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石留印 抓铁有痕全面提升粮食执法监管效能
2020-12-24
中国是一个有着14 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走好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粮食执法监管须臾不可松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安排,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坚实保障。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近年来,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加快推动立法修规进程,持续深化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中储粮年度考核,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逐步理顺中央储备在地监管体制,一系列举措让监管执法的效率效能和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监管任务,粮食执法监管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全国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粮食执法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乘势而为、担当作为,把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管工作推上新水平。
直面问题,精准发力,化解风险隐患。要扎实开展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消除隐患存量,坚决遏制隐患增量。要总结执法监管经验,以小见大,举一反三。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亮剑,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强化考核,创新方式,建立长效机制。要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放大监管效应,强化结果运用,压实地方政府和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凸显考核“指挥棒”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挂图作战,尽快将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要以粮食安全保障立法修规为引领,积极构建更加完备的粮食执法监管制度体系,夯实法治粮食的根基。要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等,提高执法督查工作效能。
执法监管是持久战,也是攻坚战。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各单位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闭环式责任落实机制,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标本兼治、责权对等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管执法的实际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