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旅游开发的耦合逻辑
——以重庆市渝东南民族地区为例
2021-01-15江娟丽江茂森
江娟丽,江茂森
(1.西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2.西南大学 地理科学学院,重庆 400715;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组织统战部,重庆 401331)
一、问题的提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各民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与其所处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是承载着各民族历史记忆和生存发展智慧的文化瑰宝。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劳动力人口持续流向城镇,农村的空心化问题日益加剧。在此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生计方式、生活节奏、价值观念等发生着急剧变化,再加上人们对现代文化的追求和对传统文化的漠视,一些地方的农村出现了生存环境恶化、乡风不振等问题,包括非遗在内的传统文化存在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发生了难以逆转的显著变化,致使非遗在保护、传承和发展方面面临着传承人缺失、传承内容异变、遗产消亡等困境。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要努力促进农村农业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发展目标,这些规定和政策给非遗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对其传承与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在此背景下,作为民间文化代表性组成部分的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发展问题被提升到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层面。在国内外学者前期分别以非遗为主题展开研究的基础上,国外学者对于非遗的研究主要聚焦于非遗保护及非遗旅游为主题等领域、(1)Blake,Janet.OnDefining the Cultural Heritage.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2000,49(1):61-85. Munjeri,Dawson.The reunification of a national symbol.Museum International,2009.61(1-2):12-21.非遗的内涵及演化和保护体系、(2)Cominelli F,Greffe X .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Safeguarding for creativity. City, Culture and Society,2012,3(4):245-250.非遗旅游开发的动力机制(3)Homer A.E. Tourist arts in Africa before tourism.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1993,20(1): 52-63.Lynch M F,Duinker P N, Sheehan L R,et al. The demand for Mi’kmaw cultural tourism:Touristperspectives.Tourism Management, 2011, 32(5):977-986.等方面;国内学者主要集中于探索非遗的保护、传承尤其是使其服务于旅游开发为主要目的而开展研究工作,如开发适宜性评价、(4)陈珠芳:《非遗旅游资源开发价值评价研究》,载《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2期。朱赟,叶新才:《非遗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以惠安女聚集地为例》,载《旅游论坛》2015第2期。旅游开发对非遗的影响、(5)张希月,陈田:《基于游客视角的非遗旅游开发影响机理研究——以传统手工艺苏绣为例》,载《地理研究》2016年第3期。非遗旅游开发模式(6)陈炜,凌亚萍:《基于RMP分析的广西北部湾海洋非遗旅游开发研究》,载《广西社会科学》2018年第6期。(7)江娟丽,杨庆媛,张忠训等:《重庆市非遗空间布局及旅游开发模式》,载《经济地理》2019年第6期。等方面内容。本文着重于从学理上对非遗与旅游开发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论述,在此基础上,尝试从文旅融合、农旅融合的视角,通过对作为生态民俗文化旅游区和扶贫开发示范区的渝东南辖黔江、武隆、石柱、彭水、酉阳、秀山这二区四县的实证分析,探索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融合对接的新思路和新举措问题,以期能对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有所助力。
二、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现状
(一)渝东南地区非遗的传承模式
渝东南地区的二区四县是重庆市唯一集中连片、以土家族和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近年来,以非遗旅游为主题之一的旅游业已经发展为该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传承模式是用来构建和指导传承总的方法和技术,是深度透视传承核心本质的依据,可以按照手段要素、时间要素、传承主导力量等对其进行分类。非遗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传统文化形式,所以其传承必须依赖于一定的载体,而传承人是非遗最重要的活态载体,可以使非遗不断地发展与传承。由于苗族、土家族的文化传承主要靠语言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因此传承人在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中格外重要。笔者在2019年4-6月间对渝东南的彭水、石柱、秀山等地区开展调研,发放问卷134份,回收有效问卷130份。通过与20多名非遗传承人、非遗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将近10个小时的面对面交流后获悉,大多数非遗的传承是通过家庭实现的。此外,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非遗传承人一定的经济补贴,或通过举办各种相关赛事等来促进非遗传承,为传承者提供于非遗保护和传承事业。以非遗传承过程中是否得到外来作用力推动为标准,对非遗传承模式进行划分,从这个角度,可以把渝东南地区的非遗传承模式归纳为以下三种。
1.无外力推动的自然传承模式
改革开放以前,主要是依托于农耕社会和自然经济状态下依靠个体或群体之间的师徒传承、口传身授的自然传承模式。在这一阶段,传承者为了获取经济收入,或者由于个人兴趣、家族环境熏陶等原因自发进行非遗的传承。在这种模式中,传承人一般将非遗视为个人或家族私有财产(特别是那些能够带来经济收入的非遗技艺),他们非常重视师徒关系,传承者之间关系紧密,但传承人较少。例如,新中国成立前,石柱县的国家级非遗“啰儿调”神话的传承都是通过家族内传的方式实现的,据传承人秦文洲介绍,其祖父秦天禄传给他的父亲秦叙伦,秦叙鸿再传给他。这是典型的自然传承案例。
2.政府力量推动下的国家传承模式
自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政府力量推动下的国家传承模式。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热情,“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观念深入人心,致力于发展经济成为改革开放后全国人民追求的共同目标。随着生产主动性、积极性的提高,物质财富的生产获得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价值追求都因此而发生了明显变化,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传统文化赖以发生、存在、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急剧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包括非遗在内的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而且渐渐淡出了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的大众关注的视野,快餐文化逐渐成为人们日常娱乐消遣生活的选择。在人人都努力改善自己谋求提高经济收入的情况下,非遗传承者,特别是那些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者想要通过传承非遗获得丰厚物质财富回报的愿望变得越来越难以实现,造成这些传承人必须另谋出路,最终出现了传承乏人的结果。这一问题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以引导和支持,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建立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和非遗数据库;加大了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资金支持力度,不仅明确了非遗传承人的社会称号和地位,并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补助;在地方建立国家级非遗博物馆或者展示场所,鼓励、支持通过节日活动、展览、培训、教育、大众传媒等手段帮助非遗传承与发展。政府力量推动下的国家传承模式应运而生。
3.非遗的产业化传承模式
在不断加大扶持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各级政府还制定并出台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非遗保护传承这一文化工程的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入到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中。学术界积极投入了非遗研究中,社会各界也在积极探索兼顾保护、传承和开发的合理路径,产业化开发成为了非遗传承和保护的新方向,促进了非遗保护与传承事业的发展,形成了非遗的产业化传承模式,同时还为各地发展旅游产业注入了活力。
(二)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的变迁
非遗的变迁是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经济活动等共同作用的产物。非遗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就是非遗以抽象的“非物质”形态存在,如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舞蹈、传统体育等。这种“非物质形态”的遗产必须依靠一定的传承载体才能进行。我国是农业大国,有着五千多年的农耕文明,绝大多数的“非遗”项目都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农耕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并一代代传承下来的。对于非遗项目能够得到传承的基本条件,有学者认为,非遗得传承至少需要具备传承主体和客体、传承实体、传承环境这些条件,(8)吴皓月:《仫佬族文化传承模式研究》,广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31页。在传承中必然涉及非遗的传者与承者、传承目的、传承内容、传承手段、传承场域这五个要素。(9)刘喜山,邓星华:《体育非遗的传承模式及其变迁》,载《体育学刊》2016年第1期。本文将根据“传承环境、传承主体、传承内容和传承目的”这四个要素对重庆市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的传承变迁进行分析。
1.传承主体由个人到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拓展
自然传承模式下的非遗传承主体是个人,通过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口传身授进行传承。传承者由于家族传统、个人爱好或者经济利益等原因自发地进行非遗传承活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渝东南民族地区一些非遗项目的生存状况出现了困境。根据调研,渝东南民族地区的部分非遗传承人为维系传承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是他们的投入没能获得相应的回报,以至于很多传承人不得不放弃传承非遗,只能另谋生路,结果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年轻一代传承人缺失的问题。
随着非遗的价值日渐凸显,国家意识到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从国家层面采取了很多保护措施。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国家级非遗数据库,在重庆市渝东南民族地区建立了非遗博物馆或者展示场所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个体传承模式,传承主体由个体向群体发展。
另外,非遗的产业化传承模式的出现带来了可喜的变化,其传承主体逐步扩展到企业单位、旅游者、社会组织等,影响力和效果都得到了提高。
2.传承目的发生变化
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传承环境的改变,同时也导致人们观念、需求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非遗的传承目的也在发生改变。 随着非遗的产业化传承模式的确立,为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很多极具民族特色、极富文化价值的非遗传承的主要目的,已经从保护和传承蕴含于非遗之中的人类生存道德、智慧这一根本目的,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促使非遗产出更多经济价值为追求的根本目的。
3.传承内容形成创新
截至2020年6月,渝东南地区市级非遗项目总计163项(表1),其中传统技艺(64项)、传统音乐(34项),这是渝东南地区最主要的非遗类型。其中,传统技艺类非遗占总量的39.2%,传统音乐类非遗占总量的20.8%。传统技艺类非遗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其生产工艺环节体现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工艺价值,是渝东南民族智慧的结晶。但科技的进步为传统技艺类非遗带来了新的工具以及更加科学有效的制作工艺。随着市场需求变化,传统技艺也在不断革新。调研中发现,渝东南地区的濯水石鸡坨土陶制作技艺类非遗已有着上千年的历史,传统的土陶制品主要根据生活需要制作,如当地人用来装东西的罐子、茶壶、花瓶等等,但是由于玻璃、不锈钢等新型材料的普及,传统土陶制品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导致许多传统土陶作坊纷纷关门停业。在这种情况下,有手工艺人革新技艺,创造出各种酒缸、酒坛、酒盅以及形形色色的陶艺品,使曾经低迷的石鸡坨土陶渐渐重现生机。
此外,在非遗产业化传承模式的带动下,传统舞蹈、传统音乐、民俗、民间文学、传统戏剧等非遗的娱乐、观赏等功能开始受到更多关注。一些非遗在传统的传承内容中,根据当下人们的审美需求,加入了一些现代化元素,改编了一些传统动作以增强其观赏性。这些来自于非遗传承人的主动革新,在传统舞蹈、民俗、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民间文学等非遗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例如,摆手舞被改编成了广场健身舞之后,其动作在原来的“同边手”基础上,加入了许多其他动作,节奏也有所变化。
表1 渝东南民族地区截至2020年6月的市级非遗项目统计情况(10)资料来源:重庆市文化委与旅游局数据资料统计。
4.传承环境的变化
这里的传承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以及微观的具体传承场所。宏观的社会环境变化指的是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繁荣、科技的进步等,这些变化造成了人们生计方式、工作和生活节奏、价值观念等的相应改变观念,从而引发自然传承模式下传承动力缺失,最终导致传承主体、传承目的、传承内容发生变化。
传承场所指的是开展传承非遗项目活动的地域实体,是非遗得以产生、发展的地理空间,这是非遗传承的重要基础。在自然传承模式下,师徒传承、口传身授是非遗传承的主要方式,传承场所一般是乡村,庙宇神堂、堂前屋后或者山间田野。但是,当国家传承模式出现后,各级政府通过组织开展各种以非遗保护传承为主题的比赛、建设非遗博物馆、借助教育扩大宣传并推动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发展,比赛场所、博物馆、学校由此而成为了新的非遗传承场所。特别是随着非遗的产业化开发,部分包含了非遗因素的产品成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景区景点演变成为非遗的表演场所、社区居民的娱乐活动中也不断融入非遗的成分,这样新的形式构成了非遗传承环境的新变化,传承场所扩展到大街小巷、景区景点。此外,一些新技术的运用也打破了传统意义上传承场所的地域限制,如互联网也成为非遗传承和保护的新场所。
三、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与旅游开发融合的耦合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家兴,文化强则国家强。”(11)习近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灵魂》,载《求是》2019年第8期。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就中国现实而言,非遗是中华文化的精髓,非遗传承和保护实践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目标不可或缺的内生力量。在精准扶贫脱贫阶段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带动农民增收,已经得到了实践的证明,而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中,非遗项目往往构成了乡村旅游资源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也为旅游业发展的实践所证明。因此,完全可以把非遗传承与旅游开发的融合发展作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一)破解非遗传承难题与满足旅游品牌升级的现实需要
1.非遗旅游开发是非遗传承环境变化和内在价值的要求。在实地调研中,笔者对10多位非遗传承人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访谈。通过访谈对象的介绍,笔者获知,目前渝东南地区的非遗项目传承主要是以纵向的家庭传承完成:由父母通过口传心授传承给子女。但是,这种传承方式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国家级传承人和市级传承人都普遍担心因继承人发生意外而导致传承中断,最终令该非遗项目无法避免消失的厄运。“越是濒临灭绝和消亡的东西,越吸引当今的都市旅游者。”(12)张晓萍:《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人类学透视》,载《思想战线》2002年第1期。事实证明,那些极易消失的文化资源通常会对游客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就渝东南民族地区的非遗资源而言,往往都是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变迁遗存至今的。这些非遗资源饱含着该地区各族人民的历史记忆和生存智慧,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因此也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此外,非遗本身富有较强的艺术价值和视觉价值,其精湛的技艺、独特的艺术,给人以视觉美感,深深地吸引着旅游者的关注。在乡村振兴中,要实现产业兴旺、文化振兴的目标,发展乡村旅游不失为明智的选择。而要发展乡村旅游,生于乡村、发展并传承于乡村的众多非遗资源显然就是最为有力的支撑。因此,非遗旅游开发是破解非遗传承难题的明智选择。
2.非遗旅游开发是提升和丰富渝东南旅游产品品牌价值的重要途径。渝东南民族地区拥有包括酉阳桃花源、武隆天生三桥、摩围山、小南海、乌江、芙蓉江、阿依河、阿蓬江、大仙女山、黄水林海等自然旅游资源,而且该地区以自然景观为主题的旅游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自然旅游资源单一性的特征十分明显,制约了当地旅游产品品牌的提升。面对旅游市场竞争激励的现状,必须增强旅游产品的吸引力,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加大合理开发利用当地丰富多彩的非遗资源的力度成为提升和丰富渝东南民族地区旅游产品品牌价值的必然选择。把非遗元素纳入到旅游产品中,既能够有效丰富旅游产品的内涵,又可以吸收更多当地民众参与到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中,为他们增加一条增收致富之路,还可以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文化自觉,有利于培育出文化自信,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提高非遗传承的认同感及自身造血功能
调研结果显示,非遗旅游开发增加了当地社区居民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收入,而且还改善了当地环境质量、提高了地方知名度。在回收的130份有效问卷中,有109人(83.85%)认为非遗旅游开发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就业机会,仅21人(16.15%)认为效果不明显;有70人(53.85%)认为非遗旅游开发提高了居民收入,有39人(30%)十分肯定非遗旅游提高了居民收入,其中仅有21人(16.15%)对此持否定意见。此外,对于非遗旅游开发是否改善了当地的环境质量这一问题,有103人(79.23%)给予了充分肯定,仅27人(20.76%)持否定态度。有114人(87.69%)认为非遗旅游开发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只有16人认为没有产生变化。
在访谈中发现,非遗传承仍然主要通过口传心授完成。绝大多数非遗传承人认为非遗旅游开发不仅带来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提升了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可度,在很大程度上促使非遗传承人更加用心地去开展非遗传承行动。长时间以来,我国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都十分依赖于政府的投入,但是长久来看,这种资金支持显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合理开发利用非遗资源,增强其自身的造血功能势在必行。唯有如此,才能促使非遗保护和传承获得持续健康发展,还可以促进旅文旅融合,丰富渝东南民族地区农村产业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兴旺、农民增收致富的发展目标,增强当地居民对当地文化的自豪感和文化的认同感,激发居民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意识,从而为非遗传承搭建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融合的现实逻辑
非遗旅游开发是在充分认识和把握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的现实条件下,针对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的客观环境提出来的。在这一地区,非遗传承与旅游开发融合不仅具有深厚的物质根基,更具有长期的实践积累、强烈的现实需求和广泛的民众基础。
1.资源基础
渝东南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山脉连绵起伏,生态环境优良,自然与文化生态保存完整,民族风情浓郁,非遗文化绚丽灿烂,形成了以土家族、苗族、汉族为主的多民族文化共同体。截至2020年6月,渝东南民族地区共有163项市级以上非遗项目(表1),以传统手工技艺、传统音乐、民俗、传统戏剧、传统舞蹈为主体,且资源相当丰富,这些非遗文化已经深深根植于了渝东南民族文化之中。例如,秀山花灯起源于唐宋时期得宫廷花灯以及元代当地人在祭祀时的“跳团团”歌舞表演,经历了数百年的演进,最终形成的蕴含“天人合一”观念、表演形式虚实结合的民间文化艺术,拥有较强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是渝东南民族地区各民族历史、文化的集中体现,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这为渝东南非遗旅游开发奠定了深厚的资源基础。
2.经济基础
近十年来,渝东南民族地区国民生产总值持续稳定增长(表2),截止到2018年底,已经达到1118.6亿元。此外,该地区的第三产业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达到508.64亿元,作为第三产业的旅游产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居民的旅游需求也因此而不断增强,这为渝东南地区非遗旅游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经济条件。
表2 2009-2018年渝东南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统计表(13)数据来源:2009-2019年重庆统计年鉴和各区县的国民经济统计公报。
3.产业环境
近年来,渝东南民族地区大力开展全域旅游建设,创建了全域旅游示范基地。武隆区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武隆、石柱这两个区县被文化和旅游部列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单位,黔江区被纳入重庆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单位。渝东南民族地区着力推进传统景区向全域景区的转变,科学有效整合非遗资源,培育和丰富文旅融合的旅游新业态。例如,石柱县为了实现景城融合、文旅融合、商旅融合的发展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打造了特色旅游街区,市级特色小镇、康养特色小镇、民宿旅游小镇等;以“歌-舞-服饰”为核心,以文化旅游、节庆旅游为引擎,促进实现文旅全面融合;依托本地特色资源,培育康养美食体验店,达到商旅有机融合。这些举措不仅为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旅游开发搭建了良好的产业平台,同时促进了这一地区交通运输、住宿和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为非遗旅游资源开发创造了良好的产业发展条件。
4.制度保障
非遗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其传承和发展需要政府支持和立法保护。随着对非遗资源开发利用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或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完善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表3),从政策、法规、组织机构等多个方面对非遗进行保护。重庆市政府非常重视非遗保护工作,成立了重庆市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形成了相关部门共同驱动的工作模式。这些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建立为重庆市非遗保护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政策前提。
表3 国家及市级非遗保护政策和组织保障代表性措施(14)数据来源:整理国家文化部和重庆市文化与旅游委的资料。
续表
5.民众基础
非遗是特定区域内民众共同享有并传承的文化遗产。(15)段友文,郑月:《“后申遗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参与》,载《文化遗产》2015年第5期。“非遗的生机活力,实际都存在于生它养它的民族(社区)民众之中。”(16)贺学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言》,载《中国社会科学学院学报》2006年6月1日。非遗传承和保护的根本在于是否能够得到民众的支持和认可。调研表明,受访者中,93.85%的居民对非遗旅游开发表示支持,仅有6.15%的居民持反对态度;86.2%的被调查者愿意在不影响现有工作的情况下参与非遗传承的相关工作,20%的被调查者愿意全心全意做非遗传承工作。由此可知,绝大部分民众对非遗旅游开发持支持态度,而且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这说明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总之,非遗为旅游开发提供了资源支持、价值取向和精神动力,(17)邓广山:《民俗生态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协同发展研究》,载《价格理论与实践》2018年第4期。而旅游开发则为非遗传承提供了物质基础、经济支持、政策环境及产业平台,两者完全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带动。
四、构建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有效融合机制
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非遗项目的动态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非遗的动态保护与非遗的利用之关系密不可分,保护的实践中蕴含了利用,而利用也是一种保护的方式。(18)陈志勤:《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以“绍剧”为例》,载《文化遗产》2009年第2期。旅游开发是非遗利用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方式,当然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如何实现非遗传承和旅游融合的有效衔接是一个必须审慎对待的问题。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舞台化的过度展演会消解非遗核心文化特性,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在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中存在缺位问题,文旅融合保障机制不足等,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的有效融合,阻碍和限制了渝东南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因此,构建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和非遗旅游开发有效融合的机制尤为重要。
(一)完善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的多元监管制度
制度是调节和约束人的行为的准则规范,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的核心因素。非遗传承是一个系统工程,在非遗传承和开发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政府、旅游企业、传承人、当地居民、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等核心利益主体。由于各自的目标不一致,容易导致利益失衡。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始终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在保护非遗的基础上,坚持以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为非遗开发的主要目标;旅游企业是通过参与非遗的旅游开发,以获取经济利润为主要目标;当地居民的非遗传承保护意识日益淡薄,更多的是期望通过参与旅游经营活动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传承人则是非遗的“活态化”的载体,他们承担着传承、总结和创新非遗的职责。如果缺乏监管,非遗传承系统和旅游系统的目标容易失衡,造成对非遗资源的过度开发和过度商业化,这会破坏非遗的内生文化系统。所以,有必要建立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的多元监管系统,促使常态化的自我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相结合的作用,引入第三方专业化监督等监管体系,完善制度监管体系。
(二)深挖非遗文化的核心基因,确保非遗的本真性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而景观基因是非遗资源最核心的传承单元。目前对于非遗的保护方式有静态保护和活态保护两种方式。活态保护的方式注重营造氛围,旨在让非遗在特定的环境中实现良性传承与发展。在渝东南民族地区的非遗传承中:一是要深挖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文化的乡土特征。非遗所处的环境是影响非遗独特性和区域性的重要因素,所以可以重塑非遗的原生环境来打造一些特色项目。二是要深入挖掘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的景观基因。景观基因是指控制某种文化景观因子代代相传而区别于其它文化景观特征的核心传承单元,反过来它也是这种文化景观特征的主导识别因子。(19)曹帅强,邓云员:《非物质文化遗产景观基因的挖掘及其意象特征——以湖南省为例》,载《经济地理》2014年第11期。现有研究显示,景观基因是文化景观特征识别最有效的方法。(20)胡最,刘沛林,曹帅强:《湖南省传统聚落景观基因的空间特征》,载《地理学报》2013年第2期。目前很多景区同质化现象十分突出,因此,深挖非遗的景观基因,对非遗传承和旅游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三)构建“三位一体”得保护和开发相结合的模式
“三位一体”是指在非遗的保护和利用中循着“生活性、生产性、生态性”相结合的保护和开发原则。首先,构建非遗与渝东南民族地区居民生活之间的“共生”关系,让人们在生活中实践并认同这些非遗文化。其次,构建工业旅游+可参观性展示相结合开发利用方式。中国非遗的传承保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即刚性需求转向体验式需求,以工业形式为主导转向多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下,深挖工业产品的文化价值,实现非遗的自我传承和活态传承。(21)黄孝东,徐业鑫:《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探索与实践——以山西东湖醋园为例》,载《西北民族研究》2020年第1期。因此,渝东南民族地区可以以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类非遗为基点进行工业旅游开发;对其他类型非遗资源进行可视性展示;对那些如今还呈现为“活态”的、富有生命力的民间文化形态和项目,则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使其能够持续发展延续下去,以达到活态保护的目的。
(四)创新社区参与机制,拓宽居民多元化参与渠道
非遗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非遗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中,只有不断保持非遗与人之间互动的符号意义及生产之载体价值,建立起非遗与居民生活之间的“共生”关系,才能真正实现非遗的传承与发展。(22)胡慧林,王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生产性保护”转向“生活性”保护》,载《艺术百家》2013第4期。社区居民是非遗资源的供给者,同时也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因此,要营造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旅游开发的氛围,显然离不开当地居民的参与。社区参与可以保证旅游景区和当地居民实现双赢的目标。一方面,非遗的传承离不开当地居民,当地居民是非遗不可或缺的载体,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社区参与能够更好地确保非遗的原真性,让游客获得原汁原味的非遗体验。另一方面,保证社区参与能够充分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有利于营造友好的旅游氛围,带给游客更优质更深度的体验。因此,在非遗旅游开发和传承中,应创新社区参与机制,拓宽居民多样化的参与渠道,完善和构建居民参与非遗旅游的引导机制、决策咨询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和监督机制等。
(五)深入推进“农+非遗+旅”融合机制
作为非遗传承和利用的一种有效的途径,旅游开发可以为非遗培养更多的受众,有助于消除传承者的落寞感,并能建构起跨越时空的传承场域。重庆渝东南民族地区的非遗是该地区各族人民长期以来通过劳动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具有不可估量的旅游开发价值,尤其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俗、传统技艺、传统戏剧、曲艺、体育竞技类非遗等都具有参与性强的特征,例如土家族摆手舞、秀山民歌、酉阳民歌、苗族民歌、秀山花灯、石柱土家啰儿调、石柱盐运民俗等。政府多次提出强化旅游和文化的融合,尤其是在2011年、2014年、2016年、2018年中央反复强调要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23)张朝枝,朱敏敏:《文化和旅游融合:多层次关系内涵、挑战与践行路径》,载《旅游学刊》2020年第3期。因此,在渝东南民族地区推行“农+非遗+旅”的融合发展,既是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的现实选择,也是政府战略的现实需要。具体而言,可以依托农民、农业、农村,以“农+非遗+旅”一体化为抓手,立足生态、生产、生活目标,以特色优势农业、特色非遗文化为主体,通过延伸“农文旅”一体化的产业链,充分挖掘“农业+旅游+文化”的休闲观光功能,(24)欧阳胜:《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研究——基于武陵山片区案例分析》,载《贵州社会科学》2017年第10期。实现地区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对接和社会共同介入,借助旅游业、观光农业、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地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非遗资源在渝东南地区的黔江、武隆、石柱、秀山、彭水、酉阳等地均有分布,而且其分布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集中。非遗资源分布规模的相对集中,增强了其吸引力,有利于形成旅游聚合效应和培育旅游发展极。鉴于此,可以采用“连点成面”联动的“农文旅”开发模式,依托已有的旅游业基础,打造武隆山区“农文旅”融合示范区域,形成“农文旅”融合的示范基地,以此形成品牌效应和辐射效应,实现农业、旅游、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以“农文旅”融合引领渝东南地区产业振兴,重振乡村文化,重塑农业文化形象,整治人居环境,重建乡村人地关系。
五、结语
总之,非遗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其传承和保护实践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非遗旅游开发是非遗传承和创新的客观要求和逻辑延续,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和产业兴旺目标的重要途径。构建非遗旅游传承和旅游开发的有效融合机制是渝东南民族地区非遗传承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实现非遗传承与旅游开发的有效融合,需要政府、社区、传承人、企业等共同协作探索和实践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