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环境应急管理机制探析
2021-01-09莫小涵
莫小涵
(抚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辽宁抚顺 113001)
1 引言
目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抚顺市环境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石油化工及危险品生产、储备、使用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特征的行业企业较多,特别是自2011 年抚顺大伙房水库成为辽宁沈阳、大连、抚顺等7 座城市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以后,环境安全压力加大。在新形势下如何创新环境应急管理机制,防范各种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已成为摆在抚顺市各级环保部门面前最紧迫、最直接、最现实的工作任务。
面对目前环境安全的高压态势,抚顺市各级环保部门沉着应对,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实践中,坚持以服务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宗旨,积极探索和创新环境应急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机构网络和预案体系,做好统筹规划、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探索环境应急管理新路子,不断适应新形势环境安全工作新需求[1]。
2 应对环境应急管理分析
2.1 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基础工作落实
2.1.1 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为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抚顺市专门设立了环保应急值班室,通过“12369”平台和环保投诉电话,24 h 接听环境应急和群众举报电话。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制定了“应急值班制度”,做到一旦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由值班领导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确保应急信息畅通。
2.1.2 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应急信息报告是一项重要的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抚顺市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和反馈各类环境应急信息,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2.1.3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制度、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应急专家管理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组建应急专家库,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2]。
2.2 加强环境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2.2.1 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为提高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尤其是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及浑河(抚顺段)主要干流水环境质量的监测预警能力,抚顺市全面加强了环境监测预警工作。一是建立了大气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分别在望花、水库、站前、新华等8 个地区设立8个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24 h 自动监测大气环境质量变化。二是建立了大伙房水库水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对大伙房水库上游入库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分别在浑河的清原县北杂木断面、苏子河的新宾县古楼断面、社河的抚顺县台沟断面设立5 个自动监测站点,及时监测水库上游水质变化情况,对大伙房水库出库水质实时自动监测。分别在水库坝下出水口、浑河(抚顺段)葛布桥断面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及时掌握大伙房水库上下游水质和浑河(抚顺段)干流水质动态信息变化,有效加强了水环境质量的监测预警工作,为相关管理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2.2 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预警体系
2010 年,抚顺市依托数字抚顺地理信息系统公共平台,开发了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该系统涵盖了全市85%以上的重点水污染源和82%以上的重点大气污染源,与市重点污染企业70 多个水、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了联网。对动态接收的监测数据,自动识别并上报超标事件,同时以短信、传真等方式传递给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第一时间赶到监测点进行污染源分析排查,为有效处置污染源头发挥了重要作用[3]。
2.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环境安全
2.3.1 加大对重点风险源隐患排查力度,降低环境风险
为加强全市各类风险源的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抚顺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实际,抚顺市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水源保护区高风险源整治、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等20 多项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风险源企业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和自纠活动,将各种环境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环保部门在企业自查和自纠的工作上,对重点地区、重点风险源单位实施检查和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源单位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2.3.2 加强讯期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汛期是突发事件的多发期,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开展汛期环境隐患排查活动至关重要。通过监督排查,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其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为抚顺市环境安全奠定扎实工作基础。
2.4 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2.4.1 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抚顺市重新修订了《抚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以文件形式对外发布。
2.4.2 建立完善环保系统应急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环保系统内部应急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为此,抚顺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应急联动、互动,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预案体系,做到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市、区(县)环保部门立即作出响应,努力确保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及时、安全、妥善得到有效处置。
2.4.3 建立信息共享、物资统筹共用的模式
一是实施环境安全信息相互交流、共享,要求重点风险源企业和单位定期报送信息;二是对各企事业单位储备的应急物资按应急工作需求实施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2.4.4 完备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
为适应环境安全应急工作需要,抚顺市从各高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业聘用14 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环境应急专家,建立环境应急专家数据库,并适时进行更新。组建了环境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随时执行环境突发事件应对任务。
2.4.5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系统,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负面影响,积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计表。对全市30 家重点企业开展环境应急物资信息调查,积极与相关企业进行协调,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物资能及时保障供应。
2.4.6 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012 年8 月20 日凌晨2 时30 分,抚顺市清原助剂厂发生火灾并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事件发生后,抚顺市环保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在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抚顺市环保与清原县环保、消防等部门协同作战,奋战32 h,通过采取设置拦河坝、投放活性炭、吸油毡和铺设无纺布等措施,对污染物进行拦截,最终成功地将污染物控制在柴河抚顺境内,避免了对下游铁岭市水源地造成环境污染。为举一反三,抚顺市环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沿河化工石化企业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4.7 加强应急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培训是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的基础,为此,抚顺市各级环保部门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应急知识培训,组织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各级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环境应急知识宣传工作。通过局域网站、环保内刊及参加上级部门主办的应急知识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管理与救援知识。
3 结语
目前抚顺市各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硬件建设仍没有达到《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与当前环境应急工作要求还不适应。
基层环保部门环境管理应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领导环境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重经济轻环保现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存在漏洞[4]。
因此,应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市财政配套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应急管理新需求。加强环境管理应急队伍培训,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能力[5]。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特别是对企业领导者的知识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种环境风险源的隐患排查力度,预防或减少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和企业经济财产损失,为抚顺市经济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