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资金查控技术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应用*
2021-01-02江苏警官学院沈颖杰张熠
江苏警官学院 沈颖杰,张熠
带着对旧时代的眷恋和对新时代的惶恐,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一切都被记录,一切都被分析”的大数据化时代。[1]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属于资金数据密集型犯罪案件,案件的整体脉络都映射在资金运转上,资金是此类犯罪的核心,因而“涉案资金链”被誉为“犯罪DNA”。侦查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涉案资金交易明细等金融数据痕迹在侦破中的重要作用,运用资金查控技术,调取大量金融数据信息,集中进行数据清洗和统计汇总、图形化展示,以分析涉案资金的流向,确定资金规模,变数据为情报,变数据为证据,[2]充分发挥资金数据在非法集资犯罪侦查中的引导作用,为案件的定性、确定犯罪嫌疑人、追赃挽损和维稳发挥指导作用。[3]
一、概述
(一)非法集资犯罪运作模式
非法集资犯罪往往采用“虚拟与现实货币的循环转换”的模式来进行资金运作,是典型的“庞氏骗局”。[4]由于实践中资金查控的主要侦查手段是查询可疑账户的转账、汇款,犯罪分子采用这种运作模式,办案民警就会失去对于这部分货币的跟踪,即使再次转换为虚拟货币,也很难与之前跟踪的虚拟货币建立联系,犯罪分子利用这一点会将虚拟、现实货币反复进行相互转换从而中断办案民警对于资金链的追踪控制。
(二)资金查控技术的历史沿革
传统的资金查控技术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实现方式是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规范的法律文书等手续,提请对涉案账户进行查询和财产控制,核查比对相关金融信息,从中获取相关线索、证据,形成有效的情报信息产品;通过资金链串联整个非法集资犯罪过程,有效控制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然而在大数据时代,非法集资犯罪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涉案资金涉及数百亿,涉案人数达百万人次,传统的资金查控技术已无法应对。在此背景下,我国通过发布一系列法律法规,依靠各种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电子化快速查询、冻结网络操作,逐步完善网络资金查控机制建设,逐步改善违法犯罪资金查控平台主导的一系列金融信息查控平台,应用云计算、数据挖掘与数据仓库、可视化分析研判技术等新型技术手段,从数据的清洗到数据的挖掘和分析,都涉及一系列信息技术和算法程序,极大提高了查控的效率,同时也给资金查控技术在经济类犯罪案件侦查中的应用带来了广阔的前景。[5]
二、非法集资案件中资金查控技术的具体应用
在非法集资犯罪过程中,资金运作承担着重要作用,通过运用资金查控技术对非法集资案件中资金运作模式进行调查,可以迅速获取可疑交易信息和相关犯罪线索,同时还有利于追捕犯罪嫌疑人。而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线上支付工具的日益完善,更多的犯罪分子选择将资金转移的方式转至支付宝、微信、网上银行等线上平台进行。大多线上支付工具在程序后台都有着资金流转痕迹的记录,为实施资金查控提供了便利。在非法集资犯罪的调查中,如何有效地进行资金查控,可以说左右着案件侦破的难易程度。[6]
(一)主动出击,搜寻犯罪线索
非法集资的整个犯罪网络依靠资金链为纽带得以展开,整个犯罪过程自始至终都离不开资金运作。国际上执法部门在追踪犯罪资金背后的刑事犯罪时,也非常注重通过追踪犯罪资金的使用、转移、交易等方式来实现。[7]因此,公安机关可以结合非法集资犯罪的资金运用特点,采取积极措施,依靠银行和其他金融部门的“反洗钱”机制,对可疑资金流进行查找,也可以调查管理与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相关的资金,从中发现新的犯罪线索。通过资金查控,可以遵循资金流向,理顺整个犯罪过程的逻辑结构,摸清人员架构,查清其他相关人员在犯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发挥的作用,以便一举抓获同案所有犯罪分子。
(二)固定证据,判明罪与非罪
在线索模糊、性质不明确的情况下,经侦部门可以在侦查初期进行秘密调查和资金流向管理,判断其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犯罪。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尽快介入,将与案件有关的重要财务账册等及时监管控制起来,同时展开资金查控,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交易往来中的资金流向及用途,查清资金流经过的相关账户的情况,注意收集相关的记账单、发票等物证并加以固定。与此同时,非法资金的往来交易情况,有利于判断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犯罪嫌疑人获取资金后是将其藏匿挥霍还是用于组织生产、履行合同,是分析判断其主观心态的有力证据”,[8]并为抓获犯罪嫌疑人并对其定罪量刑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此外,将已暴露的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的财产置于监管之下后,“如果分析得出嫌疑人和相关人员近期内有概率进行存取款,就可以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守候监视,在嫌疑人和相关人员存取款的时候进行跟踪追捕,并进一步抓获其他涉案人员”。[9]
(三)追赃返赃,减少财产损失
资金查控技术不仅在侦破非法集资案件中起着催化作用,还能在短时间内找到涉案资金的去向。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并得手之后,大概率将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汇兑等方式清洗转移赃款,大部分涉案财产将被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因此,在案件的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明晰的情况下,经侦机关可以运用资金查控发现涉案资金的存在与流向,查封、冻结涉案资金款物,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资产,避免在追赃挽损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手中的各种与犯罪相关的财务账册以及投资登记表中将记录着受害人的个人信息与其投资情况,公安机关掌握了此类书证、物证,可以在案件侦破后结合报案登记,顺利开展返赃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受害群众的财产损失。
三、资金查控技术在非法集资案件应用中的优化路径
资金查控技术正处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综合公安部经侦局的规划、资金查控的应用情况反馈和各种分析研判新兴工具的发展等因素来看,资金查控技术正飞速发展,下一阶段其主要的发展方向和优化路径将聚焦于资金数据质量的升级、智能研判技术的发展、人像辅助识别的添加等方面。
(一)数据质量升级
目前,通过调研发现,办案民警在资金查控中遇到的一个普遍情况就是查询到的资金数据存在以下数据质量问题:
(1)各银行金融机构查询反馈时段不一,以及反馈回来的信息表中信息不全或缺失。
(2)查控时间段、数量受限。
(3)金融信息关联数据不能在同一平台碰撞、比对。
(4)尚未完全形成共享、统一的全国资金查控信息数据库。
由于数据质量是后续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基础,因此优化当前的数据质量是资金查控技术亟须解决的主要矛盾。一方面,从顶层设计层面来看,要将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数据质量标准统一,还需要制定更加具体详细的查控细则和数据质量标准。另一方面,平台设计开发者要收集在各地建设资金查控平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国家金融信息共享数据库,并整合社会信息数据,形成一个真正的经侦数据超级市场,实现在一个平台上登录即可完成全面的资金数据查询分析、关系拓展、深挖扩线等全方位情报研判。
(二)构建类罪模型,发展智能研判技术
当前,在资金分析阶段,对犯罪资金的分析研判大多采用传统的缺乏人工智能辅助的方式。现有的资金查控平台通常内嵌有一些简单通用的分析工具来辅助研判工作,但从整体来看还只是一些碎片化的分析技巧,还无法形成复合拳。我们应该将从资金分析经验中总结出的一些常用的分析流程利用好,形成技战法,并为资金数据智能化分析模块,以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效率。因此,可以采取数据建模的方式来构建用于资金数据的智能化分析模块,引入并发展人工智能技术,使得机器能够自发学习和迭代技战法和类罪模型。
首先,是构建类罪模型。经济犯罪的类罪模型是在经济犯罪侦查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从经济犯罪方法中推导出侦破方法。犯罪方法具有相对稳定性,是经济犯罪案件的核心要素,从犯罪方法入手,建立各种经济犯罪的类罪模型,有利于甄别、发现和查证犯罪。经济犯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在于:经济违法犯罪是对合法的经济运作规则和程序的违反或规避。他们的实施与拓展都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经济行为,包括经济政策、经济治理机制和经济手段等,且在大数据时代必然留下数据烙印。对这种数据印记进行特征值描述,然后根据犯罪类型构造资金流动规律,并设置参数,最后根据具体算法构造出类罪模型,并计算出犯罪嫌疑人的账户。虽然实际上某些类罪模型的应用过度依赖办案人员,缺乏高级智能研究和判断能力。但是,只要通过机器学习不断地积累和加以迭代数据,后续的模型就会更加完善,机器将自发决策并实现预警监测。[10]其次,是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未来,大数据应用将进入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技术有望在2040年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从而全面进入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人工智能技术在资金分析中的应用可以总结、凝练出非法集资犯罪数据的规律,并得出侦查算法模型,使机器具有侦查人员的思维能力,从而可以直接推送出重大犯罪线索和重大嫌疑人供办案民警参考。办案民警只需向机器连续不断提供资金数据即可学习,计算机就能连续调试和迭代相关的算法参数,直到超出人类侦查能力为止,从而形成准确的分析和判断结果。
(三)增加人像识别辅助技术
在经济犯罪侦查时,公安机关经常使用视频侦查和人像对比技术来确定犯罪嫌疑人。因此,随着人工智能和计算机视觉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人像识别技术在安全防范监控中的广泛应用,公安机关可以通过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和强大的硬件性能,实时比对信息库中资金分析查控后确立的犯罪嫌疑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拍摄到的视频、图像,接受到的比中人员图像身份信息实时传送给重点人员管控系统。
违法资金分析与查控技术是一个新兴的多元信息技术交叉的结合体。我相信,在不久的未来,通过建设平台、提高数据质量、类罪模型、研判分析、视频辅助等技术的创新以及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其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会得到更好改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