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我的好朋友
——宪法
2020-12-29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更乐中学王培琪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更乐中学 王培琪
辅导教师 王新梅
乘着宪法的翅膀,我们一同飞翔。
——题记
我有一个朋友。在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刻,来到了我的身边。不管我对她是陌生还是熟悉,她都陪伴在我的身边,保护着我。
这个朋友是谁呢?她就是─宪法。
小时候,妈妈告诉我:“宪法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一出生,她便赋予了我法律上的身份。”那时我特别想认识她,与她一起玩耍,可就是找不到她。
妈妈说:“等你长大了,就能找到她啦。”于是我便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等我长大了,一定要找到宪法,和她做最好的朋友。
后来有一天,我听到电视节目里的主持人说到了宪法。我立即跑到妈妈身边,问她:“妈妈,宪法上电视了,她是不是很出名,电视上哪个是她呀?”妈妈伸出大拇指,笑着对我说:“宪法可出名了,每一个中国人都认识她,她就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
“啊?原来宪法是‘法’,不是我的小伙伴啊!”我很沮丧,因为我似乎不能与她一起玩耍了。
上小学后,老师告诉我们:“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听到这些,我问自己:我还可以跟宪法做好朋友吗?她怎么像高贵的女神一样,离我那么遥远呢!
之后,我上了中学,在初二的“道德与法治”课上又遇到了宪法。这一次我在老师的指引下,与宪法有了近距离的接触,了解了她的产生和发展过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首都北京召开,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的人们坐在一起,进行商讨、提出意见、字斟句酌,最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颁布了我们国家的现行宪法——“八二宪法”。
我知道了,从出生起,宪法便赋予了我们法律上的身份,让我们在自己的国家里享受各种权利,履行各种义务。我们坐在教室里学习,是在行使受教育权;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我们行注目礼、唱国歌,是在履行维护国家荣誉的义务……宪法是人民制定的,又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她一直都在我们身边,指引着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宪法不仅有高度,更有温度!于是,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来,和宪法——我的好朋友,握了握手。
我的好朋友,我终于找到你了!
2019年10月,我很幸运地代表邯郸市参加了河北省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初中组演讲比赛。在比赛中,我与很多优秀的同学交流,加深了我对宪法的认知和体会,更为有宪法这样的朋友而骄傲、自豪。同时,这次比赛也激发了我宣传宪法,让更多的人来认识、了解宪法的热情!
现在,我明白了小时候妈妈告诉我的那句话:宪法是我们的好朋友。对啊!宪法赋予了我权利和自由,而我也积极主动地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这不正是朋友间的“互帮互助”吗?我会履行我们之间的约定,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宪法,你就像清晨的暖阳,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暖在我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