”者,是相对于“内”而言,一方面是讲其与儒家正经有着精粗高下之别,正如余嘉锡所言:“外者对内言之,古人重其所学,则谓之内。褚先生通《鲁诗》,又以治《春秋》高第为郎,故以经术为内,以诸子传记为外也。”㊴这是就褚少孙的儒士身份而言。而另一方面,褚少孙身居郎官,其将内府藏书视为权威正经,凡太卜等外府藏书以及民间别传之流皆等而下之,内府藏书已经占据汉代文献体系之顶端。以上两方面相合,则可知以内府中书本为标准的六艺经书,已经逐步确立起国家权威经典的地位。

综上所述,西汉的文献观念及内府学术之确立,在深层次是与先秦学术面貌、文献形态,以及西汉政制结构、治道选择紧密相关的。内学的影响,深刻浸润到时人的文化心理中。凡褚少孙、东方朔、王充等汉代士人,都自觉地以内、外来论书、论学、论道。此种学术认知的产生,是建立在西汉内府文献工作及内学基础之上的。正是汉兴以来书分内、外的典藏格局以及由此导致的学术分流,使得六艺古文居于汉家中秘,成为符合王朝治道选择的核心文献,并引领了有着等级差别的文献秩序。内学的确立,是先秦学术分立在汉代整合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分流,也是西汉行政调整中对文献形态无法回避的分立,是观察汉代学术不可忽略的一极。

注释:

①[东汉]王充撰、[清]黄晖校释:《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591页。

②钱穆:《秦汉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4页。

③邓桂姣:《汉代班彪家族受赐皇室秘书副本时间考》,《兰台世界》2014年第15期。

④[南朝]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440页。

⑤参见葛志毅、张惟明《汉代的博士与议郎》,见氏著:《先秦两汉的制度与文化》,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21—436页。

⑥《汉官旧仪》载丞相考召以三科取士:“诏选谏大夫、议郎、博士、诸侯王傅、仆射、郎中令,取明经。”参见[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汉官旧仪》,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7页。

⑦刘太祥:《秦汉帝王顾问官制度》,《南都学刊》2010年第1期。

⑧沈文倬:《黄龙十二博士的定员和太学郡国学》,见氏著:《宗周礼乐文明考论》(增补本),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69—515页。

⑨参见叶国良:《师法家法与守学改学——汉代经学史的一个侧面考察》,姜广辉主编《经学今诠四编》,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8页。

⑩参见吴涛:《“术”、“学”纷争背景下的西汉〈春秋〉学——以〈谷梁传〉与〈公羊传〉的升降为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4页。 “天下无异意”,语出李斯,其谓秦始皇曰:“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参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39页。

⑪[晋]袁宏:《后汉纪·孝章皇帝纪(下)》,参见张烈点校:《两汉纪》,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31页。

⑫[唐]释道世:《法苑珠林·破邪篇引阚泽语》,参见周叔迦、苏晋仁校注:《法苑珠林校注》,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651页。

⑬⑱㉟[东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612、3585、2873页。

⑭顾颉刚:《顾颉刚读书笔记》(第7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版,第5123页。

⑮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01页。

⑯黄侃:《黄侃日记》,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96页。

⑰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9页。

⑲[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页。

⑳㉑㉒㉓㉔㉕㉖㉘㉛㉜㉝[西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981、2089、2114、3203、3221、3225—3226、3203、3251、3213、506、507页。

㉗张大可:《关于〈史记〉续补与亡篇散论二题》,《史记研究》,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67—168页。

㉙夏德靠:《论先秦语类文献形态的演变及其文体意义》,《学术界》2011年第3期。

㉚何晋:《战国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

㉞[清]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参见王承略、刘心明主编:《二十五史艺文经籍志考补萃编》第2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10页。

㊱逯钦立:《汉诗别录》,参见《逯钦立文存》,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6页。

㊲陈兰村、张新科:《中国古典传记论稿》,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73页。

㊳马昕:《褚少孙学术渊源考论》,参见王岚、刘玉才、安平秋等编:《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1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72页。

㊴余嘉锡:《太史公书亡篇考》,参见《余嘉锡论学杂著》上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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