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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匏”“瓠”意象流变

2021-01-17杨思源

青年文学家 2021年33期
关键词:星宿两汉惠子

杨思源

“匏”和“瓠”都是葫芦的意思,非常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文学作品之中。但是仔细分析就可以得出“匏”和“瓠”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它们作为两个意象出现在作品中必定有一定的区别。而李朝虹的《“匏”与“瓠”辨》则区分了“匏”与“瓠”的差别,其认为在上古“瓠”是葫芦的总称,而“匏”则是“瓠”中的一种。“匏”“瓠”意象背后所代表和蕴含的文学内涵的关系,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先秦两汉是我国文学发展的萌芽时期,而其中所使用的一些文学意象,也是其最原始、最本质、还未经过流变的基本意义。葫芦在古文献里被称作“匏”或者“瓠”,因此我们通过先秦两汉时期的文学作品可以大致了解早期葫芦的使用方法以及它的引申含义。根据先秦两汉时期“匏”“瓠”意象的不同,将其归为五个意象种类。

一、“匏”制作成的器具

在《邶风·匏有苦叶》中“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在这里“匏”被用作渡水的工具。葫芦的叶子干枯了,那么葫芦也干了,将干枯的葫芦里面掏空,可以使得游泳的人凭其浮力浮在水面上。很久以前,远古先民就已经发现了葫芦的这一特点,因而经常将其系在腰间,故而其也被称为“腰舟”,是古人常备的出门和旅行工具。因此,“匏”在这里是渡水工具的意思。

《大雅·公刘》中的“酌之用匏,食之饮之,君之宗之”,在这里我们注意到,此时葫芦是用于盛酒的器具,将干枯的葫芦一分为二制成酒器,在古时候被称作“匏爵”。由此可得葫芦在古代特别是在宴会上作用很明显,既可以制成菜肴,本身在經过处理之后也可以成为饮酒的工具。除了将“匏”一分为二制成酒器,匏爵在周代的婚礼上也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在《礼记·昏义》中的“合卺”,合卺是用葫芦制成的饮酒器具,在古时这种将葫芦一分为二制成的酒具是专门在婚礼上被新婚夫妇用作对饮的器物,二人各执一半,共饮美酒,象征夫妇同享尊荣,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爱情生活,演变到今天也就成了喝交杯酒的婚俗。

二、“瓠”加工制作成的食物

《小雅·南有嘉鱼》中“南有樛木,甘瓠累之。君子有酒,嘉宾式燕绥之”,这里用到“兴”的手法,先言他物以引所咏之词。葫芦的藤蔓弯弯曲曲,并且缠绕在树上,通过这一现象来引出主人与宾客之间的团结。本篇之中再次利用“瓠”的特点,不仅让我们得知了葫芦生长在南方,且藤蔓弯曲的生物结构特点,更发现了古人利用这种特点来描述宾主之间的关系。

《小雅·瓠叶》的第一句“幡幡瓠叶,采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尝之”,我们从中可以得到一个信息,那就是在古代葫芦叶是可食用的,并且已经出现在宴会的菜品之中。古代宴请宾客其实是有相应的礼节规定的,用什么食物来宴请、上多少道菜品都是有一定规矩的。葫芦叶可以登上餐桌,也从侧面反映了葫芦在古代农产品特别是蔬菜瓜果中的重要位置。

三、“匏”“瓠”的自然物象本色

《卫风·硕人》在描写美人时用“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在这里引用“瓠”,是借用了葫芦籽洁白整齐的特点,来比喻美人的白皙整齐的牙齿,是用葫芦的内在生物特点作为外部描述对象和语言的结合点。

《幽风·七月》中“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在这里所提到“壶”,是“瓠”的借字,即“八月断瓠”,说的是七月份吃瓜类食物,八月份采摘葫芦。全诗都在描述农民一年的辛勤劳作以及各个月份的具体分工,八月份是葫芦的成熟期,应该及时采摘。通过诗歌中的描写,我们不仅得知了古代葫芦的成熟时间,还感受到了远古农民的辛苦。

《论语·阳货》的第七篇中“佛肸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在这里孔子提到了“匏瓜”,其作用就是利用匏瓜作为一个比较的对象。葫芦是用来食用的,如果只悬挂在墙上做摆设而不取下来食用,就浪费了葫芦本身的作用。孔子以这个来举例子,认为自己的作用是传授礼仪,若连叛军的首领也不见,叛军的邀请也不接受,那么就会浪费向佛肸宣扬自己政见的机会,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浪费,此处还是利用葫芦作为食物的特性来进行引用。

除了儒家的文献经典,“匏”和“瓠”也出现在道家的经典作品《庄子》中。在名篇《逍遥游》里惠子和庄子有一段对话,惠子谓庄子曰:“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为其无用而掊之。”在惠子看来,庄子的学问看起来很高深,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上却比较无用,不符合当时诸侯群雄纷争的思想,惠子也是借用大葫芦这个意象来委婉表达自己对于庄子思想的看法。

四、“匏”制作成的乐器

左丘明的《国语·楚语·伍举论台美而楚殆》中“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彤镂为美,而以金石匏竹之昌大、嚣庶为乐”,这里的“匏”就不是做葫芦的解释了,而是指的乐器。《国语·周语》的“匏竹利制”“匏竹尚议,革木一声”中出现的“匏竹”,其实是两种乐器,也可以理解成是由葫芦和竹子制作出来的乐器所发出的声音。

在周代,有“八音”一说,是古代对于乐器的统称,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类。“金”包括钟、镈、铙,“石”即为磬,“丝”包含琴和瑟,“竹”包括箫和箎,“匏”含有笙、竽,“土”代表埙与缶,“革”是鼗和雷鼓,“木”则包括柷和敔。《国语》中的“金石以动之,丝竹以行之,诗以道之,歌以咏之,匏以宣之,瓦以赞之,革木以节之”就分别阐述了这八类乐器的不同作用以及分工。所以在《国语》当中举例的这几处所引用的“匏”的意象,就不再是之前简单的葫芦的意思,而是代表了特定的乐器,具有特定的礼节性。

五、“匏”作为星宿的名称

两汉时期的文学资料当中,“匏”和“瓠”仍旧和先秦时期的意象一样在作品之中表现其作为自然物像的意义。但是除了其本身作为农作物这个意象而言,“匏”意象和星星开始产生联系。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天官书》里有着“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鱼盐贵”的记载,这里的匏瓜就不再是葫芦的意思,而指的是天上的星宿;汉代《天文志》中的“瓜匏四星在危东”,这里所提到的瓜匏星其实就是匏瓜星;在东汉的《荆州占》中,“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匏瓜明,岁则大熟”对匏瓜星进行了简单的描述,也让我们得知匏瓜星的天文方位以及其与农业生产的关系。

通过这三个例子我们发现,在作为“匏”“瓠”意象源头的先秦两汉时期,该意象除了作为葫芦来使用,还被作为星星名称来使用。那么以此来倒推,在先秦文学《国语·楚语上》中的“先君庄王为匏居之台,高不过望国氛”里的“匏居之台”就可以解释为观测天文现象的观测台,这更加证实了“匏”“瓠”意象作为自然物像来使用时所代表的葫芦和星宿之义。

综上所述,在先秦两汉时期中出现“匏”“瓠”,总结起来更多的是单纯以葫芦的原生姿态来进行引用而不多做引申,即通过对葫芦外形、特点、生理成熟时间、味道等的描写,来引出所咏之物,将抽象之物具象化:葫芦的实用价值就是作为一种农作物出现在周代人的饭桌之上,做成下酒的菜肴;把幼嫩的葫芦外形甚至洁白整齐的葫芦籽当作对美人的描述;被制作成渡水工具,帮助人上浮;剖开制成盛液体的器具,如酒杯、水瓢等;切开葫芦的小口当作水壶,抑或是储物器具;经过晾晒处理之后制作成乐器。除了当作葫芦的自然物像,还有一个就是作为星宿名称使用,而且做星宿意思使用时多用“匏瓜”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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