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统计 保障数据质量
2021-01-03吴晓燕
吴晓燕
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统计调查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部分地方政府把当地统计调查部門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考核的责任单位,统计机构和人员对弄虚作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部分基层统计调查部门人员力量不足,调查对象责任配合度低、敷衍应付等。这些行为不仅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干扰误导宏观决策,更是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危害极大,必须加以全面防范和严肃惩处。
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直属统计机构。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以推进依法统计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大执法监督和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更好地为统计调查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夯实法治基础
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导向,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负责人和统计调查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落实处室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统计人员的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
构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良好政治环境。杭州调查队积极贯彻中央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在推动杭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以国家统计局对杭州市的统计督察为契机,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精神,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校中青班以及任职班等主体班次的培训教学内容,进一步杜绝有关部门“将统计调查机构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考核责任单位”情况发生。
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杭州调查队一方面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执法监督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为组员的统计执法检查小组,充分发挥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作用;另一方面落实经费保障,将法治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全面落实普法、执法检查相关经费保障;采购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装备,添置便携式执法记录输出设备,保障执法用车使用,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物质基础。
加强统计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机制。杭州调查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统计调查法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年度学法方案,做到每月学法;组织参加线上线下的学法用法培训班;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参加活动情况纳入各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
强化各级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调查对象法治宣传。杭州调查队制作统计法定权益义务告知书,持续做好统计法定权益义务告知工作;将统计法治宣传列入专业培训会、年报会等会议培训的必讲内容,做到“逢会必讲法治”,并将对基层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情况纳入到对机关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当中;通过走访调研、数据质量检查、执法检查等方式送法入企、送法入户,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把握重要节点推进法治宣传。以“统计开放日”“法治集中宣传月”为契机,杭州调查队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答、统计法治征文及广场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文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推进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
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管理。杭州调查队严格在库人员管理,认真执行《统计执法证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统计执法证管理台账,做好持证人员动态管理,落实专人集中保管,规范领用与归还登记,统筹安排统计执法骨干人员参加统计执法检查。
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能力。杭州调查队注重执法骨干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组织统计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和调查业务知识学习,开展执法理论、文书制作、执法设备应用等知识的培训,对往年案卷进行评审交流,提高执法程序的规范性,提升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杭州调查队统筹执法力量,严格按照“双随机”原则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年来,杭州调查队共对120余家调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7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统计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有力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
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杭州调查队组织回访组对被处罚企业进行回访。一方面,通过面对面的座谈交流和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加深被处罚单位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加依法统计自觉性;另一方面,通过现场检查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被处罚单位的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切实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在纠正调查企业统计违法行为和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