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山西省精准扶贫的“内生力”培育
2020-12-23郭占魁贺光华
郭占魁 贺光华
一、精准扶贫的主要做法
(一)政府高度重视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
一是山西省各级政府紧盯识别贫困户、认定返贫户、纠正错退户、清退错评户和确定脱贫户“五个重点”,按照季度动态调整,建立动态管理常态化机制,对脱贫户动态跟踪,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应扶尽扶;二是2018年山西省在国家第三方评估时,全省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三是山西省开展返贫问题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共性问题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建立一系列的扶贫机制
一是山西省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与确定扶贫项目等方面的自主权,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山西省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三是山西省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对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及公告公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山西省精准对接需求,争取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扶贫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还。
(三)加大扶志扶智扶德力度,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一是山西省在贫困群众中广泛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弘扬“吕梁精神”“太行精神”“右玉精神”,提振脱贫攻坚精气神。山西省有7126个贫困村开办周末学堂、农民夜校等,7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二是山西省改进帮扶方式,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有事可做,引导诚实劳动增收脱贫。三是山西省总结推广了娄烦县“1+3”社会扶贫模式,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建立爱心扶贫超市、项目扶贫超市、消费扶贫超市“一网三超”模式,采取贫困户劳动表现记积分、积分兑物品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与“等、靠、要”思想。四是山西省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对贫困劳动力免费培训,推广“扶贫车间”,开发适宜就近就业的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依托“吕梁护工”“天镇保姆”“太行家政”等劳务品牌优势,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贫困群众技能不足的问题。
(四)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一是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30元,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市县政府代缴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100%。二是山西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提标政策,建设5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三是山西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四是山西省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行动,建档立卡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95%,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制度。
二、精准扶贫弱化的成因
(一)精准识别中大数据应用程度底
一是山西省由于公安、住房、社保、教育、城建等部门数据信息没有完全实现共享,识别核查难以做到十分精确,影响了精准识别的准确性,客观上还存在线上数据与线下入户信息不匹配问题;二是有些地方脱贫攻坚还存在形式主义,如扶贫表格种类多、样式多、报送次数多,重复填报表格信息,扶贫档案多级归档、重复归档的问题突出。
(二)稳定脱贫增收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部分贫困村缺少支柱产业,集体经济收入少,甚至没有收入,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来源不宽、不广、不足。二是部分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力度不够。有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自身职责、工作任务还认知不深,身去心不去,工作重心尚未沉下去,对贫困村脱贫发展思路不清晰,统筹协调各帮扶力量的作用不强、力度不够,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相关部门对产业项目帮扶支持引导不够,未配套相关产业脱贫项目,而有些县(区)的对口帮扶单位能力十分有限,仅依靠自身力量在产业项目帮扶方面力度相对不足。
(三)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发展意识不强
一是山西省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保守、就业观念落后,一些贫困户不愿参与培训、不愿外出就业,缺乏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小钱不愿赚,大钱赚不来,存在择业标准与自身素质能力不相符问题。二是山西省扶贫政策惠及非贫困户方面还不足。由于有些贫困户与普通村民家庭收入差距不大,而贫困户享受的各项优惠措施,加大了非贫困户的心理落差,使未确定为贫困户的村民颇有看法,有可能出现新的农村矛盾。
三、增强精准扶贫“内生力”的途径
(一)加快建立健全大数据平台,进一步筑牢脱贫攻坚精准信息数据平台
一是山西省应以大数据共享理念构建完善统一的精准识别信息数据平台,剔除非贫户,纳入真贫户,实现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全面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度。二是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对贫困户底数进行再回头看,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清退出去,把符合条件的人纳入进来,加强对已脱贫销号的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督查,切实巩固脱贫成果的坚实基础。三是降低督查、检查和入户核查询问的频率,减少重复填表等“无用功”。四是开发和运用APP、网络数据库等现代化技术,让扶贫数据信息一次录入、长期保存、及时更新、多方共享。同时,对贫困对象、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以及贫困退出和进入实行动态管理,在帮扶工作队入户时,使用手机APP直接统计各项资料,从而减少工作量和出错率。
(二)合理延续帮扶政策,兜底特困群众
一是重视对非贫困户的政策扶持,制定非贫困户项目资金贷款、技术帮扶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帮助非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对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群众,坚持把低保、医保、民政救助等兜底政策延续实施到位。积极整合医疗政策,适当追加脱贫户合作医疗、大病救助以外费用的报销比例,减少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适当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落实自然灾害、意外伤亡等救助措施。三是提高资金项目的使用效益,把有限的扶贫资金集中起来使用,大多数资金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体经济,完善农业生产功能。一小部分资金用于扶贫到户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四是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村规民约等刚性制度,狠刹农村不良之风;利用多种载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多形式开展道德宣讲,引领贫困村的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文化浸润,利用村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文化活动,常态化送电影、送图书、送文艺,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不断提升脱贫人群的文明素养。
(三)因地制宜,以产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一是围绕脱贫产业建立企业、合作社、村集体、贫困户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二是把对贫困户的技术培训作为一个效益项目,大力推进项目产业技术落户,把送政策、送项目、送资金与送知识、送教育、送人才、送培训有机结合,把“授人以渔”转化为群众脱贫致富的长久动力。三是采取示范推广、片区开发、园区引领、联村联户经营、“供销e+”等做法,有效提升扶贫产业效益。四是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增加资产收益,积极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四)抓好引导工作,强化对贫困群众的扶志措施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会议动员、入户引导、参观学习等形式,用身边人艰苦努力、创业致富的案例进行引导教育,促进贫困户转变就业观念和择业观念;二是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按照自身不同需求和层次,设立相应的技能培训课程,培育其自食其力的能力,确保每人掌握1~2项实用技能;三是借鉴山西省“天镇保姆”与“吕梁护工”转移就业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举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招聘会,引导和鼓励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走出去、闯市场、创品牌、稳增收,力争“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
(五)着力压实各级帮扶单位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政府要统筹管理好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第一书记、脱贫指导员等多支帮扶力量,通过易地搬迁、产业发展、金融扶贫、转移就业、摘帽退出等工作成效來考核帮扶工作,切实调动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的积极性,全方位、多角度发挥帮扶优势;二是基层干部要勇于担当任事,对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的同时,还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三是山西省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口精准帮扶考核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重点考核对口帮扶贫困村脱贫增收任务情况,增设对口精准帮扶考核的内容、指标;四是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对口精准帮扶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