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21-01-02许亮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步推進,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一个诚实守信、高效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既是国家建设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符合当前消防部门监管工作的需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中运用信用积分、信用修复、联合惩戒等相关机制,对促进消防监管职能转变、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关键词:消防安全;信用体系
一、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与发展方向
(一)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依据。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纲要》明确指出,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方面,要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在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方面,要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并作为单位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社会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观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二)现阶段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2019年以来,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立社会诚信制度建设,健全信用记录,初步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2019年7月,全面升级改造了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全面推动了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整合、共享和公开,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网络。2020年6月,实现了信用平台信用数据库和市政务数据库以及信用平台双公示系统与政务共享平台的对接,全面打通了信用数据推送壁垒。
(三)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从建立现代诚信制度,完善诚信机制和服务体系入手,通过优化环境、健全法制、加强宣传教育等环节营造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社会消防诚信建设环境。将消防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与政府征信体系平台对接,将体现消防安全信用的消防安全条件、消防违法记录和火灾事故等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政府信用体系,综合评价信消防安全信用的优劣,警示消防安全信用的风险,在各行业领域褒扬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行为,惩戒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行为。
二、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强化。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认定范围、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程序、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互认等方面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二)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共享效率有待加强。政府部门及社会单位之间的消防安全信用共享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相应配套信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联合监管的整体效果尚未显现,没有发挥消防安全信用的社会作用。
(三)信用积分、信用修复和联合奖惩等举措有待健全。消防安全信用评定、信用激励和惩戒、信用修复机制等相关制度尚未有效建立,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尚未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设想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社会诚信。通过推进单位和个人消防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的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营造消防安全诚信氛围。社会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社会单位内部逐级逐岗位自行做出“消防安全承诺”,积极建立消防安全诚信承诺制度,切实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社会诚信。
(二)完善消防信用等级评定规则,合理应用等级评定结果,注重信用修复和权益保护。参照有关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则,结合消防信用建设实际需要,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消防信用等级评定规则,规范等级评定程序,明确消防安全守信、失信行为标准。建立消防信用奖惩激励机制,完善奖励处罚制度,在消防监管和服务中充分运用等级评定结果,增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信用责任意识。同时,建立消防信用纠错修复、自新修复、主动修复等配套机制和程序,建立完善消防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有效避免信息失实和“误伤”等情况发生。
(三)构建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完善相关消防安全信用惩戒的配套文件和规章制度,政府部门之间要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协商机制,为失信联合惩戒保驾护航。进一步明确认定相关失信行为标准,使其不想失信、不敢失信。此外,对信用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给予失信者申诉的权力,建立一套具备操作性与合理性的申诉程序。同时,加大新闻媒体对消防安全惩戒对象的曝光力度和信用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对惩戒对象强大的社会舆论效应,有效助力联合惩戒效果。
(四)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公开范围。对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范围,需进一步统一征集范围和内容,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在征集公开范围。消防安全信用不良行为信息应该全部征集至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开范围: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征集内容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相关法律规定一致。征集公开其他消防安全失信行为: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规定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外,建议以下失信行为也应纳入政府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公开范围:受过消防行政处罚的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被消防机构实施临时查封的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由消防机构强制执行的单位;同一火灾隐患反复出现的单位;经消防安全评估不合格的火灾高危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履职的个人;单位或个人因过失引起火灾发生等。
作者简介:
许亮,1981年3月17日,男,汉,辽宁北票,本科,工程师,消防监督,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