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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工程二期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研究*

2020-12-22高玉娟关晨

林业经济问题 2020年6期
关键词:天保林区黑龙江省

高玉娟,关晨

(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

林下经济产业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利用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以开展复合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生态友好型经济产业[1],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生态旅游。天保工程二期(2011—2020年)实施期间,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实施全面禁伐,逐渐形成了以林下经济为主导产业的“多业并举”模式。林下经济产业作为国有林区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关于林下经济产业[2-4],有研究运用VAR模型分析林下经济产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指出林下经济各类产业对于经济有一定的影响,其中林下旅游与休闲服务业能够促进经济增长,非木质林产品加工与制造业会抑制经济增长[5];有研究运用SWOT分析方法、因子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分析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协同发展的影响因素,指出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受到政府政策、消费者意愿等方面的影响[6];还有研究运用灰色预测模型、VAR模型得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对林区经济增长、经济转型、职工家庭收入的增加均起到了较大的作用[7]。此外,还有一部分学者从定性角度分析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现状、主要模式、优势产业和发展思路[8-11]。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快速发展得益于天保工程二期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但鲜有学者分析天保工程二期实施对于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影响。因此,在充分肯定天保工程二期所取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上,深入探究在天保工程二期期间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的政策建议,可为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提供发展思路,促进黑龙江省林区经济稳步增长。

1 数据与方法

1.1 研究区域概况

自2011年启动天保工程二期方案以来,黑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天保工程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工作,探索以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为核心,以林权改革和体制创新为先导,以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为路径,以振兴林区和致富人民为目标的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路[12]。2013年,黑龙江省发布《黑龙江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明确林下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包括林菌产业、林果产业、林药产业、林下养殖产业、林业蔬菜产业等种植产业。在保护森林绿色发展的同时,黑龙江省以丰富的林业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森林绿色食品、北药开发、林下特色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替代产业,形成“多业并举”的林区经济,这些产业逐步成为国有林区重要经济增长点[13-14]。大兴安岭林区、伊春林区、牡丹江林区是黑龙江省林地覆盖率较高且拥有富集林下资源的国有林区。实施天保工程二期方案后,这些林区借助政策优势、地域优势、资源优势优先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并初具规模,形成了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生态旅游为主体的产业体系。

综上所述,选取大兴安岭林区、伊春林区、牡丹江林区为研究区域对探究天保工程二期对于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基于林下经济特色优势产业,选取森林药材种植、森林食品种植、林产品采集、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林下旅游与休闲服务作为林下经济重点产业衡量黑龙江省林下产业产值。

1.2 分析方法

首先,明确黑龙江省天保工程二期实施范围、主要政策以及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重点发展范围,然后收集整理2011—2018年森林资源数据和林下经济产业相关数据,采用定性方法分析截至2018年天保工程二期期间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1.3 数据来源

2011—2018年的黑龙江省森林资源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编著、中国统计出版社于2012—2019年出版的《黑龙江统计年鉴》;2013—2018年的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产值数据来源于国家林业局编著、中国林业出版社于2014—2018年出版的《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和2019年出版的《中国林业和草原统计年鉴》。伊春林区、牡丹江林区和大兴安岭林区林下经济发展数据来源于伊春统计局、牡丹江统计局和大兴安岭行政公署官方网站。2018—2019年的林下经济产品加工企业和林下经济职工家庭的数据来源于相关文献[15-18]和政府官方网站(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http://www.dxal.gov.cn/;伊春市人民政府:http://www.yc.gov.cn/xxgk/tjxx/;市统计局-牡丹江市政府:http://zwgk.mdj.gov.cn/bmxxgk/tjj/)。

2 结果与分析

2.1 天保工程二期促进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持续发展

2.1.1 全面停伐促进森林生态旅游快速发展

与2011年相比,黑龙江省2018年的森林覆盖率增加1.51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加3.32亿m3、森林面积增加65万hm2;2011—2018年,黑龙江省国家级森林公园数量增加8个,政府对森林公园的经营建设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扩大森林旅游业的产业规模;2011—2018年,黑龙江省森林旅游业产值增加了100.86亿元。

可见,黑龙江省在天保工程二期期间森林资源方面与森林旅游业均有所发展,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2015年黑龙江省实施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在增加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森林面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得黑龙江省森林资源历史性地实现了恢复性增长,有效地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休养生息,并促进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从而使得森林生态旅游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2.1.2 天保工程二期助推林下经济产业稳步发展

2013—2018年,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值不断攀升,由182.66亿元增加至400.41亿元,且林下经济重点产业产值均呈上升趋势(表1),其中,林菌、林果、林药、林畜等特色产业发展迅速。

一方面,天保工程二期实施后,原本从事木材采伐的林业职工转而投身林下种植、林产品采集和森林旅游经营;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也为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和无职业群体提供定期的职业技术培训,提升其经营能力,使得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相关技能不断提升,进而促进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的稳步发展。

另一方面,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各地区要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产业。黑龙江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例如:牡丹江林区凭借自然条件优越,污染源少,产出的食用菌几乎没有农药残留的优势,推动食用菌产业稳步向前。截至2019年,牡丹江林区食用菌标准化园区有110个,栽培规模9亿袋,其中黑木耳总产量占全国的1/3,栽培规模3亿袋,挂袋棚室达到1.30万栋。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到伊春地区友好林业局蓝莓产业园考察并指出产业发展要多元化。2019年,友好区蓝莓种植面积已达800 hm2,成为中国最大的蓝莓连片种植基地,蓝莓定植面积由2016年的486.67 hm2扩增至2019年的573.33 hm2;同时,蓝莓产业园还开发了蓝莓和蓝靛果的复合果汁,进一步促进年产值的增加,该产业的年产值由2016年的0.39亿元增至2019年的0.60亿元。此外,伊春林区黑木耳立体化栽培棚室数量也迅速增长,截至2019年,全年食用菌种植达到7亿袋。

表 1 2013—2018年黑龙江省林下经济重点产业产值/亿元

2.1.3 形成林区特色经济产业发展格局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借助此契机,大兴安岭林区基于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积极探索出了10种特色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重点发展蓝莓、食用菌、北药、森林养殖、菌种和苗木五大产业。同时,大兴安岭林区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围绕五大产业初步形成了“一局一品”“一局多品”的特色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格局。例如:十八站林业局重点发展赤芍、苍术等北药产业;韩家园林业局重点发展野生白鲜皮、苍术等药材补植和榛子平茬补植产业;加林局重点打造北药产业基地、榛子平茬补植和人工种苗繁育种植产业,重点培育和扩大森林猪、冷水鱼等养殖产业[19]。

伊春林区和大兴安岭林区林下经济产业的经营主体主要包括林下产品加工企业、林下种养殖示范基地、林下经济合作组织和林下种养殖农户四大类,并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特色林下经济产业生产经营模式[20]。这种特色生产经营模式一方面能够降低农户生产风险,保障收入,另一方面,能够将农户集中起来,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促进林下经济产业化发展。

综上所述,天保工程二期实施以来,黑龙江省国有林区通过积极探索林下经济产业特色发展模式,基本形成以林菌、林果、林药、林畜为支柱的产业格局。

2.2 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2.2.1 产业后续发展基础薄弱

2011—2018年,黑龙江省木材加工和制造业产值减少了53.44亿元、旅游业产值增加了100.86亿元、林产品种植与采集业产值增加了175.20亿元、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产值增加了26.30亿元。

可见,天保工程二期实施后,以木材加工业和制造业为基础的产业体系被打破,以旅游业、种植业、养殖业、林副产品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得到发展。但是,由于林下经济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发展时间较短,所以显现了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力量和抗风险能力3个方面:

第一,林下经济产业基础设施薄弱。黑龙江省许多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尚未满足发展要求,尤其是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例如:绿健公司的森林猪研制基地还未通电,使其很难扩大生产规模,将先进技术应用到猪的养殖和管护上。

第二,林下经济产业关键技术力量薄弱。比如,伊春市除了蓝莓已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链,具备了一定的加工深度外,其它85%以上产品仍然以“原字号”产品为主,总体精深加工程度较低,产业链不长,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21-23]。

第三,林下经济经营模式以家庭式经营为主,抗风险能力极低。在牡丹江、苇河、黑河等林区,林下经济主体是家庭式经营,从业人员趋于老龄化,家庭生产性投入水平低,平均受教育水平低。通过整理2018年黑龙江省统计年鉴和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综合统计资料发现:50~61岁年龄段的林区职工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40%多,且拥有大学本科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工占比不到20%。这些问题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

2.2.2 林下经济产业经营主体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

国有林区林下资源承包经营权的明晰意味着经营主体的利益和责任界限明确了,经营主体可以利用承包经营权谋求自身长远发展的利益,有利于实现林下经济产业可持续发展。但是,截至2019年,在国家层面还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国有林区林下资源承包经营权做出明确定性,使经营主体的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浆果承包经营户的产品所有权得不到保障。以蓝莓产业为例,蓝莓经营一般都是承包给林区职工,但是由于林区经济转型后,无承包经营能力的林户将蓝莓、红豆等野生浆果的采集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致使采集期大量林户进入承包经营区对蓝莓进行掠夺式采集和破坏性采集的现象高发,承包户对蓝莓的采摘权利得不到保护,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约束或处罚。

第二,林下产品品牌建设不力,经营主体利益受损。以大兴安岭林区为例,首先,产品知名度低,没有形成大兴安岭品牌效应,使得经营主体在成本高的同时,无法获得较高的销售收入;其次,品牌使用监管力度不严,展销会上大量展销商冒用“大兴安岭”野生产品品牌,以次充好,既损害了大兴安岭品牌又给当地真正的林下产品经营主体带来了名誉和利益的冲击;再次,对同类型、相同标准的林下产品缺乏统一的定价,产生了以压低销售价格为主要手段的恶意竞争现象,给林下经济产业经营主体的权益带来损害;最后,质量追溯体系不完善,使得林下产品经营主体在面对因售后商品质量问题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时,无顺畅的渠道和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2.2.3 林下经济产业建设资金不足

从政府政策支持方面来看,天保工程二期实施以来,政府严格控制采伐限额,国有林区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国家和地方政府下拨的578.87亿元天保工程二期专项资金不能完全应对全面停伐对林区造成的冲击。此外,林下经济产业经营主体自有资金不足,且融资困难,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第一,贷款门槛高,各金融机构要求经营主体在贷款时提供抵押和担保,但有效抵质押担保物的范围相对较小。一方面,农户个体财产抵押物价值不高,无法实现抵押。另一方面,许多企业涉林贷款的主要方式是林权抵押贷款,但在实际评估过程中难以达到金融机构的要求,获得贷款较为困难。

第二,经营主体可作为抵押的资产不足,可获得贷款额度较小。申请贷款需要资产抵押,但林区职工和企业能作为抵押物的资产只有工资和少量固定资产,其价值与所需的贷款额相比严重不足,且银行能提供的贷款额度较小,仅为资产抵押值的20%~30%。

第三,贷款成本高,手续繁琐,还款期短。一般情况下,小额贷款以2年为还款期限,在还款之前,职工不能进行再次贷款。如果遇到连续强降雨等自然灾情,职工不但会出现还款困难的情况,而且第二年的投入也会受阻。可以说国有林区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致使其规模无法做大做强[24-26]。

2.2.4 企业经营规模小、效益低

黑龙江省的林下经济产业大都存在着投入大、规模小、效益低等现象[27]。通过对黑龙江省伊春林区、大兴安岭林区林下经济产业加工企业进行分析,得知:虽然黑龙江省林下经济经营产业种类丰富,但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比例较小。全省绝大部分林下经济企业为中小企业,均未达到应对市场竞争所需的基本规模。

以大兴安岭林区为例,截至2018年,大兴安岭林区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只有13家,龙头企业带动基地户数5300户,户均增收810元,涨幅不大,效益不高;在各类山特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中,通过有机标志认证的仅有8家,通过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只有4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只有10家,说明产业优势没有充分凸显。由于缺少龙头企业和规模化企业的指导,导致大兴安岭林区多数林下经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陷入“单打独斗”的局面,不能敏锐察觉市场信息的变化,对市场风险的抵抗能力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

3 建议

天保工程二期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具体如下:首先,在生态方面,黑龙江省的森林生态环境好转,森林旅游发展前景向好;其次,在经济方面,黑龙江省形成特色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格局,林业产值逐年递增;最后,在民生方面,黑龙江省林区居民的人居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

但是,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仍然存在林下经济作为主导产业后续发展基础先天不足,政策资金、银行贷款支持不足,林下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小、效益低等问题。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产业的后续发展,需要及时解决制约问题。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3.1 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为支持天保工程区后续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应给予政策和金融方面的扶持。

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要针对林下种养殖户出台各项补贴政策:第一,地方政府应协调国家林业局,将林下经济草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扩大到整个国有林区。第二,出台林下种植浆果补贴试点政策,在有一定的浆果种植基础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林业局先行试点,对零散基地和标准化基地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第三,涉及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购买的采摘、播种、耕作等的机械,需要同样给予农机补贴[28]。

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完善针对林下经济产业的金融扶持政策:国有林区职工只能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农户联保贷款这唯一的渠道获得发展林下经济所需资金,农民的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适用于国有林区。建议协调国家林业局,推动林地所有权与林下资源经营权分离。重点国有林区作为生态功能区,不可能将所有国有林地都实行林地所有权与林下资源经营权相分离的林权改革,可以在近山区和林缘空地试点实行此类“林权”改革,并确保林下资源承包经营权可用于抵押贷款[29-31]。

3.2 提升林下经济产业化水平

林下经济产业化发展能够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风险抵抗力,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黑龙江省要注重林下经济产业化水平的提升。

第一,黑龙江省各个林区的林下经营企业要强化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以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基地建设为抓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加快种植养殖业、森林食品业、北药业等林下经济生产基地的建设步伐。

第二,林菌种植及加工企业要立足产业优势,创新发展食用菌产业。牡丹江林区、伊春林区以及大兴安岭林区可以重点发展以黑木耳为主体的食用菌产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提高良菌开发能力和食用菌生产的科技含量。同时,当地政府还应注重培育食用菌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延伸食用菌产业链,扩大食用菌种植规模,推进标准化生产。

第三,林果种植及加工企业要立足资源优势,推动产业发展。秉承“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在大兴安岭林区重点打造全国最大的野生蓝莓、红豆生产和深加工基地;并在伊春林区筹划建设全国蓝莓产品和生产要素集散中心。此外,还要积极开发以蓝莓、榛子为原料的提取物、保健品等系列产品,从而提升产品附加值。

第四,林药企业要立足物种优势,打造北药品牌。依托林下丰富的中药材资源,结合大小兴安岭寒温带、亚寒温带的气候环境特点,规模化种植具有产量大、用量大、用途广特征的大宗中药材品种,打造北药品牌。

第五,立足地域优势,开发森林养殖产业。林下养殖企业要依托林间天然牧草、林下阔叶枝条等资源,重点发展森林猪、森林鸡、鹿等畜产品养殖,精深发展狐、貂等皮毛动物养殖。扩大国内销售网络,提升森林猪、森林鸡产品的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

3.3 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品牌战略

为助力黑龙江省林下产业发展,政府需大力扶持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壮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提高龙江品牌知名度。前期,各级政府可允许本地龙头企业和外来战略投资者承包经营林地,大力发展经济林;中后期,待承包经营者获得收益之后,可依法依规收取一定的资源占用补偿费,从而达到将林地资源盘活的目的。

通过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还可实现采集、种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构建“龙头企业+基地+大户+农户”的模式,从而建设一批规模化、规范化的种养殖基地。此外,鼓励龙头企业在贫困区建立基地,帮助扶贫对象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进而提升其参与林下经济的积极性,推动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32-33]。

相关部门应大力支持林下经济领域的深加工产品,在工作流程上应严格把关、快速审批,并通过组织开展培训等帮助企业完成森林食品QS认证、绿色产品标识认证或获得生产批号,帮助企业提高林下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打造品牌,从而向高端市场进军。企业自身应充分利用其为有机、绿色原料的加工制品的卖点和号召力,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品牌形象,关注高端市场;重点进入北上广深等发达城市,扩大产品销售份额,占领高端品牌领域的一席之地[34-36]。

3.4 着力发展森林旅游与康养产业

天保工程二期实施以来,黑龙江省林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以木材采伐为主的第一产业的产值比例不断下降,森林旅游等替代性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并成为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初步实现由“独木支撑”向“多业并举”的转变[37-39]。

森林康养是指利用森林资源优势开展一系列有利于人类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40]。黑龙江省天然林地、湿地面积较大,生态环境优势明显,森林公园和湿地保护区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较高,康养要素资源富集,为黑龙江省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可以强有力地推动林业供给侧改革[41],因此应加快培养森林康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宣传森林康养知识[42],促进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这样不仅可以激活黑龙江省现有的国有林区生态资源存量,也能开辟林区新的经济发展业态,使国有林区成功转型,使林区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与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结合[43]。

3.5 推进林下经济产业线上与线下建设,加大宣传力度

林下经济企业要兼顾产业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扩大林下经济产品销售渠道。

第一,紧抓实体销售。整合黑龙江省各林业局力量,集中建立有特色的、有辐射性的林下产品专业市场。利用展会、推介会、超市推广等宣传途径推动林下产品销售,助力林下经济向好发展。

第二,注重网络营销。依托现有电商平台,建立健全“互联网+林下经济”销售模式,以最优的产品、最实惠的价格、最令人满意的服务将电商产业打造成林下经济增长新引擎。

第三,推动网红经济发展。逐步认识到网红现象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确定专门人员全力打造“龙江网络红人”,直播宣传推广林菌、林果、林畜等特色林下产品的营养与保健功能,拓宽网络影响力,提升龙江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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