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南陵铁拐李宋墓出土女乐木俑赏析
2021-01-17单双
单双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弋江镇的一座宋代墓葬出土文物中有一组女乐木俑,这10件木俑皆为站立姿势,服饰统一,各持乐器呈演奏状,造型精美生动,是宋代音乐生活的直接表现,具有深入研究的价值。本文拟将木俑与已有考古材料和文献进行对照,以探索宋代乐器形制与民间乐队中家庭乐队的编制情况。
一、出土概况
1.出土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概况
2014年6月,女乐木俑出土于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弋江镇铁拐村铁拐组西北800米的一座宋代墓葬中①(考古简报编号M1),墓葬为竖穴土坑灌浆重棺墓,灌浆层长约4.8、外宽2.5〜2.8、残高1.7米,未见墓道,灌浆层内放置两层木棺。因未经盗扰,墓葬基本保存完整,出土了200余件随葬器物,是研究宋代社会文化的珍贵材料。
随葬品集中放置在4个位置,分别是外棺前端的3层木架格、木架格与内棺之间、内棺尾端的木托板以及墓主人身上。随葬品按功能可分为供品明器、俑及建筑模型、家具、日用器皿、衣物及首饰。手执乐器的女乐木俑与女奉食木俑、木质轿子、轿夫木俑、房屋模型、武士木俑和仆从木俑放置于3层木架格的中层和底层,出土时位于底座之上,木架格上的随葬品涉及出行、伎乐和奉食等题材,是同一时期墓室壁画时常使用的主题。
2.墓主人身份小考
根据墓葬内棺覆盖的旌铭“安康郡太□□氏之柩”
可推测出墓主人为受北宋朝廷诰封的命妇“安康郡太君”,身份为品官之母(旧制品官之父去世后其母封号加“太”字)。同时,相邻的M2出土的墓志铭显示M2的墓主人为北宋名臣徐的父亲徐用之和祖母程氏,下葬于北宋元祐二年(1087)十一月十三日②。根据《宋史》记载,徐曾在元符三年(1100)徽宗即位后担任翰林学士期间“遭忧”,服丧完毕后主管灵仙观入元党籍,时年约为崇宁三年③。因其父已于此前逝世,所以推断此时去世的是徐的母亲管氏。M1内棺覆盖的旌铭长290厘米左右,从目前考古发现的宋尺实物来看,北宋尺的长短约在31厘米左右,按照宋代的尺度,这一铭旌长度为九尺有余④,对应《宋史·凶礼》所载,墓主人品阶在三品以上,而徐遭忧时任翰林学士,为正三品,两者正相匹配。由此可推断M1墓主人为徐之母管氏,下葬年代为元符三年(1100)至崇宁四年(1105)之间。
二、女乐木俑所执乐器考
M1共出土16件木女俑,其中10件持乐器(图1),6件捧食盒、酒壶等物品,两组木俑分置在两个底座上,因此虽有个别木俑移位,但两组文物并未混淆,下面仅对持乐器的女乐木俑进行分析,以确定这组乐队的乐器编制。
1.弹拨乐器——琵琶
该组女俑中仅有一人怀中竖抱一件梨形弹拨乐器(图2),乐器颈部略弯曲,背部向外,根据造型和与女俑的比例推测为琵琶。因雕刻简约,或表现的是包裹后的状态,故无法得知其弦数、品位和弹奏方式。宋代琵琶类乐器的形制与演奏法基本沿用唐制,《事林广记》卷5载:“琵琶,近代乐家所做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也,四弦象四时也,有直项者,有曲颈者。”从考古材料来看,宋辽金时期的壁画、石刻上出现最多的琵琶形象为四弦曲项琵琶,但也有其他形制,如河南禹州白沙宋墓散乐壁画和山西汾阳太符观奏乐壁画中的伎乐人弹奏的就是五弦琵琶(图3),而北京云居寺经幢石雕伎乐人弹奏的则是直项琵琶(图4)。宋代的演奏方式多为使用拨子弹奏,但亦有用手指弹奏的,如甘肃文殊山石窟万佛洞《弥勒下生经变》中的伎乐人(图5)和北京云居寺经幢(东廊)的石雕伎乐人(图6)。
2.吹管乐器——排箫、箫、筚篥、笛、笙等
该组女俑中有六人持吹管乐器,其中一人头向前探,唇部凸起呈吹奏状,双手握一件七管编成、箫管长短相等的管乐器,推测应为排箫(图7)。根据目前考古发现的音乐图像资料来看,中国古代的排箫形制大致可分为三种,分别是“象凤之翼”的单翼式、管长相等的等管式以及中间短两边长且有木椟边框的双翼式⑤。宋辽金时期的壁画和石刻中常见的是等管式排箫,单翼式和双翼式排箫数量较少,前者多见于汉唐时期,后者多见于明清时期。同时,这一时期箫管数量并不固定,文献中记载有八种形制,分别是十二管、十三管、十六管、十七管、十八管、二十一管、二十三管以及二十四管,但考古发现的图像中还有四管、八管、九管、十管、十一管等多种排箫,这其中有些是由图像呈现不够准确造成的。此件女俑手持的排箫为等管式,造型简略,未出现边框和手柄。等管式排箫是将长度相等的音管内部以自然竹节或蜂蜡填充,通过调整填充物决定音高,并按照一定的音列顺序固定为一个整体。此件排箫管数为七管,不见于文献记载和出土图像,也未见于实物,可能为工匠的艺术创造。
另一件女俑双手竖握一管,鼓腮吹奏,手指轮廓明显,似为按奏,管长及腰,因此推测其所奏乐器应为箫(图8)。宋代的箫又称“箫管”,是宋代民间对竖吹之笛的泛称,与前代以“箫”指代排箫不同,宋代的“箫”指的是单管竖吹的管乐器,演奏时由奏者双手竖持于胸前,管口置于嘴边吹之,两手配合按发音孔以发声。根据文献记载,宋代箫管多为六孔,长一尺八寸,约为57厘米,长度及腰,与此俑所持乐器形制相近,但此件箫管没有刻出音孔,因此无法得知其孔数。国家大剧院“皖乐徽声——安徽音乐戏曲文物展”曾展出一件宋代青白瓷箫(图9),为宋代箫管实物,其一侧有五孔,另一侧有一孔,正好六孔,唯长度略短,仅为20厘米。此箫1990年9月出土于安徽省望江县护城村砖瓦窑厂北宋券顶单室墓,与考古出土的音乐图像中常见的长度及腰的箫管略有不同,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箫管。
木俑中还有一件女俑亦竖吹一管乐器,但管的长度较短,且女俑的口部似有哨子,哨子与管子没有衔接上,因此推测其吹奏的可能是宋代流行较广的吹管乐器——筚篥(图10)。筚篥源于龟兹,原为胡乐所用之器,至宋代时在宫廷与民间的各种音乐形式乐队中(宫架乐队、登歌乐队以及鼓板、小乐器和细乐等形式除外)都占有一席之地,成為宫廷教坊大乐和鼓吹乐中的一件重要乐器,因其地位重要而有“头管”之称。宋代筚篥有大小之分,大者九孔,小者六孔,亦有七孔的。九孔筚篥的音孔排列是前七孔后二孔,六孔筚篥是为转调而制,但尚不知其音孔排列。此件木俑所持乐器没有刻出音孔,因此无法得知其孔数,但从其形制与木俑的比例来看,可能是尺寸较大的九孔筚篥。
木俑中有一人双手一正一反横持一件管乐器,侧首凑近管端吹奏,推测其所吹乐器应为横笛(图11)。宋代横笛的形制及奏法十分多样,《梦溪笔谈》记载:笛多为七孔,长一尺四寸,又名横吹,有大小之别,分别称作大横吹、小横吹。此件木俑所持乐器较为短小,应为小横吹。
另有一俑双手做捧物状,鼓腮凸唇吹奏,出土时乐器脱落,脱落物形制似笙(图12)。宋代笙类乐器名称繁多,且种类及形制较唐代更加丰富多样。主要表现在簧管数和制作材料上。根据文献记载,宋代笙的簧管数有十九簧、十七簧、十三簧、十二簧、九簧、七簧等形制,其笙斗的制作材料在唐代原为匏(葫芦)制,后改为木制,宋代先是沿用唐制以木制作,后在徽宗时又恢复为匏(葫芦)制。此件笙因出土时脱落,未公开发表,故未知其形制。
除上述木俑外,还有一俑双手持一件长方形乐器欲吹奏,乐器上半部分缺损,且较前述的箫和筚篥略粗,可能也为一类吹管乐器,但形制不明(图13)。
3.打击乐器——拍板、钹、手鼓
木俑中有三人手持打击乐器,其中一人手持由六块长方形组成的拍板,正在击打演奏(图14)。此拍板形制为宋朝教坊所用的六板之制的小拍板⑥,此外,还有九块的大拍板,如河南禹县白沙宋墓壁画中的拍板(图15),以及三块的小拍板,如佚名《大傩图轴》一画中所绘拍板。
另一人将两个相叠的圆盘形乐器捂在胸前,似在演奏间休息,圆盘背面有钮,钮上系有飘带,推测为体鸣类铜制打击乐器—铙(图16)。根据文献记载⑦,铜饶最初用于佛教音乐,是随着佛教而传入的外来乐器。它与我国宫廷中传用的商代有铃无舌,有柄立置的饶同名实异。饶的形制与钹十分相似,为圆盘形,面薄而翘,帽小而顶大,中间隆起部分较小,且顶部有穿孔,系以长布条,将两片相连组成一副,由演奏者两手持之,两手互相拍击发声,声音清亮。而钹虽然也为圆盘形的两片,但面厚而平,碗大而顶圆,中间隆起部分较大,因此推测木俑所持乐器为铙,而非钹。1984年2月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茅村乡大庄村雪山寺窖藏出土一副铜铙(图17),帽小而向内凹进,一副顶中有穿孔,是目前所见的宋代铜饶实物。
还有一人亦单手持圆盘形乐器,另一手张开欲击奏,圆盘状似葵口盘(图18)。1972年四川省三台县灵兴乡南宋嘉定四年张心娘墓出土一件三彩手鼓俑,其所持的梅花形鼓与此相近(图19),山西省闻喜小罗庄金大定伎乐砖雕中亦有此种形式的手鼓(图20),因此推测应为手鼓一类的乐器。古代手鼓有两种形制,一种带手柄,双面蒙皮,有鼓腔,演奏时左手持鼓柄,右手持槌以击之⑧;一种没有手柄,单面蒙皮,无鼓腔,演奏时左手持鼓,右手以手指击奏,通过手指在鼓面中击打不同的位置取音,从而达到丰富的音色、音强和节奏变化,如《皇朝礼器图式》载“又恰称‘达普’,木匡,上冒以革,形如手鼓而无柄”。此件木俑所持手鼓应为后者。
三、女乐木俑乐队编制
安徽南陵铁拐李宋墓出土的女乐木俑乐队编制为琵琶、排箫、箫、筚篥、笛、笙、拍板、铙、手鼓及不明管乐器共10件乐器,反映了宋代民间家乐乐队的乐器组合。
宋代的音乐文化随着市民文化的兴盛而开始转型,民间乐队可分为杂剧伴奏乐队、说唱及歌唱伴奏乐队、舞旋伴奏乐队和纯器乐乐队⑨。杂剧、说唱及歌唱伴奏乐队的基本形式由“鼓、板、笛”三类乐器组成。其中拍板多为六板,笛类泛指筚篥、横笛等吹管乐器,鼓类则以挂在腰上的杖鼓、立于架上的大鼓为主,偶见带柄和不带柄的手鼓。舞旋伴奏乐队在“鼓、板、笛”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琵琶、筝等弦乐器,同时管乐器也增加笙、箫、排箫等乐器,具有中型乐队的规模,音乐表现力较前两者更为丰富。纯乐器乐队有细乐、小乐器和清乐三种,较少使用鼓类乐器,如细乐以箫管、笙、轧筝、嵇琴、方响合奏;小乐器以二至三件乐器合奏,如双韵合阮咸、嵇琴合箫管、独打方响、敲水盏,打锣板等;清乐则在宫廷马后乐所用的拍板、筚篥、笛、提鼓的基础上加方响、笙,并以小提鼓替换,以使其声音清细。
根据对比,可知安徽南陵铁拐李宋墓出土的女乐木俑乐队的编制较为接近舞旋乐队,其中琵琶是舞旋乐队与杂剧、说唱、歌唱类伴奏乐队不尽相同的乐器,可能同舞蹈音乐表现的需要有关。而铙在宫廷宴乐中也常用于文舞演出,由舞者手持之,边击边表演舞蹈动作,已兼备舞蹈道具的性质。宋代北方地区的墓葬中,也存在舞伎与乐队一起演出的砖雕和壁画,如山西新绛县北苏村金代墓葬雕砖,由舞伎、琵琶、排箫、横笛、笙、拍板、腰鼓(2件)、大鼓、筚篥(另一墓)组成(图21),以及河南许昌禹州白沙宋墓壁画,其乐器组合与安徽南陵女乐木俑相近,只是木俑中没有舞伎。故此,可推测这组女乐木俑为宋代官僚家中为舞蹈伴奏的乐队。
(图片来源:国家大剧院、安徽省博物院)
注释:
①郝胜利、程京安、杨小宝、张辉、李新民、孙茂梅《安徽南陵铁拐宋墓发掘简报》,《文物》2016年第12期。
②孙千惠《安徽南陵铁拐宋墓研究》,中央美术学院2020届硕士学位论文。
③宋《道命录》收录蔡京所撰之碑文,刊刻元祐党籍一事发生于“(徽宗)皇帝嗣位之五年”,大抵为崇宁三年。
④陆雪梅《从苏州博物馆藏宋尺谈起》,《东南文化》2002年第11期。
⑤王旭茹《宋辽金排箫探析》,西安音乐学院硕士论文,2020。
⑥《文献通考》卷139(乐十二)曰:“宋朝教坊所用六板,长寸。上锐薄而下圆厚,以檀若桑木为之。”
⑦《乐书》卷125胡部“銅饶”条曰:“铜饶,浮屠氏所用浮沤,器小而声清,世俗谓之饶。其名虽与四金之饶同,其实固异矣。”
⑧明《三才图会》载:“手鼓,其制扁而小,亦有柄,令歌者左手抗,而右手击之。”
⑨张丽《宋代乐队编制研究》,河南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2001。
(责任编辑:田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