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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利用

2021-01-13辜星彝王得宇郑博文张咏文谭尧娆姚益

旅游纵览 2021年12期
关键词:传统民居旅游开发乡村振兴

辜星彝 王得宇 郑博文 张咏文 谭尧娆 姚益

摘 要:传统民居作为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赵化镇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拥有大批的传统民居,目前正在申请国家4A级景区。本文阐述了赵化古镇传统民居现状,分析了传统民居在保护与利用过程中现存问题,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下传统民居保护策略与利用思路,以期助力赵化古镇的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传统民居;古建保护;旅游开发

中图分类号:F592.7;K878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旅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富顺赵化-安溪文化旅游长廊开发研究”(S202010622019)。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居”一词始见于《礼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1]而传统民居则是指按历史沿传的风格和做法营造的民间住宅,是相对于官方建筑和清末洋务运动以来,从西方引入的西式住宅而言的[2]。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对乡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而存在于乡村各个角落的古建筑遗存,凝聚着各个乡村在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特色文化。只有最大限度保护这些乡村古建筑,保留各地农村独特的地域文化风貌,继承和发扬乡村地区优秀的传统文化,才能够使乡村地区获得本质上的发展。综合来看,传统民居是乡村古建筑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四川省自贡市赵化镇位于沱江下游,沿河岸修建,是“戊戌六君子”之一刘光第先生的故乡,自古以来就是自贡井盐外运的重要驿站和水码头。赵化镇历史悠久,据《四川省富顺县地名录》记载,宋咸淳初(公元1265年)富顺监安抚司徒虎头城,置赵化镇,属泸川县[3]。古镇区的“七街四巷”“九宫庙”“六码头”“九口十八滩”保留了许多深厚的物质文化财富。

富顺县2020年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显示,赵化镇内现有传统民居60处,除刘光第故居与刘光第墓原址、明月楼、刘光第旧居4部分合并成的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刘光第故居被外,剩下的59处传统民居未被评为文物保护单位。而这些占多数的未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民居不仅见证着赵化镇的兴衰历史,同时体现了赵化地区独特的乡土文化。这些被忽视的传统民居所体现的乡邻互助的团结思想、重视文教的文明思想、因地制宜的和谐思想、童叟无欺的诚信思想等都与当下的乡村振兴战略所提倡“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谋而合[4]。传统民居是赵化地区发展乡村旅游的特有资源,得到保护与利用是非常必要的,其是赵化地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但是赵化古镇的传统民居在保护与利用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一)村民保护意识淡薄

赵化地区传统民居的使用者绝大多数都是村民个人,在其使用过程中由于对传统民居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同时缺乏对民居保护的教育,破坏传统民居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破坏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村民自身对民居的维护不规范。随着古镇开发进程的加快,村民的临街民居被打造为商铺,而商铺的招牌制作、遮阳棚的建设、民居内部的装修美化使一些民居在“维修保护”中被破坏,一些居民安装的空调外机也对传统民居造成破坏。另一方面,由于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民对现代化住宅的追求,导致一些村民对传统民居采取不保护政策,寄希望这些传统民居自然损坏,甚至有些村民会主动破坏,以求在原址上重建现代化的新式住宅。

(二)人口流动,缺乏及时保护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批量年轻村民外出务工,他们外出不仅仅是劳动力的流失还带走了资金,留下的村民绝大多数是老年人与儿童,青少年长大后为了个人发展,也被迫离开乡村前往城镇,诚然他们有保护的想法,在实际行动上也无计可施,进而产生一些传统民居被闲置甚至废弃的现象,造成资源的浪费。还有一些传统民居被出租他人进行商业开发,但是一些使用者发现民居损坏缺不愿维修,出现“只用不修”的现象,因而不能使传统民居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三)缺乏配套资金支持

传统民居保护资金的来源根据不同的民居而不同。一是对于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又根据其等级不同财政资金支持也不同,但是总体上来讲,是有相应的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以参照《四川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是对于占绝大多数未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单个民居来说,其保护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体使用者,在某些专业领域无法提供相应的资金,特别是赵化地区的传统民居多为清末川南典型建筑,采用木骨泥墙的二层木结构建造,穿斗式结构、裙板、花窗、挂落等装饰均为木质,在防虫、防腐、防潮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此外,部分传统民居被用作商铺,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商业开发,但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其经济效益不高,还未实现营利能够反哺维修的阶段。

(四)产权问题突出

2020年富順县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显示,赵化地区绝大多数民居产权归个人所有,在保护和利用层面无法由政府出面统一维护与规划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从法律层面来讲,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民居的所有人应尽传统民居的修缮、保养义务。赵化镇内的传统民居一部分被用作住所,人们的日常生活或多或少会对民居产生影响,同时由于所有者的文化水平与专业技术限制,大部分所有者无法承担这个重任;另一部分被出租作为商铺或者居所,租借人会根据个人的需求,尤其是商铺规划对民居进行大肆改造。针对个人的改建,政府无法直接干预,对传统民居造成了破坏。

(一)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增强保护意识

村民作为传统民居的主要使用者,要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首先,要建立保护机制,将传统民居所有人设立为传统民居保护员,当其民居需要改造时,告知政府,相关部门对其维修保护程度及效果进行评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其奖励与惩罚,提升其保护的积极性。其次,加大民居保护的宣传力度,使村民充分认识传统民居保护的重要性,让村民更加积极主动地保护传统民居。最后,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增收渠道,吸引年轻人返乡创业、在乡就业,把年轻人留下来才能解决传统民居保护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并为其后续发展提供动力[5]。

(二)完善民居保护体系,分类保护

由政府相关部门构建一套民居分级保护体系,针对未被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民居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人员做出相应的划分。例如,根据保存情况划分为保存完好、保存较好、保存一般、保存较差4个等级,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有效地保护。同时,对传统民居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划分,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传统村落,得到对应的保护,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专项资金支持。

(三)深度挖掘民居内涵,传承乡村文化

赵化地区的传统民居建筑特征符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房屋整体建筑结构为木结构,小青瓦屋面,穿斗式梁架结构,其悬山式屋顶有利于室内通风散热。木骨泥墙的构造方式不仅能够充分利用当地资源,还能够增加房屋强度。一楼一底的建造形制可以较好地适应商业往来的需要,街道铺设的青石板也取材于附近。这样既能够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又能够充分利用周边资源,因地制宜,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这些传统民居里涌现出戊戌六君子之一刘光第,进士廖正华,一榜三高(叔侄兄弟同榜孝廉)的高正理、高光烈、高光照3人,举人何吉安、廖湛华、陈铭建、同盟会员秀才涂哲等一大批优秀人才,归根到底在于赵化人民对文化教育的重视。这些民居所体现因地制宜的和谐思想、重视文教的文明思想等,为传承乡土文化、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实现乡村振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逐步转换产权责任,统一规范利用

要通过政府安置补偿等方式逐步开展传统民居产权转换,使政府成为传统民居产权的责任人,政府就有权利对传统民居在保护、维修、规划、使用等方面进行干预,乃至整个传统民居片区的打造也能够更加便利。赵化镇的传统民居多为临街木质结构房屋,而赵化镇临沱江湿气较重,再加上四川地区白蚁较多,这就要求传统木骨泥墙的木结构房屋需要注意防虫、防蛀。在产权置换后,政府能够发挥产权责任人的作用,投入资金、技术来进行维护。至于规划利用方面,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街道不再使用,但是其传统民居并未破败,村民自己的使用的话,其仅仅是私人住宅,就算私人打造为民宿,也很难保证其环境质量。而在政府主导下,可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投入资金打造传统民宿型酒店,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传统建筑资源,另一方面优化赵化地区的旅游配套设施。政府主导规划出商业区、住宅区、娱乐区,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游客旅游体验。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发展乡村旅游,传统民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只是注重传统民居的保护利用是不够的,与之相关的配套建筑也应该得到恢复与利用。就赵化镇而言,其还有大量的牌匾留存,这些牌匾陈列于两湖会馆旁修建的赵化古牌匾陈列馆,共200余块,内容涉及祝寿、婚宴、求学、祈福、拜神等内容,充分反映了赵化地区的传统文化,也是赵化地区人民和谐、社会安宁、经济繁华的印证。但在收藏的牌匾中,仅有11块被鉴定为可移动文物,列入文物保护数据库,其他的仍然处于原始状态。这些牌匾作为传统民居的一部分也应该得到相应的保护与利用。此外,赵化三宝万寿白酒、果条粉、鳌山猪脚,赵化六艺白酒酿造、竹编、秸秆画、蚕茧丝绸、划龙船、土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融入传统民居的每一寸土、每一片瓦,这些情景风貌的重现与传统民居的保护利用密不可分。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开展乡村旅游,发展乡村经济,保护传统民居是助力乡村发展的基础;但是与之相匹配的非物質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不能够忽视的。

[1] 戴圣.礼记[M].陈澔,注.金晓东,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154.

[2] 周立军,陈烨.中国传统民居形态研究[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7:1-10.

[3] 富顺县地名领导小组.四川省富顺县地名录[M].富顺县:富顺县地名领导小组,1982:176.

[4] 迟福林.动力变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跨越[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8:287.

[5] 王桂娟.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研究[J].河南农业,2019(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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