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视角下美丽乡村规划探究
2021-01-05欧林之欧志文
欧林之,欧志文
(1.湖南大学 建筑学院,湖南 长沙,410082;2.邵阳学院 政法学院,湖南 邵阳,422000;3.邵阳学院 城乡建设学院,湖南 邵阳,422000)
1 美丽乡村规划的背景及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中国的基础在我国农村,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体现了我国对规划农村地区建设的重视与要求,近几年农村建设围绕“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目标要求开展生态文明规划。生态视角下美丽乡村建设的提出,是党中央结合近年来乡村建设的实际,为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改善乡村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的全面部署。进行生态乡村规划应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彰显乡村的特色,改善乡村居住环境,同时依托自然资源,挖掘乡村文化、建筑、景观资源,带动乡村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美丽乡村[1]。
在实践中为了推进湖南美丽乡村建设,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系列相关法规文件。如2012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湘发〔2012〕6号),该文件要求“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同建同治”;201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80号),该文件第六条要求“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保护生态”;2018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全面加强村庄规划管理”。这些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对农村生态规划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保障生态乡村规划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2 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不仅肩负着十几亿人口的粮食安全问题,而且肩负着我国生态安全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我国进入新时代,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乡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近年来全国上下掀起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如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月10日,正式公布了70个获得2017年度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的名单;福建省住建厅、省财政厅2018年4月公布了“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名单。全国各地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一些成绩,但在乡村规划设计上忽视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
本课题组在湖南、福建、江西等省市进行了走访,以湖南省新邵县坪上镇清水村、福建省洛江区马甲镇梅岭村的美丽乡村的建设为重点调研对象,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这两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起步较早,建设成效比较明显,分别获湖南省、福建省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通过对实地考察,开展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找出地方政府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在清水村及梅岭村,分别随机抽样300户农民,每户抽取1人参与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600份,回收590份,有效问卷578份,有效率96.3%。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满意度的9项指标的正面评价(非常满意及较为满意)均70%以上,可见农民群众对于对各项指标还是较满意的,满意度平均值为74.5%,其中,对村容村貌的满意度最高,正面评价达到85.2%;对收入水平满意度最低,正面评价为65.5%;农民对于“村容村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外在美满意度的平均值为83.4%;对于“乡村文化”“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生活品质”等这些内在美满意度的平均值为65.3%。一些乡村规划设计中存在规划针对性不强、村民参与度不足、对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重视不够等问题,见表1。
表1 访谈对象问题归类统计表Table 1 Statistical Table of problem classification of interviewees
2.1 规划理念与实际存在脱离现象
农村的生活方式与城市不同,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特点是分散。但许多地方存在乡村规划脱离乡村发展实际的现象,乡村规划师把城市规划的技术方法照搬到乡村,片面强调集中的农村社区化建设,把农村当成城市来规划设计建设,这些规划脱离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样的规划理念无疑是对农村不了解所致[2],显然与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背道而驰,不利于乡村发展、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2.2 规划体系与实施机制上有局限性
目前一些村庄的规划体系往往是政府主导、村民被动参与模式,而乡村规划除需要政府对乡村发展的引导外,更应是一种从居民的愿望出发、体现公众参与的主体模式[3]。目前的实施机制仍然是地方政府主导规划实施的模式,往往与村民的期待不符,甚至很少征求村民的意愿。
2.3 规划内容对文化传承、产业发展重视不够
有一些地方通过实施亮化、彩化、绿化的美丽乡村规划项目,村庄面貌得到了改善,但没有持续发展的动力[2],主要原因是两个:一是忽视了村庄文化建设,乡村规划设计中没有挖掘当地优秀文化,推进文化传承[3];二是忽视乡村产业规划设计的引导,没有产业发展的支撑,美丽乡村建设就没有资金的持续投入,致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难以落实到位。
2.4 规划凸显生态环境不够
许多乡村规划没有高度重视山、水、林、田等重要自然因素的保护设计。其实乡村规划需要以自然环境为基质,与城市人工景观系统有很大的区别。设计一旦忽视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肯定会影响自然景观的生态修复与发展[4]。
3 生态视角下美丽乡村规划设计的建议
生态理论是基于人类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社会、自然共发展原则,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思想理念。生态理论下的乡村规划设计应实现乡村规划与自然环境共发展[5]。乡村规划以生态发展为主导,不仅应遵循自身发展规律,而且必须维护村庄生态平衡、持续发展,实现村民富裕与环境优美的统一[6],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针对上述问题,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遵循生态的原则,对生态型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提出以下建议。
3.1 规划理念切合乡村实际
美丽乡村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宜业乡村规划模式。基于“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从功能定位的强化、空间布局的优化、主题形象的凸显、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服务设施的配套等方面进行村域综合规划整治,推进“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注重乡村的自然资源、历史传统和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切合实际地选择本地美丽乡村发展模式,如洛江区马甲镇梅岭村突出梅岭天然的生态资源优势,研究确定建设“特色花卉生态旅游村”的发展定位,充分发挥生态、自然、资源等优势,切合梅岭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
尊重自然风水肌理。避免乡村规划城市化,乡村规划应“因天材,就地利”,切忌生搬硬套[2]。生态型的美丽乡村建设理念,不能照搬城市规划的套路,应扎根于乡村历史,挖掘其成长的机理,体现村庄自然环境要素,规划好乡村的“美丽山水画”,实现环境美。例如,一些山区村组织一般有好多个村民小组,规划设计时不能强行把所有村民小组的住宅规划集中到一起。
因地制宜规划。不同乡村千差万别,生态型美丽乡村规划应结合各村庄的自然资源、实际情况,应拥有自己的特色,决不能千篇一律,应注重规划可操作性、实效性。例如对偏远村庄、城郊村庄等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规划设计时肯定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不同规划建设方案。
3.2 编制过程遵循村民全程参与
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重视村民的主体地位,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乡镇政府只是指导,不能包办做主。坚持用户导向、村民全程参与实施机制。用户导向是指尊重村民意愿,维护群众权益。通过村民的深度参与,可以确保规划的质量与可实施性[6]。这样规划才能符合村民要求,切合乡村实际,满足乡村发展需要。规划编制审批程序如下:公众意见征集→村民会议讨论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规划公示、接受监督。
3.3 规划内容注重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
一是注重产业发展,实现民富村美。生态型美丽乡村规划设计要加强产业引导,依托地区资源特色或优势,根据地方条件和市场需求,发挥生态优势,深挖一些带动地方发展的特色产业,增强村民的造血功能,推动村民尽快增收致富。例如:新邵县坪上镇清水村结合实际,以“生态长寿文化”为元素,利用独特的地理优势,深入挖掘本地的人文、地域、生态等特色优势资源,立足“旅游活村、产业富村、生态亮村”的发展战略,树立“环境就是资源,长寿就是财富”的理念,高品位打造“世外桃源”美丽乡村,生态旅游产业经济的发展让该村村民受益明显。湖南宁乡市黄材镇推进特色产业建设,强化农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特色旅游+农产品”“旅游+农业”一三产业融合,打造黄材百亩荷花园、树莓采摘园、将军故里荷花园、栀子花产业基地、月山红薯产业园、新桥万亩油茶基地等一批现代化农业集群,实现了产业美,达到了村庄美丽、村民富裕的目的。只有村民真正实现脱贫致富,他们才会更加热爱家乡,建设家乡。
二是注重文化传承,让人记住乡愁。文化既是乡村的独特印记,更是乡村的根与魂。建筑文物是凝固的历史和文化。美丽乡村规划要挖掘当地乡土文化的“魂”,挖掘乡村独特价值,促进乡村振兴。生态型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既要注重保护优美的自然环境,更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保护传统文化和历史遗存,让人们记住乡愁,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实现精神美。如岳阳县张谷英村的古建筑群、福建省永泰县大洋镇的棋杆村和凤阳村的“耕读文化”、宁化县谢新村的“红色文化”等。同时,制定一些关于保护好、管理好、修缮好地方特色古建筑物的村规民约,构建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效机制,使美丽乡村有内涵、有新貌。
3.4 规划成果凸显乡村生态特色
中国农村地域广阔,乡村空间是国家生态、生产、生活空间资源的重要载体。进行乡村规划时必须推动“三生空间”的发展,注重农村区域自然环境的改善,凸显乡村生态特色,实现生态文明自然美[7],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质。
乡村规划在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把握好发展空间格局,加强创新,尽量多规合一,勾画出一个村民向往的乡村生产生活方式,以绿化、美化环境为重点,坚持山上造林与农田林网建设相结合、产业发展与村庄美化相结合、样板示范与全民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增强生态规划意识,达到“山更绿、水更清、田更美、园更靓、天更蓝、家更暖”的田园式美丽乡村目标,解决空间规划质量和效益问题,进而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8]。
总之,进行生态型“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时,不仅要保护好自然肌理、保留地方特色,更要注重产业发展和文化引导,凸显乡村生态特色。做到对美好生活、美丽家园进行统筹规划,让村民记住乡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