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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拉响新警报

2018-03-26孙志平李亚楠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贫困县驻村贫困村

孙志平 李亚楠

不患寡而患不均。

笔者走访扶贫一线了解到,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深入,贫困县中非贫困村存在的发展不平衡、贫困村中非贫困户存在的心态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这“两个不平衡”拉响扶贫攻坚新警报,一旦处理不当,会使整个脱贫成效大打折扣,产生消极影响。

“贫困村吃撑了,非贫困村却饿得不得了”

豫南某县一个非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告诉笔者,近两年,他们村没有修过一条路,而相邻的贫困村两年里却修了4条路。“这还只是看得到的差别,还有很多直接看不到的政策支持,非贫困村都享受不到。”

这位村支书说,产业扶贫政策、金融扶贫政策等都往贫困村集中,很多贫困村通过帮扶发展了大棚蔬菜、牛羊养殖、光伏发电等各类产业,很多“扶贫车间”也都建到贫困村,而不少非贫困村主要还是靠传统种植产业,发展缓慢。

还有不少非贫困村的村干部反映,贫困村一般都是县里、市里、省里,甚至中央部委、大型国企派干部驻村帮扶,非贫困村一般就是乡镇干部驻村帮扶,力度、资源等肯定都和贫困村没法比。

这并非个别现象。笔者走访多地发现,不少非贫困村的道路、水利、照明、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明显不如贫困村,甚至一些县两个贫困村都修了路,偏偏中间夹着的非贫困村被隔过去了。“贫困村中道路硬化率一般都在50%以上,非贫困村道路硬化率有30%就算不错了。”一位乡镇党委书记说。

“贫困村吃撑了,非贫困村却饿得不得了。”一位乡镇党委书记说的这句话,反映了当前脱贫攻坚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人、财、物都往贫困村集中,非贫困村一定程度上受重视程度不够,从而造成新的发展不平衡。

与此同时,贫困村中非贫困户的心态不平衡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平均每天接待5个找我们办贫困户的。”一位县扶贫办主任告诉笔者,驻村第一书记遇到的更多,有时候一天接待10个要办贫困户的。

多位乡镇党委书记、村干部、第一书记均表示,精准扶贫以来,贫困户享受的扶持政策越来越多,贫困村中非贫困户争当贫困户现象越来越严重,尤其是一些有孩子赡养的老人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位村支书讲,他们村里有位老人5个儿子,4个都在做生意,但老人天天找他要当贫困户,他的儿子没办法,就找村支书商量给老人办个贫困户,帮扶的钱自己来出。“村里500户,400户都有老人,争当贫困户现象很严重。”

历史原因、政策导向引发“两个不平衡”

基层扶贫干部认为,大量扶贫政策出台和资金注入,非贫困户对贫困户、非贫困村对贫困村,从无所谓,到在乎,再到意见大,心理发生显著变化。

河南某贫困县的一个贫困村由某央企派干部驻村帮扶,该央企每年投入村里的资金不下百万元,不仅修了路和文化广场、改造了村電网、盖起500多平方米的党群服务中心,还安装了190盏太阳能路灯。

“给贫困村修个路,非贫困村没有意见,但是如果再加个路灯,再搞个绿化,比非贫困村的标准高出很多,就会引发不满情绪。”一位县扶贫办主任说。

“两个不平衡”更多源自历史原因。多地扶贫干部告诉笔者,贫困村的认定始于精准扶贫以前,除了确实特别穷的村之外,还有不少基础条件好、村“两委”能力强的村争取到贫困村帽子,因为这些村子比较容易完成上级安排的扶贫项目。

贫困村认定不精准导致贫困村中贫困户认定也不够精准。据扶贫干部介绍,一些地方要求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不得低于25%,这些较好的“贫困村”实际上没有那么多贫困户,但为达到指标,就不可避免选出一些有争议的贫困户,进而引发非贫困户的不满。

“越是非贫困村,贫困户认定反而更精准,越是贫困村,贫困户认定反而争议多。”一位乡镇党委书记说,发展基础较好的“贫困村”会有一批在贫困线上下、条件差不多的户,这个户收入可能比另一户高几百元钱,结果超过了贫困线,就不能当贫困户,这样的非贫困户就很容易心态不平衡。

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成为贫困户也容易引发非贫困户的不满。一位驻村第一书记讲,有个贫困户要求每次去他家必须带点东西才行,否则,就在上级督导的时候说干部没去过他家。

“很多非贫困户非常不满意,说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挣点钱多不容易,政府凭什么不帮扶,而那些什么都不干的,政府反而去帮扶,让他们白得那么多钱,这不是养懒汉嘛?”这位第一书记说。

“两个不平衡”还有政策不够明晰的原因。河南省一位县扶贫办主任表示,关于整合扶贫资金的使用,文件虽然没有说不准用于非贫困村,却有文件明确要求整合资金用于贫困村,现在各级对扶贫资金使用审计这么严格,即使可能同本地实际不完全相符,从逃避风险角度考虑,基层也一般都会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来执行。

“不过,最近省里已经有文件提出,可以将整合的涉农资金用于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但较高是个什么概念,也没有明确。”这位扶贫办主任说。

平衡之道:顶层设计引路,基层放权探路

针对“两个不平衡”问题,顶层设计亟待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基层扶贫干部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政策文件,明确整合的扶贫资金到底是否可以用于非贫困村、应该怎么用;今后尽量多出台普惠性的扶贫政策,尽量模糊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概念。

同时,赋予基层一定灵活度,鼓励基层因地制宜探索解决办法。

随着贫困村中脱贫人数增多,一些地区非贫困村中的贫困人数已逐渐超过贫困村。例如,河南省洛阳市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占比已上升至52.88%,为此,洛阳专门出台工作意见,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实现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

采访中发现,不少贫困县在想各种“土办法”增加对非贫困村的资金投入。某贫困县分管扶贫的副县长告诉笔者,他们要求乡镇上报道路等基础设施扶贫项目时,可以不单报某个贫困村,而报从一个贫困村到另一个贫困村,这样可以利用扶贫资金顺便把中间非贫困村的路也修了。

基层扶贫干部建议,优化考核体系,将考核重点放在贫困户身上,弱化非贫困户在考核中所占比重;同时,赋予基层更多灵活度和自主权,让基层能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解决“两个不平衡”的办法,而不是生搬硬套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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