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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中女性悲剧之源
——以缅甸《不是恨》等文本为例

2020-12-20HTAYHTAYMYINT张秋琳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20年11期
关键词:女权男权缅甸

HTAY HTAY MYINT(张秋琳)

(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083)

在东方世界大部分婚恋话语的文学作品中,女性角色即使不是以悲惨命运收场,也始终处于自我的迷失之中,绝少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尤其是在古代男作家充满自恋的笔下,而这种情形到了现代也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多数是由于千百年来的男权思想,另一方面也有文化环境的因素。

一、男权传统的阴影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说,所谓性别都是后天由社会强行赋予的。而女性显然是这种社会性别的受害者,人们往往认定女性是柔弱而没有主见的,她们的人生应该完全围绕着爱情和婚姻,在爱情和婚姻中也只能任凭男人摆布。因此在过去的许多作品中,女性要么被塑造成家宅里的天使,要么被塑造成恶魔的象征,不能获得跟男性一样的决定自己人生的机会,“在历史的舞台上,女性的身姿与声音往往只是某种可有可无的装点性背景,故此,真正能够把握这一杠杆的,其实只是孤独的男性们。”①生活中更有太多女性明明可以靠才华却把自己堕入柴米油盐的婚姻。性别平等至今仍是一个世界性的命题,文学对于性别话语在婚恋问题中所遭遇偏见的认知进步有利于改善现实中的性别问题,而分析女主角选择背后的文化原因还可以同时达成更大程度的文化宽容。幸运的是,经过历代女性主义者的努力,上世纪80年代以后有了好转,现代性的价值观开始进入人们心里,女性不必再做天使也不必被视为恶魔,她们可以作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理智、有想法、有担当的人存在了。

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全世界发行数版的缅甸经典小说《不是恨》创作较早,殖民统治时期结束不到十年,女主角薇薇还是一个三从四德的传统女性形象。

薇薇跟用爱把她窒息而死的丈夫吴苏汉的冲突与对方不彻底的西化有关系。假如是缅甸传统文化的执行者,那么即使在男权思想主导下,吴苏汉也会关心妻子;假如彻底西化,那么他会同等地给薇薇自由,而处在两种文化的冲突中,他做的事情就不伦不类,一面觉得妻子没有足够的知识不能算作完整的主体,一面又需要妻子在自己的掌控之下。而薇薇作为缅甸传统的女性,一切服从丈夫就是听从内心指引,她以服从的方式实现了自由,这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她的悲剧,但假如她表现出更现代也就是西方化的女权主义,结局也未必更好。《缅甸岁月》中的马拉美受到西方思想影响较大,打破了很多传统的禁锢,可是仍然没能打破男权的禁锢,还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件消费品,而消费品注定不会得到尊重,只会被随手丢弃,没有形成自我的主体性,仅仅在形式上挑战传统也许会比服从传统更惨,看到了这点而又没能真正找到问题症结的人,更愿意退回传统进行自我保护,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事实上,缅甸女生如果遇到薇薇的情况,多半都会做出跟她一样的选择,这有很多原因。最主要的是佛教文化要求女性结婚后以丈夫为中心,尊重他,永远不能背叛,有问题隐忍顺从,不然两个人可能就会吵架动手甚至造成更不可挽回的后果,并且她知道人的性格是不能改的,所以即使不隐忍也很难改善,另一方面男女的平等权也没有完全实现,男性拥有更多权力,如果他离开她,其他人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认定是女性的错误,离婚的女性会变得没价值,不再被男性喜欢。缅甸有句俗语,“婚姻、建塔、刻纹身,这三件事即使你没有把握,之后也不能更改。”婚姻一旦确立再无转圜余地,就像佛塔建立就不能毁掉,纹身刻上就洗不掉,所以女性一般婚后都无条件顺从丈夫,即使不开心也会忍下来。像薇薇那样跟丈夫内心互相隔绝其实很正常,有时交流有效,但如果是无效的情况下就容易发生争执,对于信奉佛教的女性来说是不愿意发生的。

《不是恨》看起来男权思想严重,但其实也可以看作一种传统的女权思想的体现。缅甸传统女性认同这种文化,服从符合她们的内心,这也是一种自由,如薇薇所说,她心里没有怨恨,所以感受不到压迫,男权对她就是无效的,感受到某种压迫而反抗不了时才会失去自由,当一个问题不被视为问题时就不是问题,譬如《玩偶之家》中娜拉没有感到不自由之前就不存在不自由的问题,所以传统女权是通过一种柔和的无形力量化解掉了男权,她们承当痛苦,痛苦就成为她们的本质,她们反而得以存在,并救赎男性。

而现代女权更激进,要求绝对平等,但几千年历史积淀下来,男人无法放弃已被视作理所当然的性别优越感,即使意识到这个问题,真正摒弃这种思想也很难,所以现代女权以更刚烈的面目来对抗男权传统,这种觉醒可以说是进步,但需要付出极大代价。男权则以越来越隐蔽的面目出现,他们不再表现为压迫,反而呈现出一种爱护的姿态,不再颐指气使或始乱终弃,而是告诉你女性在关系中处于怎样不利的地位,应该怎样避免不幸的命运,女性的选择是非理性非自由的,男性在“为你好”愿意俯就来回应你,他们以爱护的形式剥夺了女性的主权,践踏了女性的尊严,而不管显性还是隐性的男权,都是现代女权的斗争对象。

相对来说,缅甸女性倾向于传统女权,以柔克刚消弭男权的施压获取内心的自由,而中国女性对薇薇的选择往往不认同,她们更倾向现代女权。用传统女权观点看,薇薇的选择是自由的,以服从作为反抗,而用现代女权观点看,她的选择则让新时代女性感觉不舒服。

薇薇看起来懂事很早,妈妈做了尼姑,姐姐去了另外的城市,哥哥追求政治理想,她要帮爸爸打理家中的生意,对有关生意的一切了如指掌,她处处体谅爸爸,各方面都不让他操心,性情乖巧温顺,相貌也白净秀气,正是家宅里天使的完美典范。“作为一个‘家宅里的天使’,女人被认为生性善良,有着与生俱来的对于‘一种爱心法则’的忠诚。”②无怪乎吴苏汉差不多是一眼就爱上了她,因为“她们愈是认同男人的权杖,便愈有可能博得男人的青睐。”③

可是,薇薇未必真地爱吴苏汉。塔塔刚发现她和吴苏汉在一起的时候问过她爱不爱他,薇薇回答不出来,只是说他爱我。当然,这个也跟缅甸的文化有关系,缅甸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则,女孩子不可以主动喜欢没有追求自己的男孩子,所以某种程度上薇薇爱谁不爱谁是要受到谁爱她谁不爱她的限制,因为吴苏汉追她了,所以她就觉得自己应该是爱他的,可是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既不存在不知道也不存在应该爱,可见薇薇的懂事实则是没有主体性的。而家宅里的天使的问题就在于此,“仙女通常根本不思考,她们只是依循着一条能够帮助她战胜恶的无意识善的路径前进。”④薇薇的没有主意体现在所有问题上,不知道爱不爱吴苏汉,只知道他爱自己自己就应该爱他;不知道想不想结婚,吴苏汉几乎不是商量而是通知地告诉她一个日子她就结婚了;不知道有多在乎爸爸,吴苏汉不让去看望就不去。

吴苏汉对薇薇其实也不是爱,而是消费,爱是把对方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来尊重,相信她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也许面包牛奶比传统缅甸食物更有营养,但喜欢吃什么薇薇自己当然比吴苏汉清楚,他可以用营养学知识告诉薇薇吃西餐和她喜欢的食物分别会怎样,但怎么选择是薇薇而不是他的事情,他要做的只是尊重,这才是爱。而消费不然,他购买了她的主权,所以她不再需要自己的判断和选择,只需无条件听话。对消费者来说,通过支付行为购买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就不能让自己掣肘,薇薇作为消费品唯一的使命是让他满意,而他的为她好是出于对私有财产的爱护,不是对一个独立主体的爱,因为吴苏汉把薇薇当提线木偶养起来,一切都给她做了详细规定,使得薇薇境况越来越糟。可遵守规定是薇薇自愿的,吴苏汉没有强迫她,婚后可以继续帮爸爸打理生意,住在对面可以随时去看爸爸,吴苏汉可以不帮不看,薇薇可以做,不喜欢的东西可以不吃,喜欢的可以自己买,对她最致命的打击是错过了见爸爸最后一面,可吴苏汉没有把她绑起来,最终是她自己决定不去,本来就不该恨吴苏汉。当然吴苏汉的问题不可否认,对缅甸人来说,婚姻不是两个人的简单结合,而是两个人的一切甚至两个家庭的结合,如果吴苏汉跟薇薇的家庭合不来就应该先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先结婚再采取冷暴力的形式隔绝薇薇和她的家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以爱之名伤害别人比明火执仗更可怕,薇薇不介意爸爸的病传染,他就没资格要求她跟爸爸保持距离,薇薇喜欢用手抓着吃酸的辣的东西,他就没资格规定她每天的鸡蛋牛奶。不过,回归到缅甸的文化语境中,吴苏汉只是爱的表达太强烈,因为婚姻中应该有自私,彼此太冷漠不是爱,他们的做法符合文化传统,吴苏汉年长于薇薇,是她的丈夫,也见过更多世面更现代化,从任何方面说,薇薇都应该服从他,不是吴苏汉自以为是,也不是薇薇太软弱卑贱。

同样在婚姻爱情中不是获得成长反而失去了自我的典型还有鲁迅小说《伤逝》中的子君。两部作品探讨的都是婚恋对于女性的伤害。子君婚后同样把自己彻底交付了出去,再也不是那个能喊出“我是我自己的”进步青年。跟薇薇不同的是,子君曾经有过独立自主的时期,如果说薇薇的顺从无我是因为文化环境和宗教信仰,子君则完全是婚姻让她甘愿变成了一个养小油鸡跟邻居对骂的家庭主妇,所有的知识和思想都被荒废,既不能为丈夫分担经济负担,又不能跟他进行思想交流,整个人都变得不再可爱,成为了涓生的负担,涓生一直在纠结要不要说出不爱了的事实,爱或不爱,子君都已经沦为了农村妇女,涓生没有做错什么,却平白给自己惹来一个麻烦。

涓生是没错,错的是作者。《伤逝》的创作年代更早,好多农村缠足的习俗还没有废止,鲁迅潜意识里也是有男权思想的,他并不真地相信那些进步的女学生最终能成什么气候,他心里还是怀疑她们只是没有进入婚恋,一旦恋爱结婚,她们只能沦为男性的附庸,再也没有自我没有头脑,所以子君的转变可以说得上突兀,他在创作时甚至没有安排一件事情刺激她发生这种转变,似乎她转变不需要什么原因,仅仅因为她是女性,仅仅因为她结了婚,没有自我才是她的本质,她从前的进步仅仅是获得爱情的一个途径,而非爱情作为进步的途径,所以她的进步也只需要像孔雀开屏一样的本能就够了,一旦求偶成功就不再有其价值。而对她是人生终极意义的婚姻,对于男性则完全是负担,因为女性是一个需要依附着他才能生存的人,他要在艰难的时局下养着一个只会谈家长里短的可能比小油鸡更没有存在价值的女人。这是鲁迅潜意识里对于女性的认知,而我们今天再来反思这个问题就会发现,这与现实即便不能说是截然相反,至少也是大相径庭。当然,瑕不掩瑜,不能因此否认鲁迅的思想的确是深刻的,只是在性别问题上很值得商榷。

当然主张女性主体的在场不是鼓励与男权势不两立的简单对抗,薇薇和子君都在婚姻中完全迷失了自己,这是造成她们不幸的原因,不过并不是在婚恋关系中女性就应该跟男性针锋相对寸步不让,过于强调性别间的对抗,则又陷入了女权主义的误区,或者陷入曹七巧一样的怨恨之中了,女性应该要求的是平等,而不是反过来凌驾于男性之上,不是否认爱情,只是否认男权社会对于女性与爱情关系的偏见,几千年的男权传统已经形成了一种固有的偏见,“一直以来,我们的爱情始终就是一个错误,这一错误即在于,男人常常把自己的理想当成了爱情,而女人又总是将爱情当成了自己的理想。”⑤但这只是农耕社会经济状况所决定的,而进入工业社会之后一切就变得完全不同了,女人早已不再需要依附于男人才能生活,她们独立自主能为自己负责,男人却还沉浸在封建社会的美梦中继续误读女人,带着自知或者不自知的优越感伤害着她们的主体性,导致两性之中总要有一方为了另一方而牺牲,或者是传统男权对女性的牺牲,或者现代男权男性自以为是的牺牲,而其实这些牺牲却并不能换来对方需要的东西,何况爱情最好的样子就是锦上添花而非必有一个牺牲去成就另一个,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可以舍弃一些应该被舍弃的自我特质,事实上,作为两个平等的人,“在爱情里最高的原则是主体把自己抛舍给另一个性别不同的个体,把自己的独立的意识和个别孤立的自为存在放弃掉,感到自己只有在对方的意识里才能获得对自己的认识。”⑥没有谁应该服从谁,这种对自我的部分放弃正是破旧立新实现自己的成长和蜕变的过程,真正美好的爱是两个人共同向真理努力,性别甚至根本是不重要的。

《不是恨》和《伤逝》同样是女性在面临爱情婚姻问题时的服从和受伤,不论是传统女权还是现代女权,不论选择绕指柔还是百炼钢来化解男权的问题,都没有高下之分,但希望其中的结局不会在现代女性身上再重演了。

二、文化环境的幽魂

有些时候造成女性悲剧命运的不仅是男权,还有男权赖以滋生的文化环境,这些文化看上去跟男权没有多少关系,它们也不仅仅伤害女性。许地山以缅甸为背景的小说《命命鸟》中的女主人公敏明最后的结局是自杀,她的自杀不是男主人公加陵造成的,事实上,加陵一直很尊重敏明,包括她自杀的选择。他们还没有来得及跨入婚姻,但也是为了结婚而遭遇的不幸,所以也可以反映出婚恋话语中女性悲剧的来源。敏明也是传统女性的形象,因为生肖相克的传统文化束缚导致婚姻受到两个家庭的反对,敏明没有抗争,她默默接受了这种安排,然后用投湖来维护自己的自由,加陵选择了追随她。生肖相克包括中国的八字不合之类的文化语境并不特别针对女性群体,事实上,它对男性的伤害也不小。

《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同样处在文化环境的压力之下。因为家族里相信金玉良缘的天意,加之黛玉家庭的没落和她自身不具备贤妻良母的特质,所以贾宝玉本人的意见也没被尊重,在宝玉被骗跟薛宝钗成亲的那天林黛玉气病交加而死。黛玉对家族文化既未妥协也未指正,自己憋着闷气,同样没有逃脱悲惨的命运。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下,似乎女性顺从则是平静地被闷死,不顺从则是被气死,既然命运已经注定,那就不如用公正换取一个作为女性的好名声了,人们总是要求女性在承受不公的同时还要贤良淑德,女性的价值仿佛也只有这一点,倘使她有所抗争,哪怕只是表现出承受得不是那么心甘情愿,非但于事无补,而且她就连作为女性的最后一点价值都放弃了,聪明的女人当然不会这么做。当然,这些是特例,现实中以服从作为反抗的大多数人得以风平浪静地度过了自己的一生。有些奋起反抗追求独立自由的女性固然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是只要冲破男权思想和文化环境的藩篱幸存下来的都有了让自己满意的一生。西汉时期的卓文君不顾封建礼法跟司马相如私奔,当垆卖酒,突显了自己的爱情理想。战国时期的钟无盐无视男权法则,有野心也有配得上野心的才华和果敢,即使野心仍然是嫁给王,但是婚姻并没有让她变得低人一等,王不能不尊重她,所以她是对男权社会发起的一次挑战。虽然为了反抗而承担的压力只有她们自己知道,但她们也知道这些都是值得的。

对于《不是恨》,没有人意识到薇薇失去了自由,大家过度关注了吴苏汉假洋鬼子的身份。一个本来关于本质的问题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变成了爱国的问题。然而遗憾的是,很多人没有看到这么明显的问题,却被爱国主义之类的思想带偏了,结果“我国外国文学工作者也高度评价这部小说。认为它‘深刻地揭露了所谓西方生活方式对缅甸妇女的危害,是一部现实主义比较强的文学作品’。”⑦这部小说固然是很有价值的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但其实他们也只是看到了表象,吴苏汉的生活方式只是表面上的西化,真正西方思想深处的东西他并不懂,西方是讲究自由平等的,真正的西方人不会去强迫他人顺从自己,薇薇向往的也只是表面,她不明白西方的先进之处不是牛奶面包而是女性不必处处听从丈夫,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如果她不怕可能被父亲传染,她就可以去见父亲,吴苏汉是假洋鬼子不是因为他本身是缅甸人,而是因为他脑袋里存在封建思想。不管作者最初的意图是什么,这部小说真正表现的跟东西文明之争没有多大关系,真正危害缅甸妇女的是三从四德贤妻良母的价值观念,假如薇薇真的西化了,她就会产生自己的意志,不会听凭吴苏汉安排她的生活了。

作为贤妻良母来塑造,薇薇的形象是比较符合封建时代对女性的要求的,可是21世纪再来回顾这部小说的话,她的形象已经不再值得提倡,她应该有自己的选择,如果她说恨自己爱上他,“我不是恨他,我是恨自己爱上了他”,那么这句话正确的理解还是恨他追了她,对她来说,她不知道自己爱不爱谁,她只知道谁追她,但这是她决定不了的,她的人生其实没有多少意义,因为她没有作为独一无二的个体活着,这样说可能残酷了些,但是一个人连自己爱不爱谁的决定权都交给别人,连自己要什么,要怎样的生活都不知道,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这样的人比自己选择了一种悲惨的生活但是每一步都很清楚是自己所做的选择的那种人要可怜得多,这样的人也许可以活成最优越的金丝鸟也可能活成薇薇,自己选择了别人以为是悲惨命运的人也许会活成撒旦,但是撒旦的一生绝对比金丝鸟的一生要精彩得多。知道自己要什么,做自己想做的,这是基本前提,否则一切展览给别人看的假象都没有意义。从这个角度说,自我比爱更重要,当然,没有自我也不可能有爱。

如今虽然已经到了21世纪,其实像薇薇一样始终选择无条件服从男性的女性还是很多。假使薇薇有一丝的自我,情况就会不一样,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是她清楚这种后果的前提下做出的决定,自始至终没有人强迫她什么,所以她一直是作为自己存在的,既然是她选择的自然是她能承担的,她的一生就没有白活,不管在别人眼里究竟怎么看。可是薇薇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是出于自己的意志,即使她不得肺病,即使吴苏汉一辈子“宠”着她,即使她活成了别人眼里所谓的人生赢家,照样掩盖不掉她的可悲,她可以一直假装幸福,但是自己的鞋子不合适自己知道,别人只能看到这双鞋价值连城。现在的读者不应该再从中去找什么爱国主义了,更应该从中思考一下自己应该怎么生活,要做乖巧听话的金丝鸟,还是做即使下地狱也无悔的撒旦,归根结底是一个要活给别人看还是活给自己看的问题。这是缅甸和中国文化的差异,当代的中国女性更倾向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然后坚决维护自身权益,哪怕争执打架甚至离婚都在所不惜,她们不能接受丈夫凌驾于自己之上,但其实也不真是那样,有些人本性中的东西是不受国界影响的,女性一般都会有母性,一般都不愿丈夫离开。所以子君同样是选择了放弃自己,大概她以为放弃自己就可以留住涓生。

不管怎样,《不是恨》带给读者最大的启示,不是文化差异,而是怎样选择人生。爱国这么沉重的话题也无法为之注入力量,那么善良的薇薇其实一直是一个对自己无情的人,但是我们也很难去指责她,她也许只是把情感都变作了温柔。她可能表现出来的不是现代女权的彻底,但是也可以看做是一种传统的女权,“承受着痛苦的女人发出了呼唤,那恰是爱的呼唤,然而一心只求欢乐的男人却继续沉浸于天国的回忆里,对此充耳不闻。”⑧虽然薇薇没有怨恨是因为她的自我迷失得太彻底,已经连怨恨都没有一个承载的主体了,所以她只能郁郁而终,其实她本来是可以自由的,但是她自己选择了被掌控,她主动放弃了自由,这跟大的文化环境有关系,缅甸的女性结婚都会听从丈夫,所以某种程度上说,薇薇是可以被原谅的,甚至她的不自由也是出于自由的选择,这点她比子君好一些,子君不一样,在中国,当时进步的知识女性已经不需要听从自己的丈夫和任何男人,她对自由的放弃让人完全无法理解,仿佛只能归结为长期以来社会环境中性别话语的惯性使然。

《玩偶之家》是可以跟《不是恨》对照来分析的,娜拉也是嫁给了一个看上去极其宠她但实际上从来没有把她看做一个平等独立具有主体性的人的丈夫,她也曾经像薇薇一样对此非常满足并且尽力去做一个贤妻良母,而跟薇薇不同的是,她最终觉醒了,意识到了自己从属性的地位,于是她再也忍受不了眼前幸福的生活了,当海尔茂试图把她拉回男权体系中,告诉她她首先是一个妻子和母亲时,她果决地回答他自己首先是一个人,一个跟他一样的人,她离开家,并且拒绝了丈夫资助的提议,事实上,娜拉从来没有过自己赚钱的经历,薇薇至少在结婚之前帮父亲打理过生意,如果说面临的生存风险,娜拉远大于薇薇,所以鲁迅在《娜拉出走之后》中分析了她的结局,如果不饿死大概无非就是堕落或者回来,但如路文彬教授所说,娜拉出走的意义在于她产生了自由的意识并为自由做出了努力,结局并不是那么重要,“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当然,出走之前能够先想一想自己怎样生存也是有必要的,毕竟娜拉失去经济独立的能力已经太久,但是薇薇不存在这个问题,薇薇可以继续做大米的生意,最不济还可以去寺庙里吃斋饭,但她选择回到吴苏汉身边继续做他的傀儡,我们很难说哪种选择更好,一个不存在自由的问题,一个很可能解决不了已经成为问题的自由问题。

男权传统和文化环境需得同步改善,才能把女性从婚恋语境的悲剧中解救出来,而这个问题毕竟已经在得到改善了,现代女性至少拥有了要不要走进婚恋语境中去的自由,也拥有了在这种语境中为自己的权益而抗争的意识和能力,薇薇的不恨只能拯救自己的心灵免于煎熬,娜拉的出走才能为广大女性拒绝悲剧的必然性带来希望和光明,走出男权传统的束缚,走出文化环境的局限,即使有时代价不可避免,但重要的是出走而不是结局。

注释:

①路文彬:女性视角下的恶之道德——内尔·诺丁斯《女性与恶》译序,创作评谭,2016年第1期。

②〔美〕内尔·诺丁斯著,路文彬译:《女性与恶》,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5月,第57页。

③路文彬:《中西文学伦理之辩》,中国文化战略出版社有限公司,2019年4月,第243页。

④〔美〕内尔·诺丁斯著,路文彬译:《女性与恶》,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5月,第47页。

⑤路文彬:《中西文学伦理之辩》,中国文化战略出版社有限公司,2019年4月,第223页。

⑥黑格尔,《美学》第2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1月版,第326页。

⑦姚秉彦、李谋、蔡祝生:《缅甸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265页。

⑧路文彬:《中西文学伦理之辩》,中国文化战略出版社有限公司,2019年4月,第2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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