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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抵京琉球使节接待规制考述

2021-01-07叶宇晨

铜仁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使节内务府会同

叶宇晨

【历史文化】

清代抵京琉球使节接待规制考述

叶宇晨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0)

清朝初期,中国与琉球恢复宗藩关系,并规定“琉球朝贡,二年一次”。在琉球使节抵京后参加朝贡活动时,清廷礼遇厚待不远千里来华的琉球使节。不仅如此,经过清朝历代对外国使节接待礼仪的修订与完善,清廷在对琉球使节日常饮食、宴请、衣物供给、出行及住所安排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且成熟的礼仪制度。这一系列的礼仪规制一方面显示出清廷在接待过程中对使节团内的成员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区分,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清廷十分重视与琉球国之间的交往。

清代; 琉球使节; 北京; 接待

在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后半叶的时间里,清廷与琉球之间重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宗藩关系。琉球按照清朝规定的贡期,经由福州将进贡使节派遣到北京。琉球使节在抵达北京之后,呈递琉球国王写给清朝皇帝的表文、奏文以及写给礼部的咨文,进贡朝贡品,接受清朝皇帝的赏赐等。可以说琉球使节在抵京之后要参加的活动众多。所以,清廷一方面为了体恤不远千里来华的琉球使节,另一方面也为了彰显“礼仪之邦”的大国气度,在接待琉球使节方面很注重礼仪规制。

目前,国内学者在研究清代在京接待琉球使节的制度方面稍有欠缺,仅有戈斌在《清代琉球贡使居京馆舍研究》中围绕琉球贡使在京城下榻的馆舍,结合档案史料加以叙述,阐明清朝皇帝对琉球使臣的款待是周到细致和盛情有加。[1]另一方面,日本学界对清代在京接待琉球使节的研究也少有涉及,主要在一些著作中零星提及对琉球使节在京的行程与参加的活动。如深泽秋人在《琉球使節の北京滞在期間:清朝との通交期を中心に》(琉球使节的北京停留时间:以与清朝的交往时期为中心)中对琉球使节从康熙朝到同治朝滞留北京各个时段的特征进行整理并分析,认为清廷已将琉球使节纳入到正月礼仪制度之中。[2]

本文根据《中山世谱》《清代中琉关系档案》《久米村家谱》等史料中有关琉球使节受到清廷规格礼遇的资料,从衣食住行方面分析清廷对琉球使节的礼待,对清廷接待来京琉球使节的规制进行考叙。

一、琉球使节日常饮食与筵宴的规定

顺治十一年(1654),琉球使节来华,向清政府上交一颗明季镀金银印,并呈递一道请求袭封王爵的诏书与一道敕书。清廷查收后便正式确认与琉球之间的宗藩关系,并规定“琉球朝贡,二年一次”。清朝开始了与琉球之间的往来交流。琉球使节入京后,除对其日常饮食的日常安排,清廷还会设宴款待远道而来的琉球使节。

(一)日常饮食

首先在日常饮食方面。琉球使节抵达京城,入住由清政府提前安排好的馆舍之后,礼部行文要崇文门税务御史先来查核行李,照例免税验收。同时礼部又通知光禄寺给发日用食品。在给琉球使节发放日用食品方面,从清朝初期就有定制,以下是顺治七年(1650)招待琉球使节团的规格:

王舅:每天给鹅一只、鸡一只,猪肉三斤,菽乳二斤,各种菜三斤,酒二瓶,清酱、酱各六两,香油四钱,花椒五分,盐一两,茶一两。

正议大夫:每天给鸡一只,猪肉三斤,菽乳一斤八两,菜二斤,酒一瓶,清酱、酱各四两,香油四钱,花椒八分,盐一两,茶六钱。四节、都通事官各日给鸡一只,猪肉二斤,菽乳一斤,菜一斤,酒一瓶,清酱、酱各四两,香油四钱,花椒五分,盐一两,茶五钱。

王舅下通事:每日给猪肉三斤,菽乳一斤,花椒五分。从役日给猪肉一斤,菜一两,盐一两。来通事:每日给猪肉二斤,盐一两。[3]1013-1014

以上内容说明在饭食供给方面清廷招待远道而来的琉球使节,保障了琉球使节来京日常饮食生活的基本供应,同时也反映出清廷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将饭食分配给琉球使节团内的人员。

雍正五年(1729),又对给琉球使节分配的吃食稍作修改。修改标准与顺治七年相比,不仅提供种类更加丰富的吃食,而且还增加了这些吃食的数量与水果的供给,以此也说明了清朝对琉球使节的接待规格明显提高。

此外,清廷不仅给来京的琉球使节提供丰盛的饭食,在预先准备饭食应用桌张方面也颇为用心。在嘉庆十一年(1806)五月初八日,内务府器皿库预备琉球贡使饭食应用桌张清册中这样提到:“琉球贡使饭食应用库贮高桌十五张自本库运至该处每二张用夫一名,往返用夫十五名。库贮炕桌二十张每四张用夫一名,往返用夫十名。”[4]424可见,为了给琉球使节提供舒适的吃饭条件,清廷也不惜动用劳动力为其进行准备。

(二)宴请款待

在琉球使节抵京之后,清政府也时常宴请琉球使节。并且在保和殿中宴请琉球使节也逐渐成为惯例。保和殿晚宴是清朝皇帝和外国使节一起参加非常盛大的除夕晚会,据文献记载:“赐外藩蒙古燕于保和殿,前期内务府庀馔,请旨命进酒大臣,届日乐部和声署,陈中和韶乐于殿檐下左右,陈丹陛大乐于中和殿北檐下左右,笳吹队舞杂技百戏,俟于殿外东隅,武备院张黄幕于殿南正中,内务府管领设后坫于幕内,尊爵金卮壶勺具,尚膳总领于宝座前设御筵,殿内左右,布外藩王公暨内大臣入殿文武大臣席,宝座左右陛,布后扈大臣席,前左右,布前引大臣席,后左右,布领侍卫内大臣暨记注官席,丹陛上左右,布台吉侍卫席,按翼按品为序,东西向,北上;理藩院堂官席殿东檐下西面,带庆隆舞大臣。内务府大臣席黄幕左右东西面。巳刻群臣朝服毕会,午刻皇帝御殿,行燕礼。凡就位进菜进爵,行酒,乐舞人佾,燕毕谢恩诸仪节,均与太和殿筵燕仪同。”[5]

除在保和殿设宴对其招待以外,清廷还举办下马宴和上马宴迎送琉球使节。据《大清会典事例》规定,当各国贡使来京之时,应在礼部和会同馆分别宴请外国使臣一次。这两次宴会又被称为下马宴与上马宴。下马宴按照规定在外国使臣抵京后数日进行,由礼部举行的欢迎宴会;而上马宴则是琉球使节离京前在会同馆举办的送别筵宴。依据清廷规定:“琉球使节朝见皇帝之后,在礼部筵宴,以一名堂官主席,一名耳目官,一名正议大夫,一名都通事,与主席堂官一起各一席;一名护送官,一名土通事,共席;侍从有十七名,每三人一席;一共设置十一席。会同馆筵宴,则是按照礼部宴席设席。两处共用五桶的茶,五瓶的烧黄酒,五只的蒙古羊”。[6]27至于礼部举行下马宴会的具体程序和礼仪,清廷也有明确的规定:“凡是各国贡使来朝筵燕之礼,当天,设香案于露台上,以礼部侍郎主席,精膳司官祝布席。堂正中近后楣位主席,西向其右为正使席,副使席正使下,各专席。通事,从官席,副使后,二人共席。从人席于右楹下,俱南向。以东为上。贡使至部,自二门步入,主席朝服率诣香案前,行三跪九叩礼毕,升堂,贡使见主席,行一跪三叩礼,主席答楫三,乃即席。光禄寺官进茶毕,酌酒奠爵,主席举爵,贡使即席一叩,饮酒三巡,供馔、燕毕,谢恩如仪,贡使辞”。[6]24可见,清廷十分注重筵宴琉球使节的礼仪。

另外,清政府也在瀛台、紫光阁、重华宫、正大光明殿等处宴请琉球使节。如在道光年间,向永昌、郑择中在记述琉球使团在京的活动时提及:“道光十二年(1832)十二月二十三日琉使抵京,同月补行交出二十三日瀛台筵宴加赏正副使礼物。道光十三年(1833)正月初四日紫光阁筵宴并受赏赐缎匹等物,正月十五日参加正大光明殿筵宴,并和御制诗章。”[7]由此可以看出,每次琉使到达北京之后,清廷多次设宴款待并加以赏赐,足见清廷对琉球使节的厚待。

二、琉球使节衣物供给、杂役与出行的安排

不仅在日常生活及宴请方面,清政府对琉球使节细致周到,在对衣物供给及出行杂役安排方面也是如此。

(一)衣物供给

一般来说,外国使节参加在京举办的活动时应着本国的服装。即便如此,从嘉庆开始,清朝还是给琉球使节赏给衣物。嘉庆五年(1800)正月十一日,总管内务府为琉球国贡使毛廷勷等到京可否赏给皮衣事向嘉庆皇帝请旨:“经臣衙门办理,赏给该贡使等衣帽等件至此次,琉球国贡使现已到京,天气尚属寒凉,可否赏给皮衣之处理合奏。”[4]96-97嘉庆皇帝准奏了此事。由此开启了每次琉球使节进京时,清廷给琉球使节赏给衣物的惯例。另外,考虑到季节差异问题,清政府根据季节的不同赏给给琉球使节的衣物也不相同。春夏时赐予棉袷衣服这种轻薄舒适的衣物,到了秋冬时节则给琉球使节定制皮袄、棉袄、袄靴等厚重的衣物。

另外,清政府在每次赏给琉球使节衣物时,也按照规格给琉球使节制作衣物。内务府为琉球使节团制作的服装,根据琉球来华使节的官职分为两级。正使、副使、都通事、通事及官生在一个级别,而侍从和跟役则是另一个级别。这种情况在内务府给琉球国贡使制作皮衣等应用绸布银两书目清单中得以体现。如在嘉庆十一年二月初五日内务府给琉球使节团开列的清单如下:“正副使都通事三员,官生四名,通事一名,共需用蓝宫䌷四匹,月白素纺织八匹,月白花纺织七匹,贴捎杭细一匹。跟役二十名,共需用部项蓝细布三十四匹,部项月白细布五十三匹,部项白细布六十四批。”[4]419-420由此可以看出,清政府按照规定分别给琉球使节团不同级别的人员定制衣物,说明了清廷在制作衣物方面等级分明,相当考究。

由于琉球国处于低纬度地区,气候温暖适宜,所以琉球使节所穿衣物大多轻薄。可是每逢来京大多是冬日季节,琉球使节所带衣物不适合京城气候。因此为了照顾琉球使节,内务府以天气严寒为由,向清朝皇帝请示是否要给琉球使节制作衣物,这也进一步体现出了清廷在穿衣方面对琉球使节团的体贴照顾且考虑周详。

(二)杂役与出行

不仅如此,在涉及馆舍修葺、琉球使节外出时雇用车辆人夫及家具杂物的采买等方面所需费用皆由清政府承担。如以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进京的琉球使节团为例,在馆舍修葺方面:“修理四译馆房三十九间,并拆砌墙垣及油饰糊饰,共用银一千四百八十九两一钱。”在出行雇用车辆人夫方面:“琉球使节一行人等进行试十一次的接驾跪班、进表文、演礼、交贡及领赏筵宴,每次用车十五辆,每辆车需花费一串文,总共一百五十串文;琉球使节一行人等第二日前往圆明园预备跪安,并在租赁下处拉运行李,雇用大小车辆,预备点心什物等项往返共用七十五串文;通事一行人等预备呈览贡物往返,需用车十五辆,共花费十五串文;琉球使节一行人等瞻仰文庙及官生入国子监并拉运什物等项,用车二十五辆,共花费二十五串文;琉球使节一行人等请回安,用车十三辆,共花费十三串文;拉运贡物雇用车辆,共花费十串文;拉运什物家具桌张往返,需雇用车辆,共花费二十二串文;拉运贡物家伙,需用抬夫四十名,每名需花费二百五十文,共花费六串文。”在家具采买方面:“买了十条的大毡,每条二串二百文,共花费二十二串文;买了十架的夹簾,每架二串二百文,共花费二十二串文;买笤箒簸箕等物品,共花费二串七百文;买了五付的炉挑与四车的黄土,共花费四串五百文;给来使人等做二十付的挟板,共花费三十串文;租赁桌椅板凳等物品,共花费三十五串五百文;搭了一座厨房棚,共花费七十五串文。以上总共花费了五百一十八串零一百十文。”[4]684-686可见,清政府承担琉球使节在京产生大笔的费用,从侧面说明了清廷无微不至的待客之道。在琉球使节抵达京城之后,清朝在衣物供给及出行杂役方面给予琉球使节高规格的礼遇,说明了清朝十分重视发展中琉之间的友好关系,对接待来华琉球使臣事宜考虑极为周详。

三、琉球使节在京居所的安置

在琉球使节抵达京城之前,清廷照例对琉球使节在京所居住的场所进行检查、修缮及装饰,以便琉球使节在抵京之后能有舒适的馆舍休息安顿。

(一)会同南馆

明清两朝都十分重视琉球使臣抵京后住的馆舍安排。①在明朝初年,“设南京分馆为会同馆。永乐初,设会同馆于北京。三年并乌蛮驿入本馆。正统六年,定南北二馆。北馆六所,南馆二所,设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内以副使一员分管南馆,弘治中,照旧添设礼部主客同主事一员,专以提督事务。”[8]就设置南京分馆为会同馆。在永乐初年,在北京设置会同馆。三年后把乌蛮驿也并入了会同馆。在正统六年的时候,规定设置南北会同馆。会同北馆有六所,会同南馆则有二所。并且也配置了一名大使和两名副使,在这之中让一名副使分管会同南馆。在弘治年间,明朝按照旧例增设一员礼部主客同主事,专门负责提督事务。

清初承袭明制,仍设会同馆以接待琉球使节。康熙十二年(1673),“凡会同馆,分南北馆,会同南馆有三十名,负责伺候贡人到京,抬运贡物。会同北馆有二十名,负责伺候外藩公主及宾客……”。[9]会同馆南馆专门用于接待包括琉球使臣在内的外国贡使,而北馆则用于接待少数民族公主。朝鲜、琉球、安南等各国进贡使节入京时,都被安顿在会同南馆。原则上,两个国家以上的进贡使节同时进贡时,先进京的使节先使用会同南馆。接待远道而来的琉球使节亦是如此。在《蔡氏家谱》中也留有在康熙五十五(1716)年琉球正议大夫蔡温短暂居住过会同南馆的记录:“十月初二日到京,初寓会同馆,后寓毘陵庵。”②清廷首先安排来华的琉球使节入住会同馆,之后因为会同馆的房间数量不足,则把琉球使节安置在毘陵庵。

(二)石大人胡同会同馆

明英宗时代有权臣石亨被封为“忠国公”,其宅邸被称为“石大人胡同”。清朝时,这所宅邸隶属于工部,为制造货币的宝源局所用。乾隆七年(1742)会同馆在此处设立。关于会同馆的设立,可从乾隆七年四月十七日礼部尚书三泰的上奏中得知:

京师旧设有会同馆二处,一位北馆、二为南馆,为各国入贡使臣居住之所。旧冬琉球与南掌使臣同时到京,分住两馆。至冬底,南掌使臣甫去而朝鲜使臣旋来,故馆舍可以先后安居,使三国使臣一时并集撵下。或另有他国如安南、暹罗等处亦届贡期,则临时未免周章,若令其在寺庙居住,则兵丁看守既属不便,而使臣之出入颇不相宜于天朝之规制……查各国贡使来京,原设有会同馆二处,一处在御河桥,为南馆。一在安定门大街,为北馆。房屋院宇皆极宽敞,柔远之恩已至渥也。但只可安插两国员役。若诸国并集,临时或行文内务府工部等处借空闲官房,或令住居佛庙,原无一定之所,其间文移往返势难克期。而安设炉炕,修理糊饰,更难猝辨。外国使臣远来,居止未定,一时设措,殊关体制。今该部侍郎张廷璐请将内务府空闲官房指定伊尔处,以备贡使并集之时得以各处分住。应如所奏,内务府所管房内石大人胡同官房一所四层共计五十六间,檁樑坚固,院宇宽阔,堪备外国使臣居住,应移交礼部,令会同馆监督照料管理……[10]

乾隆六年(1741)冬,琉球进贡使节和南掌(位于今老挝境内的王国)进贡使节同时入京,住在安定门大街内会同馆和王河馆会同馆。该年年末,南掌使节离京后,朝鲜使节进京朝贡,因此该年有前后三国使节住在这两个会馆。此时又临近安南、暹罗等国的贡期。礼部对此表示担忧:一是临时安排使节住宿免不了大费周章的准备;二是安排使节住在寺院,不利于管理和护卫,且不符合天朝规制。考虑到以上两点,礼部上奏乾隆皇帝,陈说诸国使节进京,会同南北二馆难以应对的情况,希望将内务府所属石大人胡同的公馆用作会同馆。以上建议得到了乾隆皇帝批准,石大人胡同会馆被增设为安南、暹罗等国使节的住宿设施,扩建至四层,共计五十六间房屋。由此可见,石大人胡同会同馆即使是作为临时居住的馆舍,清廷仍旧依照规制接待琉球使节。

我对这女人充满了好奇,她是来走亲戚的?她的亲戚是谁,她会在这里住下吗?我兜了个圈子,跑回家,装作刚起床的样子,走到门前。

(三)正阳门外横街会同馆

正阳门外横街会同馆在《清乾隆北京城图》中标记在中横街,史料记载则称之为“南横街会同馆”。因为横街在北京城外,在此处的会同馆又被称为“宣武门外横街会同馆”或“正阳门外横街会同馆”。横街会同馆原属内务府,乾隆八年(1743)该设施中的三十七间半作为会同馆使用。因为横街会同馆与之前的会同馆不同,设立在城外,所以除了旧例派遣的八旗将士以外,还增派绿旗的士兵作为警备。[3]953“乾隆二十年(1755)十一月十七日入住横街会同馆的是琉球进贡使节耳目官毛元翼一行,充当会馆看守和警备的有章京一人、骁骑兵一人、其下属士兵十人,绿旗官一人、其下属士兵十人,总二十余名。”[11]62由此看出,清廷在琉球使节下榻的馆舍中为琉球使节提供安全保卫,以此保障琉球使节的人身安全。

(四)会计司、都虞司衙门

自乾隆五十五年(1790)起,内务府统管朝鲜外的属国进贡使节的住宿,礼部管辖的宣武门内瞻云坊和正阳门外南横街两处会同馆停用。此后,关于琉球进贡使节的住宿地点转移到何处,清朝并无记载,但可以从琉球史料中窥视一二。

据《中山世谱》记载,内务府统管进贡使节住宿的次年,即乾隆五十六年(1791),入京的琉球进贡使节居住在西华门外的会计司公馆。《中山世谱》记载:“又蒙特恩,所有四译馆路远,每值行礼之时,因有冒寒劳苦,赐馆于西华门外会计司公馆”。[12]172四译馆距皇宫较远,前往宫内参加仪式时,琉球使节往往遭酷寒且劳累,所以特赐离紫禁城较近,位于西华门外的会计司公馆为使节住所。

除此之外,在《毛氏家谱》中也有乾隆五十八年(1793)进贡正使毛国栋入京时住在会计司公馆的记录,并附带了会计司公馆的注释:“原是琉馆,在于外城,以其不便早起入朝,此次特恩赐馆于内城西华门外都虞司衙门”③,会计司公馆此前是琉球住馆,因位于外城,早朝入宫不便,将位于内门里、西华门外的都虞司衙门,赐予琉球使节作为住宿地。另外,嘉庆六年(1801),琉球进贡使节也被安排在会计司公馆住宿。因此,乾隆五十五年以来,内务府将其管辖的下级衙门会计司和都虞司的公馆,用作琉球进贡使节的宿馆。

(五)公议胡同四译馆

虽然从乾隆年间末期开始,琉球进贡使节的住所曾一度被安置在内务府所属的会计司衙门或都虞司衙门里,但最晚嘉庆十一年又再次转移到四译馆(会同馆)。据《中山世谱》记载:“十一年丙寅秋,遣耳目官杨克敦、正议大夫梁邦弼等捧表入京,贡方物,兼请袭封……且在京之际,额外屡送赐宴卓等于四译馆”[12]201,虽然该会馆的地点不明,但可以看到嘉庆十九年(1814),琉球进贡使节向斌等人住在公议胡同四译馆的记载:“礼部为知会事前,据琉球国王奏请,该国入监读书官生陈善继等回国。经本部议覆,准其令随贡使一同回国,业经知照在案,今本部定该国使臣等,于本月初八日起程,除劄知国子监于本月初五日,将官生陈善继等四名,跟伴四名送至公议胡同贡使馆舍安置,以便同日起程,外相应知会内务府,可也须至咨者。”[11]405另外,道光八年(1828)十二月十日礼部到内务府的咨文中有如下记载:

礼部为移咨事,主客司呈,向来琉球等国贡使到京,俱安置公议胡同内务府四译馆居住,历经办理在案。兹据福建巡抚咨称,现在委员伴送琉球国贡使进京,相应移咨内务府,即查明四译馆有无应行修理之处,咨覆过部,以便该使臣等到京时,令其入馆居住可也。[11]62

从这段记述可知,琉球进贡使节一直住在公议胡同的四译馆。而且,在琉球进贡使节进京之前,礼部向内务府发送咨文,进行四译馆的修理等工作,使之做好接纳的准备工作已成为惯例。

(六)正阳门内四译馆

在道光八年之前,琉球使节使用的公议胡同四译馆倒塌,因此迁移到正阳门内东城根。此后,琉球进贡使节都在此下榻。以下是多位琉球使节抵京住进正阳门内四译馆的记录,如据《红氏家谱》中关于红泰熙在道光十七年抵达京城记载:“到礼部衙门奉进,表奏安插四译馆七月初一日恭迎。”④另外,在同治七年(1868)也有琉球使节林世爵居住此馆的记录:“表章贡物由闽赴京八月二十日进入,京城安插四译馆二十一日到礼部衙门进上。”⑤但之后由于清朝国力的衰微,来贡的使节也越来越少,琉球进贡使节的馆舍被固定在正阳门内的四译馆。

由上可知,在康熙年间前期,清廷安排琉球进贡使节居住在会同南馆,之后由于会同馆房间数量的不足,则把琉球使节安置在公院或者寺庙。但是到了清朝鼎盛时期的乾隆年间,由于原则上外国进贡使节在十二月二十日之前进京,需要参加元旦举行的朝贺礼,所以为了接待各国使节,陆续增设会同馆。在这一时期,清廷把琉球使节安置在石大人胡同会同馆、正阳门外横街会同馆及会计司、都虞司衙门。之后在嘉庆年间,清廷又将琉球使节迁移到公议胡同四译馆居住。道光八年琉球使节的居所再次迁移到正阳门内四译会同馆,直到光绪元年最后一位琉球使节入京为止,正阳门内东城根四译馆一直作为琉球进贡使节的馆舍使用。

尽管以上清廷对琉球使节的住宿安排时常会发生变动,但在清廷对琉球使节的在京住所安排不断完善成熟的过程中,在对琉球使节的安全防卫及体恤琉球使节方面尽显细心周全,这也体现出在接待外国使节方面清朝“怀柔远人”的重要理念。

四、结语

在清朝负责接待琉球使节的中央机构中,光禄寺承担给琉球使节提供日常饮食的职责,礼部负责宴请款待琉球使节的事宜,内务府则是掌管琉球使节衣物供给、行杂役及住所安排管理方面等事务。上述机构在接待琉球使节上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并与清廷制定接待琉球使节的规格浑然一体,共同形成了这一整套严密并且完善的接待礼仪体系。并且清廷接待来京琉球使节的礼仪规制中也体现出了等级差别,非常重视礼仪规制。

①在档案史料与文献记载中,会同馆馆舍常简称作会同馆,本文亦如此。但实际会同馆应指会同馆衙署,而会同馆馆舍用于接待外国使节。

②据1980年《蔡氏家谱》367页。

③据1982年《毛氏家谱》818页。

④据1980年《红氏家谱》213页。

⑤据1980年《林氏家谱》869页。

[1] 戈斌.清代琉球贡使居京馆舍研究[J].历史档案,1994(3).

[2] 深澤秋人.琉球使節の北京滞在期間:清朝との通交期を中心に[J].沖縄国際大学総合学術学会、沖縄国際大学総合学術研究紀要,2004(8).

[3] 清会典事例[M].北京:中华书局,1991.

[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中琉关系档案六编[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

[5]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光绪年间石印本.

[6]托津.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

[7] 陈捷先.清代琉球使在华行程与活动略考[C]//中琉文化经济协会,编.第二届中琉历史关系论文集.1980:118.

[8] 申时行.明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9:587.

[9] 伊桑阿.大清会典[M].台北:文海出版社,1992:3768.

[1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中琉关系档案续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4:81-83.

[1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中琉关系档案三编[M].北京:中华书局,1996.

[12]蔡铎,蔡温,郑秉哲.中山世谱:校注本[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

A Textual Research on the Reception Regulations of Ryukyu Envoys Arriving in Beijing in Qing Dynasty

YE Yuchen

( School of social history,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350100, Fujian, China )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Qing Dynasty, China and Ryukyu restored the suzerain-vassal relationship, and stipulated that "Ryukyu tribute shall be paid once every two years". When the Ryukyu envoys arrived in Beijing to participate in tributary activities, the Qing court treated the Ryukyu envoys with courtesy. Moreover, after the revis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reception etiquette of foreign envoys in the Qing Dynasty, the Qing government has established a complete and mature etiquette system in terms of daily diet, banquet, clothing supply, travel and residence arrangement of Ryukyu envoys. On the one hand, this series of etiquette regulations showed that the Qing government had a strict hierarchical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members of the diplomatic corps in the process of reception. On the other hand, it also reflected that the Qing government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communication with Ryukyu.

Qing Dynasty, Ryukyu envoys, Beijing, reception

G237

A

1673-9639 (2021) 06-0103-07

2021-09-13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清末琉球抗日复国运动之研究”(18BZS144)。

叶宇晨(1997-),女,福建南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琉关系史。

(责任编辑 车越川)(责任校对 黎 帅)(英文编辑 田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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