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收入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
2020-12-21王灏威陈思郭建新
王灏威 陈思 郭建新
[提要] 自2013年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方案以来,全国已有接近1亿农民脱贫。但目前农村地区仍拥有我国最多的贫困人口,这是由于一些农户家庭在脱贫后仍存在脆弱性的问题,当外部出现自然灾害或市场价格波动等不利条件,或者内部发生家庭大额开支等不利事件时,农户仍将面临返贫的风险。为此,本文分析影响农民收入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农户收入作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促进农户脱贫增收政策的合理化。
关键词:农户收入;产业结构;增收机制;农村政策
本文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农村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异化效应研究”(编号:201910183197)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9月3日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长期以来由于农户自身综合素质偏低,农村产业发展滞后以及体系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农户收入增长受到制约。本文从农户自身素质、农村经济产业结构以及农村政策等方面分析影响农户收入的主要因素,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农户收入的界定与分类
农户的收入主要由工资、经营、财产和转移性收入四大类构成,工资性收入是农民进行非农业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劳动性报酬,如农民工进行外出务工等获得的报酬;经营性收入是农民在进行农业活动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时获得的报酬,如作物种植和个体户经营等;财产性收入是进行资产再投资或通过金融性产品的借贷活动得到的收入,如家庭借贷、存款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等;转移性收入是指由国家财政、企业、组织和家庭其他成员等单位对农户进行资金的转移收入,主要由扶贫补助金、退休金、老人赡养费等构成。
整体来看,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为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近年一直稳定占比50%左右,而随着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推进,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下降,农业经营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的占比也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与此同时,农民转移性收入占比在逐年提高,这得益于国家对农户进行巨大的政策倾斜和援助。财产性收入在四种类型收入中占比最低,波动幅度较小。
二、农户收入现状
(一)农村居民增收面临压力。2009~2018年这十年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当年价格计算)由5,435.1元增至14,617.0元,指数(按可比价计算,1978年为100)由908.3增至1,945.3。但从2011年开始直到2017年,每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均有所下滑,2016年其实际增长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
(二)中高收入农户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将农村居民按人均纯收入水平进行五等分分组后发现,每个组别2009~2018年的收入水平都呈上升趋势。其中,中上收入户和中等收入户的增长幅度最高,而低收入户的增长幅度最低。由此可见,近几年来农村减贫政策对于中高收入水平的农户增收效果较为显著。
(三)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东部和东北地区。将农村居民按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分组,不难看出东部地区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最高,其次分别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最后是西部地区,如图1所示。(图1)
2018年,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一年的增长率分别为8.70%、8.97%、9.26%和7.35%。
三、农户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一)农户自身综合素质因素。2020年6月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部署2020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万人,推进农民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效衔接。农户综合素质提高是其增收的重要前提和潜在条件,包括文化素质、科学技术素质、经营管理素质、法律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个人意识等多方面。目前农村居民存在影响收入的自身综合素质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
1、農村居民就业人员数骤减。自1997年以来,农村居民的就业人员数持续减少,1997年农村居民就业人数为49,039万人,2018年降低至34,167万人。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也由1978年的92.4%降至2018年的59.3%。这是由于一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不少农村居民为了改善生活质量而选择去城市就业,大量人才从农村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在地就业人口数大大缩减;另一方面随着科技进步、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很多农村所需岗位已被机械所替代,这也减少了农村居民就业的机会。
2、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截至2018年,农村居民劳动力(户主)的文化分布状况中占比最高的为初中教育水平,据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其约为50.3%。大学专科、本科及以上程度的则仅占1.9%。未上过学、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村居民劳动力(户主)占比均在逐年递减。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农村学校生源大大流失,学校数也随之减少。2018年末,农村仅有9.1万所小学、1.48万所初中以及700余所高中,专任教师人数也有所下滑。
3、农村居民市场意识有待提高。由于历史问题的制约并且农村居民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农户往往市场意识淡薄,接受和掌握市场信息的能力弱。受农村传统经济和地域限制的影响较深。一般条件下农户更倾向于投入于传统的农林牧渔业,而不愿意相信市场,因此很大部分农户的市场意识是出于生存需要,而非发展需要。
(二)农村产业结构因素。农村产业结构主要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及其产业内部产品在产出总量上的比例和相互关系。农业生产结构的合理化对促进农户收入提高,确保农村产业可持续性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而目前我国农业发展具有地区不平衡、体系不健全、保障不完善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农业农村的产业发展滞后同时质量不高,已然成为“四化同步”的短板。
1、三大产业结构发展不协调。随着科技的发展,工业和服务业都已经实现了生产力的大幅提升,而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還不够,机械化生产还没有普及,普通农户没有先进的生产理念和足够的资金实现范围经济生产;与此同时,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在低效的农业生产活动下创造的社会财富有限,导致群体收入偏低。
与此形成对应的是部分特色农村的第三产业如旅游业发达或者部分农村自然矿产资源丰富,使当地村民收入提高。除此之外,约占农民人数50%的农户选择了进城或者参与乡镇企业作为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显著地提高了农户个体的收入水平。因此,越来越多的农户开始投身于二三产业,这对农户自身收入的提高是很有作用的。
2、三大产业融合不充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以第一产业为基础,针对整个产业价值链,将农业从初级农产品生产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外销及对应的服务进行整合,实现农村产业相互联系,最终达成产业范围扩展,产业链延长及一二三产业融合性发展的目的。这一过程有助于农户拓展增收渠道,最终实现农民增收。当前,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存在的问题在于融合过程处于起步阶段,产业主体缺乏培育,产业间未建立联系,产业链存在断点等。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的普通乡村,这些农村没有突出的产业优势,融合难度也相对较大。
3、农林牧渔产业内部发展不均衡。大农业的范畴还分为农、林、牧、渔业,其中的农还包括了种植一般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因此,从产业结构角度分析发现农户收入的来源存在以下隐藏问题:(1)从事畜牧等农业活动的农民的高收入掩盖了种植业农户收入更低的事实。(2)种植鲜花等经济作物的农民收入高同样掩盖了仅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农民收入低的情况。
因为基础粮食属于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因此国家必需对其价格进行严格调控,保证全国粮食供应,因此其需求价格弹性较小,而肉类和经济作物需求价格弹性大,当农户粮食歉收时,国家可以通过大量的进口外国粮食满足国内需求。截至2020年6月,中国从国外净进口粮食3,253.56亿元,在稳定农产品价格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农户粮食丰收的时候,由于粮食的供给高于需求,很容易出现谷贱伤农的情况。
(三)农村政策因素。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农业政策的发布和实施能有效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建设与产业转型。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会进一步促进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农产品价格的稳定,惠农补贴的发放也会提升农民的转移性支付水平,从而帮助农民达到增收的效果。当前国际形势复杂,疫情对整体经济基本面冲击较大,农户增收形势不容乐观,还需主动作为。
1、农民就业政策。根据《2019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可知,2018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617.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为5,996.1元,占比41.0%,与经营性收入占比36.7%基本相当,可见工资性收入在农民可支配收入中占据最大比例。因此,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对农民增收效应至关重要。
2、农业生产政策。农业生产是农民的本业,也是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根据《2019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经营性收入占比36.7%,而其中有23.9%来自农、林、牧、渔业等第一产业收入。为此,继续加大对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政策帮扶力度,充分发挥政策对农业生产的激励引导作用,对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的发展和转型以及提高农民收入均具有重要意义。
3、农村产业政策。产业是决定农民收入结构,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产业发展也是促进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目前在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较大的经营性收入存在着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占比逐年降低,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占比逐年增加的趋势。为此,促进农村产业同步转型,加大对第三产业扶持的力度,使农村产业多样化、特色化,培育出一批具有农村特点与当地特色的高附加值产业,应是当前农村产业发展政策的重点。
4、农村转移性收入补贴政策。在2018年农民可支配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占比为20.0%。近年来,我国对农村转移性补贴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小幅上涨的趋势,当前政策主要保持惠农助农富农政策的连续与一贯性,从而保证转移性收入不会减少。基于这一思想,转移性补贴支付政策应重点关注补贴的主体,严格防范补贴浪费与使用不到位的情况,确保补贴政策资金的使用到位,充分发挥转移支付对口农户的扶贫效果。
5、农村金融政策。当前,我国的农业金融发展缓慢,农村金融服务的匮乏已成为了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自身的生产及收益特点也决定了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不能仅仅依赖农业自身的资本积累。由于农村金融服务不完善导致无法充分发挥普惠金融扶贫助困的作用效果,因此合理化农村金融政策对我国“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四、农户增收对策建议
(一)提高农户自身素质
1、加强对农户劳动技能的培训。在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中,农户自身的劳动技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基于我国当前农民基本劳动素质的要求,应当加强对农户的劳动技能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可以设置更多的培训渠道。与此同时,还应对培训内容进行分门别类,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效果。
2、扩大农村基础教育建设规模。据相关数据显示,农村基础教育建设匮乏,师资团队力量有限,致使农村地区居民综合素质落后。因此,应当进一步扩大农村基础教育建设规模,将农村基础教育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
3、提高农村居民的市场意识。提高农村居民的市场意识最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打破农户对市场的传统观念与保守的思维。如多进行金融市场知识类讲座或通过其他有力途径,将更多的现当代思维意识进行普及与传播,使得农村居民掌握更准确的市场信息,从而积极踊跃地参与市场活动。
(二)改善农村产业结构
1、新动能助力旧动能。为加快农村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可通过“互联网+农业”模式加快培育农村经济的新产业、新业态,应用现代化生产技术,改变原有的落后生产方式,让农业与线上电商结合,融合网上直播带货新销售渠道,通过现代物流的动力推动实现产品线上线下多路销售,设立农商直供,发挥产源地质量和价格优势,塑造产品品牌。
2、着力培育乡村产业新兴化发展。目前,传统农业效益式微,这就要求农村推陈出新,打造新农业的产业业态,加快科技进步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应用,转变农村农业产业发展方式,提升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也应不断深挖农业新领域,培育农业农村产业的新生态、新品牌,实现乡村产业新兴化发展。
3、着力打造特色化农村产业。农村当地可以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培育与之相关的特色产品和特色产业,树立行业典型,打响特色自主品牌,进而形成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在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后向中高端产业迈进,进而实现乡村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4、着力实现乡村产业的融合。乡村产业的融合可以极大地改善目前农村经济“产加销”脱节的问题,提高生产销售效率,这就要求农村在现有基础上延长产品产业链,形成规模和范围经济提高效益链、打造一体化的产业运营增强价值链,带动经济的腾飞发展。
(三)农村政策相关建议
1、就业政策建议。加强农民就业,重点是要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拓展农民可就业岗位,加大农民就业保障的支持。为此,要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整治力度,消除农民工工资无法按时足额发放等问题。此外,也需加强农村创新创业主体的培育工作。农村创新创业是农民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渠道,培育一批具有高素质、会生产、懂经营的农村创新创业人才不但有助于农村增加就业岗位,同时也能够帮助农村进行产业转型、产业链整合发展等多重作用,帮助农民脱贫增收。
2、农业政策建议。在农业惠农支持政策中,应将传统农业振兴,如奶业振兴、畜牧业转型升级、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农机深松整地、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等一系列支持农户生产与农业技术发展的措施与政策相结合,发挥农业生产在乡村振兴与“三农”支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农村产业政策建议。关于产业扶植转型的政策举措中,要重点关注产业特色化与产业转型升级两个方面,分省找出优势明显,具有产业链完整、特色突出的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和联农增收机制创新任务,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发展时应注重地方产业与特色主导,促进农业产业的现代化、规模化、科技化水平,通过一系列的产业发展转型扶植政策促进农村的产业内容现代化和产业结构多元化发展。
4、农村转移支付政策建议。2020年相关政策方案中仍强调了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农业设施的发展,且对支持对象补贴使用“双限”政策,补贴比例与补贴要求均有所限制,从而防止设施闲置浪费与补贴使用不到位等问题。补助更多地用于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与技术更新、农产品价格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保护等领域,补贴适用主体的限制条件更严格,且补贴的政策导向性更强,这样也能更大程度上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对农民收入提高发挥更精准的作用。
5、农村金融政策。相应的农村金融发展政策,应持续加大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实施范围,主要以降门槛、低费率、窄范围作为思路。这就要求农业普惠金融服务的服务重点对象应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如小微农企、个体家庭等,且信贷服务的范围也最好能限制在农业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范畴之内。同时,针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农贷担保业务也可由财政进行补贴,通过村级单位进行担保等政策,达到降低“农担公司”担保费用及防范代偿风险等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1]张瑞英.新形势下河南省农民增收研究[J].中国农业会计,2019(06).
[2]王茂安,何忠伟.北京农户增收影响因素与对策研究[J].科技和产业,2019.19(12).
[3]宋爽,赵艳红.雄安新区农民素质培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农村科技,2020(02).
[4]李凤艳.乡村振兴视角下加快辽宁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J].农业经济,2020(07).
[5]蔡利國,董建强.培育高素质农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20(14).
[6]佟志华.新农村建设要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J].实践(思想理论版),2008(01).
[7]李云新,戴紫芸,丁士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户增收效应研究——基于对345个农户调查的PSM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4).
[8]崔慧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农村建设实践与政策[J].农业经济,2017(7).
[9]李晓文,田乙慧,张天柱.政策对长春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影响及评价[J].现代农业科技,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