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中礼制规约下的家庭叙事研究
2021-01-17王彤
王彤
家庭,是我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它既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承载着婚姻缔结、亲缘关系、血统继承、生产经营、财政消费以及礼法管制等社会功能。我国古代、近代史中的社会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都构建及传承于家庭血缘关系,而统治者则在稳固家庭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对国家的长久统治,而维护社会家庭关系也是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重要政务。如西周宗法制度是贵族统治阶级为维系相互关系而依据血缘关系区别亲疏的政治制度,其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则是保障血统传承的核心,这种血亲族权与政治权力融合的制度是我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模式。孔子在追寻“周礼”时所创的儒家学派,更是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奉为“人伦”,时至今日,其依然是我国社会的主導思想。而关于家庭的描写也势必贯穿于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学史中。儒家经典之一—《左传》既是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也是一部先秦史传中优秀的史记文学作品,其对家庭叙事的书写展现出不同家庭场景、复杂家庭成员关系及家庭观念,传递着儒家家庭伦理思想。
本文对《左传》中礼制规约下的家庭叙事的研究,不仅能够使读者深入学习传统文学独特的创作手法,也能够充分了解先秦时代的社会背景及家庭形态,进而对研究古代文学及其历史背景的思路提供一定借鉴。
一、礼制规约下的家庭关系
“礼者,天地之序也”源于三皇五帝祭祀仪式的礼制,在我国古代被视为世界万物的规范法则,而礼制则成为主导当时社会政治生活及家庭秩序的法则。《礼记·曲礼》中更是将礼制界定为基本的社会道德伦理,且具有敦化社会风俗及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功能,如礼制规约下的“父子兄弟”等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组成部分。先秦社会十分重视家庭在社会伦理关系构建中的基础作用。如《易经·序卦传》中对家庭与社会伦理关系的构成作出了解释“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因为家庭关系之于社会伦理关系的重要地位,促使先人圣哲对家庭关系的标准模式展开探讨。如《左传·隐公·隐公三年》中,石蜡劝谏卫庄公时所提出的“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其中将血缘缔结下牢不可破的父子与兄弟关系确定为顺应天命的社会关系。而在《左传·昭公·昭公二十六年》中,晏子劝谏齐景公时更是以多元视角全面阐释了家庭伦理关系的考量标准:“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之善物也。”这表明古人对社会伦理关系及家庭伦理范畴的界定日渐明确。此后,孟子总结的“五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成为描述家庭伦理关系中亲子关系与夫妻关系的标准且沿用至今。
二、《左传》中礼制规约下的亲子关系叙事
《左传》中包含了多篇亲子关系的叙事书写,且传递出我国传统的礼制规约下的家庭伦理思想及价值观念。
(一)《左传》父子关系叙事中父亲处于主导地位
《左传》父子关系的叙事中,父亲角色通常处于贵族统治阶层且是“礼制”创造者与维护者,因此礼制规约下的父子关系通常以父亲角色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文中父子关系叙事则围绕着对“礼”的坚守和对“义”的维护。如在《左传·隐公·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当中,郑武公之妻姜氏厌恶长子郑庄公而喜爱幼子共叔段,试图废长立幼而“亟请于武公,公弗许”。故事中的父亲郑武公与其子郑庄公及共叔段之间,产生与礼制及政治秩序相悖的矛盾时,父亲会冷静、理性、坚定地维护“礼制”。又如《左传·隐公·隐公三年》中的“石碏谏宠州吁”一文,卫庄公因宠溺公子州吁而“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卫国大夫石碏则基于礼制规范视角而谏言于卫庄公:“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但因卫庄公未能从谏而遗祸于卫国。文中的石蜡因恪守礼制及深明大义的性格,能够用礼制规范帝王家庭伦理关系。由此可见,《左传》中所书写的父子关系叙事中,礼法给予父亲以绝对的权威性,而父亲则秉持“礼”大于“情”的父子伦理理念,坚决地捍卫礼制。
(二)《左传》父子关系叙事中展现出鲜明的伦理内涵
《左传》父子关系叙事中体现出鲜明的伦理内涵。如《左传·僖公·僖公二十三年》中晋献公和重耳的父子关系叙事中,骊姬为陷害公子重耳而蛊惑献公派兵讨伐之,重耳虽拥有强大兵力且具备反抗父亲的理由,但重耳却为遵循父子伦理的礼制而放弃反抗,选择逃遁。重耳维护礼制的做法在获得了民心支持的同时又避免引颈受戮的愚孝行为,进而为其今后返晋夺政奠定了基础。又如在《左传·僖公·僖公二十四年》中介子推母子关系叙事中反映的伦理内涵,重耳夺回政权后赏赐忠臣时却忘了介子推之功,而介子推则认为重耳成为国君乃天命所归而非自己的功劳,遂言“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介子推在表达对国君的不满后依据君臣伦理自认已无资格继续辅佐国君而决定归隐山林,而此时介子推之母认为儿子应向国君邀功请赏,但介子推认为“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最终儿子以礼制说服母亲并携母归隐。
可见,《左传》中所书写的父子伦理关系叙事中,体现出鲜明的家庭伦理及社会政治伦理理念,同时,伦理理念也是我国传统文学的思想主旨。
三、《左传》中礼制规约下的夫妻关系叙事
《左传》中礼制规约下的夫妻关系叙事也相对较多,且涵盖了王侯、贵族及平民等家庭的夫妻关系,并且主张“夫和妻柔”的夫妻关系伦理取向,且对具备睿智人格的妻子给予了礼赞。
(一)《左传》夫妻关系叙事宣扬“夫和妻柔”的伦理取向
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男女基于生理差异自然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形态。身体强健的男子在生产生活中的主导地位促使其居于社会统治地位,而女子则处于被动地位,且逐渐形成了夫强妻弱的社会伦理观念。先秦对夫妻关系的礼制规约是遵守“夫和妻柔”及相互尊重的礼节。如《左传·桓公·桓公十三年》中农楚武王与夫人邓曼的夫妻关系叙事中,大夫斗伯比因看到即将远征的楚将屈瑕行为举止高傲而预见其“举趾高,心不固矣”而出兵必败,遂向楚武王请求增兵支援但遭拒绝。当楚武王夫人邓曼听闻此事后向楚武王分析:屈瑕因所立战功而生骄傲之心则必定轻敌,且谏王派吏警戒屈瑕:“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楚武王茅塞顿开,派吏警戒屈瑕,但屈瑕依然因骄傲轻敌而兵败。可见,《左传》的这篇故事中的楚王和邓曼充分演绎出了夫和妻柔的夫妻伦理取向。
(二)《左传》夫妻关系叙事对妻子睿智及节义人格的礼赞
《左传》中基于礼制规约下的夫妻关系叙事也对睿智远见的妻子给予了礼赞。如《左传·晋公子重耳之亡》中僖负羁夫妻关系叙事,重耳为复国而自齐赴楚寻求帮助期间路经曹国,曹共公昏聩失礼于重耳,曹国大夫僖负羁之妻从重耳精明强干的追随者身上预测到重耳必会成为君主且讨伐失礼的曹国,遂向丈夫谏言示好于重耳,僖负羁深以为然礼遇重耳。此后重耳夺权后果然去讨伐曾侮辱自己的曹国,同时下令保僖负羁一家。可见,文章充分肯定了僖负羁之妻的远见卓识和政治智慧,也肯定了僖负羁尊重妻子且诚恳听从妻子建议而避免祸事的行为。文章对夫妻关系的叙事不仅体现出夫和妻柔的夫妻伦理,更是对和谐家庭关系的礼赞。
《左传》作为一部先秦史传中优秀的史记文学作品,在阐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以高超的文学创作技巧书写了诸多家庭伦理关系叙事,对我国文学创作具有深远的影响。《左传》的家庭叙事是基于“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的礼制规约之下,阐释了我国传统家庭伦理关系的基本内涵。《左传》基于礼制规约下的家庭叙事初衷,虽然是对礼制的维护以及对人遵守礼教的劝谏,但其对和谐家庭关系的推崇、对家庭亲情的赞扬、对夫和妻柔夫妻关系的认可等诸多理念,对于当前社会日益淡漠的家庭伦理关系现状,依然具有维护家庭和谐及维护社会稳定等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