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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生效与亚太经合组织机制内能源合作*

2021-01-02

区域与全球发展 2021年2期
关键词:经济体成员能源

内容提要:从1989年开始至今,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在机制内开展了一系列多边能源合作,并形成了以下特点:区域内绿色发展需求显著增加,域内经济体能源合作互补性提升,次区域合作推动域内共同发展,能源合作倡议起基础性作用等。相关合作具有坚实基础和较大潜力。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宣告达成,涵盖15 个成员经济体的最大自贸区就此成立。协议的签署有效维护了多边主义原则,促进了亚洲能源共同市场的建立,推动了合作内容及领域的优化升级,拓展了合作主体并维护了能源贸易与投资的透明度与便利化。自贸区的建立符合APEC 成员的能源合作需求,进一步推进了能源清洁化发展方向,提升了现有合作倡议的有效性及未来机制化水平的发展进程,对亚太地区能源机制的构建产生了重要的“外溢”作用。

2020年11月15日,在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领导人会议上,历经八年艰难谈判的RCEP 宣告达成,涵盖东盟、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内的15 个成员经济体正式签署协议,组成目前全球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APEC)是亚太地区最高级别的政府间经济合作机制,致力于推动亚太自贸区进程,促成高标准和全面的区域安排。RCEP 的签署不仅对地区的经贸规则及合作秩序起到了重塑作用,也将对次区域能源市场的一体化发展起到重要推进作用。而亚太地区能源资源分布的特殊性,使次区域间能源合作存在较大互补性,交往的增加促进了次区域能源合作机制向亚太地区能源合作机制的外溢,有助于共同利益目标的形成,从而对APEC 机制下的能源国际合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①[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次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五版),阎学通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18年版,第545页。

当前,学术界对亚太经合组织机制下的能源合作研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分析APEC 机制下的能源消费结构与资源禀赋状况,论证该地区绿色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此类研究还涵盖了对能效及绿色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应用与建设。②Sun Y,Zhu L,Xu Z,et al.,“Characteristic Analysis and Forecast of Electricity Supply and Demand in APEC,” Global Energy Interconnection,Vol.2,No.5,2019,pp.413-422;Expert Group on Clean Fossil Energy,Best Practices i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for Coal-Fired Power Plants:Lessons for Developing Asian APEC Economies,APEC#208-RE-03.3(2008),Singapore:APEC Energy Working Group;Shicong Zhang,Wei Xu,Ke Wang,et al:“Scenarios of Energy Reduction Potential of Zero Energy Building Promotion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 to Year 2050,”Energy,Vol.213,2020,pp.1-12.第二,从机制建设的角度考量了APEC 机制下的能源合作,一方面考察了亚太地区能源合作机制建设的动因,对寻求稳定的能源供应政策、建立联合石油储备、有效处理环境问题与适应自由化市场结构等几个因素进行了论证。③Thai-Ha Le,Youngho Chang and Donghyun Park,“Energy Demand Convergence in APEC:An Empirical Analysis,”Energy Economics,Vol.65,2017,pp.32-41;Fereidun Fesharaki,Ronald E.Hagen,Sara Banaszak,et al.,Promoting Energy Security in APEC through Improved International Fuel Market Operations,Hawaii,East-West Center’s Program on Resources of USA,1998;牟雪江:《APEC能源效应》,载《中国石油企业》,2014年11月,第33—38页。另一方面,考察了当前APEC 能源合作机制的具体表现与效用,并对未来机制的建设与发展方向提出了设想,特别是对当前APEC 机制下最主要的能源合作形式——能源合作倡议进行了详细研究,并建议从监管改革、提升政府与能源工业部门的协调性、促进不同倡议间的协调合作、增加评估与修正机制、提升组织管理效率等方面,推进能源合作机制的建设。④Lindsay Fairhead,Jane Melanie,Leanne Holmes,et al.,Deregulating Energy Markets in APEC,Singa pore,ABARE for the APEC Energy Working Group,2002;许勤华、李广、S.P.Popov:《“国际能源合作倡议”及其有效性研究:一项以APEC 框架内能源合作项目为样本的规范性检验》,载《国际论坛》,2016年第4 期,第57—63页。第三,对APEC 能源合作机制的建设对区域格局的影响进行研究,机制对区域内重要行为体间的互动(特别是对中美间的互动)起到影响作用,尽管APEC 的目标和效力有限,但其对美国的能源贸易可以产生成本效益,应成为中、美两国能源博弈中“规则导向”的重要组成部分。①Julia F.Lowell,The APEC Model 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Assessing Its Value to the United States,Santa Monica,RAND Corporation,1998;赵庆寺:《试论中美在亚太地区的能源安全博弈》,载《国际观察》,2015年第6 期,第130—142页。另外,与亚太区域内其他机制比较,特别是与东盟能源合作机制的比较研究也是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比较,有学者指出,东盟的能源合作机构更加紧凑和制度化,而APEC 的巨大差异性限制了其整体作用的发挥,但更加强调包容性与市场性竞争。②Pami Aalto:“Institutions in European and Asian Energy Markets:A Methodological Overview,” Energy Policy,Vol.74,2014,pp.4–15;许勤华、王红军:《亚太经合组织多边能源合作与中国》,载《现代国际关系》,2009年第12 期,第34—39页;田野等:《APEC 能源合作:诸多门槛待跨越》,载《中国石油企业》,2014年第12 期,第81—84页。

本文将探讨RCEP 的生效对APEC 机制下能源合作的推动作用,尝试提炼RCEP 协定中的能源合作因素,总结次区域合作的加强对亚太地区能源合作的“外溢”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逆全球化趋势中,考察区域合作的发展潜力与方向。

一、APEC 机制下的能源国际合作特点

从1989年开始至今,APEC 各经济体开展了一系列多边能源合作,包含能源效率与节能、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能源运输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目前,APEC 已经形成相对完整的能源合作机制及兼具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合作原则。③许勤华、王红军:《亚太经合组织多边能源合作与中国》,载《现代国际关系》,2009年第12 期,第34—39页。总体来看,当前APEC 机制下的能源合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区域内绿色发展需求显著增加,可再生能源合作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能源环境问题一直是APEC 关注和重视的问题,每届能源部长会议在讨论本区域能源合作及未来发展方向时,都会对环境问题给予关注。④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nnual Ministerial Meetings,https://www.apec.org/Meeting-Papers/Annual-Ministerial-Meetings,访问日期:2020年11月18日。从现实情况来看,亚太地区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地区,消耗了全球约60%的能源,化石能源是其主要能源。预计到2040年,化石能源将占到本地区能源供应结构的82%。①APERC,APEC Energy Demand and Supply Outlook 6th Edition,APEC#216-RE-01.8(2016),Tokyo:APERC,p.4.但该地区的传统化石能源产出不多,不少经济体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因此,大部分成员都非常重视环保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以东盟为例,东盟地区的电力需求平均每年以6%的速度增长,是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自2000年以来,该地区水力发电量增长了两倍,现代生物能源在供热和运输中的使用也在迅速增加。②IEA,Southeast Asia Energy Outlook 2019,October 2019,https://www.iea.org/reports/southeast-asiaenergy-outlook-2019,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0日。东盟在其《2016—2025年东盟能源合作计划》中设定了“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达到23%”的总体区域目标。③ASEAN Centre for Energy,(2016-2025) ASEAN Plan of Action for Energy Cooperation (APAEC),2015,Jakarta:ASEAN Centre for Energy.然而,目前该地区的可再生能占比只能达到约15%左右,因此,该地区具有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巨大潜力。④IEA,Southeast Asia Energy Outlook 2019,October 2019.同时,APEC 其他成员对可再生能的使用及技术掌握需求也在迅速提升。APEC 已举办多场高端论坛,为促进亚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交流和讨论的平台,能源供需的可持续性受到普遍重视。

第二,区域内经济体能源合作互补性提升,能源地缘政治关系发生转变。首先,需求方在资金、技术方面的优势使生产方的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并获得经济效益,形成多赢局面。从区域内能源资源的储量分布与供需方面看,俄罗斯、澳大利亚等生产方能源蕴藏丰富,与区域内消费方的合作可以获得能源的进一步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既实现了消费方的供应安全,也提升了生产方的需求安全。中俄天然气管道的建立和运营在满足中国能源需求的同时,也为俄罗斯提供了巨大的天然气消费市场。2020年5月,在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刚刚投产不久之际,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就公开表示已经开始了西伯利亚2 号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⑤Pipeline &Gas Journal,Gazprom Begins Preparation for Power of Siberia-2,May 18,2020,https://pgjonline.com/news/2020/05-may/gazprom-begins-preparation-for-power-of-siberia-2,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0日。由于受到日本巨大需求的拉动,2019年澳大利亚的液化天然气(LNG)出货量也比上一年的出口增长了11.4%。①Nick Toscano,Australia Tops Qatar as World’s Biggest LNG Exporter,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January 6,2020,https://www.smh.com.au/business/the-economy/australia-tops-qatar-as-world-s-biggest-lngexporter-20200106-p53p5h.html,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2日。其次,能源需求的清洁化和绿色化发展提升了经济体间的合作水平与互补性。在合作内容上,能源结构的调整与转型推动了区域内经济体之间的能效与清洁能源技术合作。“东盟—日本能源效率伙伴关系计划”(AJEEP)旨在通过技术、经验、信息等方面的交流,提升东盟地区的节能工作,项目目前已经推进到第二阶段,致力于清洁能源的运营与发展的相关人才培训,并根据东盟地区的不同情况给予了不同的培训方案。②The Energy Conservation Center,Japan,Assistance and Services for “ASEAN-Japan Energy Efficiency Partnership (AJEEP)” Programme,No.380-190604-0(2019),Tokyo:The Energy Conservation Center,Japan,https://www.eccj.or.jp/firm/eng/inquiry-specification_380-190604-0_rev1.pdf,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2日。在合作方式上,域内经济体逐渐拓展以贸易为主的基础合作方式,经济体之间的金融及技术合作日益推进,特别是为域内经济较不发达的经济体提供了相关资金支持,以满足其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以亚投行为代表的多边金融机构在注重推进亚洲能源系统的区域互联互通、提高能源供应效率及可持续使用的同时,也结合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客观条件,支持现代生物技术的使用,以满足各成员的能源需求。③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Energy Sector Strategy:Sustainable Energy for Asia,June 15,2017,amended April 11,2018,Beijing: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https://www.aiib.org/en/policies-strategies/strategies/sustainable-energy-asia/content/index/_download/energy-sector-strategy.pdf,pp.13-15,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2日。APEC 经济体能源互补性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内能源地缘政治关系,传统能源消费方与生产方的界定及关系正在发生改变,包含供给与需求的双向安全成为域内经济体所普遍考虑的能源安全因素。

第三,依托地理优势提升互联互通水平,以次区域合作带动域内共同发展。能源互联的基础在亚太地区一直存在,互联互通水平的提升可以有效促进新能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增强经济体之间的互信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当前,APEC 区域内的互联互通建设正依托于各自的地理优势,以次区域为主,进行稳步推进。在东北亚,全球能源互联网率先开花结果。2016年3月,中国国家电网公司、韩国电力公社、日本软银集团、俄罗斯电网公司等共同签署了《东北亚电力联网合作备忘录》,这将对促进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和大范围配置,提升能源清洁发展与转型升级起到了直接的积极的重要作用,①刘振亚:《全球能源互联网》,中国电力出版社2015年版,第362—364页。为推动亚洲区域电力合作迈出了关键步伐。②许勤华:《中国能源国际合作报告(2016—2017)》,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99—101页。在东南亚,东盟电网(APG)计划被划分为三个子系统,分别为:位于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的上西部系统;位于泰国、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巴打)、马来西亚(半岛)和新加坡的下西部系统;位于文莱、马来西亚(沙巴,沙捞越)、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和菲律宾的东部系统。③ASEAN Centre for Energy,ASEAN Centre for Energy (2017) The 5th ASEAN Energy Outlook 2015-2040,September 28,2017,Jakarta:ASEAN Centre for Energy.东盟石油理事会和东盟地区的国家石油公司也正在推进跨东盟天然气管道合作项目(TAGP)的建设。以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为输出方,分别向泰国、菲律宾、越南等进行天然气输送,并实行双边与多边合作相结合的方式。④ASEAN Council on Petroleum,Trans ASEAN Gas Pipeline Project (TAGP),June 10,2019,http://www.ascope.org/Projects/Detail/1060,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5日。次区域能源互联互通水平的提升不仅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使用,也为APEC 机制下能源合作的体系化与制度化提供了基础,推动了亚洲能源共同市场的形成。

第四,能源合作倡议起基础性作用,合作效率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自能源合作在APEC 机制中兴起以来,先后经历了缘起(1989—1995年)、机制化(1996—2006年)和深化(2007年至今)的阶段,能源合作已经得到了机制内各经济体的充分重视。APEC 能源合作一般由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合作倡议,随后由能源部长会议参照倡议精神进行具体协商和政策制定,并由APEC 能源工作组及研究中心等机构进行落实与监督,因此,能源合作倡议在APEC 的能源合作机制中起到基础性作用。⑤许勤华、王红军:《亚太经合组织多边能源合作与中国》,载《现代国际关系》,2009年第12 期,第34—39页。这一方面对不同成员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及文化要求给予了充分尊重,遵循了“APEC 方式”,使得相关倡议获得了成员们的普遍认可并形成凝聚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成员间的竞争。另一方面,这种合作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合作效率,不仅在共识的达成上需要旷日持久的多方磋商,强调灵活性的监督机制也造成了集体行动的困境,使得实质性合作进展成果较少。⑥田野等:《APEC 能源合作:诸多门槛待跨越》,载《中国石油企业》,2014年第12 期,第81—84页。另外,成员间的能源合作大多数停留在政府层面的磋商,企业参与较少,也对具体合作的进一步落实造成了一定困扰。

二、RCEP 协定下的能源国际合作

在RCEP 的具体协定中,虽然没有专门谈及能源合作的章节,但其现有原则及相关规定有效维护了多边主义原则,促进了亚洲能源共同市场的建立,提升了能源国际合作内容及领域的优化升级,拓展了合作主体并提升了合作的透明度与便利化。

第一,有效维护了多边主义原则,为能源国际合作提供良好环境。首先,受油价持续低迷的影响,部分域内能源生产方经济收益大幅下降,加剧了整体经济通缩的风险,社会不满情绪及贸易保护主义高涨。而RCEP 自贸区的建成一方面将带动成员经济体的出口与对外投资存量,有效帮助相关经济体实现经济恢复;另一方面则表达出了支持和维护自由贸易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态度,为区域内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基础。到2025年,RCEP 成员经济体出口、对外投资存量和GDP 将有望分别比基线高出10.4%、2.6%和1.8%。①商务部:《商务部国际司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一》,2020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sjjd/202011/20201103015927.shtml,访问日期:2020年11月17日。其次,区域合作是替代全球化合作、转移政策不确定性和投资风险的有效手段。在疫情影响下,高度依赖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来获取收入的低成本经济体成为全球产业链的最薄弱环节,全球性封锁使得相关成员承担着巨大财政压力,②UNCTAD,Textile and Garment Supply Chains in Times of COVID-19:Challenge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May 29,2020,https://unctad.org/news/textile-and-garment-supply-chains-times-covid-19-challengesdeveloping-countries,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7日。以区域合作替代全球化将是域内各成员经济体保持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分工和地位的有效方式。RCEP 区域内能源资源的互补性也为东亚经济圈能源国际合作的内部循环提供了必要基础。再次,石油价格的走低挤压了域内能源消费方的清洁能源发展空间,域内多边合作助推清洁能源使用。低油价降低了电动汽车的市场吸引力,这在要求相关企业进一步降低电动汽车价格的同时,需要提升在充电时间和充电站可用性方面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进程。日本、韩国企业在相关领域拥有技术优势,域内多边合作的加强可以有效促进技术的合作与交流,降低部分发展中经济体的生产及使用成本,协助其完成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

第二,提升区域一体化水平,增强域内成员经济体的国际能源议价能力。一方面,RCEP 区域内包含能源生产方、过境方与消费方,合作方式多种多样。自贸区的建立可以强化成员间的分工与合作,促进域内整体营商环境的提升和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的整合。根据相关协议规定,域内成员在运输、金融、制造业等相关服务部门均做出了高于WTO 要求水平的开放承诺,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逐步统一。①商务部:《商务部国际司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二》,2020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news/202011/20201103016087.shtml,访问日期:2020年11月17日。这能推动能源国际合作中的要素流动,促进相对稳定的能源共同市场的建立,对不确定因素形成有效控制,对域内国际投资起到了安全链的作用。另一方面,不论是全球原油贸易还是天然气贸易,普遍存在着“亚洲溢价”。在高油价时期,当油价超过100美元/桶时,亚洲溢价曾达到6—7 美元/桶;在中低油价时期,亚洲溢价虽有所缓解,但也可达到1—3 美元/桶。②李辉:《推进期货市场国际化,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载《期货与金融衍生品》,2019年10月,第5页。2012年,天然气贸易的“亚洲溢价”现象达到历史高度。③Dayong Zhang,Min Shi and Xunpeng Shi,“Oil Indexation,Market Fundamentals,and Natural Gas Prices:An Investigation of the Asian Premium in Natural Gas Trade,”Energy Economics, Vol.69,2018,pp.33-41.在当年,亚洲的LNG 现货价格突破了15 美元/百万英热单位,但欧洲交易中心的天然气价格低于10 美元/百万英热单位,美国主要交易中心的天然气期货价格仅为2—3 美元/百万英热单位。④Ken Koyama,“An Analysis on Asian Premium for LNG Price,”Special Bulletin of Institute of Energy Economics Japan,March 9,2012.根本原因是亚洲的相关市场尚未成熟,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价方式来实现公平的原油及天然气交易。共同能源市场的逐步建立将使得域内经济体增强国际能源的议价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国际能源市场的“亚洲溢价”现象。

第三,提升能源贸易及投资的便利化,促进合作领域的优化升级。在货物贸易方面,成员经济体以双边出价的方式对货物贸易自由化进行安排,自贸区90%以上的货物将在协议生效后关税立刻降到零和10年内降到零。在较短时间内,有望兑现区域内所有贸易自由化的承诺。⑤商务部:《商务部国际司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二》,2020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news/202011/20201103016087.shtml,访问日期:2020年11月17日。这将为域内成员经济体间的基本能源贸易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以轻质循环油为例,当前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关税为4.2%,从日本进口的关税为7%,①Global Times,RCEP to Stabilize Energy Supplies among Members:Industry Analysts,November 7,2020,https://www.globaltimes.cn/content/1207128.shtml,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4日。关税的降低将使得相关贸易量得到提升,中国从东盟的原油进口量也有望因采购成本的降低而增加。在此基础上,协议还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包含采矿业的5 个非服务业投资领域做出了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并对技术援助、过渡期安排、自然人流动等达成共识,各类能源投资主体更易参与到相关协定及项目中,合作便利化显著提升。与此同时,RCEP 关于知识产权的章节全面提升了区域内知识产权的整体保护水平,为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和使用提供了平衡和包容的方案。长期以来,由于知识产权带来的“创新者、传统社会与发展中社会利益”矛盾,发展中的经济体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始终抱有怀疑态度,②Jonathan D.Aronson,“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a Networked World,” in Helen V.Milner eds.,Power,Interdependence,and Nonstate Actors in World Politic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9,pp.185-203.很多经济体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处于较低水平。而清洁能源革命的推进又对信息和技术的流动提出了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的缺乏始终成为各经济体在清洁能源技术上开展有效合作的关键因素。此次RCEP 自贸区协定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是该地区经济体,特别是东盟经济体提出自身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想法的重要一步,推动其开始逐步摆脱较为被动的地位,寻求建立对自身发展更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性机制,③See S.Tan,“Consigned to Hedge:South-East Asia and America’s ‘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Strategy,”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96,No.1,2020,pp.131-148.使域内其他成员经济体所掌握的优势可以在东盟地区得到更加充分的应用,适应全球能源变革,促进合作内容及合作领域的优化升级,为区域内创新合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更加符合绿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约定。④许勤华、袁淼:《“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能源国际合作》,载《现代国际关系》,2019年第4 期,第8—14页。

第四,为中小企业参与搭建平台,合作主体的拓展符合绿色发展需求。在RCEP 协议中,“中小企业”章节旨在为中小企业合作搭建更广阔的平台,寻求促进信息共享与合作,以提高中小企业利用协定来获益的能力。⑤商务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十四章中小企业》,第1页,中国自由贸易区网,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pdf/d14z_cn.pdf,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8日。中小企业的参与在为最不发达成员提供参与机会,在协助其缩小成员间发展差距的同时,也为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的合作提供了契机。在投资上,公共资源在具有较大前期资本需求的大规模可再生能源(例如水力发电或地热发电)的融资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风能和太阳能光伏项目等则需要更多地依赖私人融资。①IEA,Southeast Asia Energy Outlook 2019.在技术上,部分中小企业同样具有很强的创新及技术能力,同时,对小规模可再生能源项目拥有较为丰富的建设经验,更加符合部分欠发达成员在其贫困地区推行可再生能使用的需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沼气、清洁炉灶等项目的建设与推进,可以推动绿色发展,创造更多的合作机会。另外,RCEP 通过搭建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平台,对新金融服务、金融信息转移与处理等均给出了相关规定,为企业获得更稳定的金融环境,更快融入区域价值链与供应链中创造了条件。

第五,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规范化,提升合作透明度与便利化。RCEP 贸易救济章节包括了“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两部分内容,在“反倾销与反补贴税”方面,协定以“最佳实践”清单的方式显著提高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技术水平和透明度。②商务部:《商务部国际司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二》,2020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news/202011/20201103016087.shtml,访问日期:2020年11月17日。在能源合作中,相关产品的倾销与反倾销常常是贸易争端的主要表现形式,中、韩间关于光伏产品的倾销与反倾销争端持续多年,2014年中国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进口经营者应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③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5 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的公告》,2014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401/20140100466573.shtml,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8日。RCEP 对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的书面信息、磋商机会、裁定公告和说明等实践做法均进行了规范,有利于争端的公平、公正解决,维护正常合作秩序。同时,在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RCEP 也有助于推动各方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2020年7月,韩国设置光伏组件供应商“低碳资质认证”壁垒,将中国组件企业排除在韩国市场之外。④《韩国对中国光伏企业设置的“低碳资质认证”壁垒亟待破除》,2020年10月16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http://guangfu.bjx.com.cn/news/20201016/1110271.shtml,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5日。RCEP 的相关规定可以促进各方在技术法规以及评定程序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协助破除当前韩方拒绝为我国实施认证的技术壁垒。因此,自贸协定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制止损害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垄断行为、提升能源合作的透明度与便利化、推进能源国际合作的积极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RCEP 的建立对APEC 机制下能源国际合作的推动作用

当前,APEC 机制下的能源合作以“国际能源合作倡议”为基础,是一种先于双边与多边经济活动的理念合作,是能源合作具体行动的总纲领,是由多个经济体共同参与实施的,以能源为其主要工作重心的,由参与成员自愿采取的合作性战略。①许勤华、李广、S.P.Popov:《“国际能源合作倡议”及其有效性研究:一项以APEC 框架内能源合作项目为样本的规范性检验》,第57—63页。RCEP 自贸区的建立符合APEC 成员的能源合作需求与清洁化发展方向,对当前能源合作倡议的有效性和机制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有重要推动作用,有利于亚太区域能源安全新体系的建立。

(一)符合经济体能源合作需求与清洁化发展方向

RCEP 可以促进APEC 成员有效利用差异性与互补性,实现包容均衡发展与互信水平的提升。通过RCEP 的签订,APEC 经济体的资源禀赋差异得到了有效运用与整合,成员间的分工合作得到了强化,也为亚太区域能源合作的推进与深化提供了动力。与此同时,APEC 内部经济体经济发展水平拥有较大差异,各成员能源企业也存在着实力与经验的殊异,这也造成了不同经济体企业间的不平衡合作。而能源企业是国际能源市场的基本参与者,不平衡的合作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员在供应链和价值链中的位置与利益,不利于经济体间的良好互动和互信水平的提升。RCEP 的相关协定照顾到了不同成员的情况,给予最不发达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②商务部:《商务部国际司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三》,2020年1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news/202011/20201103016432.shtml,访问日期:2020年11月18日。通过规定加强经济技术合作,满足了此类成员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进亚太地区更加包容和均衡的发展。

与此同时,RCEP 自贸区的建立可以进一步促进APEC 区域内的能源清洁化使用,符合域内成员的可持续性发展要求。进口关税高、研发水平低和监管不足是制约可再生能发展的主要因素,①Mustafa Moinuddin and Anidya Bhattacharya,“Towards an Integrated Renewable Energy Market in the EAS Region:Renewable Energy Equipment Trade,Market Barriers and Drivers,”in S.Kimura,H.Phoumin and B.Jacobs eds,Energy Market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Renewable Energy and its Deployment into the Power System,Jakarta:ERIA Research Project Report 2012-26,2013,pp.131–162.RCEP 强调经济技术及科技创新方面的合作,为区域内绿色发展需求创造了技术合作机会,相关协定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为区域内的有效监管、激发创新动力提供了基础。区域协调机制的建立在实现生态与气候功能上拥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以东盟地区为例,成员经济体在考虑能源使用的环境功能时,往往将交易成本与能源安全作为优先考虑因素,而区域协调机制的完善则可以更好地增加经济体间的协同效应。②Christopher M.Dent,“Renewable Energy and East Asia’s New Developmentalism:Towards a Low Carbon Future?”The Pacific Review,Vol.25,No.5,2012,p.581.RCEP 自贸区协定中虽然没有建立专门的气候协调机制,但对多边主义原则的维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前亚太地区普遍存在的双边能源外交模式提供补充,减少贸易保护情绪的影响,有利于达成必要的区域合作。

另外,天然气的使用在亚太地区的能源清洁化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当前天然气市场的“亚洲溢价”现象仍然十分明显,市场组织结构不够理想,阻碍了区域内能源结构的转型。距离遥远、买卖双方监管制度的不同、各经济体天然气市场的不同以及能源作为战略商品方式的不同等因素,限制了亚太地区创建更大规模的短期现货市场。③Kim Talus,“United States Natural Gas Markets,Contracts and Risks:What Lessons for the European Union and Asia-Pacific Natural Gas Markets?” Energy Policy,Vol.74,2014,pp.28–34.亚洲天然气市场的分散决定了液化天然气是区域内天然气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巨大的资本成本和价值链固有的不灵活性,要求通过合同安排来保护供应商和买家。因此,国际液化天然气贸易一直由带有严格目的地条款的长期合同所主导,④Vlado Vivoda,“Natural Gas in Asia:Trade,Markets and Regional Institutions,” Energy Policy,Vol.74,2014,pp.80–90.阻碍了自由化天然气市场的建立。而自贸区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场的不灵活性,对区域内天然气的使用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促进APEC 能源合作机制的巩固与深化

RCEP 自贸区的建立有效整合了行为体间的合作目标,提升了APEC 现有能源合作机制——国际能源合作倡议的有效性。“国际能源合作倡议”的参与行为体是指参与倡议生命周期所有阶段的参与者,同时也包括那些直接因倡议活动而受到影响的利益相关者。①许勤华、李广、S.P.Popov:《“国际能源合作倡议”及其有效性研究:一项以APEC 框架内能源合作项目为样本的规范性检验》,第58页。因此,受到APEC 能源合作影响的国际组织、政府、商业部门和社会团体都是其中的重要行为体。在RCEP 的相关协定中着重强调了区域内的多边主义原则及统一的规则体系,注重各类参与主体行为与目标的协调。由于能源在经济发展中起基础性作用,部分APEC 成员仍持有较为保守的能源安全观,加之APEC 区域内以能源消费方为主,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域内供需关系较为紧张,相关各方对有争议油气资源的竞争时有发生。②牟雪江:《APEC 能源效应》,载《中国石油企业》,2014年第11 期,第35页。区域内交往与合作的增加,也有利于提升域内成员能源安全的相互依赖,促进全区域范围内新能源安全观的形成,为区域合作的深化提供动力。

“政府与能源工业部门间的不协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身份重叠、评估和修正的机制缺乏、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的低效”等四个因素是影响APEC 机制下“国际能源合作倡议”有效性的关键。③许勤华、李广、S.P.Popov:《“国际能源合作倡议”及其有效性研究:一项以APEC 框架内能源合作项目为样本的规范性检验》,第57—63页。不同参与主体的协调性不足及监督机制的缺乏,拉低了相关机制的效率,使“国际能源合作倡议”的进程延缓。RCEP 协定以专门的章节对相关企业的参与权利及监管给予的规定,推进了对商业部门的行为整合,为合作的实质性推进提供了保障。另外,RCEP 竞争政策章节明确了各方须共同遵循的竞争立法和执法原则,有效规范了相关调查的透明度和正当程序,④商务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十九章争端解决》,第3页,中国自由贸易区网,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pdf/d19z_cn.pdf,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8日。以多种竞争执法合作的形式,加强了各方在竞争政策领域的交流合作,提升了成员间的合作效率。

另一方面,RCEP 机制的“外溢”效应推动了亚太地区能源合作机制的建设进程。首先,RCEP 的建立对自贸区内的能源贸易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而贸易是能源市场的重要非正式机构,满足机构传达“标准操作程序”的功能要求。⑤Vivien Lowndes and Mark Roberts,Why Institutions Matter: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in Political Science,Basingstoke,Palgrave,2013,p.47.在亚太地区,能源贸易在功能上也与密集进行的能源外交密不可分,负责能源贸易事务的正式机构往往将能源外交作为其交易的一部分,并承担着建立信任和秩序的任务。①Pami Aalto,“Institutions in European and Asian Energy Markets:A Methodological Overview,” pp.4–15.因此,能源贸易的繁荣发展有利于各成员间能源外交关系的建立与深化,完善区域内现有非正式制度,促进非正式共识和成员经济体间关系网络的建立,并在客观上推进区域协调机制的建立。②Pami Aalto,“Energy Market Integration and Regional Institutions in East Asia,”Energy Policy,Vol.74,2014,pp.91–100.其次,RCEP 自贸区有利于推动包括东盟、东北亚等次区域内能源市场一体化的建立。RCEP 对成员经济体相关市场的开放做出了较高水平的承诺,各类主体获得了对能源投资的便利化参与机会,为能源市场的一体化提供了基础。同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范化,有利于减少成员间的“非贸易壁垒”,促进亚太地区不同贸易制度的沟通与交流,简化监管协调与执行过程。而澳大利亚对RCEP 自贸区的参与,则有利于提升中、日、韩能源获取渠道的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全球化石燃料市场的严重依赖,在资源和基础设施层面推进东北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次区域能源市场一体化的推进及各成员间交往的增多,使一体化合作产生“环溢”效应,以职能范围的扩大为起点,逐渐外溢到高级政治领域,③Philippe C.Schmitter,“A Revised Theory of Regional Integrati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24,No.4,1970,p.846.而各次区域间能源合作的互补性促进了客观上交往的增加,将有利于次区域能源一体化机制向亚太区域能源一体化机制的进一步外溢。

四、结论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仍在冲击着国际能源市场,原油价格的低迷导致了部分亚太地区能源生产方的财政收入受到巨大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激增,民族主义情绪强化,同时,市场需求的萎缩也使得生产方之间的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地区安全受到挑战。另一方面,化石能源成本的降低挤压了域内能源消费方的清洁能源发展空间,特别是对发展中经济体来说,能源成本的变化叠加经济发展的低迷,在短期内对其低碳转型进程产生较大影响。RCEP 的签署与生效,通过建立区域内更加开放的多边及地区经贸安全机制,稳定了次区域内的传统能源市场供应关系,对科技创新合作的强调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则为清洁能源发展创造了需求与机会,提升了参与成员在国际能源市场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发挥了能源在本地区经济复苏与发展中的助推作用。

尽管APEC 各成员间经济发展水平拥有巨大差异,但成员间资源禀赋的差异性与互补性为合作提供了现实需求,区域协调制度的逐渐建立保障了合作的顺利进行,重视能源供需的可持续性、双向安全和合作安全的能源安全观,拓展了域内成员实现“以合理价格得到能源供应的可靠渠道”①Daniel Yergin,“What Does Energy Security Really Mean?” The Wall Street Journal,July 11,2006,https://www.wsj.com/articles/SB115258420318203023,访问日期:2020年12月10日。的核心利益关切,使得该区域的能源合作拥有坚实基础和较大潜力,并已形成了区域性的发展特点与方向。RCEP 自贸区与APEC 成员经济体拥有较大重合,是实现APEC 自贸区建立的重要手段和凭借。RCEP 自贸区的建立将有利于继续巩固APEC 机制下的能源合作基础,有效整合域内生产、运输、消费三方的有机合作,以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带动亚太地区开放、包容的合作原则的形成,对亚太地区能源机制的构建产生重要“外溢”作用。同时,对能源清洁化使用的推动,也可以进一步为合作、可持续的亚太区域能源安全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并为区域合作程度的进一步提升提供动力。

中国作为区域内最大能源消费方,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后的地缘政治挑战,需要进一步发挥在该地区的担当与责任。能源作为重要战略资源,既对经济发展与恢复起到基础作用,也对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起到关键作用。中国在通过区域合作保障自身能源安全的同时,需进一步推动能源的清洁化使用,拓展能源合作的参与主体与合作范围,整合不同投资渠道与平台,在技术和基础设施层面推动建立区域合作的制度基础,促进成员间的沟通与互信,推动亚太地区团结共赢的气候治理新局面的形成,促进合作共赢的亚太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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