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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传播与信息治理研究

2020-12-23赵佳静张波

声屏世界 2020年15期
关键词:网络谣言新媒体

赵佳静 张波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谣言伴随着网络信息逐渐增长。对网络谣言进行有效的遏制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保障,也是政府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新媒体的不良运用使网络谣言的传播效应发生了深刻的改变,文章将新媒体在网络谣言中的功能界定为扩散器、放大器、导向器,通过完善网络信息治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监测技术、提升公众认知能力来实现对网络信息的治理。

关键词:新媒体 网络谣言 信息治理

问题的提出

谣言指的是一种真实性未经相关主体证实但得到广泛传播的有特定指向的信息,是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现象。由定义可见,谣言具有未经证实、广泛传播、有指向性的特点。传统的谣言大多存在于人人口口相传的人际传播中,随着互联网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新媒体突飞猛进的发展使网民的身份有了改变,成为信息的传播主体之一。网络中充斥着的海量的信息,都是由网民根据公共事件所见的信息表达自己理解、感受、观点,或是对现有的信息进行猜测,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证实,有些信息具有紧急性、指向性、模糊性,引发大范围的传播,形成网络谣言。由此我们不禁思考,新媒体对网络谣言的传播起到了什么作用,信息治理如何形成,这些问题的研究对政府的网络信息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传播机理

在已有的研究中,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指出谣言的产生由以下两点决定:第一,故事的主题必须对传谣者和听谣者有某种重要性;第二,真实的事实必须用某种模糊性掩盖起来。由此可知,谣言与事件的重要性和模糊性有关。事件的重要性体现在越与人类的生命安全和发展需求息息相关,越容易引发关注;事件的模糊性指的是公众对专业领域的知识模糊不清的事件,使得人们处于未知的状态,出于对未知的焦虑和不安,就会使人们寻求网络获取信息。而在互联网数字化技术体系支撑下诞生的新媒体,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实时的信息传播和交流互动。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完全不同,新媒体的特殊性在于它高度的交互性、开放性、实时性,开辟了公众网络参与公共事件的新渠道,使网络表达空前活跃。基于新媒体具有的特殊功能在网络信息传播中被不良运用,对网络谣言的传播起到了以下作用。

新媒体成为网络谣言的扩散器。新媒体具有实时性特点,发布消息时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传播者只需要移动网络和手机等客户端,就可以完成信息的即时发布。在新媒体强大的传播功能下,用户可以实时接收信息,并通过接收者到传播者身份的转换对信息进行二级传播或多级传播,在极短的时间内,信息即可扩散到整个网络。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虚假消息也搭上了新媒体的快车,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网络中扩散,形成网络谣言,并能够将话题推上风口浪尖,其产生的影响力可能由网络扩散到现实,是传统谣言无法比拟的。

新媒体成为网络谣言的放大器。新媒体具有交互性的特点,打破了传统媒体下信息单向传播的模式,改变了受众的主体地位。在新媒体时代,受众不仅是信息接收者,通过转发、分享和评论也是信息的传播者,拥有了双重身份。在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公共事件中,都少不了新媒体用户的参与,甚至有一些事件由新媒体用户首先曝光,在网络中持续传播发酵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在失去了传统的“把关人”后,各个主体都以自己的视角对事件进行传播解读,但并非所有网民的理解都是理性的,更多的是非理性情绪的表达。在这一过程中,造谣者利用公众情感的共鸣,传播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虚假言论,发展负面舆情,经过反复的讨论后出现的意见观点的分化、移动、集中,形成意见走向一边倒的“群体极化”效应。

新媒体成为网络谣言的引导器。新媒体高度的开放性使人人都可以自由发表言论,使网络中意见领袖发挥了不可小觑的引导作用。意见领袖是“在总统选举中那些最活跃的和高参与性的人,他们传播信息和观点后成为媒介,信息再流向广播和印刷媒介,再从意见人士传递给那些不太活跃的人群”。新媒体高度的开放性使政府失去了垄断性的话语权,任何用户都可以扮演意见领袖,一些微信公众号,网络大V发表的观点,以一些带有引导性的语句对事件发表态度和看法,经过新媒体快速扩散传播,影响许多网友的态度。其中,理性的认识会对网络舆情产生正面的导向作用;而非理性认识的传播则会引发公众更多的猜测。

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与信息治理策略

网络信息时代,新媒体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对信息治理的发展方向有着重要的意义。纵观新媒体在网络谣言中产生的种种不良作用,亟须正确运用新媒体,利用其优点来规避其负面影响,做好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从制度、技术、观念角度提出信息治理的策略。

完善网络舆情治理制度。首先,要完善法律制度。面对新媒体环境下多变的网络舆情,必须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对政府、媒体、公众的一切网络活动进行引导。当前,法律制度与网络信息时代发展不同步,我国对新媒体环境下网络空间的管理多是借助其他法律法规,缺乏专门性、针对性的法律制度,因此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势在必行。其次,要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只有信息充分到位,才能保障网络谣言的自动消失,政府及相關部门应该积极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并且通过新媒体渠道、传统媒体渠道全方位发布相关信息,以保障在新媒体环境下官方的话语权,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的公开。最后,需要全面的信息解读。借助媒体、记者、网络大V、专家学者的影响力来全面解读信息,增强官方媒体的公信力和引导力。

加强网络信息预判。一方面,加强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强化网络信息的数据收集。在新媒体环境下,高度的开放性带来了大量的用户,带动了各类信息和言论的裂变式增长,舆情的爆发点极不稳定,加强对网络信息的预判刻不容缓。而对网络信息进行预判源于对网络信息的收集,无论是在常规状态下,或者是在突发事件后,都要对网络信息进行收集和监测,收集网民的真实意见和想法,建立和完善网络舆情收集的机构组织,开展日常性和稳定性的追踪。另一方面,建立专业网络舆情应对体系。网络舆情的信息分析至关重要,建立专业网络舆情应对体系,政府应与媒体、高校、科研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广泛的合作,建立起良好的合作体系,通过建立专职专业的分析人员和部门,并利用大数据、新媒体等技术进行分析,识别出热点话题和敏感言论,预测网络舆情的走向,为政府的舆情回应提供依据。

提升公众认知能力。公众的认知能力是公众根据所传递的社会信息对社会事件做出认识和判断的一种能力,也是公众理性参与信息传递的重要条件。新媒体是一个普及知识的有效平台,其改变了人们的信息接收习惯,无论是在微博、微信或其他平台,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取最新知识,信息在人们头脑中加以整合,重新塑造了知识结构,填补了更多知识领域的空白,有助于人们形成主动汲取文化知识的习惯,提高公众认知和文化素养。运用新媒体提升公众的认知能力,不仅是公众自身素养提升的有效途径,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路径之一。首先,政府主动引导和自我培育,利用新媒体的功能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道德基础、文化知识,制定公民道德规范,加强新媒体宣传,引导公众自觉强化认知能力。其次,强化公众的社会责任感。每个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而社会是多样的,在人们无法对事物进行正确的认知时,应做到不盲目跟风,才能更有效地规范新媒体中的网络信息和言论。(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王国华,方付建,陈强.网络谣言传导:过程、动因与根源:以地震谣言为例[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02):112-116.

[2][美]奥尔波特等.谣言心理学[M].辽宁:辽宁出版社,2003.

[3]匡文波.“新媒体”概念辨析[J].国际新闻界,2008(06):66-69.

[4][美]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上海:上海出版集团,2003.

[5][美]保罗·F·拉扎菲特.人民的选择:选民如何在总统选战中做决定[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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