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税改革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2021-01-17朱碧莹
朱碧莹
摘要:立场观点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体系的灵魂。因此,直接税改革的过程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人民为中心的立场,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看待直接税改革,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进行直接税改革。
关键词:直接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標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完善直接税改革。健全直接税体系、进一步增加直接税比重,有助于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推进税制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推动迈向共同富裕。
“方向远比努力重要”,因此核心在于以什么样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待和讨论直接税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掌握贯穿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立场观点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体系的灵魂。因此,直接税改革的过程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
1直接税改革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立场
所谓立场,是指人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持有的态度,是人们在认识、处理问题时的立足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的根本要求。
直接税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追求理念贯穿于直接税制度和政策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充分尊重和服务于纳税人、缴费人。
2直接税改革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观点、方法
观点是对事物或问题的看法和理念。方法指为了获得某种东西或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手段、途径以及行为方式。立场决定观点,观点决定方法。直接税改革遵循何种观点和方法,实质上分别回答的是“如何看待直接税改革”问题和“如何进行直接税改革”问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要求上层建筑同自己相适合,以利于自己的发展。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直接税在我国较早实现了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但是直接税法律体系尚未完善。在今后的完善修订中要更加注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细化问题、税收法定原则与地方税权赋权以及量能课税原则与科学征收管理之间的关系问题等。
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能找到解决复杂问题的重点和方向。矛盾具有特殊性,解决矛盾的方法需对症下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直接税改革的重点是关注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改革。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只需要根据目前不足进行完善,如聚焦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的协调问题;而在财产税改革方面,我国的遗产税和赠与一直处于缺位状态;而房产税方面,由于当前其征收存在一定的争议,因此在当下的时机和条件下,可以先考虑在经济水平较高、承受能力较强、房价水平较高的地区进行试点。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特殊性之中。先通过试点,才能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再推广应用到全国的直接税改革中。例如,在房地产税方面,中央提出了“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也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问题。明确主攻方向,聚焦问题和短板,把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作为直接税改革的突破口。目前,我国直接税体系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不相适应,存在直接税的规模较小,税制结构不健全,税基增长缓慢,在税收收入中占比过低,结构失衡;直接税征管技术不到位,征管机制不完善,税源缺乏有效的监控体制等问题。因此,直接税改革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国情,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对症下药,将补短板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持续发力。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近年来,税收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国际经济交往越来越紧密、频繁,经济模式逐步多样化,经营方式不断改进,平台经济、网络经济等形式层出不穷,数据治税已发展成为大势所趋。税务机关应当立足当下,着眼未来,结合金税四期实施契机,将由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人们思维方式的变化和技术成果,充分合理的运用到直接税治理过程之中,创新直接税管理方式,不断优化直接税决策、执行、监督体制,推进直接税的集成创新,逐步实现直接税的智慧治理,为直接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和进行直接税改革。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直接税改革。一是要协调好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关系。从理论上讲,间接税的合理设置有利于促进效率水平的提升,而直接税的合理设置有利于实现公平,因而科学合理地进行直接税和间接税的优化配置十分必要。首先明晰我国税收制度今后功能定位的侧重,即在公平和效率之间进行协调和权衡;其次,确保直接税改革和间接税改革协调配合同时并举;最后,从税种性质的角度把握直接税和间接税之间的转化关系,即可以考虑通过改造现有的部分间接税内容的方式增加直接税比重。二是要处理好直接税内部各税种的关系,如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征收可能存在交叉挤占的状况,因此要结合多种因素制定直接税改革的最优方案。
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看待直接税改革。直接税改革之路是曲折的,要正确看待直接税改革过程中的失误和曲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研究防止重犯的办法、措施和制度;更相信直接税改革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长风破浪会有时,只要我们始终坚持遵循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直接税改革就一定能直挂云帆济沧海!
参考文献:
[1]苑雪芳.中国收入分配问题成因与对策的马克思主义视角[J].经济研究参考,2014(50):56-63.
[2]董振华,翁玮峤.学党史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J].前线,2021(11):8-11.
[3]张守文.税制结构的优化及其价值引领[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8(05):147-158.
[4]梁季,陈少波.完善我国直接税体系的分析与思考[J].国际税收,2021(09):33-42.
[5]杨旭东.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N]. 宁夏日报,2016-06-03(014).
项目来源:2021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障碍与路径”(CXZZBS20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