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法治精神,无愧教育初心
2020-12-29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第四中学李秋萍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第四中学 李秋萍
古语有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的确,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会号召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法治中国的建设必将展开新的蓝图、迈向更高境界。作为一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师,面对一群纯洁无瑕的孩子,我更感责任重大。在校园法治建设中,我从自身做起,增强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做崇尚法治、践行文明的示范者,并用法治思想、法治理念感染学生;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我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课独特的学科特点,切实发挥其法治教育功能,让课堂成为对学生进行道德与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是我始终的坚持,不忘初心,依法从教,行进在教书育人的征程中,不知不觉已经二十五载。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社会对教师这一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书育人”的内容也有了更深的内涵。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都要求教师不能仅把教书当成一种职业,应以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己任。要想做学生名副其实的领路人,就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要用爱心和智慧帮助学生成长为合格公民。如果说“传道、授业、解惑”是一个好教师的职责所在,那么“为人师表”则是其人格魅力的体现。作为“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我又怎能不与时俱进呢?教育本就是师生的彼此成就,所以我明白自己不能仅是法治教育的传教者,更应该是法治精神的传承者。
一、学习法律,不断充电,增强法治素养
“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水长流”,文化课程的教学是这样,法治教育更是如此。自己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没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一切的说教都是苍白的。尤其是在法治教育上,来不得半点的糊弄,不能有一丝的虚假。作为一名“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我深知这个道理,因此在课余时间,我一直坚持学习法律知识,阅读法律法规,看《法律讲堂》《今日说法》《一线》等法治电视节目,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多听、多看、多积累,做到了对法律知识的领悟和内化。在不断充电中,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因此每学到一点法律知识,我就很庆幸自己离“法盲”又远了一点,正所谓“开卷有益”,在给学生讲解法律问题的时候,底气也更足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是为了用法,所以我要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然后用它指导、规范我和学生们的日常生活。
二、崇尚法治,践行文明,捍卫法律尊严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法宝,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一句俗话说得好:最小的善行胜过最大的善念。这要求我们不仅要对法律心怀敬仰、心存敬畏,更要坚守法律底线,抵制违法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打架斗殴、盗窃财物、非法传销、网络欺诈、违章驾驶、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对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更不能随波逐流、以身试法。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并依法规范自身言行。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一直严于律己,做到:心中有法,防微杜渐;自律修身,树文明形象;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学生的表率。我希望能为构建法治中国和和谐社会贡献绵薄之力,与大家一起,举法治之旗、建政治文明、构和谐家园,捍卫法律尊严。
三、法治进课堂,互勉共进,树法治观念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框架下,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工作要点,作出重要的部署,提出新的要求,其中广泛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是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教师,尤其是“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就承担着重大的责任。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学校课堂教育这块主阵地,积极向学生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帮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事。
首先,以教材为载体,增长学生的法律知识。教学中,我梳理并利用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辅以生活中的生动案例,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在教材中有所涉及,与之相关的案例也很丰富。学生阅读案例后,我便引导他们进行法律知识分析,把学科知识和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
其次,以创设情境为手段,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创设引发学生兴趣的法治情境,能变枯燥为生动,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让他们能够自然而然地参与到教学中,成为课堂的主人。如“角色扮演”“法治课堂小辩论”等,这些情境扣住了学生的心弦,使其置身其中,在与同学的互动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在思维的碰撞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不知不觉中变成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少年。
再次,以生动的案例说法,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我把生活中遇到的或听到的法治案例拿到课堂上来,让学生明白法律就在身边,就在眼前,从而使学生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明白不良行为可能会发展为违法犯罪,需承担法律责任。生活化的课堂教学,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兴趣,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牢记使命,凝聚法治共识,坚守道德信念,在相互勉励、相互督促中,真正成长为合格的社会公民。
作为一名“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知法是我的义务,学法是我的功课,守法是我的德行,用法是我的权利,护法是我的职责。在教育教学中,我将继续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鞭策自己,既要传授知识,又要呵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他们道德、法治素养的养成。崇尚法治精神,追求教师梦想,无愧教育初心,我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