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离异家庭儿童心理问题及教育对策
2021-01-13张一红
张一红
(黑河市第二小学,黑龙江 黑河164399)
一、离异家庭儿童常见心理问题
(一)情感及情绪消极
1.产生消极情绪
由于部分儿童在家庭关系出现问题期间心智尚未成熟,往往不能理性看待父母离异问题,对父母离异行为往往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同时在与同龄人交往过程中,易将“他人父母”与“自己父母”进行对比,认为与其他同龄人相比,自己的家庭破碎不堪,令人耻辱。一方面儿童往往会将现实中出现的逆境全部归因于父母离异行为,埋怨父母,从而产生强烈的怨恨感;另一方面表现为极力避免暴露自己的家庭状态,害怕他人瞧不起自己,从而展现出恐惧、胆怯、嫉妒等消极情绪。
2.情绪不稳定
部分儿童因长期对父母离异行为的不满和怨恨,致使其长期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相较于其他同龄儿童,情绪较敏感、不稳定,往往因为生活中的一句话、一件小事而情绪波动,逐渐养成“暴脾气”。主要表现为亲子冲突、摔打玩具、失眠多梦、爱发脾气、不愿交往等。
3.未来渺茫
父母离异对部分儿童幼小的心灵造成严重的打击,致使儿童对现实生活丧失原有的信心和勇气,对周围事物丧失新鲜感,长期处于消极抑郁的情绪,对于未来感到渺茫和不知所措。
(二)性格缺陷
1.自卑
由于父母离异,使部分儿童的成长经历往往感觉不愉快,在与同龄人交往过程中,儿童由于家庭离异而感到羞耻,害怕被他人歧视和嘲笑,总认为自己低人一等,对于周遭环境和他人的行为,他们的神经更加敏感,往往会因为其他人的一句话、一个表情而误产生“他们是不是瞧不起我”的心理压力。在这种压力下,导致儿童学习成绩更差,并加深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挫败感,所以在遇到困难时,对自己丧失信心和勇气,以放弃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从而一蹶不振,长期处于自卑情绪的痛苦中。
2.孤僻
父母离异后,部分儿童常常认为自己原本应得到关心和爱护被一分为二,相较于父母离异之前,会认为自己得到的爱变少,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虽然很想有人陪伴,希望与他人交流,但又由于内心强烈的自卑感,害怕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被人嘲笑和轻视,于是便自我封闭,对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选择独自承担,长期抵触外界环境的过程中,儿童将形成孤僻、不合群的性格。
3.逆反
部分离异家庭儿童自我意识强烈,常常由于温暖家庭的解体,孩子一时无法接受,心理失去平衡,易形成逆反心理,对周围的人产生对抗行为,表现为毫无理由地拒绝他人的要求,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他们会无故指责父母,顶撞老师,对人持冷酷的态度。
(三)学习水平下降
父母离异后,一方面,儿童心境受到家庭影响,长期处于低落情绪中,无心学习,造成成绩下滑。另一方面,由于家长离异,独自工作抚养子女,心情往往也不佳,对于孩子的辅导相对减少,此阶段儿童往往自制力较差,意志薄弱,学习上缺少父母的辅导和监督,家庭教育不到位,致使其学习水平下降,因此出现学习成绩差、自主学习能力弱等问题。
(四)社会适应性差
家庭离异的儿童还会出现社会适应性差的问题,往往表现为社会关系发展不良,如朋友、亲子、人际交往方面往往难以主动,更希望他人能够主动接近自己、引导自己,希望他人主动对自己表达亲密。同时因为恐惧、孤僻、自卑等情绪影响,在社交方面心理负担更重,往往表现为回避人际交往、抵触与社会接触等问题。
二、离异家庭儿童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一)儿童个人身心因素
因儿童在遭遇家庭分裂情况时尚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往往无法理解也无法承担父母离异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往往以消极态度面对生活,且此阶段儿童自我调控能力较弱,当陷入消极情绪时,无法及时进行自我疏导,导致自己长期烦闷抑郁。加之幼年成长经历中对于亲情的渴望更加难以满足,“情感饥饿”的状态更加显著,导致儿童可能采取极端方式来弥补或掩盖家庭关爱中的缺失。
(二)家庭因素
1.恶劣的家庭环境
由于感情破裂,部分夫妻在离异前会产生争吵、冷战,离异后也存在部分单亲父母诋毁对方、美化自己等不良行为。有的单亲父母离异后难以承担家庭压力,将自己的不良情绪发泄到自己孩子身上,如谩骂、责备等。有的父母为了赚更多的钱来维持家庭生计,疏于对子女的陪伴,而此时正是儿童需要精神安慰的阶段,心灵上的打击使儿童往往认为自己生长在一个缺少关爱,缺少温暖的家庭,家庭的不完整使儿童产生自卑消极情绪,甚至会引起儿童对于婚姻和家庭的抵触心理,性别角色混乱等问题。
2.不良家庭教育
由于父母的文化程度、社会背景、个性特点等方面的差异,离异后对于子女的教育也有天差地别。不良的家庭教育往往有以下几种。(1)家庭溺爱型。部分家庭在离异后认为对子女心存亏欠,便对子女更加娇生惯养、千依百顺,对子女提出的要求往往无甄别顺从,导致儿童出现自私、任性、骄纵等问题。(2)控制型。部分单亲父母离异后把全部希望寄托于子女的发展,这种父母控制欲往往过度强烈,对子女的言行、喜好过度干涉,强制子女服从自己的安排,最终导致子女缺乏自我意志、逆反等问题。(3)漠不关心型。部分父母在离异后相互推卸对子女的养育责任,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更是漠不关心,以“放任不管”的方式对待子女,使儿童长期处于冷漠、自私的家庭氛围,造成儿童孤僻、胆怯等消极情绪,甚至出现反社会人格等。
(三)学校因素
部分离异家庭学生能够在学校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照顾,而部分离异家庭的孩子因自卑、孤僻、逆反等心理难以融洽的与班级同学相处,加之学业上的困难,使其没有突出成绩,所以存在有些老师与同学对其产生偏见的现象。也存在部分学校及老师追求成绩而忽视特殊群体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现象,如对于单亲学生缺少关爱,甚至在单亲学生犯错时借机嘲讽挖苦等,无疑加深了学生的自卑心理。
(四)社会因素
离异家庭子女对于外界因素往往比较敏感,社会上一些细小的因素都会引起其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社会人群对于离异家庭儿童的刻板印象。很多人对于离异家庭子女存在偏见,认为离异的夫妻都是有问题的,有问题的夫妻不会教育出好孩子。或者认为离异家庭子女就应该是孤僻、怪异的,单亲儿童长期接触存在偏见之人,会产生或加重其自卑、怨恨、怯懦等不良情绪。二是社会的舆论导向。在这个新媒体极度发达的社会,存在一些媒体扭曲或者夸张化的现象,如将犯罪、感情生活混乱等不良行为完全归结于家庭离异,这不仅产生错误导向,也使原本健康的单亲子女开始产生自我怀疑,使存在问题的孩子认为自己存在这些问题是正常的,更加消极堕落。
三、离异家庭儿童的教育对策
(一)注重家庭氛围和家庭教育
1.加强情感交流
父母离异后,子女必然只能常态化的和其中一方生活在一起,而大大减少乃至阻断了与另一方父母的联系,不能得到完整的家庭感情,使其可能产生负面情绪。夫妻感情不仅是夫妻二人的,更是会影响孩子的。离异父母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质,不在儿童面前诋毁和抱怨对方,不将自身经历扩大化、概括化。应多抽时间陪伴孩子,多了解孩子的思想感情,关注孩子的人际交往和成绩动态,鼓励孩子多参加社交活动,培养孩子的各种兴趣爱好。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参与孩子的教育活动,让儿童充分感觉“即使父母离异,但对自己的关爱不会因此减半”,共同帮助孩子走出阴霾。
2.注重家庭教育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庭教育是儿童成长经历重中之重的一部分。父母双方应该不断加强自身道德、文化素养,为孩子树立正确榜样,引领正确价值观念。同时应该加强对子女的学业关怀,以鼓励、表扬等方式替代漠不关心、责备、谩骂等不良行为。帮助孩子建立自信心,协助孩子在学业、兴趣、人际交往等领域克服困难,更进一步。
(二)加强学校教育和特殊群体关照
1.重点保护,平等对待
校方应该在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加强对家庭离异儿童的保护。教育者要恪守职业道德,对待家庭离异儿童要一视同仁,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对待离异家庭子女既要注重其个人隐私,对其加以保护,不以“离异”作为评判学生好坏的指标,在与学生沟通交流过程中,避免“贴标签”行为;又要在其学习和生活上多加鼓励,帮助其建立信心。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更关注其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走出离异家庭的消极情绪。
2.加强关怀,重点帮扶
对于离异家庭儿童不仅要平等对待,还要加强人文关怀。校方应指派专业的心理教师和班主任等建立专项帮扶小组,开展“一帮一”活动。部分离异家庭的子女,在父母离异后心存委屈和不解,作为老师,应该多开展谈心谈话,倾听孩子的心声,了解孩子现阶段在学习、生活、情感、社交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做到有针对性的帮助。在其成长过程中要耐心而具体的辅导,多发掘其优点、亮点,同时注意生活细节,比如选拔班干时鼓励其参与竞选,策划活动时鼓励其发挥特长,在小组活动时安排开朗主动的学生和其一组等,不断增强其自信心和社交能力,帮助其营造互帮互助、团结融洽的成长环境,让孩子感受到集体活动的快乐和集体环境带来的温暖。
3.加强教育,正确引导
离异家庭子女大多心智尚未成熟,所以学校不仅帮助其在心理上克服消极情绪,也要加强教育,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1)亲子及感恩教育。离异家庭多半出现亲子关系不和睦现象,对父母离异的不理解和埋怨情况比较普遍,因此要加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亲子教育及感恩教育,帮助他们换位思考,辅助其加强与父母之间的沟通和理解。(2)品质教育。部分离异家庭子女会出现自卑、逆反、孤僻、抑郁、嫉妒等不良心态,学校及老师应该针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自信自爱”“理想信念”“宽容理解”“勤劳好学”等方面的传统美德专项教育,帮助学生早日摆脱自我封闭,更好地融入集体、拥抱未来。(3)挫折及逆商教育。部分家庭离异子女在面对父母离异事实时会有“天塌了”的感觉,认为自己的美好人生就此破裂,未来不再有希望等。学校应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积极的自我防御机制,教育他们以正确的观念、积极的态度来面对人生中的挫折,树立正确人生理想,鼓励学生化挫折为动力,不断实现人生梦想,不断升华自我。
4.家校联动,形成合力
离异家庭子女出现问题大多是父母所致,在了解学生、帮助学生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家长的引导。学校及老师应定期开展家访,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形成家校联动新合力。一方面学校与父母双方通过谈话能更好的相互了解儿童在家庭与学校的各种情况,帮助双方更好地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扶活动。另一方面,在家访过程中,应向家长申明教育是学校、父母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父母,离婚决不可以伤害孩子的心灵和成长,劝说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努力,相互合作,和学校一起共同培养孩子健康成长。
(三)增强社会关注,正确引领价值观
1.依托法律加强对离异子女的保护
社会应该依托法律合法保护离异子女的基本权益,保障其基本物质条件、受教育权和人格尊严。司法部门应该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并加强对离异父母的监管,确保离异家庭子女在抚养、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不受侵害。
2.社会组织加强对婚姻的正向引导
对婚姻及感情的轻视等问题是导致离婚的关键,社会组织应该加强价值观引领,宣传家庭和睦的重要性。民政部门在婚前、婚后应该加强对新婚夫妻的引导,提升夫妻的婚姻仪式感和家庭观念。
3.平等对待离异家庭子女
新闻媒体应正确宣传,不丑化离异家庭及其子女,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风气。其次,作为社会群体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该加强个人自身素质,消除对离异家庭子女的偏见,不打探他人隐私、不嘲笑和讥讽他人、尊重和平等地对待他人。
离异家庭儿童是全社会不容忽视的群体,亟需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关注和呵护,对于他们要心存爱心、特别关心、充满耐心、格外细心,最大程度降低家庭离异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让他们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平等,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