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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实践路径研究

2021-01-10杨爱华代晓明

科教导刊 2021年16期
关键词:易地社区小学生

杨爱华 代晓明

摘要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催生了小学生“四点钟”难题,课后服务应运而生。目前小学生放学后存在无人托管或托管难、质量低等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坚持教育公平和普惠性原则,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联动共同治理体系。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需明确成本分担机制,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要以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为中心,设计合理的服务形式和内容,逐步形成和完善教育管理、质量评估等制度,推动“1+X”多元联动的课后服务模式。

关键词 “四点钟”难题 课后服务 “1+X”模式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2021.16.046

Research on the Practice Path of "Four O’clock" After-class Service for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in Guizhou Province

YANG Aihua, DAI Xiaoming

(Tongren Preschool Teachers College, Tongren, Guizhou 554300)

AbstractSocial 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 reform gave birth to the "four o’clock" problem of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and after-school service came into being. At present,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have the problems of no trusteeship or difficult trusteeship and low quality after school. To solve this problem, we must adhere to the principles ofeducation equity and inclusive, and form amulti linkage joint governancesystem with the government as the leading role, the school as the main body and the wide participation of the society. The "four o’clock" after-school service for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needs to clarify the cost sharing mechanism,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school as the main channel, and actively encourage the participation of social forces. It is necessary to take promoting the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as the center, design reasonable service forms and contents, gradually form and improve the education management, quality evaluation and other systems, and promote the "1 + X" multi linkage after-school service mode.

Keywords"four o’clock" problem; after-class service; "1 + X" mode

1小學生“四点钟”课后服务的背景和现状

2009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1]2017年,贵州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规定小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变化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因素的影响,“双职工”家庭和新型农民数量增加,小学生下午三点半至四点半的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存在的时间差促使产生了“四点钟”难题,也称“三点半”难题、“四点半”难题。

1.1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的背景

课后服务主要是指学校、校外机构或公益性组织针对小学生在校课程结束后无法得到家长的照顾和教育,而对其进行适当集中管理和教育,以促进其全面发展的一种形式,也称课后托管、托管服务。

2017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渠道作用,按照家长自愿原则,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2]《意见》颁布前后,多个地方政府出台了课后服务相关的政策与文件,极大推进了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实施,贵州省各地也逐步开展了课后服务,如贵阳的“乐童计划”等。特别是在精准扶贫政策下,为履行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职责,贵州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强联动协作、有效整合资源,创新搬迁户学生课后服务。[3]

1.2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现状

通过对贵州省小学生课后服务情况的调研发现,课后服务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市场化的课后服务机构。如家庭式的托管(小饭桌)、课外辅导机构等,以看护孩子、辅导作业为主要内容,能解决接送、照看等实际问题,又具有一定教育性质。但因其性质界定不明晰,存在管理真空地带,且部分托管班并不具备相应资质,在场地、设施、师资、安全等方面都难以到达标准,存在监管难、取缔难等问题。

二是公立学校开展的校内课后服务。为解决放学后问题,贵阳市开展了“乐童计划”,由政府筹备资金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课后免费托管服务,用教师轮岗的方式,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科为依据开展课外活动。[4]T市某小学在放学后开展课外兴趣小组,学生可自行选择参加活动,有相应教师指导,但大多数学生还是以完成作业为主。调查发现,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家长和学生自愿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以完成作业、兴趣小组、课外阅读、艺体活动等形式开展。但校内课后服务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因经费、师资等缺少有力保障,课后服务难以有效实施;开展了课后服务的学校则存在活动单一、缺乏实质性内容、校方及教师压力和负担增大等问题。

三是社区开展的公益性“四点半课堂”。随着贵州省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全省各地新建了生态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由于移民搬迁人口文化素质不高,难以对子女的教育给予帮助,还有一部分外出务工,孩子成为“留守儿童”,隔代教育更是一个难题。

为解决好移民搬迁安置点的教育问题,安置点所在社区开办了公益性的课后服务项目“四点半”课堂、“益童乐园”等,为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孩子提供包括课业辅导、文体活动、安全教育、感恩教育、文化传承、心理支持等常态化服务,做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不仅切实解决了易地搬迁家庭子女放学后脱管、失教和成长陪伴等问题,也帮助他们提升认同感和归属感,更好适应新家园、融入新生活、实现新梦想。“四点半”课堂的开设也能反哺社区治理,实现共建和谐社区的目标。

T市某移民安置点从2017年8月起,联合社区周围的高校开展“四点半”课堂。学校每周组织2名教师及若干学生开展课后服务,进行课业辅导,开展“书法课”“经典诵读”等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活动以及绘画、舞蹈、唱歌等活动,丰富安置区孩子的文化生活。此外还在社区开展法律大讲堂、家庭卫生讲座、城市交通常识等讲座,并开发了“新市民、追梦桥”“四点半”课堂系列读本,包括安全篇、礼仪篇、劳动篇、感恩篇、心理篇等。社区还与生态移民局、工会、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动,吸收机关干部、社区居民等人员作为志愿者参与到课堂服务中。

T市某县易地搬迁社区在“四点半”课堂服务中开展土家花灯、民族剪纸等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在做好课后服务的同时传承民族文化。移民安置区合作型的课后服务方式为贵州省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

四是家庭接管。家庭接管主要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较难满足孩子的作业辅导和提供良好课后教育的需求。

通过对贵州省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现状和实践方式的调研,借鉴国内课后服务经验,尝试提出贵州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的优化路径。

2“四点钟”课后服务的“1+X”模式

贵州省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可结合地方优势,因地制宜,推行政府部门主导、学校主体推行、社区和志愿者等多元参与的“1+X”多元联动模式。

2.1坚持公平和普惠性原则,建立“1+X”成本分担机制

课后服务的实施应坚持公平和普惠的原则,“为每一位儿童提供普惠性、高质量的儿童课后照顾与服务,是减少并逐渐消除儿童课后接受教育与照顾的不公平现象、降低儿童因课后资源缺失而对未来学习和发展产生不利的重要途径”。[5]政府的大力推进和主导是确保普惠性课后服务得以有效推行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于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而言,普惠性的课后服务能缩小教育差距,在某种程度上实现教育公平和公正。普惠性的课后服务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保障,比如成本分担机制。在课后服务开展中,成本是比较凸显的问题,调查发现,在经费承担方面,大部分家长认为课后服务的运营经费应该由政府承担,仅有少数家长同意由家庭承担;超过半数的教师认为提高托管教师的报酬能有效推进课后服务的开展。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和教育部門在推进课后服务政策和制度制定时,要明晰成本分担机制,解决好经费、场地、人员等重要问题。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不得收取午休管理服务费和课后看护费,但在《意见》中提出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一定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从全国其他省市和地区的做法看,目前一般是通过政府补贴给予一定补助,广东、浙江、上海、福建等地则在政府补贴基础上采用成本收费的方式。[6]政府补贴虽然能提供有力保障,但因地方财政状况不同,推进也较为艰难。政府在义务教育中承担主要责任,但并不能承担与其相关的全部服务责任,课后服务是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因此,课后服务在公益性和基础性导向下,可采用学生自愿、家长委托、“政府补贴+成本收费”的“1+X”成本分担模式。在教师补贴方面,可适当增加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量,在绩效考核、评比中做一定倾斜,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在对学校的考评体系中,针对课后服务工作,也可适当增加激励机制。

2.2进一步建设“1+X”多元联动的课后服务模式

《意见》中指出,课后服务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渠道作用”,学校应发挥场地、师资等资源的优势作用,承担课后服务的主要责任。如上所述,课后服务不是学校或教育部门单方面的责任,要推动校内外联动,政府、学校、家庭、社区、公益机构甚至企业团体共同参与,政府要做好协调资源,调动社会多种力量共同参与。

课后服务场所的“1+X”。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政府应该大力扶持青少年宫、科创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帮助解决放学后的难题。在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中要加强场所建设和利用,在现有学校或者社区场地的基础上,将体育馆、图书室、训练场、活动室等作为课后服务实施的场所。

课后服务形式及人员构成的“1+X”。除了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目前课后服务主要是由市场化的营利机构负责或由家庭自主承担,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则由教师承担。虽然出台的文件鼓励志愿者、家长以及社会人士、社区参与,但实际参与的较少。在移民搬迁社区,课后服务主体的构成范围较广,采用社区人员负责(“1+X”中的“1”)与吸收高校学生、群团组织志愿者等(“1+X”中的“X”)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较好,基本能满足需求。通过对移民安置社区课后服务实践方式的分析,结合其他省市和地区的做法,可将“1+X”(“1”是小学或社区,X是合作方)的课后服务形式扩大到移民社区以外的课后服务中。

校校合作:校内的课后服务可采用“小学教师+高校志愿者”的方式。调查发现,在课后服务人员这一项中,倾向于以教师为主进行课后服务管理的占比最高,紧跟其后的是高校志愿者。高校特别是师范类院校的学生有实践需要,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能提供较好的服务;高校参与也有利于创新育人载体和途径,能促进学科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结合、专业技能与岗位的对接,能提高大学生教育教学实践水平。校校合作的方式不仅能缓解小学教师的工作压力、学校的经费压力,还能增加双向交流,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校社合作:在一个社区内通常有幼儿园、小学、中学构成的教育共同体,社区应加强教育服务功能。课后服务以社区为载体,在政府支持下,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群团组织、民间团体、公益机构等)等教育资源,实现资源聚合,充分发挥部分家长、社工、高校学生、民族手工艺传承者等人员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多人员的参与既减轻了教师压力,又能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和素质提升。

2.3以儿童为中心,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

课后服务不仅具有安全保障功能,也具有教育发展功能。从调研结果看,除了盈利性培训机构,校内或公益性的课后服务主要以课业辅导、安全看管为主,兴趣活动或其他形式的内容较少,由家庭自行承担的课后看管同样也存在上述问题。《意见》中指出课后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放学后是学生自由选择的时间,不能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课后服务应以活动为主,尽可能涵盖德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心理成长教育、体育健身教育、法律教育以及文娱活动等内容。小学生从中能培养习惯,塑造品格,学习合作,学会反思,增强体质,培养积极心态和主动参与意识。

随着父母对子女发展的更高要求,现行的托管方式难以满足需求,因此在课后服务中要以学生为中心,探索新的服务形式和内容。在调研中发现,在开展课后服务的方式和内容这一选项中,“发展兴趣爱好”一项占比最高。由此可见,社会对课后服务、培养质量的要求发生了转变,不再是简单的看护、课业辅导,而是重视孩子的能力培养、个性发展和身心健康。

课后服务方式上的“1+X”。在个别、分组辅导等原有方式的基础上加上以社团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社团是以相近兴趣为基础,自愿、自主组成的团体,社团的形式打破了年级限制,为学生提供更多跨年龄的交流机会,能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小学可联合高校、社区和其他机构、组织,组建科普、体育、艺术、手工、阅读等社团。各社团以主题的方式完成任务,教师或其他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给予一定指导,既能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也减轻了教师全程指导的压力和负担。

课后服务内容上的“1+X”。在课业辅导、兴趣活动等现有服务内容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以社区或小学课后服务站的方式,依托辖区内的小学、高校、民族特色手工艺工作室、公益组织,招募教师、大学生、家长、工作室成员、社工等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开展文娱活动、民族民间文化、德育法律、心理辅导、科普活动、文明安全等教育活动。

2.4建立健全“四点钟”课后服务制度

构建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联动模式依赖于制度建设和改革,从政策和制度角度提供有力规范和保障。课后服务是一项持续性活动,为了保证开展质量,要逐渐形成和完善教育管理、安全管理、激励等制度。

在人员管理方面,物质资源是课后服务的重要支撑,人力资源是必要条件,活动开展是基础,三者缺一不可。不同类别的课后服务形式需要招募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课业辅导、兴趣活动需要具备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心理辅导和防侵害等活动则需要具备心理知识和法律知识。也就是说课后服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教育经验或具备指导孩子能力的专业人士。从调研来看,目前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人员多为教师,社区课后服务人员来源较广,有的是因人开展课后服务,即参与人员具备什么技能或能力则开展何种课后服务,缺少整体规划。在人员选择上有一定制度要求,但没有具体办法和标准,出现专业性欠佳,不能满足社区课后服务需要的状况。因此课后服务人员的招募需有一定的资质审核制度,提升参与人员队伍水平,确保课后服务有效开展。

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要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比如参加“四点钟”课后服务的学生需签订安全协议,服务点为学生建立档案,记录基本信息、参与课后服务情况、完成活动情况,形成过程性的动态资料。

在考核评价制度方面,需建立和完善考评制度。教育部门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规范课后服务的开展;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机构和组织对参与人员进行评价;学生、家长参与评价,进行满意度测评;此外建立志愿服务表,记录服务者基本信息、服务类别、时长及评价等,给予参与者一定的激励或鼓励。多元开放的评价方式能助推“1+X”模式的实行、提升课后服务效果。

课题信息:2020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20GH013”。名称:贵州小学生“四点钟”课后服务现状调查及策略路径研究——基于教育公平的视角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EB/OL]. (2009-04-22) [2021-04-07].http://old.moe.go v.cn// 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912/201001/xxgk_77687.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 (2017-03-07) [2021-04-07].http://www.edu.cn/edu/ jiao_yu_bu/xin_wen_dong_tai/201703/t20170307_1495280.shtml.

[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 [EB/OL]. (2019-04-04)[2021-04-07] .http:// 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1904/t20190430_16629032.html

[4]王秀红.“乐童计划”实施现状、问题及破解之策探析[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9(04):121-123.

[5]杨启光,朱纯洁.论我国儿童课后照顾与教育服务的需求及政府责任[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34(34):25-29.

[6]吳开俊,姜素珍,庾紫林.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政策设计与实践审视——基于东部十省市政策文本的分析[J].中国教育学刊, 2020(03):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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