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实践创新
2021-01-03林真梯
林真梯
(厦门市翔安区非税收入中心,福建 厦门 361100)
绿色金融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点内容,在加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绿色金融不仅能有效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还能更好地实现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从当前我国各个区域绿色金融发展中不难看出,我国在绿色金融发展领域目前尚处在初级阶段,仍存在较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不同程度的制约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此背景下,针对我国区域绿色金融的发展要给予更多重视,为我国社会更好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发展路径分析
1995年在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政策中曾明确规定,社会市场中各级金融部门在信贷工作开展中,应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工作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国民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有机结合,并在银行贷款中,将支持生态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以此推动我国经济朝着更好方向发展。同年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信贷政策进一步促进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这也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开端。
2006年国家颁布的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信贷管理相关通知对高耗能项目、高污染项目进行有效控制;2007年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信贷风险防范意见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信贷政策被全面融入到环境保护工作与污染减排工作中;2009年出台的绿色信贷政策信息共享相关政策,为环保部门金融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供制度保障,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5年国家针对生态文明制定了总体方案,并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绿色金融体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绿色发展理念被提出;2016年绿色金融被纳入到我国的“十三五”规划当中,并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创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将绿色信贷发展、绿色债权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内容,并成立绿色发展基金。2016年我国针对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出台指导意见,并对绿色金融作出明确定义,绿色金融体系通常情况下主要是指通过对不同金融工具的应用,比如,绿色信贷、绿色股票等,促使经济能够朝着绿色化方向发展。为此,我国成为全世界范围内第一个进行绿色金融体系顶层设计的国家。在G20峰会上,我国将绿色金融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到国际讨论当中,这对于推动绿色金融的更好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01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我国不同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试验区分别是浙江、江西、新疆、广东与贵州。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脚步,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2018年出台的有关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意见,将绿色债券发展、绿色信贷发展作为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在有关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进一步扩大兼容改革试验区试点范围,即在我国不同地区继续加强绿色金融的探索与发展。
2019年我国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产业的发展方向,同时也为绿色金融相关工作的落实提供有效依据。在同年7月下发的有关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相关内容,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绩效的完善与升级打下良好基础。从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可以看出,绿色金融发展领域仍然处于初级阶段,需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国家方面需给予绿色金融更多重视,促进绿色金融体系不断优化。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特点
对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特点,本文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与分析。
1.绿色发展理念如今已经深深烙印在人们的脑海与内心深处,这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无论哪一行业的发展,都必须充分认识到绿色金融的重要作用。
2.绿色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促使金融产品逐渐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得到一定完善,绿色债券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对于绿色信贷体系的完善有着良好的推动作用。从实际发行品种中不难看出,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发展相对稳定[1]。如果从发行主体角度进行分析,国有企业是重中之重,而商业银行在绿色债券发展过程中,其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与商业银行的协同发展对构建多元化的绿色金融发行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3.绿色金融工具逐渐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绿色金融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绿色金融市场的覆盖范围也在不断扩展,业务深度、业务广度以及业务专业化都有所提高。绿色金融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推动实体产业更好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4.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同时绿色证券认证、披露,以及评级方法等相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得以优化,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事业更好的发展,从而避免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我国区域绿色金融实践分析
1.浙江省实践分析。浙江省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情况,成立不同的绿色金融机构,并出台与绿色金融相关的金融产品,同时,浙江省还实现了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比如,绿色循环产品、绿色科技产品、绿色农林产品以及绿色乡村产品等。浙江省进一步优化绿色信贷审批标准与审批流程,对涉及到有关绿色金融企业客户,对其贷款准入作出明确规定,并评定贷款信用等级[2]。无论是从贷款审批阶段,还是到贷款发放阶段,均做好相关的优化与完善工作,并构建完善的绿色信贷产品清单化管理机制。例如:浙江湖州银行,将绿色生态、技能以及循环经济类产业进行细化,将其细化成为九大类与二十七小类,针对不同类型采取并制定有效的信贷政策;安吉农商银行进行特色产品创新,如排污权抵押大款、两山农林贷等;华夏银行针对全市范围内的节能行业、污染防治行业等,成立“绿水青山产业投资资金”,总资金达100亿;兴业银行则是推出环保卡这一项目,通过垃圾分类积分,进行生活用品的兑换。
2.广东省实践分析。广东省绿色金融的特色主要是体现在,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以及碳金融业务模式创新。广东省创建的第一个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是广碳绿金,该平台的主要工作是,为企业提供更多服务,并积极协调银企之间的关系,更好地推动各项金融政策的落实。除此之外,该平台还为金融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实现对绿色金融产品的整合,比如,整合绿色基金与绿色信贷。2016年广东省的碳市场成交量位于全国首位,而广碳绿金平台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江西省实践分析。江西省在绿色金融实践中,主要是走“产业+金融”的发展模式,根据具体情况,创建省级绿色产业项目库,并对省内金融资源进行有效引导,促进金融资源能够朝着绿色产业项目方向发展。江西省产业项目库的第一批入库项目,大约有248个,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作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榜样作用,打造出一体化绿色创新发展综合体,实现产业、人才、资本之间的相互融合[3]。此外,江西省还陆续推出不同的创新模式,比如,绿色创新保险产品试点、金融科技实验室等,有效推动了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发展。
4.贵州省实践分析。贵州省在2018年将17.7亿元的绿色信贷资金盘活,此类资金获得的主要方式为绿色贷款,这一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当地绿色企业的更好发展[4]。同年,贵阳银行等四家银行获得人民银行5.7亿元的再贷款资金,确保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更多信贷资金以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再贷款资金及类似资金的获取,主要是国家为传统产业技术的改革、开发及发展绿色农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式。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践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采用的是金融服务创新模式,落实金融服务创新,同时针对绿色金融的发展给予更多重视,加大投入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具体的绿色金融实践中,采用的主要是以下几种方式:(1)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引导其设立绿色专营部门;(2)积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拓展绿色信贷的放贷规模,确保绿色债券发行能够顺利进行,并进行绿色保险创新产品的开发;(3)积极与金融机构总部、绿色智库之间进行全面沟通,针对绿色金融发展,达成相应的战略合作协议。
6.海南省实践分析。海南省充分认识到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性,针对绿色信贷进行大面积推广,通过对开发性金融手段以及金融杠杆的应用,做好相应调控工作,从源头上对高污染行业、高耗能行业进行制约,并最终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对于已经在淘汰名单中的企业,严禁银行向其发放贷款[5]。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新能源产业、旅游业的服务支持与资金支持,促进银行节能减排的授信率得到提升,同时对企业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从当前海南省的发展中不难看出,海南银行节能减排的授信率正在逐年上升,同时节能减排的贷款金额也在逐渐增加。
7.重庆市实践分析。重庆市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并将环保产业作为服务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情况,重庆市制定有效的授信政策,并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风险进行有效防控,促进信贷政策与宏观政策之间实现相互协调,确保信贷投放能够与行业发展速度相适应。各个银行通过制定有效授信政策以实现自身经济结构的调整。针对高耗能行业、高污染行业以及资源型行业,不断提高企业的准入门槛[6]。对于国家环保部门限制的项目,以及没有达到国家环保部门整改要求的项目,严禁银行为其发放贷款。同时责令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严重污染环境型的企业退出市场。
8.上海市实践分析。上海金融机构在自贸区发展背景下,有着新的发展机遇,在有关低碳产业、绿色金融服务产品上,上海市积极做好创新与完善工作。主要体现在,对绿色产融网进行完善,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将绿色能源生态产业体系、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以及“绿色金融+互联网生态产业”体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实现产融网之间的相互结合。在构建完善低碳产业融资机制中,浦发银行每年都会针对信贷投向制定相应引导政策,大力扶持低碳产业[7]。上海金融机构通过服务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对节能减排金融服务新途径进行探索,并将实现低碳银行与低碳可持发展、产业升级之间的有机结合作为重点。
四、绿色金融发展国际经验借鉴
对于绿色金融发展国际经验的借鉴,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创建与绿色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制定合理的战略合作计划。一般情况下,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起步相对较早,而有关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也较为完善。比如:美国联邦与各洲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能够对金融机构行为、行业部门行为、市场中介机构行为以及个人行为等起到良好约束效果[8]。比如,颁布的环境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并成立超级基金,各个州能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标准以及准则,为绿色金融发展打下良好基础。韩国颁布的低碳绿色法律法规,将低碳增长战略,与法律体系之间进行有机结合,并对环保产业的绿色金融发展方向作出明确指示;英国制定的低碳转型计划、可再生能源等政策内容,为绿色新政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澳大利亚针对环保出台多个法律法规,形成了更加完善、严格的标准体系与法律法规,对法制约束进行强化,并实现顶层设计及的优化,比如最早实施耗能标识、引导消费者选用节能环保家电等。
2.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针对税收等政策加强支持力度,并对绿色金融投融资渠道进行创新与拓展。在1988年美国成立专业环境保险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绿色金融资金投资渠道进行拓展,并对碳交易制度进行完善。2009年颁布的有关清洁能源安全法律法规,针对低碳行业开始加大减税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环保领域投资以及清洁能源领域投资起到一定刺激效果,保障了绿色产业的资金来源。而澳大利亚则是采取经济手段方式,对绿色产业的发展进行引导,并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同时加大财政及人力资源等的投入力度,将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9]。韩国则是创建专项融资机制,将政府作为主导,市场作为驱动,确保融资机制的完善性与有效性,这对于绿色金融的发展能够起到良好推动作用。通过对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进行积极吸纳,能够为绿色项目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障与融资支持,比如,成立专项科研基金,为企业绿色技术研发以及产业化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在绿色基金等领域、低碳环保领域的投资收益,可以实施免税政策。
3.加大新型绿色金融产品开发,对部门激励机制与惩罚机制进行完善。为促使绿色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美国创建了专门的绿色金融组织机构,对有关绿色金融事业的开展进行有效引导[10]。而澳大利亚则是在绿色债券市场中加大投入力度,促使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能够得到进一步扩大。对绿色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改造,推动国家的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韩国在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中进行积极探索,并进行绿色信贷产品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创新、绿色证券产品创新,并将绿色股票与绿色债券的发展作为重点,创建碳排放交易所。
五、结语
综上所述,绿色金融是当前我国发展中的重点内容,需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视程度,并将绿色金融融入到各行各业中,从而增强我国的国际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