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复京《说诗补遗》的汉魏诗歌观
2020-12-26吴依玲
吴依玲
(安徽大学 文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冯复京(1573—1622),字嗣宗,江苏常熟人。晚明时期著名学者,著有《六家诗名物殊》 《遵制家礼》 《常熟先贤事略》等书。其子冯舒、冯班为清初虞山诗派的中坚,有“海虞二冯”之称。冯复京自幼治诗,论诗受到七子复古派的影响,又常有己见,著成《说诗补遗》八卷。《说诗补遗》的卷一是其对诗歌的总论,包含了学诗“十诠法”以及对诗歌体式的讨论。卷二至卷八是其按时间顺序纵向得对上古至晚唐时期的诗歌进行批评梳理,其中,不仅大量引述和辨析严羽、高棅、李攀龙、王世贞、胡应麟的相关论断,而且总的诗学理论根基,就是建立在自严羽、高棅以降的复古派上的。
晚明时期的诗坛,随着左派王学以及公安派“性灵”说的出现与发展,复古派受到挑战,其代表诗人也逐渐开始认识到只强调诗歌“格调”“体制”的弊端。诗歌观点的转变体现在他们对汉魏诗歌的论评上,如胡应麟的《诗薮》主要对汉魏诗歌的文体和审美特征两方面进行了评点。在审美方面,胡应麟不仅仅注重诗歌的“格调”,还提出了“文质说”,推崇汉魏古诗的“文质彬彬”的浑融之美。又如与冯复京同时期的许学夷,著《诗源辩体》既论证了汉魏诗歌的流变,又肯定了其“天成之妙”的审美特色[1]12-14。复古派对汉魏古诗审美特征之认识的转变,体现了其诗歌批评观的发展与完善。冯复京作为晚明时期复古派的一员,受王世贞、胡应麟的影响,亦开始注重汉魏诗歌中的“才情”之美。其对汉魏诗歌的批评主要集中在《说诗补遗》卷一、卷二中。其中包含了他对汉魏诗歌辨体的看法以及对汉魏时期作家作品的评点。
一、汉魏诗歌辨体论
汉魏诗歌去风骚而未远,是明代复古派重点关注的对象。复古派追求先论诗歌体制,诗论家论汉魏诗歌多先从“辨体”论起,正如李梦阳在《徐功迪集序》中所说“追古者未有不先其体者”,王世贞、胡应麟、许学夷等都在自己的著作中论证了汉魏诗歌的源流、体制、正变等。冯复京受复古派影响,自然也在诗论著作中体现了自己的汉魏诗歌辨体论。冯复京对汉魏诗歌的辨体多而杂,从二言到九言,从古诗、乐府到绝句,其都有论述。
(一)关于五言古诗的辨体观
“五言诗,《文章缘起》以为始于苏李。摯虞云李陵众作,总杂不类,殆是假托。至其善篇,有足悲者。则自晋以前,已有李陵之诗矣。”[2]7192
对于五言诗的起源,众说纷纭,如唐代盛行的起于苏李之说①参见张柽寿《五言诗及其起源考述》,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84年,第57页。。虽然后人多认为苏武、李陵的五言诗皆为伪作,如苏轼就认为所托苏、李的古诗皆是伪作,但冯复京仍坚持认为苏李五言诗为五言古体的源头。除了对五言古诗源头的讨论,冯复京也提出了今人学五言古诗应当师法的对象:
“作五言古,须求性情于《三百》,采风藻于楚辞,而卓然以古诗及苏李、《十九首》为师,子桓、子建为友,熔铸琢磨,精神游于毂内,优柔厌饫,理趣浃乎胸中。”[2]7165
冯复京认为苏李不仅仅是五言诗的源头,同时和《古诗十九首》一样,是五言古诗的最高标准。《诗经》与楚辞并不是五言古诗,所以只能学其性情、风骨、辞藻。而苏、李五言古诗还为后人提供了学习的体制。五言古诗于东汉末年趋于成熟,《古诗十九首》一直被称为五言古诗的顶峰,建安时期,以“三曹”为核心的文人群体将五言古诗的创作再一次推向了极致,因而,冯复京也非常肯定曹丕、曹植五言古诗的价值与地位。
(二)关于汉乐府的辨体观
关于乐府,在源头上,冯复京以汉乐府和楚辞中句法的相似为依据认为乐府起源于楚辞,如:
“‘桂树为君船,青丝为君笮,木兰为君棹,黄金错其间。’本用楚辞《九歌》‘桂棹兰桨辛夷楣白玉镇’诸句法。汉乐府出楚辞,于此可见。‘黄金为君门,白玉为君堂。青丝为笼绳,桂枝为笼钩。’大约皆从楚词变化而来。”[2]7196
当然,冯复京仅从汉乐府与楚辞相似的句法来论断汉乐府起于楚辞,未免有些偏颇。《汉书·艺文志》中在叙述西汉乐府诗时,认为其“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可见其并不是仅仅受一地之乐影响,而是古代民歌的一大汇集。汉乐府吸收各地民歌,融会贯通,逐渐形成自己的音乐节奏和类别,不仅仅是某一地民歌影响而成。同时,冯复京在评述五言绝句起源时,也将乐府与其区分,如:
“汉诗之古劲,清商之纤巧,自是乐府,非五言绝句本色。何仲言虞子山诸作,音韵谐美,兴趣悠长,允为正始。”[2]7179“乐府多方言,律绝多俗字。惟汉魏古诗最为训雅,非独后世‘惹’字、‘忙’字、‘这’字、‘耶’字、‘遮莫’‘等闲’之类,为古体者必不可误犯。”[2]7169
五言绝句是近体诗的一种,对声律有要求。冯复京认为其起源于南北朝时期的何逊和庾信,多用俗字。汉诗中也有音韵之美者,但仍是乐府本色,以方言为主,不能作为五言绝句的起源。并且,汉魏古诗最为雅驯,乐府方言亦是古朴本色,律绝已涉俗韵,古意渐失。
(三)其他诗歌的辨体观
除此之外,冯复京对四言、六言、九言古诗也都有论述。如:
“四言古诗,长篇叙事。不复如风雅分章,始于韦孟,然温厚和平,实得三百篇之神,其品在高帝《黄鹄》上,在邹少逊《讽谏》。大致固同天子我恤,矜我发齿,悬车之义,以洎小臣,何其婉而工也。玄成而篇,舂容和雅,克绍堂构矣。”[2]7191
《诗经》句式以四言为主,往往四句独立成章,其中杂有二至八言,是中国四言古诗的源头。到了汉代,四言古诗不再分章,反而注重长篇叙事,其则源于韦孟。冯复京则认为韦孟的四言古诗得《诗经》神韵,品格甚高。
“六言诗,《文章缘起》以为汉谷永作。今传世者,起于孔融。”[2]7171
“任彦昇又云:九言诗魏高贵卿公所作,刘宋二齐遂歌以响白帝,但用字繁累,艰于浑成,不免四五角调,八言盖亦同病。”[2]7171
在冯复京看来,四言、五言、七言及杂言都是天地间自然的节奏,六言、八言、九言人工痕迹严重,达不到“浑成”的境界,即使在曹魏时期就有作品流传,也鲜有佳作。除了对古诗辨体的讨论,冯复京还涉及歌行体、回文等其他诗体。对歌行体的论证,其最认同胡应麟的看法“歌者曲调之总名,源于上古,行者歌中之一体,创作汉人,名虽小异,体实大同”[2]7166。至于回文,他列有三体:纵横反复成章者、全首顺逆皆可读之者、先直下二句后二句倒读者,分别以前秦才女苏蕙的《璇玑图》、梁元帝的《后园诗》、梁简文帝的《咏雪》为例。
通过对汉魏诗歌体制、源流的论述,冯复京提出了自己的学诗观。首先,他提出诗个有体,写诗前要探其原委,不可交融错杂。如其在卷一第六则就以汉魏四言古诗的“四格”为例,《黄鹄》 《善哉》,“宏放而慓急”;《怨诗》 《赠妇》,“浅近而流丽”;韦孟玄成,“磨研风雅,舂容尽辞”;马卿邹乐,“拟则三颂,典奥严饰”。即使是同一种体裁的古诗也有不同的风格,于是冯复京认为学诗应当“探其来委,肄其节奏,不可错糅,使辞格莠乱”[2]7164。其二,冯复京提倡诗人才情不同,因而作诗也不必众体皆备。
“一曰‘达才’者,予向云凡为其体,须以某为正宗,以何极则,此标的之大凡也。然人之材质岂可矫哉,利钝通塞,原于阴阳胎化,循涯适分,鲜克通圆,易务违方,未由取济。……能此体,正不必兼彼体。工我法,正不必用他法。试以古作者评之,枚李以古诗鸣,沈宋以近体著,陈思之清绮,不为魏武之莽苍,杜陵之浑融,不效东山之飘逸。然而名家各擅,何必具体大成哉。”[2]7174
冯复京在自己提出的作诗“十诠法”的第一法中就指出人的材质有高低之分,是天地自然的原因,勤学善学的人也只求达到“达才”,使自己的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诗体众多,但名家也各有所长,枚李古诗成、沈宋近体著、曹植清绮、曹操苍莽,今人学诗也不必全然都学。冯复京秉持复古派先论诗歌体制的传统,在《说诗补遗》卷一中对诗歌体式多有辨析,并在“备著诗体”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学诗观,是其汉魏诗歌观的重要部分。
二、汉魏诗歌作品作家论
上文说到《说诗补遗》中对汉魏诗歌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卷一、卷二。卷一为总论,卷二则汇集了冯复京对汉魏诗歌具体作品作家的评述。其中,汉代诗歌主要取《古诗十九首》、汉乐府诗。曹魏时期则主要选择了“三曹”及“建安七子”中的代表人物进行论述。
(一)汉代作品作家论
历来诗论家对《古诗十九首》的评价都很高,刘勰称其为“五言之冠冕”。冯复京在论述汉代诗歌时,也给予了《古诗十九首》很高的评价,如:
“《十九首》日月丽空,苞符出水,精芒灵厚,瑞成天成。又如南金入冶,荆璧在璞。人钦其宝,莫名其器。文质错以彪宣,宫商调以锵美。情景回还,不求纤密而自巧。骨肤植附,无待激厉而自清。愈平愈奇,有意无意,譬之于道所谓阶升无自,欲罢不能者也。”[2]7194
评述语言优美,句式整洁,浩浩荡荡,有骈俪之风。在他看来,《古诗十九首》文质相和,宫调谐美,于最无意处生出奇效,这正是诗论家对诗歌达到协调、浑成要求的标准。除了对《十九首》直接的评点,冯复京的态度还体现在与其他诗歌的对比之中,如其认为《黄鹄一远别》是苏武所作,但其叠韵冗杂,远不及《古诗十九首》之一的《西北有高楼》,虽也“叠用音曲字,而不觉其繁”。甚至,冯复京在汉乐府与《十九首》之间更偏重于《十九首》,如:
“章法之妙,不见句法。句法之妙,不见字法。镜花水月,兴象玲珑,其神化所至邪?以汉诸乐府较之,如《相逢行》 《陌上桑》,虽自然工妙,微有蹊径可寻,终未若《十九首》灵和独众,神用无方也。”[2]7195
从相关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冯复京继承了前人的观点,将《古诗十九首》作为五言古诗的顶峰,对其毫不吝啬赞美之词。《古诗十九首》既是后人学作五言古章法、体制的对象,又应在其中汲取“灵和独众”的风格。另外,冯复京对《古诗十九首》的作者问题也作了论述,如:
“古诗十九首,《文选》无撰人。按《玉台新咏》‘西北有高楼’‘东城高且长’‘行行重行行’‘相去日已远’‘涉江采芙蓉’‘青青河畔草’‘兰若生朝阳’‘迢迢牵牛星’‘明月何皎皎’九首,题云枚乘。……《文心》云:‘古诗佳丽,或称枚叔。《孤行》一篇,傅毅之辞。’刘通事与昭明同时,徐侍中去萧梁不远,作者姓名既确,选题何以缺如?《十九首》,当亦杂居古诗乐府中,由昭明鉴定尔。‘行行’章十六句,辞气相贯,不应为二。陆机集亦分拟‘兰若’‘庭中’,不当为一。以《选》为正宗。”[2]7191
对于《古诗十九首》的作者和成章时间,古今大家都有讨论。萧统认为“并云古诗,盖不知作者”。但也有枚乘、傅毅、曹植等说法,如《玉台新咏》将《西北有高楼》 《行行重行行》等八首归于枚乘名下,刘勰认为《孤行》一篇则为傅毅之辞。而冯复京则认为《玉台新咏》题出作者和刘勰之说并不令人信服,仍以《昭明文选》为宗,认为其为汉代文人创作,但姓名已不可考。
汉乐府是继《诗经》后又一大民歌的汇集,其体式趋于五言,语言通俗,以叙事为主,人物鲜明生动。明代对汉乐府的批评也是集大成时期。除了《诗薮》 《四溟诗话》 《谈艺录》等诗话批评,也出现了很多汉乐府选本,如徐献忠《乐府原》、陆时雍《古诗镜》等。汉乐府也是冯复京评点汉代诗歌的另一个重要内容。除了上文所提到的汉乐府来源于楚辞,他还对鼓吹铙歌、郊祀歌辞、相和歌辞分别进行了论证。其中,他对鼓吹铙歌评价颇高,选出《上之回》 《战城南》 《上陵》 《君马黄》《有所思》 《圣人出》 《上邪》 《临高台》 《远如期》,认为这九首最佳,可谓“气极斩绝,有格自浑成。句极俊异,而字不诡僻”[2]7195。魏吴之人学之,也难以达到原有的形象生动。郊祀歌辞虽有些“离奇佶屈”,但佳者,如傅玄的《整泰丘》,也可若“铙歌佳处”。对于相和歌辞,冯复京将其列为两种风格,一以骨力胜,如《乌生》 《王子高》《董逃》 《善哉行》 《东门》等;一以元气胜,如《羽林郎》 《董娇娆》 《陌上桑》 《陇西行》等。另外,冯复京还注意到了汉乐府的叙事特点,如他将叙事诗代表《孔雀东南飞》 《日出东南隅》 《昔有霍家奴》及《孤儿》 《妇病》分别以“叙事之神也”“妙也”“能也”冠之,体现了他对乐府诗叙事策略的高度认可。除了《古诗十九首》和汉乐府,冯复京还对汉皇室、苏李、张衡等人物及其作品作了评价。如其评高祖《大风》 《鸿鹄》“豪迈激切”;武帝《蒲梢天马歌》,加之郊祀后,“转加壮丽”;评后汉明章二主,“奕奕文采,而诗句不传”;评张衡,“诗名独茂当代”等。
(二)曹魏时期作品作家论
曹魏时期,是我国文学发展史上的“自觉时代”。这一时期,文人代表以“三曹”和“建安七子”为主,而冯复京对魏诗作家作品的评点也集中在他们之中。关于曹操,冯复京延续了钟嵘的评价,评其“古直悲凉”,但不认同《诗品》将其列为下品。而至于曹丕,冯复京则认为其诗“加之绮藻”,因为“启缘情于齐梁”,但无伤大雅。“三曹”之中,曹植的诗歌地位最高,可谓“众体兼备”,被称为“建安之杰”,冯复京对其也最为欣赏,夸赞其才能,认为曹植是魏晋时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如:
“子建天授灵质,匠心独妙,思郁青霞,言成丹采,调铿金玉,字喷珠玑,宪章古人,几于具体。领袖后进,导夫先路,八斗之称,周孔之喻,非溢美矣。微有间然者,学汉则出之思议,稍谢天成。变魏则绚以词华,遂掩素朴,更加骈丽,则士衡景暘矣。转逐轻靡,则明远玄晖矣。文章升降之渐,为之叹息。”[2]7199
对于王世贞认为曹植“才太高,词太华”的观点,冯复京还进行了反驳,其言“然子建天资藻瞻,若枉其才为朴,茂厉其气为沈郁。则末得国能,先失故步”[2]7200。冯复京认为曹植自是“才高八斗”,才与文配,无需为作古朴沉郁的文章而掩饰才能。对于曹植的具体作品,他亦多加称颂。如:
“四言《责躬》直接嗣风雅整瞻之中,精彩炳焕,韦孟而后,唯此一篇。”[2]7199
“‘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何其悲壮也。‘宝弃怨何人,和氏有其愆。’‘狐白足御冬。焉念无衣客。’何其凄婉也。‘九州不足步,顾得凌云翔。’‘俯观五岳间,人生如寄居。’何其萧远也。‘重阴润万物,何俱泽不周。’‘爱至望苦深,岂不愧中肠?’何其忠厚也。至于《赠白马》七首,字字肺肝流出,伤心滴泪,真所谓悲蜿宏壮,情事理境,无所不有,置之枚李间,亦有可议其优劣。次则《杂诗》 《闺情》《七哀》,结构风神,汉下魏上,枚李遗调,亦庶几焉。”[2]7200
曹植写过很多悲壮、萧远的诗歌,为后世诗人提供了典范。冯复京以《箜篌引·野田黄雀行》《白马篇》 《仙人篇》等为例,认为其诗可与枚李论优劣,承汉之风雅启魏之风骨。通过分析其对曹植的评述可以发现冯复京非常注重诗人才情,对“才情”的赞赏贯穿始终,在《说诗补遗》里他还评论苏武的《留别妻》“言情如神”,孔融可谓“才压建安”[3]。还有上文所提的“十诠”法中,位于第一的便是“达才”说。冯复京对曹植非常看重,就在于他“思捷才俊”。魏诗虽不及汉诗,但曹植诗却位于魏诗之上,有枚李之风,这与子建的“才情”是分不开的。
“三曹”之下便是“建安七子”。冯复京对“建安七子”的评价多与曹子建相比。而子建作为魏诗的顶峰,“七子”的成就必然不及。如:
“四言子建而下,必推仲宣,赠士孙文始潘文则思亲,并有风雅之遗。”[2]7201
“‘从军征遐路’在五篇中稍完善,‘方舟顺广川,薄暮未安抵。白日半西山,桑梓有余辉。’可肩随子建。”“思王而下,桢称独步,曹刘并尊,千古并无异议。”[2]7201
一方面,冯复京肯定了“建安七子”在魏诗上的地位;另一方面,他也指出了其与“三曹”的差距,以及其诗的短处。如:
“盖仲宣气稍靡,笔太沉,拟之曹氏兄弟,远不逮矣。”[2]7201
“阮之瑜《驾出北郭门行》,真是俚鄙,非古朴也。”“魏世三应,才皆下劣。德琏侍建章台集外,仅得‘朝云浮四海,日暮归故山。’二语。”[2]7203
“建安七子”多有模拟之作,体式虽似,但在风格骨力上却相差甚远,刘祯、王粲已有差距,更何况阮瑀、应玚才低而文劣。冯复京认为“三曹”和“建安七子”作为魏晋诗人代表,但诗歌成就远不及汉代,子建才高也在汉之下,更别提他人。如其在卷二第一五三则中说道:“魏之去汉,真如美玉碔砄,形性自辨。大较汉自然,魏雕琢。汉浑朴,魏粉藻。汉温厚,魏慓急。汉情多于景,魏景繁于情。”[2]7197魏诗逐渐“雕绘满眼”,开启了正始、齐梁的绮靡之风。
三、胡应麟等对其汉魏诗歌观审美观影响
纵观明代汉魏诗歌观的发展,前人对诗人、作品、风格及辨体方面的批评都有丰厚的成果。“前七子”徐祯卿《谈艺录》坚持“因情动人”的主张,专论先秦、汉魏六朝诗歌,“后七子”代表王世贞、谢榛都将明代汉魏诗歌观理论推向系统、完善,开始注重对诗歌体制的辨析。谢榛《四溟诗话》及王世贞《艺苑卮言》都论及汉魏诗歌的辨体问题。到了明中后期,以胡应麟、许学夷为代表的复古派对其继承和总结做了很大贡献。冯复京作为与许学夷同时期的学者,其诗论著作《说诗补遗》既是当时复古派汉魏诗歌观理论的一处呈现,又体现了王世贞、胡应麟等前人的影响。书中论诗更是多次提到李献吉、王世贞、胡元瑞等,而对其影响最大的当属胡应麟。
在《诗薮》中,胡应麟的汉魏诗歌观主要集中在审美与诗体两个方面。其中对汉魏诗歌审美方面的论述对冯复京汉魏诗歌的审美评析影响最大。胡应麟提出了汉魏诗歌文质说和格调说。
“文质彬彬,周也。两汉以质胜,六朝以文胜。魏稍文,所以逊两汉也。唐稍文,所以过六朝也。”[4]22
“文质彬彬”本出于《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质”本是孔子对君子之“礼”的要求,形容文采与实质应配合适当。后多被用来作为一种审美特点来评论文章的内容与形式。如扬雄提出“文以见乎质,辞以睹乎情”,将“文质”与文学相关联。《文心雕龙》中说“文附质,质待文”,也是对“文质”说的发展。胡应麟也同样用文质关系来论述汉魏诗歌。他看来,汉偏质,魏偏文,汉诗更注重内容,而魏诗多留于辞藻,汉诗胜于魏诗。同时,胡应麟继承了自古以来对文章“文质”的要求,认为文与质应当相互融合,才能达到尽善尽美的最高境界。如:
“汉,品之神也;魏品之妙也;晋、宋,品之能也;齐、梁、陈、隋,品之杂也。汉人诗,质中有文,文中有质,浑然天成,绝无痕迹,所以冠绝古今,魏人瞻而不徘,华而不弱,然文与质离矣。”[4]22
从中可以看出,汉诗最高,文质兼容,因而浑成,魏诗重文轻质,则在魏之下。胡应麟从对诗歌“文质彬彬”的审美要求到提倡诗歌浑成无迹、自然高妙的境界,正是对“七子”的汉魏诗歌观的传承。另外,在论诗时,胡应麟还继承了复古派“格调论”,注重诗歌的“格”。如:
“汉诗,气运所钟,神化所至也,无才可见,格可寻也。魏才可见,格可寻,而其才大,其格高也。”[4]144
“格”多指“体格”“气格”。明代复古派就提倡“格高调古”的诗歌。汉诗有“格”,不重雕琢,浑然一体;魏诗雕琢痕迹加重,但因才高,“格”便也高,从中也可以看出其对魏世诗人才气的看重。在诗体方面,胡应麟主要认为五言古诗高汉乐府一筹。他认为五言古诗“和平醇雅”,自然天成,多读之后“全无兴象可执”,不可句摘,可见其气势浑然之妙,自然高于乐府。这一观点也直接影响到冯复京对五言古诗和汉乐府的评价。
冯复京在卷一、卷二中对汉魏诗歌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胡应麟的影响。首先,其也提出了文质说与格调说。如:
“古诗甚质,然太羹玄酒之质。非槁木朽株之质也。古诗甚文,然《云汉》为章之文,《非女》工纂俎之文。魏文云:‘诗赋欲丽’。陆机云:‘诗缘情而绮靡’。此二家所知,故汉诗之渣秽耳。”[2]7195
正如上文所说,冯复京认为“汉浑朴,魏粉藻”。冯复京不仅仅用文质关系来论述汉魏诗歌,还用具体作品对“文质”进行了解释,他认为,魏诗不及汉诗,不仅仅是重文,同时,魏诗的“文”并不及汉诗的“《云汉》为章之文”。因而,在冯复京看来,魏逊于汉,不仅仅在于“以文胜”,而是整体气象的下移。在“格调”方面,冯复京虽也注重诗歌的“格”,认为汉诗多一韵成篇,并“藏韵于意表”,首尾一韵是正格也。但是其更看重的是诗中性情的直接表达,他认为汉诗“情多于景”,魏诗“景繁于情”。如:
“周汉之诗,写性抒情,故可以动天地感鬼神。魏晋至盛唐之诗,使才仗气,故可以震心魂骇耳目。”[2]7181
从中可以看出,冯复京认为汉诗不同于后代之诗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求“性情之真境”。在汉乐府与五言古诗的评点中,冯复京亦受影响,他认为《古诗十九首》优于汉乐府便在于其“章法”“句法”妙自天成,“灵和独众、神用无方”,同胡应麟一样,其非常看重诗歌的浑然一体,“兴象玲珑”。但不同于胡应麟的是,冯复京此处仅仅认为《古诗十九首》高于汉乐府,却并未说汉诗五言皆比乐府诗好。
冯复京与许学夷生活在同一时期,两人作为复古派的代表,皆受到王世贞、胡应麟等人的影响。另外,两人作为晚明时期的复古派,在论述汉魏诗歌时也体现出复古派诗歌观的发展。明代自中期以后,由于市民文化的发展和左派王学与公安派等新的社会思潮、文学思潮的挑战,强调才情、个性的文学观念对复古主义诗学形成一定影响,就连王世贞也讲了一些像“出之自才,止之自格”的观点[5]。至晚明时期,复古派在公安派和阳明心学等思潮的影响下,承接王世贞的诗学观,对“才情”越来越重视,批点汉魏诗歌时,不仅注重其“格”,也注重其“情”。如许学夷重视“情兴”“才能”,认为汉魏诗歌天成之妙在于触物兴情,不意为之[1]13。冯复京在《说诗补遗》中也非常强调“性情”“才情”。在魏晋诗人中,他最欣赏曹植,认为其“天授灵质”“天资藻瞻”,诗歌为魏诗最高。当然,复古派虽开始重视“才情”,却仍以“格调”为首,先其体制,再论性情。如“予谓:《国风》体制既定,故专论性情……学汉魏而下,不先体制,而先性情,所以去古日远耳。”[6]可见,汉魏诗歌作为复古派宗法学习的对象之一,学习重点仍是其体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