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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微治理创新研究

2020-12-30陶晓娟

农村.农业.农民 2020年14期
关键词:居民监督社区

陶晓娟

微治理要体现党的领导,要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加强社会协同和增加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要真正尊重每个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将权力还给居民,深刻挖掘社区内的治理精英,加强每个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并真正使每个社区居民都能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每个城市社区居民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在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里,能够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一、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社区微治理主体的合法性一直不是很明确

城市社区微治理主体的合法性一直不是很明确,而且由于微治理模式运行时间并不长,体制也不是很完善。在我国基层社区中,一直积极探索治理的方式和途径。部分城市社区根据社区的发展积极创新了社区组织部门,建立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区日常事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也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没有明确的合法性。各个地方虽然都在尝试着通过发布地方性规章与通知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存在与发展提供现实性的依据,但并没有从实质意义上确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合法性,实际上与有法可依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的管理运行体制和日常工作机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三位一体”,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完善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但是当前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实施上严重不足,监督工作很多时候沦为形式,社区领导体制不健全和不完整。社区队伍建设力度不够,人才缺口比较大,同时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比较低。

(二)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

城市社区微治理的主体是社区居民,城市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决定了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的发展和壮大。社区居民是社区微治理的主体,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是一个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也是一个解决当地政治经济问题的过程。可以说,它也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谋取社区共同利益的机会和平台。但是大多数社区居民对微治理模式认识相当模糊,而且自身也没有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观念,认为没有参与社区治理的必要性。很多社区居民对自身享受的权利和义务也不能做到很好的认识和正确的把握。有的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一点也不关心,觉得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和途径去参与社区管理事务,这就造成长期以来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观念的淡薄,对社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和形成的历史习俗决定了他们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很多人长期以来形成了“自扫门前雪”的思想,导致了在社区治理过程中需要先灌输民主的思想和意识。微治理从“微”入手,它关心的是社区居民的生活细节和身边小事,一切从小事开始,从细节入手。如何调动居民的参与热情和有效拓展居民的参与渠道是当前社区微治理面临的问题,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和社会组织治理能力的提升必须有全体居民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的模式。

(三)现有社区微治理模式还不够完备

我国现有的社区微治理模式还不够完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持续性,因而不能成为可以复制的成功模式。微治理方案在近几年才被适用到各个地方的社区中,微治理模式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应运而生的,因而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实践的时间并不算很长。现有部分社区实行的是“社区三委”制度,“社区三委”制度是在“社区两委”制度基础上发展而来,因为有社区监督自治委员会的存在,使得“社区三委”比起“社区两委”更具有独立性和自治性。从当前最直观的视角来看,“社区三委”实现了行政与社区自我治理的分离。社区党委、居民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都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作用。但从长远的视角来看,随着社区进一步发展,社区微治理模式会进一步完善。社区微治理模式在未来发展道路上不可避免地与现代化国家治理的方式存在矛盾。国家治理要按照统一的步伐运行,社会治理要按照多元化的方式进行,因而,与社区微治理模式有一定矛盾。政府与社区应该建立一个平衡和平等的关系,通过平衡和平等的关系寻求社区微治理的持续性,但是当前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很多地方政府和社区的关系并不平衡,也不平等。基于此,我们要在维护当前利益的基础上,重视长远利益的发展。

(四)微治理模式存在着很多模仿的现象

党和国家一直对我国社区微治理模式比较关注和重视,也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意见,对我国社区微治理模式的探索有了更加科学和宏观的指引。每个社区都有自己社区的特点和特征,指导意见是大纲性质的,需要与每个社区的具体情况进行结合。每个地方社区不能照搬大纲意见和理论。在社区微治理模式的制定过程中,具体的实施路径需要与社区的日常管理和实践相结合,从而形成实际操作性的方案。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应该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社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各个地方和社区都应该立足于自身的固有资源、自身具备的条件和历史形成的社区人文特色。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思路与策略,形成具有共性的社区治理模式。当前我国很多地方和社区的微治理模式存在着大量的机械模仿现象。微治理模式具有一定的零碎性、局限性和不完整性,无法进行整体使用和普遍推广。社区微治理模式的数量相对比较少,有些社区将外来的社区实践经验进行生搬硬套,微治理由于水土不服,导致了社区整体治理实践存在很多缺陷和问题,收到的效果也是微乎其微。

二、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的创新

(一)进一步明确社区自治主体身份

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不断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就需要进一步明确社区自治主体身份的合法性。从当前的社区自治现状来看,要使社区自主主体活动更好地进行,运行能力的速度不断加快,社区自治主体的身份合法性必须得到法律层面的确认。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地位要和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一样,要有身份的合法性。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社会调节和社区治理,居民自治各个组织结构进行良性的互动,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全面提升社区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和组织化水平,从真正意义上促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与权力,不断提升社区自治组织的各项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城市社区更好更快地发展。进一步明确社区自治主体身份是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的必然和趋势,也是微治理模式创新的举措。

(二)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

我国社区居民参与居民事务的意识和观念还比较淡薄,也是当前社区治理和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基于此,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社区居民参与的本质就是社区居民对公共事务倾注自己的热情和智慧。要将应用的权利和能力赋予社区居民,让社区居民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对社区充满爱,充满责任心,将社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我们不但要让社区赋予居民一定的权利,也要通过制度赋予居民一定的权益,社区赋权和制度赋权能够有效保证社区居民正确科学的参与,社区赋权和制度赋权也能让居民的参与更具有灵活性、操作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社区里的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让每一个党员真正地参与到社区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务中。党员干部的参与能够带动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要扩大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将更多的社区工作交给他们做。党组织和社区的融合,就要发挥党组织在社区管理和运行中的领导作用,积极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使得城市社区微治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有更加完备的体系和模式,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社区管理能力和社区管理体系。

(三)不断加强社区微治理的可持续性和形成社区微治理的完备体系

要不断加强社区微治理的可持续性,真正形成社区微治理的完备体系。社区要成立社区联合体,形成社区自组织的网络,搭建社区资源的对接平台。首先要成立社区联合体,社区联合体的成立能够进一步推动微治理的发展。要不断丰富社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从根本上提升社区微治理可持续性的发展能力。要形成社区微治理的完备体系。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社区微治理进一步拓展了社区治理的视野,社区微治理有效推动了上下联动的社区治理体系。要以群众的具体需求为导向,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深入群众中间,倾听群众的声音和群众呼声。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入户访谈、座谈会和网络征集等,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当前遇到的问题,尤其是一些急问题、难问题,随时掌握居民对社区治理的诉求和意见,更好地掌握社区内的各种事情,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要以社区网络为支撑,在社区内的各个地方包括院落、楼栋和单元等开展各项微治理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网络之家和和睦之家,引导局面建立微平台和微窗口。要建立各种社会组织,让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志愿服务。要以社区为纽带,积极和居民对接,使社区微治理模式迈上新台阶。

(四)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保护微治理模式自身的多样性

社区微治理的模式有很多,成功的社区微治理模式应该得到推广和借鉴。但是借鉴不是生搬硬套,要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保护微治理模式自身的多样性。要注重保护社区微治理的多样性,不能直接搬过来对方的社区微治理模式套用,这样容易改变社区原来的模样,容易失去社区原有的味道。社区自治模式应该有选择地推广和学习,要在选择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特点进行创新和实践,在不断创新之中寻求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总之,社区的发展和进步要做到因地制宜,要充分发扬社区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寻求切合实际的微治理模式。要充分地认识当前社区居民的结构和特点,更加科学地把握社区的地理条件和历史因素。广泛征求群众的建议,通过集体的智慧,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

三、结 语

当前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存在着很多问题,城市社区微治理主体的合法性一直不是很明确、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现有社区微治理模式还不够完备、微治理模式存在着很多模仿现象。基于此,我们要在党社融合发展视角下创新城市社区微治理模式,进一步明确社区自治主体身份,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不断加强社区微治理的可持续性,形成社区微治理的完备体系,保持微治理模式自身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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