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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高校按需招录新生优化策略研究*

2021-01-02广西艺术学院黄春清赵笃华何迪斯

区域治理 2021年42期
关键词:艺术类考试艺术

广西艺术学院 黄春清,赵笃华,何迪斯

一、艺术类高校招生录取现状分析

目前,艺术类高等院校专业招生录取采取“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模式,其中,综合性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广泛使用“艺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的录取方式,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普遍采用“艺术类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的方式进行录取。艺术类高等院校在专业招生录取过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一般常见的录取规则如下:文化成绩过线按专业分排名录取;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分排名录取;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按比例折合排名录取。由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要综合考虑“文化成绩和专业分数”的双重特殊性,艺术类高等院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需要科学合理地分配“文化和专业”的权重系数,不断优化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提升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方式,对高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学生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艺术类高校专业招生面临的困境

(一)“艺考热”社会背景下不断催生的功利思想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长逐渐重视培育孩子的兴趣爱好和艺术涵养提升,伴随近年来艺术类考生与日俱增,逐渐出现了“艺考热”的社会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部分艺术学生受一定社会风气影响,追求“明星梦”选择报考艺术专业;部分艺术学生的专业功底扎实,但因文化成绩受限,选择报考艺术专业(因艺术专业录取文化成绩相比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较低);部分学生原本缺乏艺术基础,也因文化成绩不理想,纷纷选择通过艺考寻求升学的“最佳”捷径。“艺考热”也自然催生了大批艺考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为盲目追求生源、升学率和行业影响力,不断推出各种“专业速成班”,在艺术教育过程中采取应试教育、填鸭式训练,导致学生专业基础不强,艺术创作生搬硬套,缺乏创新性和可塑性。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过程中,科学评价考生专业艺术水平,选拔综合素质高的艺术人才,让艺术培训回归教育本身,成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

(二)艺术类考生普遍存在“重专业轻文化”现象

大部分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看重高校招生录取时文化分数线与普通高考文史类和理工类相比较低的特点,便逐步形成了“重专业轻文化”的现象。这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第一,多数艺术类高校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权重低于专业成绩,导致艺术类学生对文化课学习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考生为了追求更高的专业成绩,将本属于文化课学习的时间压缩用于专业学习。第二,近年来,艺术类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艺术类高校为完成招生计划数,将艺术类专业划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远低于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过低,导致考生形成一种错误认识,即“只要专业突出,文化过线即可”。第三,受一定的社会偏见因素影响,很多家长认为只有文化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才会选择艺考,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艺术类考生“轻文化”的负面舆论。第四,中学对艺术类学生的管理疏于关心和引导,认为艺术类学生只要不违反校纪班规,专业成绩好,文化成绩上线即可,导致艺术类学生“重专业轻文化”现象被默认和放大。

(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配缺乏系统性论证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合理均衡分配是教育资源配置的主要源头,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生源质量和学科专业方向的权衡发展。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编制采取自上而下的统筹管理模式,其具体编制实施管理过程为: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坚持宏观规划,统筹协调,层层推进的方针,统一制定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分配政策,核定招生基数总量,再通过逐级审批下达;各高校招生部门依据学校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原则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高校编制计划多根据往年的招生名额,采用“传统经验法”确定下一年的招生计划数,大多数专业维持和往年相同的规模,少部分专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等因素进行微调。这种指令性的完成招生计划编制的方式,虽然可以保持招生的稳定性,但缺少系统的论证。

(四)艺术类专业统考在全国省份未实现全覆盖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重要形式。据统计,2021年全国31个省(不含港澳台)组织了省级统考(含联考),其中美术设计类专业已覆盖所有省份,音乐类专业覆盖率为93.5%,舞蹈类专业覆盖率为83.9%,广编类专业涵盖率为77.4%,播音主持类专业覆盖率为71.0%,书法类专业覆盖率为48.4%,少数省份还组织了戏文类、表演类专业统考。随着越来越多院校使用统考成绩录取,招生院校对省级统考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艺术类专业统考面临的困境如下:艺术类专业统考在全国未实现全涵盖,尚未涵盖的省份无法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各省需尽快完善省级统考范围;各省统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不同,考试评价标准差异性大,不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再次,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区分度不明显,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高校招生需求;使用统考成绩录取时,投档录取模式单一,缺乏拔尖艺术人才的破格录取机制。

三、提升艺术类高校按需招录新生质量的有效策略

(一)积极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是人才选拔的重要方式,对如何选拔人才、选拔什么样的人才具有导向性作用。

第一、提高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水平。随着越来越多高校使用统考成绩,高校对省级统考的考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省级统考考试水平的方法如下:首先应在全国范围内规范和统一各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类别,明确各招生专业对统考的要求;其次,优化省级统考的范围和内容,加强考生艺术创作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再次,进一步细化分档,增加省级统考考生成绩的区分度,突出艺术统考的选拔性。

第二、优化艺术类专业校考。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高校对考生的专业水平有更高要求,此类高校可采取统考和校考相结合的招生考试模式。对于侧重于理论方向的专业可以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对于侧重于专业技能方向的专业可以在统考的基础上进行初筛,然后再组织校考。校考应充分结合高校自身对于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需求,优化考试科目和内容,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突出对专业水平优秀考生的选拔。

第三、建立艺术类专业联考机制。部分艺术类专业存在专业具有独特性、考生人数少、评委专家紧缺的问题,可以考虑跨省或高校联合组织招生考试(联考)。不同省份和高校的专家共同参与命题、评分,考生参加一次考试,成绩可在不同省份和高校间共享。联考不仅可以提高考试效率,也可以扩大高校招生生源,打破招生地域限制。

(二)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比重

艺术类高等院校专业招生录取普遍采取“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模式,考生文化素质对艺术创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积极引导,转变考生“重专业轻文化”的思想。在招生政策方面,可以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考生文化成绩要求,引导考生和社会注重考生文化素质培养;在考试内容方面,可以增加考生文化素质考核内容,重视对考生学习能力和创作能力的考察;在课程学习方面,中学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文化和专业成绩学习,在进行专业技能学习时,充分保障考生文化课学习时间。

第二、分类施策,科学合理划分文化和专业权重。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过程中,应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的特点,按专业类别划定与其专业相适应的文化和专业权重。艺术史论类的专业侧重于理论研究,可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等专业对考生文化素养要求较高,可以使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权重(7:3或8:2)的综合分录取;音乐表演类、美术设计类等专业对考生文化和专业有同等要求,可以使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权重(5:5)的综合分录取;舞蹈等少数特殊专业对考生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可以适当降低文化成绩要求,提高专业成绩要求。

第三、加强艺术类专业内涵建设,提高文化成绩要求。高校的办学目的是为社会和国家培育更多高素质综合性人才。艺术类高等院校要与时俱进,转变思路,结合当前学校发展实际,在艺术类专业选拔时应重视考查考生艺术文化素养,适当提高文化成绩的比重,让文化素养更高的学生进入高校,有利于学生培养,也有利于教学成果的提升。在招生过程中,高校要着眼学生长远发展,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录取。

(三)建立健全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合理分配机制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有利于建立健全艺术类专业科学合理的招生计划分配机制,可以为新专业的招生提供保障。

第一、艺术类院校招生要积极统筹学校各方力量,强化做好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因艺术高校的艺术专业性强,招生专业方向较多,学生培养模式特殊,学校要分析各专业招生与国家、社会、高校之间的关系,构建招生计划编制模型,结合学校艺术专业发展实际,对各艺术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严格把关,合理分配招生人数,既要综合考虑发挥专业优势的影响力,也要考虑均衡各学科专业协调性发展,促进高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培育更多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人才。

第二、艺术类院校招生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动态的招生计划分配机制。高校要加强社会对艺术类人才需求的预测和分析,根据社会需求,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分配。对于社会需求少、就业率低的专业缩减招生规模;积极增设新兴专业和社会紧缺专业;对于普通艺术类专业可以保持招生规模的稳定,保持其与社会需求相符,同时提高教学质量。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招生计划的合理分配决策模式,实施招生计划跟时代、贴实际、接市场的动态化监测机制,将艺术类招生规模大,就业率低的劣势不断转化为招生办学的优势,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发展相适应。

第三、艺术类高校招生要加强对预留计划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可以在年度招生总数范围内,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对高校优质人才选拔具有良好的调节作用。高校应充分发挥预留计划的使用效率,预留计划分配时应优先安排在生源多、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同时高校要积极建立科学合理的招生计划分配制度,加强预留计划的监督,让招生分配方案为学校的招生工作和未来发展发挥实质性作用。

(四)不断优化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方式

艺术类院校不同专业的招生考试要求均有不同,需根据艺术类不同专业制定分类管理的招生录取政策,积极开拓艺术类招生实效性的录取方式,应利用现代信息化科技贯穿于艺术类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一,从学校专业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艺术专业录取政策。艺术类院校专业均涉及美术、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等多个专业,不同的专业背景和专业考试专业录取方式迥异,学校要依照“学科归类,招录有序”的原则,将专业学科大类相同的专业进行统一归类(如:绘画、设计、造型类专业,可以统一设置考试要求和标准)并安排专业考试,统一开展录取工作,提升招生考试的效率,规范设置专业录取方式或录取比例,促便录取工作更加顺利便捷,减轻录取工作压力和实际成本。

第二,积极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加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可以灵活运用招生考试录取的大数据技术,将近几年相同艺术专业进行数据调出分析对比,将有效数据进行研究反馈,用于专业方向设置,对于招生生源分布、专业学生特色、专业学生就业形势动态进行深入了解和掌握,为艺术类院校在办学理念、专业特色、教学水平、教学设施等方面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分析,为艺术类院校开展招生考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积极探索艺术专业“优录”机制。针对在艺术领域有特殊才能或专业非常优秀的考生,应在现有录取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优录”政策。“优录”政策应重点选拔综合素质好、专业拔尖的优秀人才。同时,“优录”政策应符合国家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要求,并建立相应的录取标准和监督机制。

四、结束语

艺术类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按需招录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招生专业设置、考核内容、考试管理、考试应用等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科学合理的艺术类高校招生考试制度。通过积极完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评价体系,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的比重,建立健全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合理分配机制,不断提高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效性的录取方式等主要措施,进一步强化艺术类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不断坚持按需招录的原则,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为艺术类招生工作提供优质条件,为艺术类高校培养高素质专业性人才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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