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防火管理探讨
2021-01-02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程鹏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程鹏
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人口数量日益增多,人力资源矛盾问题也更加严重,建筑领域向着高层以及超高层的方向发展,而建筑结构也变得日益复杂、人员密集度增加,火灾隐患问题较为常见,只要出现火灾事故问题,就会导致人员逃生比较困难。但是目前的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比较多,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加强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极为重要。
一、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难点
(一)法律制度没有落实,没有及时整改隐患问题
在民用建筑项目中,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法律标准要求,比如出现火灾事故之后,应该发布相关的法律文书,根据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民用建筑中商户比较多,对于发生率较高的火灾事故来说,消防监督管理人员难以有效地开展处理工作,威胁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虽然法律比较完善,监督管理作用也比较明显,但是有很多没有执行法律的情况不能及时排查出来,造成隐患整改不能落实,威胁建筑工程运行的安全性。
(二)管理水平较低,责任不明确
很多民用建筑都是高层建筑形式,是综合性的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数量较多,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很多工作无法展开,甚至存在相互推诿、无法落实的情况,还有些人对于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对于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度比较低,从而过度关注经济效益,忽视了消防方面的投入。消防工作通常由安保部门负责,但是该部门的话语权比较小,消防问题无法及时反映上去,高层领导的重视度不足。有些高层居民小区处于弃管的状态,物业管理水平较低。建筑物的进出人员数量比较多,消防安全意识较低,建筑周边存在违规动火的行为,或者在施工现场没有进行必要的防火监控措施,造成火灾事故频发,产生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结构内部各个部分都没有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标准,没有加强消防系统运行状况的检测,水泵老化、功能缺失,一旦出现事故无法及时抢救,给系统运行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有些单位的消防设施质量比较差,管道锈蚀比较严重。消防供水管道多年没有接受通水测试,有些管道内水变质问题比较严重,管道堵死的情况比较多,轻则造成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供水不足,重则导致整个消防系统失效,发生火灾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很多民用建筑消火栓的数量比较多,监督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地进行测试和检测,或者消防意识比较薄弱,人员动作不熟练,出现系统运行不当的情况。
(三)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完整性不足
民用建筑消防系统内,消火栓、水枪、水带都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但是很多因为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运行,导致其作用无法发挥。当前的消火栓中,应用比较普遍的是螺旋阀,与消防队的快速接口是不匹配的,难以达到使用要求,螺旋阀的关闭密封性不足,滴漏的问题较为严重。消防水带、水枪等设备的功能性较差,质量参差不齐,造成在应用时存在渗漏严重的问题。而消防水压比较大,水枪的实际水柱都不能达到10m,根本无法达到承压的要求,造成系统运行效果明显比较差。除此之外,民用建筑内部的各项消防设施损坏严重,没有及时更新和检测,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抢救。
二、民用建筑消防管理的防火对策
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消防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要有明确的管理理念和职责标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民用建筑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一)高层建筑管理要法制化
以制度作为根本进行民用建筑消防管理立法,这是从根本上消除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达到防范的要求。我国已经发布相关的消防法律,形成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民用建筑消防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确定在不同情况下都能够满足民用建筑消防管理的要求。在消火栓的管理中,以时代发展为出发点,及时修订相关法律制度和管理标准;省级政府部门发布地方性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把民用建筑作为高危空间进行管理,研究出民用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措施和标准,尤其是主管部门的责任需要坚决地落实,明确具体的责任人、管理人,保证工作可以有序地组织落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好高层建筑的管控工作,实现有效的控制,最终确保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运行更具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高层建筑管理责任要明晰化
以目前我国的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作为处罚点,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保证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确定消防监督管理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联合公安、规划、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组织下辖的乡(镇)、街道等部门,组织联合管理工作团队,明确各级单位和各个部门的责任,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完成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保证管理范围内所有区域的消防系统运行达到正常化的标准;全面落实民用建筑安全管理的责任,敦促和引导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网络,确定各个单位、企业、岗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全体单位和人员需同时负责消防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运行符合要求,不会存在任何消防安全的问题。如果是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方式,业主单位或者人员对其他权利方签署相关责任文件,确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权利方面并不明确,应该由相应消防单位和管理部门落实监督管理措施。民用建筑应明确相应的消防安全组织架构体系,有序地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任何建筑都要确定相应的消防管理组织,组建消防管理工作人员随时进行监督与检查,保证消防系统的运行功能达到要求,不会存在任何违规、违法运行的情况。对于没有组建消防安全组织的,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根据我国的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确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消防管理的水平和标准。因此,各个组织和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提高消防检查水平,促进消防系统运行效果的全面提升。
(三)建筑监督管理要科学化
建筑以及各个单位对于自己的职责有充分的了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了解自己的位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管控,逐级确定消防管理责任和义务,确保各级人员责任的有效落实;结合该建筑情况,了解场地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管理措施和方法;实现自动喷淋系统智能化改造,在各个楼层都要配置减压阀装置,确保水量达到均匀性要求,避免不同楼层的水压不同而影响消防的效果;在设置门禁系统电子防盗功能的过程中,需要布置消防中心联动系统,保证安全疏散的效果。民用建筑应以当前的消防系统作为出发点,构建出完善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系统,制作成为完善的电子档案体系,使任何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都能够参与到管理中,随时了解建筑的运行情况,总结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性。在消防监督管理中,要合理地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通过媒体发布相关的信息,让全体民众对于消防安全有足够的认识度,让各级单位能够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发挥出现代科技的作用,促进消防管理总体水平的提升。民用建筑中还应安装自动化报警系统,做好现场的火灾控制工作,和城市报警网络监控系统稳定连接,实现火警的实时监控,一旦出现报警信息,能够立即采取措施,将火势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要规范化
民用建筑安装有自动化的消防装置,在日常管理和维护中,需要积极做好保养和管理的相关措施,委托消防设施检验部门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分析,至少每半年就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技术检测,保证设施的各项功能运行正常。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水泵、报警阀等消防设施,明确维护和管理的标准;消防供水管道的显示阀符合正常运行的状态;消防车取水口、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口等都是重点检查的位置,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测,落实日常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提升消防控制室人员的薪酬水平,培养高技术的消防管理人才,防止出现人员频繁流动的情况,使消防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对于建筑改造、设备维修等无法进行正常运行的消防设施,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好消防安全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的设施,促进消防系统整改和运行。民用建筑应进行必要的消防设施检测,投入足够的资金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运行效果满足标准要求;保修期满之后,根据相应标准由相关单位组织落实消防检修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完全达到功能性的标准;设置转向维修资金,如果存在资金不足的情况,需要由业主单位及时提供资金支持,在没有约定或者权责不清晰的情况下,应该根据各自所属的建筑面积承担,确保资金提供充足,不会因为资金原因导致消防设备运行效果变差。
(五)消防宣传培训要常态化
民用建筑中各个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系统管理主要控制人员、自动消防操作人员、从事气焊电焊等有危险性作业的工作人员分布比较多的区域,由相关的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参与到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中,确保所有人员都具备足够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保证人员达到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时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能够有效地落实。对于刚刚进入到消防工作岗位的人员来说,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对于已经工作的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与学习,使其掌握足够的消防安全知识,满足当前的消防系统管理和运行的需要,即使发生火灾等恶性的事件,也能够及时地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消防安全管理极为重要,明确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可以确保民用建筑的运行符合要求,不会存在违规作业的情况;建筑工程结构内部的消防安全设施是重点检查的部位,消防单位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检查各个设施的运行情况,保证安全通道正常运行,没有占道的情况;严格落实建筑内部的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标准,建筑100m范围内不能燃放烟火爆竹;公共建筑或者停车场,如果车辆的数量在300台以上,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的巡逻,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应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加强日常的巡查,一旦发现任何违规作业或者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情况,应该立即予以制止,并且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当前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建筑数量持续增多,火灾事故的发生率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所以我们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这是保证人们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的关键性措施。基于此,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明确各级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采用多种措施加强火灾事故的监测和管控,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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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维修保养,使建筑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我国的城市建筑中,建筑消防设施在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以及维修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缺欠和隐患。近期我省一些城市的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尤其是自动报警系统,问题尤为突出。要知道,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有效的工作,等于建筑不设防,本身就是重大火灾隐患。我们必须对此要有深刻认识,万万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