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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扶贫的角色定位及推进策略研究

2020-12-30陈亮

文体用品与科技 2020年16期
关键词:贫困人口贫困地区攻坚

陈亮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 保山 678000)

前言

2015年11月,习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大会上,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了全面的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扶贫事业进入了从开发式向精准式转变的新阶段。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役已进入决胜阶段,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学术领域也随之涌现出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巨大进展。当前由于对体育扶贫的认识不足以及现有扶贫政策鲜有提及体育扶贫,导致体育扶贫出现局部式的开展和实施分散的状态,全国各地各自为营严重的影响了体育扶贫的成效和规模,且学术领域关于体育层面的精准扶贫研究非常罕见,尚未形成系统化的研究。鉴于此,本研究以角色定位为切入点,探讨体育扶贫在整个扶贫工作中应该处于什么位置,明晰体育扶贫在扶贫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梳理体育扶贫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策略。

1、体育扶贫的发展态势

体育扶贫是在我国扶贫的大环境下衍生的,把2013年精准扶贫作为时间节点,我国体育扶贫经历了两大阶段。一是贫困地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阶段(1994-2013年),此阶段的体育扶贫主要以贫困地区体育器材的配给及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扶贫内容,属于帮扶式扶贫;二是多元化综合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自习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思想后,体育扶贫在精准扶贫相关理论的指导下,从以“贫困地区”为帮扶对象、设施捐赠和场馆建设为主要方式的传统模式转变为向困难群众聚焦,以体育产业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就业、提高生活水平,依靠体育运动提高贫困人口生命质量,用体育精神鼓舞贫困人口斗志的新模式,体育扶贫逐渐呈现出内容丰富、多主体参与、融合发展和向基层倾斜的特点。

2013-201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减少1000多万人,共脱贫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降至2016年底的4.5%;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的平均值,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改善明显,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然而当前精准扶贫政策的主要在于满足贫困地区人口 “两不愁、三保障”的民生需求,体育扶贫还未涉及,呈现被边缘化的态势。

1.1、顶层设计滞后

我国精准扶贫是一种顶层设计模式,是全局出发,加强总体谋划,从战略至规划层面对各地区乃至村扶贫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进行系统设计和安排部署,制作区域脱贫攻坚的路线图、时间表和总体规划方案,顶层设计精准扶贫政策在扶贫实践中已经取得显著成效。诚然,体育产业、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计划都已成为国家战略,但作为一项具体扶贫措施的“体育扶贫”其基本概念到目前还没有明确。无论是其总体目标,还是相应的标准体系都没有制定;其次“体育扶贫”一词,在学术界也尚未形成准确的定义。可以说,对于当前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统筹规划的体育扶贫而言,缺乏总体帮扶目标和配套的帮扶标准体系,在扶贫实践中体育扶贫帮扶效果差强人意,也无法与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文化扶贫等形成合力。

1.2、认识不足,定位偏差

相对于精准扶贫事业而言,人们对体育扶贫的认识尚且不足,具有片面和单一性。人们熟知的是一种输血式和救济式的扶贫,即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扶贫项目、体育器材或体育部门结对帮扶贫困地区等。现阶段体育方面的扶贫一直局限在体育工作的范畴,更多的是局限在从体育的健身功能出发的,其经济、文化功能弱化,没有真正融入扶贫体系。其目前的定位只不过是整个扶贫框架中的一个模糊部分,帮扶政策的制定依赖于体育行政部门,而淡化了相关部门的职责。现阶段,在体育方面的扶贫措施上,多为体育总局和各省市体育局成立扶贫工作组,下派驻村扶贫干部,开展具有体育特色的对口帮扶,体育行政部门成为主体行动者。体育扶贫并没有从整体扶贫工作中具体出来形成精细的明确的扶贫政策,体育扶贫的具体帮扶模式、帮扶体系,帮扶方法还未形成,有待探索。

1.3、政府保障义务水平低

政府保障义务水平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贫困人口难以实现其享有的体育权利。一是贫困人口体育权利的忽视,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公民体育参与的权利及保障条件,但在整个脱贫攻坚实施过程中,虽然按人口或党员人口数建设了大量的文化活动场所,但我国保障体育权利义务相关措施的缺位,造成了对贫困人口体育权利的忽视;二是,体育扶贫与整个脱贫攻坚混为一体,没有独立开来。体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权利,应该制定与其他方面扶贫一样的明确指标体系和目标,作为体育扶贫的政策保障;三是,体育方面的扶贫仅限于体育硬件设施的达标,器材单一;(2)普通贫困群体的政策保障水平较低。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倾向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民族地区等特殊地区,而贫困地区普通群体的中长期体育扶贫政策投入较少;(3)体育扶贫相关政策缺位。体育扶贫政策并没有与其他方面的扶贫政策同步推进,导致体育扶贫资金及其他方面的投入没有与国家财政能力的提高同步。

2、体育扶贫的角色定位

2.1、体育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者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7亿多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贫困人口减少至2015年的5575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5.7%。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改善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扶贫机制创新及运用取得长足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然而,我国贫困人口基数大,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体育扶贫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能够带动已脱贫地区和人口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提高精神文化及物质生活水平;而未脱贫的地区,体育扶贫政策同其他扶贫政策一道实施,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具体目标。在脱贫攻坚战中,国家应该把体育扶贫纳入整体扶贫政策体系中进行顶层设计和规划。

2.2、体育扶贫是健康扶贫的有效补充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而坚持和开展体育锻炼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再次强调“发展体育事业,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足以说明体育事业在健康中国建设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也表明了体育事业是健康扶贫过程中的重要途径。体育运动对于防病、治疗和康复都有显著的贡献,健康扶贫依托体育扶贫来进行开展,能弥补单一医疗保障制度的缺陷,形成“被动+主动动”相结合、“体育+医疗”相结合互为补充的健康扶贫格局,更好的推进整个脱贫攻坚进程。

2.3、体育扶贫是经济扶贫的有力手段

体育具有各种社会功能,而把体育的这些功能迁移到扶贫领域,更能突显出其经济价值、经济功能和经济张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减少经济资本的支出。因为体育扶贫可以减小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恶性循环。对此,体育扶贫通过采取控制疾病、强身健体的“上游”策略,可以减少个人和家庭的医疗支出成本。首先,体育锻炼可以预防各种慢性病,而慢性病又是农村疾病的突出病种;其次,参与体育活动几乎没有什么门槛,且投入少、效果好,同时还能节省医疗开支;(2)提升人力资本的积累。体育扶贫可以说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因为体育锻炼能增强体质,贫困人口段参与锻炼,其身体和精神状态也会得到改善,从而能更全身心的投入到日常的生产和劳动当中,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这样就增加了健康人力资本;(3)开发体育产业链。促进农户就业和增收。在山清水秀的农村,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和条件合理的开发体育生态旅游、民族传统体育竞技表演、体育赛事等可以解决当地贫困居民的就业问题。

3、体育扶贫的推进策略

3.1、加强体育扶贫的顶层设计

一方面,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十大工程”中没有一项是与体育扶贫相关的政策;另一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可见当前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目标主要在于满足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民生需求,而体育扶贫还没有被国家顶层设计所提及。国家扶贫项目、资金向教育、医疗、增收等领域重点倾斜本无可厚非,但体育也是最基本的民生,体育扶贫的推进离不开国家顶层设计的政策支持,因此要避免政策制定的非均衡性,及早布局体育扶贫,避免体育扶贫遭到边缘化。首先要保证适当的经费投入,拓宽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其次要加强立法,将体育扶贫纳入法制化轨道;再次要完善体育扶贫成效的评价机制和加大考核力度。

3.2、加强对体育扶贫的宣传引导力度

为了让体育扶贫在脱贫攻坚决胜阶段得到推进,需要相关部门进行积极的宣传,并引导整个社会转变观念,认识到体育扶贫的重要性,鼓励各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体育扶贫中,为体育扶贫创造良好的氛围和行动基础。体育扶贫的宣传工作应该对社会大众和贫困群体分别进行,面向社会大众主要宣传体育扶贫的基本问题,解决社会大众对体育究竟能不能扶贫的困惑;而面向贫困群体的宣传则需要更加灵活、具体和多样化,让体育扶贫得到贫困群体的认同,再此基础上通过接受和选择适合自身和家庭状况的体育扶贫手段来改善和发展自身。而在宣传内容上,面向社会大众应以体育多元功能、解读体育与扶贫之间的关系为主,可以制作相关的宣传片并在主流媒体播出,在相关部门的官网上建设体育扶贫信息专栏、开发体育扶贫微信公众号、微博订阅号等,从而普及推广体育扶贫的信息和知识,提高社会认知,使更多社会群体参与的到体育扶贫中。面向贫困群体的体育扶贫宣传,应以体育扶贫的具体实现途径和所能带来何种收益为主,通过贫困人口能够参与的方式进行宣传,比如,知识下乡,赠送体育扶贫知识读本、宣传册,举办体育扶贫培训会、体育产业培训班等,营造贫困人口生活社区体育扶贫实施的良好氛围;同时以“体育精神”为纽带,讲好体育励志故事,倡导体育奋斗精神,使体育精神转化为贫困人口的脱贫内生动力。

3.3、加强对体育扶贫的政府保障义务

首先,完善体育法律法规,使体育扶贫走上法制化轨道。当前的体育事业发展同配套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堕距,现行体育法已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关于体育扶贫、体育事业法治化。另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增加对贫困地区体育扶贫的投入;其次,为了促进地方政府制定的体育扶贫政策的法制化、规范化,应该在《扶贫开发条例》增加体育扶贫的相关规定;再次,协调好扶贫涉及的法律法规立法体系与体育发展之间的关系。作为扶贫政策的必要组成部分的体育扶贫,也是体育法律法规实现的具体形式,由体育法律条款的体育扶贫政策的特性所引起的立法冲突,虽不可避免,应尽量让其做到有机协调;最后,强化体育扶贫的法治保障机制。体育扶贫的要素保障主要包括人项目、人员和资金。当前大部分贫困地区乡村两级的体育硬件设施已完善并投入使用,其余部分贫困地区的体育硬件设施今后也可以逐年投入建设,所以对于体育基础设施不做重点考虑。而目前最急需解决的薄弱问题是农村体育组织力量加强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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