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语法视角下主语研究的症结及其消解
2021-01-04董保华张玉波
董保华 张玉波
(1.重庆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1331;2.长江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8100)
0 引言
主语(Subject)一词最早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有关谓词关系的论述,指的是与谓词相对应的一个术语。随后,主语成为一个语法范畴进入语言的语法体系之中。由于语言之间的差异,主语在各个语言的体现并不相同,导致主语成了一个难以界定的语法范畴,进而导致了主语研究的多维化,比如,跨语言范畴主语特征研究(Fillmore,1968;Givón,1976;Keenna,1976;Bates et al.,1982;高明乐等,2020)、主语的识别标准研究(Huddleston,1984;Quirk et al.,1985;Seppänen et al.,1995;Huddleston et al.,2002)、主语与话题和主位的关系研究(Noonan,1977;Hasan et al.,1995;Shi,2000;陈脑冲,1995;王寅,1999)、主语选择序列或格角色层级研究(Fillmore,1968;Givón,1984;Saeed,2009)等等。
相对其他语言学流派,主语在功能语法中的地位尤其重要。一方面功能语法基于主语区分逻辑主语、心理主语和语法主语三个维度,进而引出功能语法集大成者之三大元功能思想。另一方面在具体的语言分析层面,功能语法对主语这一术语赋予功能角色,并与传统语法中表示一定语言功能的主语这一语法范畴相区别。目前,功能语法视角下的主语研究主要集中在主语的界定和主语的识别两个方面(Halliday,1985/1994/2004/2014;Thompson,2014)。前者指主语作为语气的组成部分,体现一定的人际功能;后者指可通过添加附加问句的方式进行识别的成分。相对而言,主语有关争论均集中在主语的界定方面(Huddleston,1988;Fawcett,1999;彭宣维,2006;彭宣维等,2007)。比如,形式标记类主语气象“it”和存在“there”究竟是不是主语?如果不是主语,该类小句的语气功能如何体现?如果是主语,如何实现主语识别标准与主语界定标准的自洽?本文将在概述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功能语法中的主语进行重新界定,进而消解目前学界对主语存在的质疑,重塑学界对主语的认识。
1 功能语法视角下经典主语观回顾
1.1 经典主语观的基本观点
Halliday(1967)在讨论及物性和主位时,曾提及主语,指出主语属于语气系统网络中实现一定特征的成分,其主要作用在于表述言语功能(speech function)。但主语在功能语法中得到全面论述,则是体现在Halliday(1985/1994)的经典著作《功能语法导论》中,并由此奠定了经典主语观的地位。Halliday(1985/1994)的经典主语观是其语气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Halliday(1985/1994)看来,语气范畴主要对应于人际功能的两种交换关系,即一方面是商品的交换,包括交换信息、物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是接受关系的交换,包括给予和索取。这两种交换关系两两结合形成四种言语功能,见表1。
表1 交换关系下的言语功能
四种言语功能以信息和物品及服务为参照,其中,关于信息的言语功能称为命题,与物品和服务相关的言语功能则称为提议。基于体现陈述和提问的命题为讨论对象,Halliday(1985/1994)认为陈述和提问以及回应的不同表达中,语言资源除其他部分不变外,只有一小部分发生变化,这一捆绑在一起的部分正是语气(Mood),他甚至形象地将语气视为包括主语与限定成分并可以颠来倒去的部分。
随后,Halliday(1985/1994)从主语的识别和主语的界定两方面对主语进行了详细探讨,我们权且称为主语的识别标准和界定标准。在Halliday看来,识别主语最为便捷的方法便是添加附加问句,因为主语就是附加问句中除去限定成分后的剩余部分。Halliday的附加问句添加法无疑与其主语是用来实现言语功能的想法一致,从而排除了其他主语识别方法(如Huddleston,1984;Quirk et al.,1985;Seppänen et al.,1995;Huddleston et al.,2002)。
就主语的界定标准来看,经典主语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主语是“命题肯定或否定的参照系”“命题成功与否的责任者,即对体现为交际事件的小句功能负责”“述谓对象,即议论真实性的维系者”(Halliday,1985:33,76/1994:30,76)。尽管功能语法体系中的部分内容在《功能语法导论》的第三、四版得到了更新,但Halliday(2004/2014)并没有对主语的界定做任何改动,况且主语的界定还曾引发过学界的广泛质疑(Hudson,1986;Huddleston,1988)。这充分说明经典主语观在功能语法体系中的经典性价值。
1.2 经典主语观引发的相关争议
自经典主语观在《功能语法导论》(Halliday,1985)一书正式提出后,围绕主语的争议便没有停止过。Hudson(1986)在对《功能语法导论》和《系统语言学:理论与实践》(Butler,1985)两本专著做出的同一评论中,最先对功能语法的主语观发难。后来,有学者陆续在涉及主语的相关论题时,对经典主语观也提出过不少质疑(如Huddleston,1988;Martin et al.,1992;Hasan et al.,1995;杨炳钧,2001;董保华,2018),甚至有学者(如Fawcett,1999;彭宣维,2006;彭宣维等,2007)还以专文形式对经典主语观做过深入讨论。囿于篇幅,本文主要讨论对经典主语观的专文研究方面的争议,并主要聚焦于主语的人际功能与经验功能耦合问题以及主语是否体现人际功能的问题。
主语的人际功能与经验功能耦合问题首次被Fawcett(1999)提及。在Fawcett看来,尽管功能语法主张各大纯理功能之间互不制约(Halliday,1968:207),但经典主语观的三种表现均蕴含这样一种事实,即主语指向具有承担参与者这一经验角色的成分。详细讨论,请见Fawcett(1999),恕不赘述。
这样一来,Halliday(1994:30,76)有关主语的界定明显无法观照形式标记类主语气象“it”和存在“there”。这是因为,对于这类语言现象而言,按照功能语法的主语识别标准,显然是可以作主语的,但气象“it”和存在“there”无法参与经验构建,无法充当参与者,不符合Halliday有关主语是参与者的这一界定。
显然,很难调和主语界定与形式标记类主语之间的矛盾。就气象“it”来讲,Thompson甚至认为“it”只完成了一半的主语功能。在他看来,气象“it”属于一种语言边缘现象,由于它没有指称意义,无法做到观照“述谓对象,即议论真实性的维系者”(董保华,2018)。就存在“there”而言,杨炳钧(2001)认为它没有经验意义,故而主张将小句中的NP分析为主语,尽管他明确指出该分析与传统语法将NP视为主语背后的理念不同。但这一分析与功能语法的附加问句主语识别标准不一致,理论代价较大。
正是Fawcett(1999)发现了经典主语观蕴含的人际功能与经验功能的耦合关系,他声称要给形式标记类主语进行主语界定非常困难,同时他坚信这种界定无法做到(董保华,2018:170)。为此,Fawcett(1999)主张不单独区分主语,取而代之的是将主语与限定成分一起视为一个整体,即信息给予(information giver),并认为是这一整体起作用来实现语气协商。Fawcett(1999)在讨论小句的主位功能时,对主语这一术语采取了留存的态度。他认为,主语出现在主位这一体现语篇功能的构型中,并与主位一起使用,体现为主语主位。Fawcett对主语的这种犹豫态度正反映了主语界定上的困难。
正是主语的人际功能与经验功能的耦合关系在形式标记类主语气象“it”和存在“there”界定上的困难,彭宣维(2006)和彭宣维等(2007)一反经典主语观体系内主语为了实现言语功能并体现一定人际性的观点,认为经典主语观中的主语并非实现人际功能,实现人际功能的是其新命名的所谓“互动语”,从而将主语与其提出的互动语相区别,对前者予以摒弃。在他们看来,将语气成分中名词词组所体现的范畴看作主语,其实是将两种性质不同的范畴混为一谈。
彭宣维(2006)和彭宣维等(2007)这里所指的两种性质不同的范畴,是指以名词词组与相关动词的数的一致关系为标准所确立的范畴和以附加问句作为测试标准所识别的语法范畴。我们知道,后者正是指功能语法中的主语。然而,这在彭宣维(2006)看来,应该视为互动语。相反,以名词词组与相关动词的数的一致关系为标准所确立的范畴,才是所谓的主语。为佐证其观点,彭宣维(2006)和彭宣维等(2007)举例,在“In the garden are planted three orange trees,aren’t there?”这一小句中,附加问句的主语与主句主语不一致。因此,他主张经典主语观中所谓的主语是体现概念义而非人际性,主语结构和语气结构应当分开处理:前者体现为“主语+定式操作语+述语+补语+状语”,后者则体现为“互动语+定式操作语+剩余部分”。
从某种程度上讲,彭宣维(2006)将主语替代为互动语的观点并没有触及经典主语观的本质。姑且不论在“In the garden are planted three orange trees,aren’t there?”这一例句给出的附加问句本身的问题,就对主语的讨论而言,它不过是将经典主语重新更替为互动语而已,而互动语仍是为了实现人际功能。同时,他明确指出其所谓的主语是一个纯语法形式范畴。因此,其所谓的主语无人际功能的观点完全可归属于传统语法范畴的,已不再与经典主语观中具有人际功能的主语相关,因而无法否定经典主语观倡导的主语具有人际功能的观点。
综上,无论是人际功能与经验功能的耦合问题争议下对主语术语的回避,还是主语是否体现人际功能的问题争议下将主语替换为互动语,均源于形式标记类主语无法实现主语识别和主语界定的自洽,且这两种方案均没有真正解决经典主语观在形式标记类主语上无法自洽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缺乏对经典主语观中主语的界定和识别之间张力的关注,对主语的本质的认识不够深入;二是这种缺乏认可的深层原因是缺乏对可识别为主语的形式标记类语言现象的本质的探讨所致。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主语的界定问题,并思考如何与形式标记类主语进行调和,以实现相关解释的自洽。
2 功能语法视角下主语研究的症结
以主语界定标准参照主语体现的三个方面,不难发现Halliday(1985/1994)的经典主语观深受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范畴观影响。这种影响虽体现了一种学理上的传承,却落入经典逻辑有关谓词或命题的相关表述的桎梏,给功能语法视角下的主语界定带来了一定的不便。经典范畴观强调“是”与“非”这一非此即彼的二元逻辑思想,这种条分缕析的分析方法不允许有中间范畴或边缘范畴的存在。与经典范畴观的二元论思想如出一辙,功能语法的经典主语观有关主语是“命题肯定或否定的参照系”“命题成功与否的责任者”“述谓对象”(Halliday,1985/1994)等观点,均将主语视为具有经验功能的参与者,从而将本应属于主语界定范畴的形式标记类主语予以排除。这正是功能语法视角下主语研究的症结所在。
为明晰经典主语观与经典范畴观的关系,我们不妨从经典主语的界定谈起。Halliday(1985/1994)是这样引出对主语的相关讨论的。在他看来,不会有专门的语言资源用于表现提议的提供和命令,这种情况下,语言只是用于实现非语言目的的手段。相反,与命题相关的陈述与提问则不一样,语言资源不仅构成其目的本身,出发点是实现不同修辞功能。因此,他将主语讨论纳入命题而非提议。我们知道,命题的重要成分是谓词,将主语纳入命题讨论,可以视为经典范畴观视域下谓词逻辑观的反映。这样一来,以谓词逻辑观为参照,经典主语的三种表述正好反映了谓词逻辑具有的三大特点,即变化性、概括性以及关联性。
首先,在逻辑学中,命题只代表某种固定的情况,而谓词可以代表变化着的情况(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2006:265)。比如,设有两个命题p和q:
(1)p:天津是一个城市
q:老虎是一个城市
例(1)中的命题p的值永远为真,而命题q的值永远为假,不可能再有其他值。与命题不同,谓词值的真假却可能因参数而异。比如,“city(x)”中同一个谓词“city”,当它的参数为“天津”时,“city(天津)”取值为真;当参数为“老虎”时,“city(老虎)”取值为假。以此观照,主语无疑属于谓词的参数,自然可视为“命题肯定或否定的参照系”。
其次,逻辑学认为,命题没有概括性,而谓词具有概括性。因此,为了表达“x”是一种动物,则有多少种动物就要用多少个命题来表示。比如:
(2)p1:老虎是一种动物
p2:河马是一种动物
然而,这些命题只要用一个谓词“animal(x)”就可以表示,其中“x”可以是“老虎”“河马”等。于是,上述命题可变成:
(3)p1:animal(老虎)
P2:animal(河马)
就单一的命题而言,信息是确定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符合这种谓词的参数只有一个,即主语。这充分说明命题成为交际行为的前提是主语的确定性。
第三,逻辑学认为,可以利用谓词在不同的命题之间建立联系。比如:
(4)a.Human():“x是人”
b.Lawed(x):“x受法律管制”
例(4)中的两个谓词可以联结成一个更复杂的命题,即Human(x)→Lawed(x)。这个复杂命题表示:人人都要受法律的管制。这种谓词构成的复杂命题在主语上的体现则是,一方面主语是命题谓词的参数,另一方面主语还要接受信息有效性的检验,这时主语又成为另一命题谓词的参数。两者结合起来,一起构成信息有效性的基础。比如:
(5)The duke has given away that teapot,hasn’t he?
例(5)中,交际者将“the duke”作为“has given away”的参数,构成谓词逻辑G1(duke),但这一信息可以通过附加一个问句的形式得到确认。这样一来,交际者通过交流得到确认赠予东西的人是“the duke”,构成一个信息有效性基础上的谓词逻辑,即G2(he)。两者之间的关系是G1(duke)→G2(he),即G1(duke)这一信息的确认取决于交际中受话者对G2(he)这一谓词逻辑信息的确定。
倘若赠予东西的人是“the aunt”,则G1(duke)的信息无法得到确认,因为这一谓词逻辑信息有效性的基础是“the aunt”,而非其参数“the duke”。逻辑学中,带有参数的命题称为谓词,而不带参数的谓词称为命题。就信息有效性基础的考察来看,例5看似属于不带参数的谓词,即命题,实则属于带有参数的命题,即谓词,这是因为“the duke”可以视为参数,需要在交流中得到证实或证伪,这也正是我们通常需要附加问句加以确认的原因。
分析表明,经典主语观的症结在于Halliday(1985/1994)基于经典范畴观的谓词逻辑展开论述,将主语的界定问题锚定在谓词的逻辑范畴。以经典范畴观为参照审视主语的界定问题,显然无法做到与基于主语
识别标准对形式标记类主语的界定自洽。遗憾的是,第1.2小节提及的经典主语观的相关争议正是囿于这一逻辑范畴前提。因此,要消解主语研究的症结,必须冲破经典范畴观的藩篱,从范畴观上进行顶层设计以对主语这一术语的本质进行新的认识,进而做出新的界定。
3 功能语法视角下主语研究症结的消解
3.1 主语研究症结消解的理论证据
对于主语的界定问题,我们应从原型范畴观加以改造,以澄清主语的本质。原型范畴观倡导范畴成分的最佳样例,范畴成员的地位并不等同,原型范畴与边缘范畴之间形成一个渐变群(Taylor,1995)。对于功能语法而言,原型范畴观思想并不陌生。Halliday et al.(1999:35,177)就曾指出功能语法遵循原型范畴观思想。可以说,功能语法体系内体现模糊逻辑的原型范畴观思想俯拾即是。无论是从功能语法的六大及物过程之间的具体切分时出现的边界模糊现象,还是功能语法倡导的词汇和语法连续统观点,都体现了原型范畴观思想。
以原型范畴观为参照,经典主语观和形式标记类主语之间的矛盾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经典主语可视为主语范畴体系中的原型成员,而形式标记类主语一般认为不具有经典主语的特点,权且视为边缘范畴成员,其间不乏有一些中间成员。这里拟以Saeed(2009)有关主语选择序列或格角色层级(case role hierarchy)模型来加以讨论。Saeed(2009)在Fillmore(1968)和Givón(1984)等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个相对具有普遍语言类型学意义的主语选择序列或格角色层级模型,即:施事格>接事格/受益格>客事格/受事格>工具格>处所格(Saeed,2009:159)。
(6)a.The thief stole the wallet.(施事格
b.She received a demand for unpaid tax.(接事格/受益格)
c.The bowl cracked.(客事格/受事格)
d.The key opened the lock.(工具格)
e.This cottage sleeps five adults.(处所格)
遗憾的是,Saeed在主语选择序列或格角色层级模型中并没有纳入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事实上,Fillmore(1968)在提出上述格位时,没有明确指出“it”和“there”的格位,却将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视为地点格的拷贝,为探讨其格位指明了方向。在Fillmore看来,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的产生,不是把某一格位成分移至“主语”位置,而是把某一特定成分“复制”于这一位置,同时,用替代成分“it”和“there”来替代第一个复制成分。比如,
注:S=sentence,M=modal verb,P=predicative,L=location,K=proposition or empty,NP=noun phrase,d=determiner,N=noun,V=verb,Φ=empty。
后来,Fillmore(1968:72)指出形式标记类主语是“地点”的位置(L)被形式标记“it”和“there”占有所致。相对而言,其他格位都是句法深层结构所固有的,而“it”和“there”的主语地位需要转换生成,其主语的层级性自然最低(Black,2005:66)。这样一来,我们可对Saeed(2009)主语选择序列或格角色层级模型进行如下修正,即:施事格>接事格/受益格>客事格/受事格>工具格>处所格>形式标记(it和there)
我们拟参照功能语法中经典主语的界定标准,来审视一下这些主语,以进一步明确各种类型主语的特征情况。
表2 主语界定标准下各种类型主语特征对比
整体来看,除施事格主语在三大界定上表现出极强特征和形式标记主语在“命题肯定或否定的参照系”和“议论真实性的维系者”两大界定上表现极弱特征以及在“命题成功与否的责任者”上表现为无特征外,其余四种主语只是不具有“命题成功与否的责任者”这一特征。相对而言,“命题成功与否的责任者”这一主语界定,正如Fawcett(1999)指出的那样,只能用于少数的及物性过程小句中,即具有施事格且与主语重叠的小句。
参照主语界定标准下各种类型主语特征对比分析情况,我们不妨将经典主语观中的主语重新界定为:主语是在附加问句识别条件下基于主语选择序列或格角色层级模型形成的跨典型主语和非典型主语的一个渐变群,并与限定成分构成小句的语气构型。其中,典型主语相当于经典主语的界定,即“命题肯定或否定的参照系”“命题成功与否的责任者,即对体现为交际事件的小句功能负责”“述谓对象,即议论真实性的维系者”(Halliday,1985);形式标记类主语属于非典型主语,处于主语选择序列或格角色层级模型的最底层。
基于主语的重新界定,我们可将形式标记类主语和经典主语纳入统一的原型范畴框架。既然两者可归于同一范畴,根据原型范畴思想,同一范畴内的范畴成员必然具有相似性或相关性。尽管形式标记类主语不具有“命题成功与否的责任者”这一特征,但就体现“命题肯定或否定的参照系”和“议论真实性的维系者”方面,也应表现出如Fawcett(1999)讨论经典主语观的三种界定时提及的主语是参与者的这一特性,即便其参与者角色表现较弱。
至此,通过将形式标记类主语和经典主语纳入统一的原型范畴框架,从同一范畴的成员应共享某些特征的角度论证了形式标记主语具有一定的参与者角色,实现了主语界定和主语识别在形式标记类主语上的自洽,进而从理论上完成主语研究症结的消解。但是,考虑到形式标记类主语一直被学界(包括功能语法研究领域)视为无经验意义的成分且无法充当参与者的这一固有观点,仍有必要从实践上论证形式标记类主语具有参与者特性。为此,接下来我们拟从形式标记类主语的个体发生角度和其作为隐性范畴的角度两方面探讨其参与者特性,以期基于实践证据消解形式标记类主语与Halliday(1985/1994/2004/2014)有关主语界定上的矛盾。
3.2 主语研究症结消解的实践证据
3.2.1 语言个体发生角度看形式标记类主语的参与者特性
以主语识别的附加问句这一刚性条件来看,形式标记类主语无疑属于主语。但从主语的界定来看,形式标记类主语实难符合Fawcett(1999)所谓的主语属于参与者这一观点。那么,形式标记类主语是否具有参与者特性?相对一般意义上视为参与者的主语,有何独特性?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我们拟基于自己在探讨形式标记隐性元功能时收集的语料展开讨论(董保华2018)。该语料来自儿童语料库(CHILDES)(MacWhinney,1995),具有考察儿童语言个体发生的独特优势。参照已有研究结果(见Al-Kulaib,2010:iii)并经过对CHILDES初步检索,发现“it”和“there”作指示的用法约在一岁零七个月。基于这一情况,同时力求语料具有较高的客观性,我们拟定两条语料选择标准:语料收集的起始时间不迟于一岁零七个月,且历时跨度不少于12个月;自然环境下发生的语料,且各个子语料库的编码方式一致。据此标准,我们从CHILDES选定Braunwald、Feldman和Sachs等三个子语料库作为语料样本库,其受试对象分别为Laura、Steven和Naomi。借助检索工具AntConc 3.2.2 以“it”和“there”为检索词对各子语料库进行检索,并通过辨析语义变化以确定跨阶段节点的首个语料,结果详见表3。
表3 CHILDES语料库中形式标记it和there跨节点语料检索示例
从表3不难发现,“it”和“there”的语义个体发生过程大致表现出如下特点,即表述具体指称的指示代词“it”和表述具体指称的地点副词“there”,在分别经历语义发生过程的第二阶段出现的指称对象的模糊后,生发出形式标记气象“it”和“there”。以功能语法主张的原型范畴观(Halliday et al.,1999:35,175)来看,“it”和“there”的语义个体发生过程,其实就是其指称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其中,处于中间阶段的模糊指称(亦称范畴重叠)现象,属于儿童对指称“it”和地点“there”进行重新分析的结果,而这种重新分析机制正是指称范围扩大的重要推手,也是促成指称“it”和地点“there”语法化的原因。随着重新分析机制的进一步作用,“it”和“there”的指称对象范围逐步扩大,指称对象不再具有明晰性,但并不意味它没有指称对象(见图1),因为当一个成分发生语法化时,它原来的一些词汇意义踪迹往往会依附于它(Hopper et al.,2003:96),且旧意义滞留是一种普遍现象(同上:97)。
图1 形式标记“it”和“there”的语义个体发生过程
相对形式标记“it”而言,这种重新分析不仅体现在“there”所指对象这一语义范畴上,还体现在“there”由副词向代词转变这一语法属性上,尽管后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才能完成。就重新分析在“there”所指对象的表现上而言,我们认为“there”既体现了地点意义,也体现存在意义。换言之,存在“there”并非完全没有地点意义,只不过其所指的地点意义相对变得抽象罢了。如:
(9)a.There is a cup(on the table).
b.There are three years (since I studied Chinese).
c.There is an idea(in my mind).
例(9)中,在没有语境提示的情况下,小句接受度逐渐减弱。之所以例(9)a更易接受,是因为小句中的“there”承载了地点信息。相对而言,例(9)b、(9)c分别用于表时间与抽象概念的存在,原本承载地点信息的“there”便无法与之匹配,只有补充与之相适应的语境才易接受。因此,我们不能说存在“there”本身没有意义。其实,形式标记类主语参与者特征不明显,正是其语义的虚化所致(董保华等,2018)。
3.2.2隐性范畴角度看形式标记类主语的参与者特性
隐性范畴思想最早出自Whorf(1956)的“语法范畴”一文。Whorf明确指出隐性范畴虽处潜藏状态,却往往更接近语言的本质,因为要把握语言本质就得从范畴关系着手,而不只是满足于对语言进行条分缕析式的剖析。
目前有关研究在形式标记类主语方面不能实现主语识别与主语界定自洽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清楚认识其隐性范畴本质,从而将其与一般的语言现象等同对待。相关讨论请参见董保华(2015/2018)。这里我们拟基于Bernstein(1999)的知识结构理论对形式标记类主语这一隐性范畴的成因加以解释,并以此说明其参与者角色被遮蔽的原因。
Bernstein(1999)将语篇分为横向语篇与纵向语篇两类,后者又可细分为等级知识结构与水平知识结构。等级知识结构就如一个三角形,其底部较低等级的知识不断汇聚,逐渐形成更高等级的知识,并最终汇聚于三角形顶端(见图2)。
图2 等级知识结构
以等级知识结构为参照,不难发现形式标记句式有利于等级性知识结构的构建。这是因为,形式标记一方面有助于将与之相关的知识内容进行汇聚,从而如等级知识结构那样形成一个巨大的语场,另一方面在语篇中可形成以形式标记所体现的气象性或存在性的汇聚,从而等级般地不断加深人们对它的认识与理解。比如:
(10)a.Thursday will be another mainly fine and dry day with clear skies for many.Central and eastern parts of Britain will be cloudier and some showers are possible in northern Scotland,Northern Ireland and Ireland.After another frosty night,Friday will be largely dry and sunny by day,although cloud will build across eastern parts and could bring the odd shower.(https:∥news.sky.com/story/uk-weather-the-latest-sky-news-forecast-10133905)
b.It will be another mainly fine and dry day with clear skies for many on Thursday.And it will be cloudier in central and eastern parts of Britain and it possibly scatters some showers in northern Scotland,Northern Ireland and Ireland.After another frosty night,it will be largely dry and sunny by day on Friday,although it will be quite cloudy across eastern parts and could scatter the odd shower.(改编自:https:∥news.sky.com/story/uk-weather-the-latest-sky-news-forecast-10133905)
对比例(10)a和(10)b,同时通过抽取主位,不难发现例(10)b中的气象类词汇实现汇聚,从而形成一个巨大的知识网络。这样一来,语篇便可围绕气象类词汇进行等级性知识构建。换言之,在知识构建方面,先前信息有助于后面信息的构建,并形成对主题的突出,构建等级知识结构。比如例(10)b中,围绕形式标记“it”所体现的“气象性”,有关气象的知识不断进行构建(见图3)。
图3 基于气象的等级知识构建
我们再来看看存在“there”这一语言现象的等级知识构建情况。
(11)a.CONVENTIONS
Graphic conventions in system networks
b.A system x/y has an entry condition a,which indicates that if a,then either x or y.And x/y and m/n are combined into one simultaneous system,both having the same entry condition a.That is,if a,then both either x or y and,independently,either m or n.If ordered in dependence such that m/n has entry condition x and x/y has entry condition a,these two systems can be named x/y and m/n respectively.To put it simply,if a then either x or y,and if x,then either m or n.A system like x/y has a compound entry condition of conjunction of a and b.In this case,if both a and b,then either x or y.If having two possible entry conditions of disjunction of a and c,the system can be called m/n,which means that if either a or c,or both,then either m or n.(改编自:Halliday,2014:x)
同样,通过抽取主位,不难发现,与(11)b不同,(11)a围绕体现存在物的词汇进行等级知识构建,形成一个有关存在物的知识网络。换言之,在知识构建方面,先前信息有助于后面信息的构建,并通过突出主题以构建起等级知识结构。这是因为对存在物的理解往往基于存在物构建起的知识网络,从而大大降低各个存在物本身对语境的依赖程度。按Maton(2014)有关语义密度与语义引力的观点,对语境的依赖程度减弱即语义引力的减弱,从而提高这些词汇的语义密度。比如,例(11)a中,在形式标记“there”的作用下,“存在物”不断汇聚,等级知识不断进行构建,从而提高话语垂直度(见图4):
图4 基于存在物的等级知识构建(董保华,2018:231)
不难发现,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在协助“气象构建”和“存在构建”的同时,也在进行“气象性”和“存在性”的自我构建,且构建起来的“气象性”和“存在性”同样表现出对语境的依赖程度减弱,即语义引力的减弱。也正是如此,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在语言使用中的意义弱化,进而成为与一般语言现象不同的隐性范畴,在经验意义上的参与者角色自然不如一般意义上的参与者角色明显。
综上,无论从个体发生角度还是从隐性范畴角度,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均表现为具有参与者角色的成分,只不过其参与者角色不够典型罢了。这样一来,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完全可视为典型主语的边缘范畴成员。至此,在第3.1小节理论探讨的基础上,我们从实践上进一步论证了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因具有一定的参与者角色,从而符合经典主语观有关主语的界定标准,进而较好地消解了既有研究在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在主语识别标准和界定标准方面无法自洽的问题。
4 结语
主语这一术语在功能语法领域备受争议,这种争议的主要症结在于既有研究未突破亚氏经典范畴思想的谓词逻辑观的藩篱。本文以原型范畴观思想为切入点,对主语作出重新界定,将基于附加问句识别的主语从主语选择序列或格角色层级模型角度界定为跨越典型性主语到非典型性主语的渐变群,并从个体发生角度和隐性范畴角度探讨形式标记类主语“it”和“there”充当参与者角色的证据,从而使属于范畴边缘的样本成员形式标记类主语气象“it”和存在“there”在新的主语界定标准下得到合理阐释。通过对主语的再研究,一方面消解目前学界对主语存在的质疑以重塑学界对主语的认识,另一方面使得形式标记类主语气象“it”和存在“there”这类语言研究中的二等公民(Langacker,2009:109)或语言的例外现象得到应有的关注,进而增强功能语法的理论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