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和对策建议
2020-12-28苏国霞
苏国霞
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首先要攻坚克难,确保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剩余贫困县摘帽,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同时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全球性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增加了如期完成任务的难度,需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分析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下,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努力,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832个贫困县已有780个脱贫摘帽,贫困村由12.87万个减少到2707个,贫困人口减少到551万。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和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新业态迅速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发展动力和活力明显增强。2013-2019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按照现有的工作和投入力度,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贫困地区疫情并不严重,截至4月10日,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为低风险地区。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28例,治愈791例,死亡36例,正在治疗1例。但是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已经冲击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约贫困户外出务工增收。2019年全国有2729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这些家庭三分之二左右的收入来自外出务工,涉及三分之二左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疫情使部分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阻,务工时间缩短,人均有1-3个月无务工收入.已经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工资水平下降,预计全年减少工资性收入3000到4000元。一些地方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运营受到影响,增加了贫困户就近就地打工增收的难度。二是加大贫困户生产经营困难,一些地方物流不畅,销售不便,各地反映不同程度存在扶贫产品滞销情况。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新业态扶贫受挫,电商扶贫订单减少、收入下降。三是推迟扶贫项目开工时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道路等项目开工不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往年元宵节后扶贫项目即陆续开工,受疫情影响,今年一些地方扶贫项目开工延迟,截至2月28日开工率只有29%。
二、应对疫情影响采取的政策措施
3月6日,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转变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把既定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好,重点解决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扶贫产品销售、扶贫项目建设等难题,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扎实推进重点任务
扶贫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努力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扶贫项目开工复工等难题。印发《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52个县、1113个村为重点,明确了督战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和要求。七省区制定了督战方案,52个县、1113个村制定了工作方案,着力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扫尾和搬迁入住,加强后续帮扶,加快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加强监测,及时予以帮扶,防止返贫和发生新的贫困。
(二)出台一系列应对支持政策
2月以来,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财政资金管理、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光伏扶贫、定点扶贫、社会救助等应对支持政策,发展改革委、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消费扶贫等政策措施,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受疫情影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针对解决贫困劳动力务工增收问题,督促各地通过“点对点输送”安全有序组织外出贫困劳动力返岗务工,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明确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费用支出。截至4月10日,25个省份已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2352.96万人,占去年外出务工总数的86.21%,其中跨省点对点输送149.5万人。中西部22个省份扶贫车间复工率95.99%,扶贫龙头企业复工率97.2%。针对解决扶贫产品卖难问题,扶贫办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强化产销对接和电商扶贫,推动中西部地区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工作,东部地区加大采购销售力度。截至4月10日,中西部22个省份共认定36396个扶贫产品,商品价值总量2480.69亿元。东部9省市消费扶贫金额27.37亿元。针对解决扶贫产业发展问题,农业农村部、扶贫办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调配和市场供应,不误农时发展扶贫产业。2月明确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长半年,对贫困户新增贷款申请加快办理,及时满足需求。针对解决扶贫项目开工问题,加快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保障年度扶贫项目实施。截至3月底,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已累计下达1396.36亿元,占2020年预算资金的95.6%,资金下达时间比往年提前1个多月。发展改革委下达2020年以工代赈中央投资56亿元,在安排中央预算内各专项投资时,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傾斜支持力度。截至4月10日,中西部22个省份安排扶贫项目37.9万个,已开工项目28.1万个,开工率74%。东部9省市已向中西部扶贫协作地区拨付财政援助资金248.17亿元,完成协议数的109%。目前这些政策正在逐步落实发挥作用,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正在得到有效应对。
(三)支持湖北脱贫攻坚
疫情对湖北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中央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力度,组织广东、江苏、浙江等6省份与湖北开展“6+1”劳务协作行动,帮助湖北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截至4月10日已有32.31万贫困劳动力省外务工,其中通过跨省“点对点输送”贫困劳动力3.31万人。指导湖北省已认定扶贫产品498个,涉及27个县、184家供应商,总价值75.65亿元。组织广东等省专项采购湖北茶叶、小龙虾等特色农产品。杭州市今年计划向恩施州投入的财政援助资金3.88亿元已拨付到位,将在此基础上再增拨25%,总量达到5亿元左右。
三、下一步政策建议
為坚决克服疫情影响,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支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
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将继续实行点对点有效对接,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务工,特别是做好挂牌督战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尽快下达2020年以工代赈剩余投资计划,争取多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提高劳务报酬比例,动员组织贫困劳动力、边缘人口等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业增收。
(二)支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进一步加大消费扶贫力度,中西部地区加快并规范推进扶贫产品认定和销售,中央单位和东部地区加大扶贫产品销售力度,积极发动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解决扶贫产品滞销,防止因卖不出去导致减少收入。有关部门将在物流体系建设、绿色通道、金融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
贯彻落实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还款困难的贫困户,适当延长贷款期限,进一步明确从6个月延长到今年年底。对新增生产性贷款需求,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有关部门将落实好相关政策,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
(四)解决就地就近就业和产业转型发展问题
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的加快开工复工、恢复生产。国家已出台的金融、财税等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用好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生态护林员、护路员等岗位,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分配开发公益岗位,妥善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支持贫困户处置禁养野生动物和产业转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他们通过其他途径发展产业。
(五)将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适当纳入支持范围
各地按规定条件确定的监测对象中,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可安排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支持通过村内现有扶贫公益岗位安置。
(六)加大支持湖北脱贫攻坚力度
督促指导湖北立足自身优势,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完成剩余任务,巩固脱贫成果。从就业扶贫、土地政策、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消费扶贫等方面加大对湖北的支持力度,并纳入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措施方案当中。
(作者单位:国务院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