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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笛卡尔的知识“确定性”问题

2020-12-20

关键词:笛卡尔确定性直观

康 萍

(西南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确定性”是近代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随着古代怀疑主义的复兴,针对各种怀疑论,笛卡尔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确定性”问题,用以寻找绝对无可怀疑之物,以此抵制各种类型的怀疑主义,为数学与自然科学寻找知识的本原。笛卡尔对“确定性”的探讨涉及外部世界的确定性问题和知识的确定性问题。在这里我们所要谈论的“确定性”主要指知识的确定性,即关于知识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笛卡尔的知识“确定性”问题进行讨论。第一,在笛卡尔那里,“确定性”得以实现的可能是“普遍理性”的存在。从人人都有“良知”,且均匀地分配给每一个人出发,笛卡尔证明了“普遍理性”的存在。第二,讨论“确定性”是如何实现的。笛卡尔在《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中,将理性直观与演绎作为获得“确定性”的方法。在他看来,具有“明显可见性”的直观是“纯净而专注的心灵构想”,所以它本身比演绎更为确实无疑,这种确定性还表现在它能够全面地“通观”。而演绎则是从已经确知的事物中运用逻辑推理规则推演出普遍性。二者在获得确定性知识的次序上有先后之别,但是归根结底,演绎也是直观的应用。第三,笛卡尔用普遍怀疑的方法对一切不可靠的知识基础进行清除,最终找到了唯一不可怀疑之物——“我的存在”,并将其作为整个知识论的基础。第四,从“我思”这个确定性认识出发,并不能证明就找到了知识的确定性根据。在他看来,“内感官”是不可靠的,只有求助于全知全能的上帝,才能彻底保证知识的确定性。

一、确定性与“普遍理性”

笛卡尔认为,哲学自诞生以来,就争论不断。在他看来,一切都是值得怀疑的,真理只有一个。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确定性,哲学很难存在一个公共的接受标准对不同的问题进行取舍,故而矛盾重重。“至于其他的学问,既然他们的本原是从哲学推演的,我们可以肯定,在这样不牢固的基础上绝不可能建筑起什么结实的东西来。”[1]用不确定的哲学来推导其他科学显然是不合理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确定性”的建立势在必行。那么他所言的“确定性”又是如何可能呢?

笛卡尔对知识确定性的设定之一在于普遍理性的存在。他断言,理性是一种可以在各种情况下使用的普遍工具。理性一直以来都是知识的基础,“既然理性说服我,对于不完全确定和不容置疑的意见,应该像对待那些明显是错误的意见一样,谨慎地加以保留。那么,如果我发现每一种意见中都有任何值得怀疑的理由,把它们全都拒绝,也就足够了。”[2]普遍理性的可能性在于,人人所具有的“良知”。在他看来,“良知,是人间分配得最均匀的东西……也就是我们称为良知或理性的那种东西,本来就是人人均等的”[1]。从人人都有“良知”出发,笛卡尔得出了人人都有理性这个结论。理性如良知一样,均匀地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普遍理性是笛卡尔追求确定性的起点,笛卡尔对“确定性”的相信源于他对普遍理性的相信。尽管自古希腊以来,人们多对知识的确定性甚至知识的存在产生了怀疑,但是笛卡尔本人并没有随波逐流,而是坚信有确定的知识。接着他说:“拿理性或良知来说,既然它是唯一使我们成为人、使我们异于禽兽的东西,我很愿意相信它在每个人身上都是不折不扣,很愿意在这一方面赞成哲学家们的意见,那就是,同属的各个个体只是所具有的偶然性或多或少,它们的形式或本性并不能多点少点。”[1]这里,笛卡尔指出了理性是人人所共有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他认为,“良知”就是分辨真理和谬误的能力,它与“理性之光”和“自然之光”是相通的,所以人的这种认识能力是天赋的。“自然光形成了笛卡尔理性概念的核心。然而,正如我们所见,他也明白理性包含着根据自然之光进行判断的力量。”[3]笛卡尔将理性等同于“良好的感觉”或“判断能力以及区分真假的能力”[3]。他认为人的理性能够对他所理解的事情形成直接、明确、没有任何疑问的概念,这种概念本身就具有确定性。这种确定性产生于心灵本身的性质,产生于理性的自然之光。笛卡尔的知识概念与他的方法论规则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笛卡尔对知识的寻求就是要寻求指导心灵正确操作的原则或规则。在笛卡尔看来,只要正确地行使理性,人人都能获得知识。

二、普遍怀疑的基本策略

笛卡尔从“普遍怀疑”出发,以确定性来理解知识,认为“凡可怀疑的事物,我们也都应当认为是虚妄的”[4],强调我们要怀疑一切,把传统哲学中所谓“真”的一切都清除掉,从而探寻真正的“确定性”。不同于传统的怀疑论,笛卡尔的怀疑方法是建设性的、积极性的活动。基于对确定知识的信心,他把怀疑看作是获得确定可靠的原则,所必需的条件和方法以及清除旧哲学偏见的工具。通过普遍怀疑,一方面,摆脱了中世纪宗教神学和经院哲学的羁绊,摒弃一切陈腐的偏见和通过感性获得的不可靠知识,为其新哲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它才能达到完全的确定,才能为新的哲学奠定坚实的基础。笛卡尔用普遍怀疑的方法打破了传统哲学的桎梏,从而探寻新的确定知识。

“确信并不是由感官得来的,只是由具有明显知觉的理智取得的。”[1]笛卡尔运用怀疑的方法反观旧哲学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时,指出感觉是不可靠的,它有可能欺骗我们,因此要怀疑我们的感觉。“直到现在,凡是我当作最真实、最可靠而接受过来的东西,我都是从感官或通过感官得来的。不过,我有时觉得这些感官是骗人的为了小心谨慎起见,对于一经骗过我们的东西就决不完全加以信任。”[5]在笛卡尔之前,有很多人主张我们是通过感觉来获得认识的,但是在笛卡尔看来,感觉虽然内容丰富,但往往会给人以错误的信息,不能提供可靠的知识。例如,在第一沉思的睡梦假设中,笛卡尔就认为,在睡梦中我们可以觉得自己穿着衣服在炉火旁边,我们睁开眼睛,我们摇晃脑袋,我们伸手,等等,而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这都是一些虚幻的假象而已。在对第六沉思的反驳中,伽桑狄亦是如此理解这一层面的怀疑。他认为,没有必要争论感官的正确性,因为错误或者虚假的不是感官,而是精神根据感官所下的关于某物是怎样的判断。尽管伽桑狄的反驳并不够彻底和有力,也没有和笛卡尔一样去考察感官的可靠性,但是显然他也看到了感官的不确定性,它有可能仅仅只是迷惑人的假象。通过普遍怀疑,笛卡尔试图把知识的不可靠原则给予彻底否定,从而确定以普遍理性作为获取新知识的依据。“笛卡尔主张他的思想和存在都是确定的,这一主张对他的认识论总体计划至关重要。他想答复怀疑论,而且是在基础主义的框架内答复,基础主义的观点是,我们所有的知识都始于一些自明的信念,这些信念并不由其他信念来证明,但却为我们所知的其他一切提供了理由。为了成功完成这个计划,笛卡尔必须阐明一系列自明的信念,并表明其成员既确定又广泛,足以支持我们对世界的其他知识。他声称,自己的思想和存在是确定的,这是他尝试这么做的第一步。”[6]

在第二沉思中,笛卡尔开始检验,是否有什么东西在普遍怀疑的攻击下仍是能可靠相信的。笛卡尔最终获得了不可怀疑之物:作为思维着的我的存在。有人认为,笛卡尔推理的重点在于,每一个怀疑的理由都包含着他的存在,而其存在则是通过他的思考来实现。传统的怀疑论者担心幻觉、疯狂、梦境和神的欺骗,这使他相信那里没有确定性。而笛卡尔落脚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这个基础是确定的,即使他担心的是一个欺诈性的上帝,他也能承受得住:他是存在的。“但是我已经说服自己,世界上绝对没有任何东西,没有天空,没有土地……所以在仔细考虑了所有的事情之后,我必须最终得出结论,这个命题,我是,我存在,必然是正确的。”[2]因为,如果认为思维的东西在思维之时并不存在,那就自相矛盾了。因此,这条知识——我在思考,所以我存在——是任何有序地进行哲学思考的人首先想到的,也是最确定无疑的。“我观察到‘我思故我在’这一真理是如此坚固和确定以至于所有怀疑论者最夸张的假设都无法动摇它,于是我决定毫不犹豫地接受它,把它作为我所寻求的哲学的首要原则”[1]笛卡尔将“我思故我在”作为其哲学的第一原则,认为它是我们最先认识到的东西,也是最确定的东西,同时又是整个认识过程的起点。他给予普遍怀疑方法以充分的自由,甚至是可以怀疑物质性的我。在第一沉思中,笛卡尔对人的感官进行怀疑,“梦”的设想更是让他对自己的身体也产生可怀疑。他认为我们可以怀疑这世间的一切,但是唯一不能怀疑的是“我在怀疑”这件事本身。只要我怀疑“我在怀疑”,就同时证明了“我在怀疑”。既然我在怀疑,那么进行怀疑的思想者“我”也是存在的,“必须存在,才能思想”,没有思想者,怎么会有思想本身?这样,笛卡尔运用普遍怀疑的方法找到了他唯一不能怀疑的哲学第一原理,即“我思故我在”。也就是说,笛卡尔通过普遍怀疑得到了第一个确定性的认识即“我的存在”。“我确实知道了我是一个思维的东西;但是……从而我觉得我已经能够把‘凡是我们领会得十分清楚、十分明显的东西都是真实的’这一条定为总则。”[5]

通过对“我思”的论证,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笛卡尔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当有人说我在思考,所以我存在时,他并不是通过三段论的方法从思维中推出存在,而是通过头脑的一种简单直觉,把它看作是不言而喻的东西。”[5]这一点很明显,如果他要用三段论的方法来推论,他必须事先知道大前提“一切有思想的东西是存在的东西”;然而事实上,他从自己的经历中学到了这一点,那就是他不可能在不存在的情况下思考。贾克防先生也认同这一说法,他说:“这一内容也就相当于我思考所以我存在或者只要我思考,我就必然存在。其中‘必然’一词显然不表示逻辑必然性,因为,首先‘我’不是一个必然的存在者;其次,对‘我存在’这一命题的否定也不包含逻辑矛盾。”[7]也就是说,“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并不是一个逻辑推理的命题,而是一个自明的事情。在《开启理性之门:笛卡尔哲学研究》中,冯俊先生也同意这一命题并不符合推理的标准,在他看来:“‘故’在这里只是一种语气的转折、顺延的意思,而不表示推理。”[8]笛卡尔认为,“我思故我在”是通过一种直观,即“精神的一种单纯的灵感”,而不是推理。因此,直观本身,尤其是在第一原理尚未确定的阶段,并不能保证其结果是可靠的。

笛卡尔致力于追求知识的确定性,企图建立确定的知识体系。关于知识确定性的研究,他运用普遍怀疑的方法找到了哲学的“阿基米德点”即“我的存在”,又通过直观与演绎的方法建构了新的知识大厦。那么“普遍怀疑”与“直观演绎”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周晓亮先生认为:“笛卡尔将直觉和演绎当作获得科学知识的根本方法,并进而用普遍怀疑对之进行修正和补充。”[9]对于这一看法,笔者并不大认同。笛卡尔在《谈谈方法》一书中简要地将自己的方法概括为四条方法论原则,即:

“第一条: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决不把它当成真的接受。也就是说,要小心避免轻率的判断和先入之见,除了清楚分明地呈现在我心里、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以外,不要多一点别东西到我的判断里。

第二条:把我所审查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为解决。

第三条:按次序进行我的思考,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直到认识最复杂的对象,就连那些本来没有先后关系的东西,也给它们设定一个次序。

第四条:在任何情况之下,都要尽量全面地考察,尽量普遍地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1]

第一条原则就强调了决不把任何还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作真的加以接受。“除了清楚分明地呈现在我心里、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以外,不要多一点别东西到我的判断里”,他是从普遍怀疑出发得到无可怀疑的“阿基米德点”,并把它作为认识的起点。第一条原则本质上是确定性的原则,尽管是运用直观的方法,但其出发点是普遍怀疑。而后两条原则显然分别是对直观和演绎方法的运用:首先将要审查的难题分成若干部分;再从最简单和容易的对象开始思考(直观),一点点地按次序进行。最后则是直观与演绎的结合。显然,从笛卡尔的论述来看,他把普遍怀疑作为方法论的第一步,而并非是对直观演绎的修正和补充。

不言自明的理性直观推理归功于笛卡尔的原则,即清晰而明显的知觉总是真实的,即使在面对怀疑的理由时,比如欺骗性的上帝假说。笛卡尔仍确信他思考并因此而存在,因为他清楚而明白地感知到了这个事实。然而,尽管笛卡尔似乎把清晰而明显的知觉作为规则中确定性的充分条件,当他在《第一哲学沉思集》和《哲学原理》中对自己的能力进行更批判性的检验时,他似乎改变了主意。

三、获得“确定性”的方法

那么确定性是如何实现的呢?笛卡尔从方法论的角度为确定性寻求坚实的基础。“要得到确定性,就要进行一次普遍的怀疑。怀疑的方法是笛卡尔的第一个方法。”[8]这是笛卡尔从数学中借鉴的方法,通过普遍怀疑的方法,从最简单的、无可怀疑的东西出发,经过合理的推演而得出全部的知识。笛卡尔在《谈谈方法》一书中总结的四条原则既是原则又是方法。关于方法,笛卡尔说“我所说的方法,是指确定的、容易掌握的原则,凡是准确遵行这些原则的人,今后再也不会把谬误当作真理,再也不会徒劳无功瞎干一通而消耗心智,只会逐步使其学识增长不已,从而达到真正认识心智所能认识的一切事物。”[10]在笛卡尔看来,以往之所以没有关于事物确定性的知识,是因为没有获得确定性知识的方法。一旦获得了这种方法,我们就有可能掌握对一切事物的认识。笛卡尔把这种方法分为两种:理性直观和演绎。直观是我们获得最初确定性的能力,它使演绎成为可能;而演绎是从一些确定已知的命题推断出必然遵循的事物。

在《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的第三原则中,笛卡尔明确地谈到了直观,“我用直观一词,指的不是感觉的易变表象,也不是进行虚假组合的想象所产生的错误判断,而是纯净而专注的心灵的构想,这种构想容易而且独特,使我们不致对我们所领悟的事物产生任何怀疑”[10]。要注意的是,这种直观不需要任何先验知识,而是来自于人类“唯一的理性之光 ”。“现在清晰的理性之光提供了这种直观,因此任何人都不可能怀疑它的真实性。如果有人对此表示怀疑,那么这可能是由于他的自然之光不知怎的被一种笨拙的方法或先前的偏见弄错了。”这种确定性产生于心灵本身的性质,产生于理性的自然之光。直观是一种明确的、专注的心的概念,这种心只从理性的光里产生,这是毫无疑问的。笛卡尔在这里所讲的直观是一种理性的直观,这种直观排除了感觉、知觉、想象和记忆,是一种纯粹的精神活动,它是一种理性的“看”。他认为,人的理性能够对他所理解的事情形成直接、明确、没有任何疑问的概念,这种概念本身就具有确定性。正如冯俊先生解释的一样:“我们运用直观就像运用眼睛一样,不要把思想在分散在全部事物上,而应集中在某一个点上……我们的思想也不应该被各种对象所干扰,而应专注于那些最简单、做容易的特殊事物,这样他才能清楚。”[8]直观的对象必须从最简单的即最容易的东西开始。那么什么是最简单的东西呢?在笛卡尔看来,一切凭着心灵的直观能力就能一目了然的事物就是最简单的。他之所以重视直观的对象应从最简单事物入手,这是因为笛卡尔发现,“人类心灵恒常舍弃自认为很容易就可获得的东西,而对奥妙新奇之物则趋之若鹜”[10]。很多人在探求知识的过程中经常对简单容易的事物视而不见,而对晦涩深奥的问题兴趣盎然。基于此,笛卡尔认为我们在认识事物时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认识只有从最简单事物开始才能逐步深入。在第11条规则中笛卡尔对直观的要求进行了扩展,在他看来,精神直观要遵循两件事:一是直观的命题必须清晰明了;二是整个命题必须立刻全部理解,而不是一点一点地理解。最重要的是,笛卡尔认为,“直观之所以那样明显而且确定,不是因为它单单是陈述,而是因为它能够全面通观”[10]。认识事物,首先从考察最简单的事物开始进行直观,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其进行整体性的把握即“通观”。“通观”在笛卡尔看来也是一种直观的特殊运用,因为直观也是有限定的,一次直观也许不能达到把被考察系列中的所有环节尽收眼中,也就是说,直观并不能毫无遗漏地看清事物序列中的一切环节。

理性直观是笛卡尔方法的核心,演绎则是获得认识的补充方法。“演绎即觉察到从一个绝对确定的命题到另一个绝对确定的命题之间的必然联系。”通过演绎,可以认识到许多虽不是自明的,但可由持续不断的心灵互动对过程中的每一步都看得很清楚,并从已知的正确原则中演绎出来的知识。在“直观”的论证中,我们谈到直观的对象是简单观念。而演绎的意义则在于“使用演绎的方法:我们指的是从某些已经确知的事物中必定推演出的一切。我们提出这一点是完全必要的,因为有许多事物虽然自身并不明显,也为我们所确定地知道,只要它们是经由思维一目了然地分别直观每一事物这样一个持续而丝毫也不间断的运动,从已知真实原理中演绎出来的”[10]。在这一定义中,“己经确知的事物”就是指通过直观而获得的对事物当下的起始原理,从这一起始原理出发,经过推理最终实现对复杂事物的认知。演绎在这里进一步扩大了认知的范围,是对真知认识的深化。

直观与演绎在某种意义上讲都是获得“确定性”的方法,但二者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直观与演绎的方法在运用过程中有着不同的特性,“明显可见性”是直观的特性,直观的这种明见性在演绎中是没有的,或者说不明显,但是通过演绎获得的知识一定是确定的,“确定性”是演绎的特性。由此可见,“凡属直接得自起始原理的命题,我们可以肯定说:随着予以考察的方式各异,获知这些命题,有些是通过直观,有些则通过演绎;然而,起始原理本身则仅仅通过直观而得知,相反,较远的推论是仅仅通过演绎而获得”[10]。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直观和演绎在知识的来源和认识的方法上是有次序的,直观在先,演绎在后。直观是一种知性的把握,通过这种把握,我们确定地领会一个被直观的对象的简单本质,或者领会到这个对象中存在的某个必然联系,它是非推理的,不包含任何的思考。演绎被定义为“从一些确定的命题中必然得出的推论”,虽然它与“理性直观”的区别在于它是中介性的,但两者的界限却很模糊。“而我们之所以把理性直观和演绎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意识到演绎不需要直接的自我证明,这和直观一样;……但最初的原则本身只有通过直观才能知道,进一步的结论只有通过演绎才能知道。”[2]正如笛卡尔所指出的那样,这两种方法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确定性的基础。在笛卡尔看来,“全部方法,只不过是:为了发现某一真理而把心灵的目光应该观察的那些事物安排为秩序。如欲严格遵行这一原则,那么必须把混乱暧昧的命题逐级简化为其他较单纯的命题,然后从直观一切命题中最单纯的那些出发,试行同样逐级上升到认识其他一切命题。”[10]正是通过直观和演绎相结合的方式,笛卡尔获得了确定的知识。

四、“确定性”的最终保证

笛卡尔通过怀疑确立了“我思”的认识前提,但是他的沉思并没有止于此,“我思”对于笛卡尔来说是通过怀疑得出的一个直接认识,并且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认识,是毋庸质疑的,是一定存在的,由此笛卡尔得出“凡是我们领会得十分清楚、十分明显的东西都是真实的”。那么是否笛卡尔这样就找到了知识确定性的根据了呢?回答是否定的。从“我思故我在”这一清楚明白的知识出发并不能帮助获得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因此,他必须到主观以外去寻找基础。于是笛卡尔通过求助于全能而仁慈的上帝来解决这个问题,把人们信仰的对象、被基督教确定为不能怀疑的东西——上帝作为认识确定性的基础。“在早期的《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中,笛卡尔似乎相信,在直觉中发现的清晰而明显的知觉的确定性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不需要进一步的论证。然而,在他后期的著作,如《第一哲学沉思集》和《哲学原理》中,笛卡尔认识到有必要确保它们的绝对确定性。此安全性由上帝不具有欺骗性来保证。”在这两部著作中,笛卡尔明确地指出,上帝不骗人的本性保证了所有清晰而明显的感知的真实性。“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良知或上帝所给我们的知识能力,只要它能认识任何对象,清晰地、明白地理解那个对象,它就永远不会了解不真实的对象。因为,如果上帝所给我们的这种官能是贻误人的,而且使我们在正确运用它时会认假作真,那么上帝就委实应当得到骗子这个头衔了。这样,我们的最大怀疑就根本上解除了,我们也就不能再怀疑,我们是否由于本性的关系,在那些我们看来是明显的事物方面受骗。”[7]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笛卡尔的观点,我们只有在确信上帝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确定结论。如果我们确信上帝的存在,那么我们就能确信所有清晰而明显的感知都是真实的。“我们必须确信上帝的存在,然后才能确信哪怕最清晰的命题。换句话说,如果上帝的存在和不欺骗性不具有确定性,就没有任何确定性。”[1]

五、结 语

由上所述,如果人们只对那些清晰而明显的想法做出判断,错误是可以避免的。这是因为上帝保证了清晰而明显的感知的真实性,因此关于它们的判断不会是错误的。此外,人们应该避免对不清楚和不明确的思想作出判断,因为没有上帝的保证就会产生怀疑和形式上的错误。笛卡尔认为只有上帝的存在才能真正确保确定性的存在,它不仅保证了我们过去和现在认识的正确性,而且还保证我们将来认识的正确性。关于知识的确定性,其最终也必须由上帝的存在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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