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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利用研究

2021-01-16刘志刚王呈祥

关键词:淮河文旅流域

刘志刚, 王呈祥

(淮阴师范学院 文学院 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 江苏 淮安 223300)

一、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及创造性转化的内涵

协同论是德国物理学家哈肯于1976年在系统论的基础上创立的一门新学科。该理论认为:在非平衡态复杂巨系统中,各系统差异很大,属性不一,变化无序,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各个子系统自发地出现时间、空间和功能上的有序结构,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达到动态平衡,形成有序状态[1],也就是在复杂开放系统中大量子系统相互作用而产生整体效应或集体效应,即协同效应。

目前,协同理论的应用多涉及经济学的产业协同发展领域。关于文化资源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协同研究大多指向一般性解释,内涵阐述不够丰富,实现路径模糊,从而使文化资源保护,尤其是创造性转化过程中出现同质化、趋同化的现象,不利于指导具体的实践活动。本文认为,协同理念在文化资源保护和创造性转化中应发挥各地文化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结构、组织机构、人才储备之优势,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合作共赢的结构模式。其内涵将更加丰富,概括表述为三个方面:

(一)文化资源保护和创造性转化二者之间的协同

保护和创造性转化,可以用舞台的“前台”和“后台”来比喻。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的结果是“前台”,即文化产品“符号化”的展示空间[2],是文化的外化表现形式;“后台”则是丰富而特色化的资源禀赋,是搭建文化资源“前台”发展的基础,其独特的文化基因和原真性内涵是受保护的对象。即,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是一种前台行为,文化资源保护则是后台行为。创造性转化与保护二者之间的平衡状态,取决于二者协同度的高低。

(二)文化资源保护和创新性转化过程中的主体协同

这是指在文化资源保护和创造性转化过程中的政府组织、学术组织、商业组织、公民组织、利益团体和个人等多方主体,彼此通过参与、管理及相互合作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者不易解决的问题。在区域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的过程中,要在协同理念指导下,充分发挥多方主体的在地性参与的积极性,激活多方主体的活力,加强区域内文化价值内涵的挖掘和保护,在此基础上提升其有效利用和价值转化的内生动力。

(三)基于产业链延伸层面的产业协同

产业协同是指区域间的产业,凭借各自相对优势建立的,并通过区域间合理布局与分工协作,使得区域间产业在时空上或功能上全面协调、有序发展,整体结构逐步优化的状态与过程,表现为区域内产业部门和区域间产业空间的协同[3]。就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来看,是指以地方文化资源为核心,挖掘、凝练和提升区域特色文化资源所承载的文化元素,在文化资源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第一、第二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下,实现文化资源在产业部门内部和区域空间布局上的互补与互动,形成特色文化赋能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基础和意义

淮河流域有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几乎每一个地方都有其独特的文化资源。这些文化资源既包括河道、闸坝、堤防、码头、桥梁、城镇等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文学、戏剧、民俗、饮食、节庆等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区域文化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深挖“后台”资源,彰显流域特色文化底蕴,用文化提升旅游附加值,推动旅游特色化、品质化、协同化发展,不仅可以丰富高质量文化旅游产品的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求,也将催生新的文化业态,为流域内协同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一)协同发展的血脉基础

淮河文化是千百年来生活在淮河干支流地域的人们日积月累而形成的各种文化样态的总和,是以流域文化为特质、以水利文化为核心、以干流区域文化为代表的地域文化[4]。整个流域的文化资源是自然联结和历史演进的结果,本质上是历史的遗存,具有地域关系的相关性。具体表现为淮河流域各地的文化资源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存在相似的历史文化背景、共同气候特点和地域环境,形成了相似的文化内蕴和相通的文化价值,具有天然的血脉联系,并承载着相似的文化记忆,体现了淮河流域相似的文化气质,等等。正是这种天然的文化基因,构成了其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现实基础。

(二)协同发展的时代诉求

就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这一命题来说,无论是在协同保护的历史传承层面、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层面,还是未来战略推进层面,都具有强烈的时代发展诉求和巨大的发展空间。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不仅顺应了新时代发展的规律,契合了国家发展战略,而且有利于区域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社会全面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现状与问题

当下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流域内各省市在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层面的沟通和协作将快速升温,在产业协作、文旅融合、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协同也将呈现新格局。但如何共同探讨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新模式、新体制、新机制,创新发展思路,探索“和而不同”的共赢模式,依然是当前各地普遍面临的文化建设难题。以协同理论观之,当下淮河流域内各地在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具体实践存在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协同理念缺乏

目前流域内各城市在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研究层面,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即使在流域分布的各省市和县区,关于文化保护和利用的实践已经不断推进,但依然缺乏协同发展理念的指导和整体规划,未能形成协同保护和开发的规模效益;流域内文化资源协同创新发展意识普遍偏弱,创意氛围和创意水平有待提升;彰显淮河文化特色,引领符合时代文化消费需求的、与大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文化产品开发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协同理念还未深入到决策层面,对协同理念的内涵把握还不够准确、不够全面。

(二)主体协同缺位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行政区经济”的发展态势,表现为行政区划对区域发展的行政性约束。流域内地方政府更多关注本辖区发展的各项指标,而忽视流域内一体化协同发展的规划。这势必造成流域内地方政府规划各自为政、地方保护、市场分化、服务缺失等问题。即使在同一区域内,也存在各地方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分散、协同服务意识相对滞后的问题。流域内政府主体协同缺位,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文化企业主体间的协同,缺乏跨行业、跨行政区划的行业组织,不利于企业在整个产业分工中比较优势的发挥,也不利于资本的有效流动,难以形成规模化的产业集聚;流域内文化学术和研究机构开放式研究氛围不足,甚至存在隐性的学术割据现象,未形成区域协同的智库型学术组织,也缺少全国性开放式淮河文化学术研究协调机构;流域内居民主体在地性参与度不高,尤其是承载厚重文化根基的乡村地区,伴随着区域经济不均衡性发展的现实,城乡间社会流动不断加快,承载特色文化的乡村劳动力外流,导致“精神空心化”问题的出现,以至于居民对文化资源保护意识淡漠,也由此加剧了流域内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缺乏内生动力状况,同时造成主体协同的缺位。另外,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建设及功能发挥不足,多方协同主体机制尚未建立,也加重了主体协同乏力的问题。

(三)“前台”搭建乏力,“后台”发掘不足

具有特质的文化资源,相对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来说是稀缺的“后台”资源。没有“后台”文化资源的深入挖掘和保护,作为文化旅游产业的“前台”就失去了发展基础和源泉。调研走访发现,目前淮河流域的文化建设,多处于表层发展阶段,由于对文化价值内涵缺乏深入系统的挖掘及整理,一些地方文化异质性特点把握还不够精准,导致在地性新场景构建不足、特色文旅品牌体系难以建立等问题。如,在物质文化资源利用方面,相关遗产景区建设不能围绕历史文化遗产展开,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和民间非遗不能有效激活,造成“前台”搭建乏力、“后台”挖掘保护不足的现状。另外,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相关单位与企业缺乏文化资源利用意识,使得许多优质文化资源不能合理利用,甚至遭到损坏。

(四)产业协同功效未能充分发挥

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实现产业协同,要把握好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机遇,培育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新载体、新场景,推动各要素跨界配置,实现一二三产业在跨行政区划和跨行业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的协同发展效应。但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流域内大多数城市对文化资源缺少发展文旅产业的整体规划,文化资源开发散乱,同质化现象严重,未能形成协同效应;产业结构单一、布局不够合理、缺乏体系化梳理,未能充分发挥地方文化资源在产业整合中的积极作用,造成产业部门内部协同功效未能发挥;同时,文化资源、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难以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中实现跨区域、跨行业的有效流动。

四、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建议

针对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现实,以协同理论为指导,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推进淮河文化产业带建设

就区域协同发展来说,首先是理念的协同。理念协同不仅是顶层制度设计,也是营造协同氛围的文化心理基础。“点轴系统”理论是对宏观区域发展战略深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区域开发理论。强调“文化产业发展要改变发展思路,杜绝平均用力,按照不平衡经济发展及经济空间结构演进规律,不断促使产业空间点轴结构的形成和渐进式演进,以最终形成各区域文化产业协调一体化发展态势”[5]。基于这一理论,建议构建“淮河文化产业带”。通过打造区域内各具特色的“点”,并以活动组织和策划将这些“点”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主体的“轴”,在“轴”的基础上通过正外部效应的作用,最终形成一个协同发展的集聚区。即,“以点促轴、以轴带面、以面塑体”,促进区域文化资源特色化、协作化、融合化结构模式的形成,进而推动“以文兴旅、以旅彰文、文旅互进”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淮河流域内各省市县区只有在顶层设计层面秉持这一理念,才能推进职能协同、主体协同、平台协同、产业协同、市场协同、服务协同、媒体协同等具体层面的实践,并以此带动和激活区域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更好地发挥文化为流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赋能的功能。

(二)制定“和而不同”的流域内协同发展整体性战略

在顶层设计层面,要制定流域内协同发展的整体性战略。首先,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涉及29个市县,其文化旅游管理部门众多,这就需要首先在制度上加以系统化,明确协同管理职责,打破行政区划条框,破除市场壁垒,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优化投资环境,制定协同发展的整体性、可持续性的战略规划。其次,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利用强调的是区域间文化资源异质性的存在,把流域内各市县面临的文化资源多样性变成其产业发展的资源优势并加以利用,使区域间文化资源通过有效保护带来协同的规模效益。既要制定协同发展的整体规划,释放协同发展的红利,又要发挥各地文化资源禀赋优势,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为文化事业、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内涵和新活力。

(三)构建上中下游开放协同的淮河文化研究机制

整体性战略还表现在“前台”“后台”协同的理念。要实现区域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前后台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具体来看,表现为淮河流域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的保护是全流域文化创新性发展的根基,深入挖掘流域内文化价值内涵和保护流域生态完整性是实现文化资源有效转化和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文化和生态层面的保护可以为经济层面的开发利用提供资源支撑;而经济层面的开发利用又为流域内文化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动力支持。并且伴随着经济开发的向好态势,能够营造文化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推进前台后台的协同发力。故此,在前后台协同理念的指导下,开展全流域开放式的文化研究成为整个文化经济带可持续发展的铸魂之举。建议在充分发挥现有淮河文化研究机构中心位置的基础上,发挥各县市文化研究单位的主动性,组建诸如“淮河文化协同研究中心”“淮河生态经济带文旅产业智库”等全流域乃至全国性开放式研究机构,构建淮河流域上、中、下游协同的淮河文化研究机制,不断提升流域内文化保护和创造性转化的能力,加快文化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步伐,激活文化赋能区域经济及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延伸流域内文化旅游产业链

产业链延伸是实现企业盈利、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资源高效配置的有效途径。实现流域内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创造性转化,就是实现文旅产业在产业链上的协同和创新。文化协同保护和开发要以区域依存关系为基础,在产业链分工上既要有整体规划,又要保留优势和特色产业。一方面,流域内要以协同发展的整体规划为纲,构建中心城市为主导的淮河流域文旅产业集群;另一方面,结合各自区位、产业及资源等优势,分析自身在文旅产业链上、中、下游发展阶段性特点,在各县市推进产业转移,促进流域内的合理分工与协作,形成区域经济的梯度协同。

从具体实践来看,在协同发展理念指导下,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流域内现有各产业间形成的固有产业链结构。文化旅游产业链的不断延伸,也会对各产业部门、各要素进行重组和整合,进而形成流域内协同的文化旅游产业价值增值模式。流域内各市县要结合自身产业链分工的特点,融合三个产业,协同区域空间布局,培育文旅社区品牌,通过开发旅游线路,挖掘当地特色民间文化资源,营造文化生态带特色文创氛围,让区域内特色文化成为文化旅游产业的核心要素,达到激活文化遗产活力、赋能区域经济、助力区域发展的目的。从文旅产业链延伸角度来看,文化资源不单是地方文化和精神符号的当地简单融合,还要借助现代的媒体手段,如反映区域文化特质的电影、电视、纪录片、新闻出版等文化产业业态的宣传和推广,发挥流域内媒体协同的功能。

(五)建立多方主体参与的协同发展模式

流域内文化保护和文化建设是区域发展的铸魂工程,而文化的创新性转化则是文化赋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实现这两者的新时代使命,前提是要尊重和发挥人的主体性作用。这就要在协同理念的指导下,充分提高多方主体参与地方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激活多方主体的活力,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的功能,建立多方主体参与的协同发展模式。

在流域内文化资源协同保护和文化协同创新发展层面,流域内各县市要在顶层设计层面推进协同发展规划的出台,并积极推进各县市间长效交流、合作机制的形成。在文化研究及保护层面,积极组建全流域乃至全国性的文化协同保护的学术研究组织,并在政府引导下,积极推进相关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传承人等多方主体的联动机制,共同参与到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各项活动中来,深入发掘流域内文化价值的内涵。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和民间组织要加大对其保护和传承的力度,打破地域界限,建立非遗人才协同认定、归档制度及相关人才的交流长效机制。同时,流域内非遗传承人和本土文化能人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组建非遗民间振兴协会等形式,主动将非遗技艺、非遗知识融入市场化进程,并与外来文化艺术人才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创作,活化非遗,创造更多的文化附加值,实现自我保护和发展。在创造性转化层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大型文旅企业以文化和资本为纽带跨地域、跨所有制的文旅项目建设,实现优势互补、市场共享,培育一批覆盖文化旅游投资、旅游经营、文化创意、文化娱乐、影视制作等领域的综合性大型文旅产业集群[6],营造流域内文旅产业大发展的氛围,打造知名文旅品牌。同时,在文化资源原真性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资非遗、民间艺术、民俗文化项目,培育文旅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拓宽城乡文旅消费市场,延伸文旅产业链,构建流域内协同发展的文旅产业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文化需求。

结语

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推进东中部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也为流域内各县市发展带来巨大的空间和机遇。文化协同保护和传承是区域发展的铸魂工程,而文化创新性转化则是文化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在协同理念指导下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创造性转化这一命题,无论是在保护的历史传承层面、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层面,还是未来的战略推进层面,都具有强烈的发展诉求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契合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的国家战略。故此,本文通过对理念协同、主体协同、“前台”“后台”协同、产业链协同的阐述,希望构建流域内文化保护和开发的有效机制,在对流域内丰富的文化资源原真性保护的基础上,通过导入市场机制,将文化资源转化为可供消费的文化产品和文旅项目,纳入文旅产业协同发展的大局,以解决区域内规划各自为政、发展不平衡、无序开发、特色不足、资源浪费等问题,赋能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希望通过主要中心城市联合举办“淮河记忆”文化遗产宣传活动,以展览、论坛、演出等形式展现流域内厚重的文化积淀,唤起流域内居民及全国民众对淮河文化的共同记忆和文化自觉,提升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认知水平和保护意识,也为流域内携手推进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创造性开发,讲好淮河故事,营造良好的协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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