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下沉视域下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研究
2021-01-17朱磊,邱乐
朱 磊,邱 乐
(中共亳州市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室,安徽 亳州 236800)
消除贫困是中国共产党建党的重要使命。不管是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革命运动,还是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经济建设,消灭贫困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推进社会变革的重要目标。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都是为消除贫困所进行的伟大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全党上下不懈努力,2020年底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性胜利。中国共产党在消灭贫困的伟大实践中,始终重视激发低收入群体的内生动力,并将此作为消灭贫困的根本决策。脱贫攻坚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后,扶贫工作进入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甚至更长时间里,激发内生动力都将是一项重点工作。
贫困地区内生动力不足是一个老问题。尽管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扶贫过程中一直重视内生动力的激发,然而却在部分地区出现了内生动力不足的现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扶贫工作的重视度与内生动力成反比,这样一种悖论值得深思。深入分析内生动力问题,关键要分析脱贫攻坚战过程中的经验措施,这些经验措施可以总结为“资源下沉”。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利用组织优势,推动各级各类资源下沉,从而达到了消灭绝对贫困的宏伟目标。
一、资源下沉的概念分析
一般来说,贫困可以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主要是指个人或家庭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缺衣少食且基本的生存条件得不到保障的贫困状态,主要是生存权的问题。而相对贫困主要是指个人或家庭的生活水平已经解决了温饱,但其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且缺乏有效的发展途径,需要给予扶持关注的贫困状态,主要是发展权的问题。贫困问题的成因是复杂的,既有现代化过程中竞争所产生的贫困,又有因个人能力、教育水平、心理状态、贫困文化等负面状况所造成的贫困。由于个人能力、生活环境、资源条件的影响,在生存性竞争的格局下,人与人必然会出现发展的差异,出现贫富差距,这是现代化不可避免的结果。而扶贫就是对集体性生存伦理的维护和对现代性过度扩张的控制以及协助落后于现代化的群体接近和把握现代性伦理,突破贫困文化的传统社会规范,培育贫困群体的现代理性精神。[1]
资源下沉是推动低收入群体把握现代性伦理、重构个人能力的重要举措。资源下沉中的资源主要是指社会经济资源和技术资源,是直接或间接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因素。资源下沉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从发展的角度讲,资源下沉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以协助贫困户接近和把握现代性伦理。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讲,资源下沉是中国共产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随着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日益艰巨,基层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基层成为落实国家方针政策的关键,成为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条块分割的政府管理体制,基层治理面临着“碎片化”问题,无法形成基层治理的合力。[2]科层制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影响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效,从而影响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资源下沉机制是对科层制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有效补充,是有效解决科层制不足的重要方法。
二、资源下沉的具体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解决扶贫中的低效、低质问题,有效地解决绝对贫困,我国扶贫进入到精准扶贫阶段。精准扶贫与之前的区域开发式扶贫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精准推动了各类资源下沉到农村基层。根据资源下沉的组织力量和实践做法,资源下沉的具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资源下沉
组织资源下沉是指依靠组织力量推动的资源服务基层。组织资源下沉在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是向基层选派优秀驻村干部。脱贫攻坚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后,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进行驻村帮扶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措施。驻村干部组成工作队,成员一般不少于两人,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将驻村帮扶的任务明确为10项,要求驻村干部要宣传好党的扶贫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异地搬迁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各项精准扶贫工作。[3]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国累计选派驻村干部290多万名,累计选派第一书记51.8万名,现在岗24万名,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带动群众发展的组织保证,是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最重要举措。
(二)经济资源下沉
为了有效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这些资金有效下沉,主要用于推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期内,一方面,农村地区公路、电网、供水、通信、住房等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另一方面,大量的扶贫资金投入到扶贫产业。村级产业扶贫成为帮助低收入群体脱贫的主要手段,扶贫干部将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作为工作重点,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条件、地理环境因素,因地制宜实现差异化发展。除此之外,社会直接捐赠低收入群体个人也是资金下沉的一种方式。
(三)智力资源下沉
智力资源下沉是指高校科研人员、科技工作者为服务三农,开展学术研究而进行的服务基层的行为。因为扶贫是一个系统复杂工程,对于贫困地区而言,知识技术缺乏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原因,推动智力下沉,让科技人员直接服务贫困地区,是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措施。组织科技专家、研究学者等到贫困地区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进行扶贫综合治理试验等。例如: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团队2009年创建的现代农业科技小院。现代农业科技小院为农民提供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其特点是在读研究生与科技人员开展驻地研究,零距离、零门槛、零时差、零费用的服务农户发展,引导农民进行高效高产生产,探索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这种模式深受农民的欢迎,在全国已经建立了100多个科技小院。[5]
(四)服务资源下沉
在扶贫领域中,服务资源下沉是指医疗卫生、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下沉到基层。乡村全面振兴不仅要发展产业,提升群众的发展能力,还要为群众做好服务,推动服务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办事。在实践中,推动服务资源下沉,主要体现为设立驻村服务站,对农村电商、社会救助、营业执照、费用代缴等事项的咨询开展服务。
三、内生动力问题的三个层面
正是由于各种资源精准下沉,才使得绝对贫困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有效解决。然而在各种资源下沉的过程中,同时也出现了内生动力的问题。内生动力作为一个扶贫领域的术语,有其特定所指的含义。简单来说,内生动力是与外力帮扶相对的一个概念,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贫困地区内生动力问题
贫困地区内生动力不足主要是指贫困地区自身产业基础薄弱,这是内生动力的第一个层面。早在2012年习近平就已经注意到了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的问题,他指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一个地方必须有产业,有劳动力,内外结合才能发展。最后还是要能养活自己啊!”[6]因此,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原则,是激发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的首要方面。
贫困地区内生动力是与非贫困地区外力帮扶相对的一个概念,例如: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中,东部发达地区的帮扶,相对于中西部的贫困地区来说就是外力。而中西部贫困地区自身的产业发展就体现为内生动力。在扶贫领域,内生动力与外力帮扶是相对统一的整体,通过外力帮扶解决贫困地区由于资源匮乏、低收入群体受教育程度不高而导致的发展困境,通过激发内生动力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可持续,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之路。
(二)贫困地区干部的内生动力问题
内生动力第二个层面,是指贫困地区干部的内生动力问题。贫困地区干部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指本地干部缺乏工作主动性,对于选派干部带来的扶贫资源较为依赖,“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贫困地区干部内生动力是与组织资源下沉这种外力帮扶相对的概念。驻村干部往往是由党的组织部门选派的,他们可以为贫困村带来大量的发展资源和新的发展理念。因此,相对于选派干部的这种外力,贫困村原有的干部就存在内生动力问题。在实际调研中,贫困地区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存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不动”的现象,缺乏担当精神和进取意识,这是影响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的重要方面。正如习近平指出:“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首先靠的是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干。用好外力、激发内力是必须把握好的一对重要关系。对贫困地区来说,外力帮扶非常重要,但如果自身不努力、不作为,即使外力帮扶再大,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只有用好外力、激发内力,才能形成合力。”[7]
(三)贫困地区群众的内生动力问题
内生动力第三个层面,是指贫困地区群众内生动力问题,这也是内生动力问题最集中体现的一个层面。由于脱贫攻坚战的基本要求就是精准扶贫,所有的政策措施都是精准到最小单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了保证扶贫措施的有效性,部分资源直接下沉到低收入群体个人。因此,在低收入群体这个层面,不仅来自发达地区的帮扶是外力,上级选派驻村干部的帮扶是外力,本地干部的帮扶同样是外力。尽管在贫困群众这个层面,下沉资源是最多的,但是其在扶贫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也是最弱的。一般所指的内生动力不足,主要是指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不足问题。这个问题较多地表现为,低收入群体对于扶贫政策的路径依赖,缺乏发展能力与发展意愿。
分析内生动力的三个层面,可以发现内生动力问题是在扶贫资源下沉的过程中出现的,是资源下沉的伴生物,是资源下沉相关政策执行偏差而导致的。资源下沉是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有效措施,并且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大部分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都得到了激发。那么,内生动力问题产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当前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个人心理与贫困文化这个层面,也就是说,主要是因为低收入群体的心理贫困,或者是贫困地区的贫困文化造成了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这些研究成果很有价值,但是对内生动力问题的发生机制分析的并不全面。
贫困地区干部与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原因,更多要从主体性的角度来分析。“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党和政府有责任帮助贫困群众致富,但不能大包大揽。不然,就是花了很多精力和投入暂时搞上去了,也不能持久。有的地方不注重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反而助长了等靠要思想。”[8]在实际调研中发现,一些基层干部把贫困群众仅仅视为被动接受的对象,忽视其主体地位,从而导致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产生。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作为脱贫攻坚主体的贫困群众,应该是具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然而,仅仅被作为资源下沉对象的贫困群众,实际上却是消极、被动、惰性的。因此,解决内生动力问题,必须在资源下沉的背景下重构扶贫领域的主体性。
四、推动扶贫领域的主体重构
根据相关文件,贫困县摘帽之后有五年的过渡期,在这五年里所有扶贫政策基本能保持稳定,也就是说资源下沉还将是过渡期的重要措施。因此,如何较好地执行资源下沉的各项政策措施,避免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不足,将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前提。
(一)产业层面
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主要体现为产业发展。一般来讲产业是一个地区能否稳定脱贫的关键。在脱贫攻坚资源下沉的过程中,存在大小产业之分。大产业主要指的是整个贫困地区的支柱产业。小产业主要指的是贫困村的扶贫产业。贫困村扶贫产业在提升低收入群体发展的意愿和能力方面具有见效快、风险小的有利方面,但也存在着规模小、竞争力弱等不利方面。而贫困地区的大产业既是整个地区发展的动能所在,也具有很强的带贫能力。因此,资源下沉过程中适当地向贫困地区优势产业倾斜,使其成为贫困地区带贫发展的主体,将是一种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的重要方式。
当然,在推动贫困村原有的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低收入群体的主体作用。在产业发展中,帮扶干部、技术人员起引导作用的同时,要尊重低收入群体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让低收入群体能掌握产业发展技术,能有效对接市场,这样可以形成产业发展的的良性循环,不会出现因扶贫干部的调换而导致产业无以为继的情况。媒体报道过某地生猪饲养不符合市场要求而无法进入市场销售,只能由扶贫干部亲友购买,这就是产业规划没有有效对接市场需求而导致难以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在进行产业规划时,善于引入市场力量,采取企业+农户的方式,让低收入群体有效对接市场。
(二)干部层面
激发贫困地区干部内生动力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资源下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乡村人才缺乏的不足,然而不管是驻村第一书记,还是下沉的科技工作者、扶贫专家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任期结束后,除少部分选择继续驻村扶贫外,大多数人将返回原单位。尽管在过渡期选派干部的措施还会继续,但是选派干部的大规模调整,一定程度上会给贫困地区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培养乡村本土人才。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的:“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9]
“打造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实际上就是要重构本地干部的主体地位,激发他们工作的内生动力。一方面,可以鼓励驻村干部留任。当前贫困地区特别需要能顺应现代化发展的人才,在脱贫攻坚期内已经熟悉贫困村基本情况的驻村干部,实际上是重要的人才资源。对于能真正热衷于乡村发展且原意继续留任的驻村干部,可以通过适当的措施鼓励其留任。另一方面,以本土干部为主吸收新鲜血液。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积极吸纳优秀企业家、农业创业创新人才、部队复员军人这三类人才。通过培训、选拔和引进的方式,解决本地干部缺乏的问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电商、专门技术等适应现代化的知识。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的社会组织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为乡村振兴开展了短期和长期培训,短期培训的课程体系主要包括农业技术、合作社的运营管理、电商知识技术等当前低收入群体急需的知识技术。培训对象主要是致富带头人、合作社管理人才、返乡青年、村官、乡村妈妈等。长期培养主要包括基础教育,为乡村学校培养师资力量,提供优质教育资源。[10]选拔和引进农民企业家回村担任村支部书记、带头人,他们对市场经济比较熟悉,熟悉党的方针政策,能带动乡村产业的发展。对于这些返村干部,适当给予物质上的奖励,以及激励措施来激发他们的工作的内生动力。
(三)低收入群体层面
激发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这一方面学界讨论最多。当前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心理帮扶、精神贫困、贫困文化、认知短缺等思想意识层面,将心理扶贫纳入扶贫政策的设计之中,构建多层次的心理扶贫机制。[11]还有从空间理论、社会工作等角度培养低收入群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如:拓展贫困人口的发展空间,推动多元力量参与到农村发展中来,提供培育性的、有利于长期发展的扶贫政策。[12]这些研究从多个方面揭示了激发低收入群体发展内生动力的方法途径,为实践中制定精准扶贫政策提供了多角度的理论参考,体现了较高的理论价值。但是这其中有些措施的实际操作性也是值得深思的。比如:在面对接近一亿的低收入群体时,以个体为对象的一对一的心理扶贫机制就显得力不从心。同样,不论是让社会组织、多元力量参与扶贫,还是从资源下沉的角度以低收入群体为对象,来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实际上是治标不治本。从根本上而言,内生动力的问题产生于低收入群体主体地位的弱化。因此,如何重构低收入群体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是关键所在。在乡村传统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关系的条件下发展现代产业,不能忽视乡村的社会过程、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以低收入群体为中心,基于他们对贫困的认知来规划乡村发展。[13]具体来说,必须提升其发展的能力,激发其发展的意愿。这实际上就是在扶贫工作中常常被提及的,扶智与扶志相结合。除了通过培训提升低收入群体的发展能力,通过宣传激发其发展的意愿之外,必须尊重低收入群体的主体地位。
在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同时,也要实现党的有效领导和乡村民主化协商相结合。规范议事协商机构的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村民协商机构。创新设置低收入群体利益诉求表达的多元化渠道,构建低收入群体的话语表达平台,培养话语表达意识。建设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乡规民约,以文化道德力量规范乡村治理中的不足。激发低收入群体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重构低收入群体的主体地位。真正把低收入群体纳入到现代性发展的伦理体系之中来,使其成为一个被尊重的主体。
总之,内生动力问题成因复杂,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具有系统性的思维,而不是仅仅把问题理解为低收入群体心理或者能力问题。内生动力的激发不应仅仅针对低收入群体,而是从更大的视野,一方面,激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激发贫困地区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还要激发贫困地区低收入群体的内生动力。三管齐下是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具有的视野,当然这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时间里都需要重点关注。因为,贫困问题的最终解决,乡村全面振兴的实现,落脚点还是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说到底还是人作为一个主体的充分展开,这是需要长期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