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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权实施的现实困境与改进路径研究

2021-01-02

科学咨询 2021年15期
关键词:惩戒家长教育

黄 捷 张 红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我国古代传统教育思想中就有着浓厚的统治阶级思想与等级观念的色彩,并且推崇“师道尊严”的观念。教育惩戒在教学活动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教育活动的发展。随着教育改革理念的传播,“以人为本”“鼓励教育”“赏识教育”的理念在教育活动中流行起来,并占据了有利地位,逐渐成了学生免受惩戒的保护伞,与惩戒教育形成了壁垒。人们对这些观念的过度推崇使得其现有意义发生了扭曲。社会风气越来越浮躁,使得教育活动也深受其影响。

一、什么是教育惩戒权

“惩”的意思为处罚的意思,“戒”的意思含有禁止做某事、戒除不良行为的意味。惩戒一词是针对于某个人不应出现或被禁止行为的一种惩罚措施,目的是通过合理的惩罚来警醒个人的不良思想与违规行为。教育惩戒是对学生失范行为的纠正,是通过一系列合理合法、符合教育伦理的形式对学生实施的教育管理活动,最终目的是使学生的不良行为得到消退。

二、教育惩戒权行使的现实困境

(一)教师职业工作特点的考量

1.教师工作优先目标的取舍

随着社会不断地前进与发展,教育入学机会增加,教育普及化水平提高,接受教育的学生人数持续增长,导致师生结构不合理,因而教师的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教师在进行班级管理活动时,很难兼顾到班级所有学生的动态,所以势必会对手里的工作进行筛选与取舍。由于教师劳动具有复杂性,教师在完成紧要的工作后,很可能出现对学生失范行为的推迟处理或者暂时搁置的情形。因教育工作积压而产生的压力,在很大程度上会激发教师的职业倦怠问题,导致惩戒不及时或惩戒作用失灵。

2.教师亚文化的检视

在我国古代的教育活动中,一直就有尊师重道的传统,教师在教学组织中具有一定的权威,可以规范学生在校的各种行为表现,从而保障教学任务的正常进行。由于受到教师亚文化传统以及教师工作的相对独立性的影响,在现实的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自由裁量权容易出现使用失衡或使用不当的情况,一是好学生的错误被忽略,学习成绩优异成为好学生免受惩戒的“保护屏障”;二是因教师误解学生而导致部分错误被“强加”在后进生身上。

(二)媒体误导性信息的传播

由于新闻媒体工作性质具有商业性与通俗性等特征,教师对学生的惩戒现象很容易被新闻媒体扩大化,新闻媒体将教师的“惩戒”行为等同为“体罚”,报道出一些虚假的新闻,利用社会舆论和家长来向教师施加压力,撰写出一些博人眼球的篇章,这些舆论现象给正常的教学活动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面对舆论压力,教师不再敢用教育惩戒权来进行教育管理活动,因而回避正当的教育惩戒。

(三)家长群体的不理解

家长对教育惩戒权的概念理解不清,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传统的教育思想深深扎根于家庭教育理念中,很多家长认为孩子只要成绩优异就是优秀的,但却忽视了学生道德素养以及自我控制能力的提高。其次,家长的过度保护欲也使得教育惩戒权的使用受到限制,过度的保护欲会使家庭教育异化,使教育目标偏离原有轨道,助长孩子不及时改正错误的风气。

三、突破教育惩戒权实施现实困境的改进路径

(一)提高教师职业素养,保障教育惩戒权正确使用

所谓“传道授业解惑”,教师要向学生传授知识与正确的价值观念。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正确审视自己的行为表现,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顺应积极向上、符合时代特征的教师群体文化潮流,加强与教育管理者的交流与融合。其次,教师要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公正平等地对待学生,与学生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和谐师生关系;利用自己掌握的教育知识帮助学生戒除其不符合规范的行为,从而达到育人的目的,保障教育惩戒权的合理使用。再次,要加强教师的心理素养,发挥心理知识在教师培训环节的作用,提高教师的心理适应能力,能够合理规划工作顺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失范行为。

(二)加强家长与学校联动,转变传统的家庭教育理念

通过专家讲座、研讨会、宣讲会等形式向家长介绍教育惩戒权行使的必要性、惩戒过程以及惩戒原则,使家长明晰教育惩戒权的真正含义,理解教师的惩戒工作的重要性。其次,家长与班主任要加强沟通与交流,形成统一的育人理念;家长应给予孩子正确的期望、认知,加强德育工作在家庭教育中的比重,良好的行为表现是一个人拥有高素质的最基本体现。家长发现孩子出现错误行为时,要及时地进行批评教育。再次,针对于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细则,学校可以通过问卷、采访等形式,采纳公众的意见,细化实施细则,明确校规校纪。

(三)规范网络新闻报道,发挥社会舆论正能量

媒体作为社会信息的传播纽带,应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向公众转播正确的、有效的信息,规避不实的新闻报道,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发扬和谐社会主旋律。同时各媒体从业者要真实地走进教师行业的工作中,深刻地理解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教育惩戒的正确含义,提高媒体传播信息的公信力与真实性,发挥舆论导向的正向功能,例如通过网络平台传播正确的教育惩戒权知识,加强学生规范行为的宣传工作等。主流媒体要从政治角度、社会发展角度来把握新闻事件的导向,保持清醒的认识,加强媒体的社会责任感。

(四)制定教育惩戒权行使原则,突出比例原则的重要性

教育惩戒权虽然是教师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的权力,但是也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教育惩戒权的行使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细则要依据具体的事件制定,建立等级分层处理制度。教育部门要秉持尊重性原则、责任连带原则,公开公正地处理学生的失范行为。其次,要重点突出比例原则在教育惩戒事件中的作用。比例原则要贯穿于事件处理的始终,对学生的惩戒力度应该限制在损害其权益的最小范围内,惩戒要合乎惩戒目的,避免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伤害。

(五)完善教育惩戒权监督机制,制定权利救济措施

1.学生权利救济措施

第一,应该在学校建立监督小组,包括三部分主体:学校行政监督小组、家长委员会监督组、学生会监督组。学校行政监督小组如发现教师惩戒不当的现象,应该立即上报上级学校领导。学生会监督组主要对学生和教师进行监督,避免出现误解教育惩戒的现象。家长委员会应定时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调查,当学生被滥用惩戒权时,要积极主动地维护学生的权益,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与审核机制。第二,要完善教育惩戒权施行过程中的权利救济制度。政府应该在教育部分设立申诉委员会,为学生提供申诉的机会,申诉委员会应该由多方人员构成,由社会监督,为家长与学生提供咨询的渠道,例如在网上可以设置咨询网,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建议咨询和法律知识讲解,或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律知识普及。第三,教育监管部门要定期到不同的学校进行现场考察,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掌握真实有效的信息。

2.教师权利救济的措施

由于缺乏明确而清晰的法律条文规定,教育惩戒权的行使没有可以参照的具体标准,教师很多合理的惩戒行为被误认为对学生的侵权行为,对教师的心理以及工作造成了双重压力,因此对教师合理权利的保护更值得我们思考。首先,应该明确规定教师拥有教育惩戒权。其次,如发现教师因合理使用惩戒权而受到他人的阻拦,应立即向教育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要进行及时疏导与教育。再次,在出现教师合理惩戒被误解现象时,学校应该及时为教师提供帮助,安抚师生和家长紧张的情绪,为家长厘清事件的全部过程以及实施教育惩戒的必要性与正当性。最后,要为教师提供专门的申诉通道,全方位进行调查与取证,申诉结果与过程应透明化,并进行社会公示,维护教师的名誉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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