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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内部巡察整改机制研究

2021-01-14毛玲玲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组织部门纪检监察党组织

毛玲玲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江苏 南通 22601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1]。强化巡察整改落实,站牢巡察“落脚点”,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做深,已然成为高校内部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结合南通四所省属高职院校实施内部巡察初步实践的基础上,对高校内部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系统思考和探索,旨在更好地发挥内部巡察的效能,有效夯实高校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优化立德树人环境,推动实现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校的同频共振。

一、深刻认识高校内部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一) 有利于夯实党在高校的执政根基

巡察是巡视工作的重要延伸和拓展。开展高校内部巡察是实现巡视全覆盖的创新之举,有利于上下联动,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有效落实高校内部巡察整改工作,有助于推动和解决高校基层党组织涣散、功能弱化、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等问题,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责任意识,强化政治功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厚植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 有利于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大学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法治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高校内部巡察立足于自身发展实践,既坚持把握政治巡察的方向不动摇,又紧贴实际精准发力,紧盯高校深化改革、风险防控、制度执行等方面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成因,通过落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纠偏补漏,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进而不断优化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切实提升高校内部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

(三) 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实践证明,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巡察是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政治体检,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对被巡单位领导班子责任意识、规矩意识的重要检验,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纯洁干部队伍有着积极的价值和意义。

二、高校内部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有偏差

一是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有的被巡党组织对巡察整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认识不足,层层传递压实整改责任力度不够、办法不多。二是存在“虎头蛇尾”现象。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不足,措施的操作性不强,前紧后松,整改任务没有见底到位。三是存在“过关”心理。有的党组织避重就轻,只把焦点放在一些细小问题的整改上,对那些原则性、根本性的问题不加以研究解决,在落实整改要求上“打折扣”;有的对有整改难度的历史遗留问题,缺乏敢于较真碰硬的勇气,放之任之。

(二) 要求把握不够准,整改推进存盲区

一是问题梳理不全面。有的党组织对问题的梳理“全面性”原则把握不够,仅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其他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没有进行再查摆、再过滤、再梳理,没有做到反求诸己、全面整改。二是责任措施不够实。有的党组织对巡察整改的要求领会不透彻,流程不熟悉,部分整改措施不密切结合实际,有的整改措施过于笼统,整改措施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和结合度,难以真正落细落实落地见效;三是问责机制不健全。由于对整改不力党组织及个人的问责机制不健全,缺乏具体追责问责制度参考。

(三) 聚焦指向不够明,整改成效打折扣

一是整改没有突出政治性。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等方向的整改措施空洞,更多停留在文字上,没落实在行动中。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工作中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对业务问题基本能按要求整改,但对如何把业务放到政治层面上去分析问题的整改存在思路不清、不会整改的情况。二是标本兼治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党组织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就事论事,未能做到举一反三,主动查找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将“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效统筹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贯穿巡察整改始终。三是优化政治生态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没能有效利用巡察整改的契机来优化政治生态、推动深化改革、扎紧制度笼子。

(四) 督查评估不够细,整改机制待健全

一是巡察整改情况的评估机制不够健全。被巡察党组织按月报送月整改情况的对账、核账、销账工作还停留在表面,没有做深做实做细;对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缺乏有效的评估标准。二是对整改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2]。但仍有一些高校尚未对标巡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有些高校党委虽然制定了“1+2”制度,即建立巡察办与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但系统集成化程度不高,“1+2>3”的日常监督效果未能充分发挥。三是指导督办工作不力。有的高校巡察办非常设机构,巡察结束就收兵,巡察整改期限内问题整改督办缺失,压力传递“断档”[3],巡察整改结束后,虽组织力量对被巡察单位开展督查,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督查报告大都是摘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对整改存在的问题了解不全面、不深入。

三、推动高校内部巡察整改有效落实的实施路径

(一)构建“清单+手册”交办工作机制,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1.用好“履职建议清单”督促整改。探索实行巡察整改情况“双反馈”机制,即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的同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书面抄告该单位的联系校领导[4],提出列席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约谈听取整改方案、统筹督促联系单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等“履职建议”,推动履行“一岗双责”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深化巡察整改正面清单管理。严格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督促其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针对后期整改情况,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清单、整改档案清单,让整改有的放矢,成效一目了然。建立巡察共性问题在全校党组织进行通报的机制,积极推动前置整改,督促实现“未巡先改”。通过梳理下发“共性问题清单”,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对照“共性问题清单”,积极开展“自我体检”,主动承担前置整改的主体责任,破除以往“一巡一改、不巡不动”的被动局面,形成“未巡先改”的有利格局,提升巡察工作的附加效应[5]。

3.编印手册助力整改规范高效。高校巡察机构在落实巡察整改规定动作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梳理前几轮巡察整改工作中常见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制定出《巡察整改工作手册》,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程序,帮助被巡察单位厘清整改思路、找准整改切入点。《巡察整改工作手册》应包含相关文件要求、直观展现巡察整改步骤环节的整改流程图和流程表、《整改落实方案》《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书模板以及答疑解惑等内容,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指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 构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强化整改跟踪督办

1.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统一领导。由高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规范性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或实施意见,明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巡察机构履行协同职责,整改单位和其它职能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配合职责。二是坚持质效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政治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巩固政治巡察成果。坚持群众路线,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推进政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工作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巡察机构要主动作为、全程协同,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凝聚起日常监督合力,发挥好工作协同力量优势。

2.抓住“三个重点”。一是日常监督的主要对象。包括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被巡察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必要时延伸到下属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其他承担巡察整改或专项整治任务的有关单位。二是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对下列事项进行日常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及党组织书记履行组织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立行立改情况、阶段性整改情况、长期整改情况;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三是日常监督的主要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根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巡察整改年度报告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3.用活“四个方法”。一是重点抽查。对巡察整改报告中的整改事项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再整改。二是专项督查。在被巡察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对巡察反馈的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再整治。三是纪律审查。对干扰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虽未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但需要责任追究的,视情节进行责任追究。四是严肃问责。对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做表面文章、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使监督问责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落实。

4.体现“三个成果”。一是日常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应当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抄送党委巡察办,作为巡察办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党委年度工作汇报的重要内容。二是日常监督成果的考核使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应当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责述廉主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应当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对干部进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三是日常监督成果的回访利用。巡察机构应当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通报的日常监督情况,纳入“巡察回访”工作台账,全面围绕“责任落实与整改落地、问题变量与问题变异、政治生态与经济业态”开展回头看,并不断优化巡察监督方式方法,确保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三) 构建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强化整改追踪问效

1.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方法。紧紧抓住被巡单位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精心设计评估内容和方法。主要围绕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整改组织落实及群众满意度等4个共性指标及整改中的创新成果1个个性指标,采取百分制进行量化评价打分,在量化打分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评估等次。

2.规范实施整改成效量化评估。量化评估前,根据被巡单位特点,量身定制工作方案,规范程序、明确要求。对照“两报告三清单”制作量化评估明细表,设计谈话提纲、评估报告等模板及反馈问题整改评分表等表格,确保评估“弹药”充足。量化评估过程中,围绕被巡单位整改的“态度、力度、广度”,采取“听、谈、查、访、测”等多种方式,对被巡单位整改事项逐一过堂、对账销号、量化打分、科学评估,确保客观公正评价整改成效。

3.通报评估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形成量化评估报告后,将量化评估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并以通报的形式公布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情况和结果,表扬和鼓励巡察整改“好”和“较好”的单位,对巡察整改“一般”和“较差”的单位,由联系校领导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被巡党组织“再整改”。对“再整改”单位仍然不见成效的,将其作为巡察“回头看”候选对象。同时,对巡察整改“较差”和拖拉推诿、弄虚作假的单位,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坚决捍卫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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