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奉新县粮食局:创新监管机制 全力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2020-12-24
地处江西省西北部的奉新县,生态优美、物产丰富,是中国优质米之乡,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也是中国猕猴桃之乡、中国竹子之乡。近年来,奉新县粮食局在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中坚持履行核心职能,创新监管机制,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守住管好“奉新粮仓”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4 月,奉新县粮食局荣获“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
建立健全执法机构,打造提升执法队伍。奉新县粮食局先后设立了粮食执法大队和监督检查股,实行合署办公,属全额拨款事业机构,配备了8 名工作人员,执法经费由财政核定支付。所有队员都经过严格的岗前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坚持持证上岗。配置了执法车辆、调查取证设备和必要的办公设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监督检查阵地建设,完善监督检查手段。投资600 万元建设县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大大提高粮食质量检验能力。奉新县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资金10 万元,用于购买检测所用的药剂、器材。各企业在大门口、地磅处和仓库均安装了不少于3处高清摄像头,随时可以调阅影像资料。
坚决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提前摸底掌握粮食经营、烘干企业和经纪人信息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所有入库的新粮取样检验,加强重金属检测,满一仓验收一仓,坚决杜绝转圈粮、陈粮入库。收购中做到不压级压价,不打白条。主动协调组织粮食部门、农发行、粮食购销企业开展库存检查,及时发现企业仓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储粮安全及数字的真实。
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日常化管理。督促收储企业对销售出库的粮食质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对陈粮出库未执行质量安全检验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警告及处罚出库粮食价值1~5 倍的罚款。严格执行超期储存粮出入库报告制度。对定向销售、邀标销售的粮食全程留痕监管,并与购买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将收储企业粮食销售出库纳入年终考核考评范围。
加大政策宣传和涉粮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宣传,并以《致全县售粮农户的一封信》的形式张贴到村组,强化粮农的维权意识。每年组织开展全县粮食经营企业法人及粮食经营个体户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培训,增强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遵纪守法意识。坚持做好档案归集管理,为全县35 家粮食经营企业分别建立企业档案,按照工作性质、年份分类建立工作档案。近年来,通过各类检查发现问题和受理群众举报,共查处案件30 余起,为售粮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 多万元。
加强企业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为促进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制订了《奉新县粮食企业诚信守法评估办法》,将全县粮食企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公示。与粮食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根据企业台账、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对售粮农民付款情况和卫生、质监等单位投诉情况,结合每次专项检查,对经营者进行打分,每半年进行通报,年终进行总体评估。2019 年共评定A 级诚信企业30 家,B 级诚信企业2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