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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影响解构、特征刻画与取向选择

2020-12-15马述忠郭继文

改革 2020年11期
关键词:数字鸿沟数字技术数字经济

马述忠 郭继文

摘   要: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全球经济治理产生了不同于传统经济时代的重要影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亟须变革以适应时代发展。数字技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政务和数字安全在丰富经济业态、提升贸易福利、优化资本配置、促进跨国协作、增强信息防护等方面对全球经济治理会带来有利影响,但在拉大数字鸿沟、形成市场垄断、加重金融排斥、威胁政务安全、造成理念分歧等方面也会造成不利影响。与传统经济时代相比,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在治理议题、治理主体、治理目的和治理逻辑等方面并无本质改变,但在影响因素、国际格局、侧重领域和治理路径等方面与传统经济时代有所不同。各国应积极转变治理方法、扩大治理范围,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完善规则标准,倡导多方共建,以推动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关键词:数字经济;全球经济治理;数字技术;数字鸿沟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0)11-0069-15

随着世界经济和社会多样化的发展,贸易、金融、投资、能源等领域的全球性经济问题日益凸显,全球经济治理变得日趋重要。全球经济治理是指单个国家或若干个国家联合起来针对世界经济问题进行的、超越国家主权的合作和共治[1-2],是全球治理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和延伸[3]。全球经济治理通过提供全球公共物品、化解各方矛盾分歧、建立全球经贸秩序、统筹协调国际行动、促进全球资源整合等来促进世界经济朝着更加健康、包容、可持续的方向发展[4-6]。中国秉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坚持合作共赢、创新引领、包容普惠和多边主义,致力于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经济治理格局。同时,中国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建立亚投行等,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开放包容、普惠共赢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不断贡献力量。

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渗透,使得数字经济成为世界经济动能转换、结构优化、效益提升的新引擎,得到了各国的普遍重视,纷纷出台数字发展战略、规划或议程,以紧抓这一机遇。同时,数字经济也越来越受到国际组织或区域性集团的重视,联合国发布的《数字经济报告2019》全面审视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态势,OECD、APEC等国际组织也纷纷将数字经济作为重要议题。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上,数字经济首次被列为G20创新增长蓝图中的重要议程,《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成为峰会的重要成果。在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下,数字经济规模快速壮大。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算,2018年47个样本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合计超过30万亿美元,其中,近一半的国家数字经济规模超千亿美元,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近5万亿美元,居于美国之后,为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7]。

以数字经济为主要形态的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到来会带来一系列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和新体制,不仅促进了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而且对全球经济治理的方向、模式、路径也产生了重要影响[8],全球经济治理正处于一个瓦解、重构、变革和新创时期。数字技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政务、数字安全在丰富经济业态、解决贸易分歧、促进资本流动、促进跨国合作、共建网络安全等方面会对全球经济治理的方向、模式和路径产生正面影响,但在统一技术标准、治理市场结构、维护跨国权益、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也会为全球经济治理带来更多难题,这些影响的背后从不同方面反映了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在治理方式、治理范围等方面的新诉求。为回应这些诉求,各国或地区以及区域组织、国际组织应携起手来,一道共建不同于传统经济时代的、适应于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新机制,以更好地发挥全球经济治理在丰富世界经济动能、完善世界经济格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从数字技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政务、数字安全五个视角分别解构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治理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通过与传统经济时代的对比,提炼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特征,最后对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取向选择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各国携手共建开放、包容、共赢的全球经济治理新体系提供参考。

一、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多视角的解构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技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政务以及数字安全不仅对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全球经济治理的治理方向、治理内容、治理路径、治理效果等也产生了诸多新的有利或不利影响。

(一)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基于数字技术视角

1.有利影响

第一,有利于通过搭建线上沟通场景,为全球谈判磋商创造更便利的條件。谈判磋商是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多方主体解决矛盾、化解分歧必不可少的环节。从国家领导人层面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七国集团会议、金砖国家峰会、上合组织峰会等,到部长级层面的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二十国集团财长会议、亚欧财长会议等,再到企业家层面的“一带一路”国家企业高峰论坛、中非企业家大会等,众多国际会议的召开与举办为解决全球经济治理中不同领域的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场合。但不可否认的是,频繁的线下会晤有很高的时间成本和组织成本,而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线上沟通、线上会议成为可能,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大大提高了磋商谈判的效率。

第二,有利于通过提供底层技术支撑,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更丰富的业态。在数字技术的支撑和应用下,生产、贸易、金融等经济环节都经历着数字化的深刻变革,智能制造、数字贸易、数字金融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这些新型业态的出现带来的是与传统经济业态大相径庭的组织模式和运作模式,促进了世界经济体系朝着多元、普惠、共享的方向不断演进,对于解决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以数字贸易为例,相较于传统贸易,数字贸易不再局限于固定场所和固定时间,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大降低,交易标的和交易主体的范围均有所扩展。因此,数字贸易的出现颠覆了以往的贸易方式,随着B2C、B2B、B2B2C、M2C等模式的发展,贸易业态大大丰富。此外,传统贸易面临的诸多摩擦或壁垒在数字贸易中有可能被规避。比如,数字贸易平台上有来自世界各国的采购商,也有来自世界各国的供应商,所有的商家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国别属性进一步弱化。如此一来,传统贸易模式下针对特定国家设置特殊贸易壁垒的难度将大大加大,由此引起的贸易摩擦的情况也将大幅减少。

第三,有利于通过合理运用数据分析,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更科学的参考。随着时代的发展,全球经济治理中的问题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金融、贸易、投资、环境、能源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国际社会的关注,但限于国际组织及各国精力和资源有限,需要对不同领域问题的严重程度及发展状况进行准确评估、合理排序,以确保把人力、财力、物力花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上。时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副总裁奈梅特·沙菲克曾于2013年在牛津大学演讲时提出了“智能治理”的设想,认为全球经济治理由两种元素——“硬”元素和“软”元素共同影响[9]。在这种结构下,对于全球经济治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根据问题的本身性质、背景等的不同可以采取“硬”治理或者“软”治理的方式,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最优化、最便捷、最实用的方案。在数字经济时代,要达到上述“智能治理”的效果,就需要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综合利用宏微观各方面的信息和数据,针对特定领域的特定问题进行精准的数据分析,从而更加准确、清晰、合理地把握问题的走向,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和参考,进而合理运用“硬”治理或“软”治理策略,有效提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不利影响

第一,数字技术种类日渐繁多,会加大标准统一难度。数字技术的日新月异发展对于技术标准认证提出了新的挑战,许多规则急需淘汰或更新。统一技术标准对于保障全球范围内商品或服务的流动是至关重要的,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标准的应用范围越广,标准产生的网络外部性越强,市场越统一,各方主体从中所获得的益处也就越大。在数字经济时代,技术的更新迭代更加迅速,与之相关的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标准等亟须配套更新。从国际范围来看,这大大加大了通用性认证标准的复杂度,对于标准形成、标准认证、标准推广、标准共享等各个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例,人工智能对原有的社会结构和治理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提高人工智能技术本身的安全性以及如何防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犯隐私等议题,开始频繁进入官方和公众视野。但目前国际上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分类指导。在市场参与者众多且技术高速更迭的情况下,亟须建立起全新的、有效的、反映行业发展状况的统一通用规范和标准。

第二,数字技术发展基础不同,会拉大全球数字鴻沟。数字鸿沟是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议题,具体指社会中不同社会群体在数字技术可及性和使用上的差异[10],这种理解也可以扩展到企业、国家层面,反映了不同主体能享受到的数字红利上的不同。欧美国家一直处于数字技术的领先阵营,而亚非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善、数字技术发展水平总体偏低,加之发达国家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上的垄断(如通过跨国公司控制网络空间的功能和范围),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差距会不断加大。此外,在快速变革的数字技术的推动下,除数字数量鸿沟之外,数字质量鸿沟也愈加明显。数字技术的发展有两个方向:一是范围的扩散,二是技术的深化,但当前技术的深化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其在数字功能方面的能力有了远超发展中国家的进展,已进入数字化发展的更高阶段。尽管发展中国家互联网普及率有所上升,但在技术深化方面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种情况下数字鸿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即数字质量方面的不平等,这进一步影响了各国共享数字红利的程度。

第三,数字技术被不正当使用,会激化地区之间矛盾。数字技术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向善,也可以作恶,而且由于其虚拟化的特性,很可能会降低作恶的成本,放大作恶的后果。在国际社会上,数字技术如果被应用于不正当的用途,不仅不利于各国共享数字技术红利,反而可能激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双边或多边政治经济关系的稳定,给全球经济治理带来新的难题。

(二)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基于数字贸易视角

1.有利影响

第一,数字贸易普惠化有助于提升世界整体贸易福利。数字贸易是以数字化平台为载体,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有效使用实现实体货物、数字产品与服务、数字化知识与信息的精准交换,进而推动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转型,并最终实现制造业智能化的新型贸易活动[11]。数字贸易的普惠化特征对于提升世界整体贸易福利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数字贸易颠覆了以往的贸易模式,传统贸易下限制贸易往来的各种因素在数字贸易中将大大弱化甚至不复存在,贸易流程大大简化,贸易成本大大降低,这会进一步带来贸易规模的扩张和贸易结构的优化,也会使得贸易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即使是偏远地区也可借助数字化平台开展国际贸易,贸易的福利效应将更加明显。另一方面,数字贸易大大降低了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传统贸易下基本被排除在外的中小企业借助数字贸易平台也能够低成本地参与国际分工,进而为地区发展带来更多经济动能。在联合国贸发会议、G20峰会等场合,世界各国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妥善解决和处理数字贸易分歧,借助数字贸易的普惠化特征,充分发挥贸易驱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第二,数字贸易生态化有助于解决跨国贸易矛盾分歧。生态化是数字贸易的典型特征之一,即以数字贸易平台为运作核心,可以将政府、企业、消费者、第三方服务商紧密联系在一起,遵循契约精神,共同进行信息的共享与交换,在交易过程中实现价值创造。数字贸易平台上的各方主体的国别属性已经弱化,特别是进驻平台的企业,来自世界上的不同国家或地区,所有的商家,连同平台、消费者会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在产品设计、市场营销、交易方式等环节中会尽量协商和合作,这本身从微观层面上就会大大降低贸易摩擦发生的可能性。此外,由于平台汇聚的商家来自世界各国,各国政府在制定针对数字贸易的政策时会充分考虑本国企业利益而尽量不采取极端的贸易管制措施。相反,出于紧抓数字贸易契机、提升本国贸易福利的动机,各国政府可能会对平台主导的数字贸易形式在通关、检疫、物流、金融等方面给予一定便利,以支持数字贸易发展。此外,在数字贸易模式下,订单趋于碎片化、分散化,通过提高关税等设置贸易壁垒本身有一定的难度,且作用较之传统经济时代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经济下跨国的贸易分歧在数字经济时代可能大大降低,这与数字贸易的生态化属性是密不可分的。

2.不利影响

第一,数据流动与保护的平衡成为全球难题。在数字贸易时代,交易订单数较之传统贸易大幅上升,随之而来的是数据量的几何级增长。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资源,但对其进行开发利用时,又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系列难题。一方面,随着数据价值的增长,维护国家重要数据资源安全,保护政府部门、企业、个人数据免遭窃取和滥用,成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在数字贸易模式下,不同交易主体来自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需要分别适应当地有关数据流动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当这些国家或地区有关数据的管理规定相差较大时,就更加提升了监管的难度,除了协调成本的上升外,还可能引发贸易摩擦。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来看,只有数据的流动才能充分带动数据的分析、挖掘和利用,最大化释放数据的价值,充分发挥数据要素驱动生产的作用,所以数据确权、非个人信息自由流动、数据开放制度同样亟待构建。目前,美国主张数据跨境自由流动,而欧盟、澳大利亚等采取的是有条件的数据跨境流动管制措施,包括中国在内的60多个国家则主张数据本地化。如何在数据利用和安全保障之间寻求平衡,是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面临的重要挑战。

第二,平台型市场结构带来了新的反垄断难题。互联网平台是数字贸易中最为重要的市场组织,通过连接两个或多个群体来协调和配置资源,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交互与匹配,进而实现价值创造。网络外部性是平台的重要特征,即平台对单个用户的价值取决于其总体的用户基础规模。网络外部性的直接结果是一种正反馈机制,平台用户越多,越能吸引用户,反之则可能因无法建立稳固的用户基础而退出市场。因此,在网络外部性的作用下,数字贸易领域很容易形成“赢者通吃”或者“赢者最多”的市场格局[12],市场结构趋于垄断,这将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现象和规律。截至2019年底,全球市值排名前十的企业中,有8家为数字平台企业,市值占比达88.4%,市值规模达到6.23万亿美元[13]。平台带来了资源的重组和权力的重构,对传统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带来了巨大冲击。如何定位平台的经济社会角色,客观、理性地看待数字贸易中由于平台网络外部性造成的寡头垄断市场格局,看待这种“赢者通吃”或者“赢者最多”现象,是数字经济时代急需思考的问题,也是带给全球经济治理的新的难题。

(三)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基于数字金融视角

1.有利影响

第一,有利于优化资本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助力产业发展。数字金融的发展有助于优化资本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對于金融业本身以及其他产业有重要影响。一方面,数字金融有助于促进全球金融业的转型升级。金融体系的升级总是与科技发展相依相随:造纸及印刷技术的进步,加速了纸质货币代替金属货币的进程;电报、电话等通信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金融的流动效率;互联网的发展则颠覆了金融服务的流程和模式。当前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飞速变革,为金融体系的变革提供了更加优越的条件,对金融服务方向、服务模式、服务群体、服务领域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推动了金融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数字金融的发展也会对其他产业产生一定的外溢效应,促进产业间协同发展。其一,数字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其技术特性更加丰富和突出,对关联紧密的产业应用数字技术会产生一定的示范作用。其二,数字金融的网络化、数字化特性使得其与贸易、制造等行业的融合更为简单和容易,能够更全面、快捷地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提升相关产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更优发展。

第二,有利于为不同群体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支持,助力解决贫困问题。一直以来,金融方面的创新及应用是全球范围内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给予贫困群体以一定的金融扶持,能够赋予其更多的选择自主权,激发其主观能动性,进而实现脱贫。已经在多个国家被成功实践的“格莱珉银行”模式通过向贫困群体提供小额信贷服务,来扩大金融服务的普惠范围,帮助穷人实现自我雇用,创造就业。传统普惠金融因要兼顾普惠性而导致缺乏足够的商业可持续性,而数字技术提供线上化、网络化的手段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方面,数字金融能够突破线下营业网点的地理限制,使得偏远、贫困地区的人口借助互联网同样能够享受到无差别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数字金融能够简化金融服务手续,且能够借助数字技术更好地做好征信、授信服务,从而有效解决“中小微弱”群体面临的融资难、贷款贵等问题。世界各国应在数字金融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密切联系和沟通,彼此共享在数字金融脱贫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以共同为全球范围内更大程度地消除贫困作出贡献。

2.不利影响

第一,各国认识不一给跨国权益维护带来挑战。数字金融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认识和政策上并不一致,这加大了跨国权益维护的难度。其一,在传统经济时代,金融监管机构往往能够提出明确的监管目标与要求,但是对于数字金融,并没有可借鉴的监管先例与经验,各国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新技术应用标准、行业自律规则都不够完善,从而给行业监管带来了挑战。其二,各国适用的金融法律法规不同,对待数字金融的态度也有差异,导致面对金融消费跨国纠纷时,往往要依赖于第三方解决机制。但目前而言,这种有效的第三方平台在世界范围内尚属缺位,相关的国际组织还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企业层面的平台又缺乏足够的跨国执行力,导致消费者的跨国权益维护面临较大困难。其三,目前个人数据定义的模糊不明给数字金融领域的隐私侵权行为留下了灰色空间。个人数据的定义要综合考虑不同情形下的各类数据产生背景和途径,保证个人在消费过程中能够决定个人数据的去留和保护程度,具有充分的知情权。明确个人数据的定义和范围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也能够为跨国权益保护提供基础依据。

第二,数字“庞氏骗局”给消除金融排斥带来了挑战。缓解甚至消除金融排斥是世界各国在金融改革中不断努力的方向,也是全球金融治理中长期关注的重要议题。然而,随着数字技术在金融中的应用,数字“庞氏骗局”开始出现并泛滥,其是一种典型的依靠数字手段进行的金融欺诈,通过互联网等数字化手段,吸引投资者,通过高回报假象来骗取更多投资。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这种数字“庞氏骗局”更加隐蔽、更加高效,还可能突破国界限制进行跨国传播,消费者很难通过表象了解其中潜在的诈骗性质,使得欺诈波及的范围和造成的影响更大。数字“庞氏骗局”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能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破坏一个国家的稳定,甚至对世界金融体系造成冲击;二是给单个家庭带来的伤害和打击往往是无法弥补的,他们从这种损失中恢复过来可能需要很多年,甚至会影响到几代人的生活;三是容易造成信任危机,使受害者不再相信金融部门与监管机构,这种不信任会进行代际传播。数字金融欺诈所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容易造成数字普惠金融目标用户的金融排斥,阻碍数字金融深入发展。

(四)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基于数字政务视角

1.有利影响

第一,有利于提升跨國合作效率,实现协同治理。在面对世界共同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挑战或者突发性重大事件时,各国借助数字政务的模式及时进行数据和经验的交流和共享,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消除世界不同地区政府在能力、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差异,以协同应对的生态状态代替传统时代各自为政的闭塞状态,构建起无缝隙、动态化的跨国协同治理体系。数字政务有助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管理机制和跨部门的工作平台,针对在医疗教育、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领域共同关注的普遍性问题或者突发性问题,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处理,保持各国的信息交流与互通,充分把握事件整体的发展趋势,提升政府间的沟通协作效率,最大程度优化政府行政效能。在数字政务的推动下,数字经济时代的世界性公共事务由各国政府、企业、公众等不同主体共同参与、一起决策,不同主体的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成本不断降低,资源整合分配效率有效提高,全球经济治理不断朝着向开放化、高效化的方向转变和升级。

第二,有利于提高数据共享程度,实现智慧治理。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各种问题繁多冗杂且形式多样,对各国的有效应对提出了严峻挑战,亟须采取智慧治理的方式,以确定优先次序、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数字政务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满足了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对智慧治理的需求。具体来看,其一,在数字政务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可由各国政府主导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数据管理平台等,集成支撑宏观调控、动态监测、风险预警、执行监督等应用,通过各类平台将全球范围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政府连接起来,实现云端化处理、高效率办公。其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各国政府可以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实现用数据说话、靠数据决策、依数据行动,建立数据驱动的科学决策机制,提升各国政府决策的预测研判能力,从而在全球经济治理的跨国合作过程中,尽可能保障决策的科学性,掌握好实践措施的发力点和落脚处。其三,通过建立数据开放的国际标准,制定信息资源通用管理办法,扩大数据资源的共享范围和共享深度,营造良好的数据共用的国际氛围,进一步发挥数据在科学决策中的强大辅助作用。

2.不利影响

第一,协同治理为政府信息识别处理带来挑战。在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数字政务应用使得各国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能够共同为全球性问题的解决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商共建共治的协同治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决策太过偏颇,但与此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对于信息识别处理的难度。在数字政务下,信息来自企业、个人、团体、部门、组织、政府等各种主体,来源渠道大大扩展,但信息形式多样繁杂,准确性难以保障,这就需要政府以及国际组织能够准确识别处理各类信息,确定真正的符合事实的信息披露并进行及时处理,这对各国政府的内部工作及跨国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准确的信息识别对于全球经济治理中保障决策和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至关重要的,倘若识别错误或者有较大偏差,由于数字技术的网络化、数字化特征,信息传输时间短、反应时间快,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不但起不到解决问题的作用,反而可能缩短危机发生时间,扩大负面影响。特别是在金融市场上,政府释放的信息极具价值,是影响市场波动十分重要的信号,政府信息的传递可能对金融市场带来直接快速的影响,这就更加要求政府信息的谨慎性和准确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尽量缩小问题范围,降低全球经济治理的难度。

第二,数据开放为政府信息安全防护带来挑战。数据开放是数字政务的重要表现之一。在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各国政府之间建立即时、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保持数据合理、适时地向国际社会开放,是各国携手实现协同治理、智慧治理的重要保障。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数据开放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安全问题,不能触碰安全底线。在数字政务模式下,政府层面的数据,特别是政府内容或政府间流通但并未向外界公布的数据,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世界各地政府机构也已经成为爬虫、拖库、网站克隆等攻击的重点目标。政务服务广泛分布在公共安全、交通等多个领域,数据数量大、机密性强、附加价值高,且大多和国计民生紧密关联,一旦遭到攻击,后果不堪设想,政府信息安全防护的难度大大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在数据开放和数据安全之间做好平衡,制定合理的数据流动规则,同时通过数字技术提升数据安全防护等级,加强隐私脱敏防护,在不涉及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型要素的经济驱动作用。同时,在信息安全防护中加强跨国合作,最大限度地为数据开放和数据跨国流动保驾护航。

(五)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基于数字安全视角

1.有利影响

第一,有利于各国协同共建网络安全空间。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网络安全空间的治理是重要一环,既需要明确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不过分关注或放大单一环节责任,又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标准化组织、企业、研究机构和用户等各方的能动性,提高协同合作效率。数字安全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和演变不断升级,有利于各国共建网络安全空间。一方面,在数字安全模式中,产业生态各方责任得到明确,网络运营商、设备供应商等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使得各国有条件建立健全网络与垂直行业安全服务保障准则和信用体系,以共同应对网络垂直领域融合应用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在数字安全模式下,各国可以合作解决网络安全空间构建中重要基础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的问题。目前,一些重大网络工程、科技项目建设往往由不同的主体承担,需要跨国合作,充分发挥不同国家的优势,弥合不同国家在系统架构、实施路径上的差距。各国应携手合作,促进数字技术、数据资源上的互联互通,共同制定标准、规则,以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践行协同共治的理念,维护全球网络空间的稳定。

第二,有利于提高不同主体信息防护等级。政府、组织、企业、个人等不同主体的信息保护一直是全球经济治理中的重要命题。随着数字安全体系的不断升级和加强,政府信息保护、企业数据安全、个人隐私保障等多个方面的安全防护等级不断提高。其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能够强化威胁预测、威胁感知能力。一方面,通过开展网络安全未知威胁检测技术研究,提升从海量流量中发现高级威胁线索的水平,实现网络攻击事件的快速发现与场景还原。另一方面,通过态势感知预测技术强化威胁感知,并基于大数据分析与宏观微观态势研判,实现对重大网络攻击事件的提前预警,及时做好防范与有效应对。其二,数字安全能够强化数据保护与管理。借助数字技术建立有关数据的防护体系,从数据的产生、存储、处理到管理,全方位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防泄露、防窃取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有利于做好信息安全漏洞或威胁的搜集工作。其三,数字安全有利于加强信用体系应用。加强互联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各国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必然选择。在数字安全推动下,征信体系不断完善,有助于探索建立全球范围内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从而更大范围地明确对失信主体的重点监管和惩戒措施。

2.不利影响

第一,各国在数字安全理念与政策上的分歧为全球經济治理带来了新问题。目前世界上不同国家有关数字安全的理念和政策存在诸多分歧,对协同共建全球数字安全体系造成了阻碍。分歧的一方面表现在各国在数据方面的认识和监管政策不同。随着“数据泛滥”现象的出现,在数据产权方面,各国关于数据该由谁所有、由谁管、怎么管、怎么用、不同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如何分配等观念不一、立场各异。比如,一些国家认为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而一些国家认为原有的保护制度会阻碍创新,不利于发挥数字技术的优势。此外,在隐私保护、“被遗忘权”等方面,各国也缺乏共识。分歧的另一方面表现在各国对网络安全的理解以及在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策略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各国对于网络安全的范围认定、网络安全的管理强度、管理方式等方面的主张不一,比如何种行为算侵犯国家主权?如何预防这种侵犯行为?侵犯之后如何进行处理和惩治?此外,对于由网络安全引起的人权问题、文化冲突、数据保护、政治稳定等问题,各国看法也莫衷一是。

第二,以安全为外衣的数字技术本身可能会对全球经济治理带来新挑战。数字技术在提升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等级的同时,也可能引发新的安全风险,为全球经济治理增加潜在的挑战。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但对于给网络带来怎样的新威胁和风险,产生怎样的新攻击类型,应采用怎样的防御应对手段等还尚未可知。以区块链技术为例,本身区域链技术在提高保密性、维护系统安全方面具有先天优势,但近年来区块链相关系统安全问题频繁暴露。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和节点全球分布的特征,使用区块链数字资产进行资金转移隐蔽性高,难以追溯和识别身份,为犯罪分子利用勒索病毒收取勒索资金等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此外,数字安全为全球经济治理带来的新挑战还体现在算法方面。不少披着“安全”外衣的算法,实际上很可能并非真正完全只为用户的安全考虑,可能会搜集用户隐私信息等用于不正当用途。用户只能被动接受而不能清楚掌握内部的运行机理,于是产生了“算法黑箱”问题,算法的公开透明性以及可解释性亟须提高。

二、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特征:兼与传统经济时代的比较

传统经济时代下全球经济治理的诸多命题在数字经济时代将继续存在,同时数字经济中的诸多新业态、新模式对全球经济治理产生了新的影响。总体来看,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与传统经济时代在诸多方面并无本质不同,但在某些方面也呈现与传统经济时代不一样的特征。

(一)数字经济时代与传统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相同点

1.治理议题没有变

尽管数字经济时代与传统经济时代相比,社会经济的诸多方面都经历着数字化的变革,全球经济治理的内涵和外延在此背景下也有所拓展。但总体而言,数字经济时代和传统经济时代下全球化进程和社会多样化发展的趋势是相同的,全球经济治理的核心议题并没有实质性改变,涉及以经济为中心的诸多领域,主要集中于贸易、金融、投资、发展和能源环境五大方面。在贸易方面,如何降低贸易壁垒、减少贸易规则分歧、提高贸易标准的通用性、更好地进行贸易监管合作等,仍是全球贸易治理关注的主要内容。在金融方面,如何推进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如何使金融支持覆盖到贸易投资、创新、能源环境等更多领域,如何有效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等,仍是全球金融治理主要关注的内容。在投资方面,如何构建国际投资的合规体系,如何推动各国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接轨,如何进行合理的外资审查以降低进入壁垒等,仍是全球投资治理主要关注的内容。在发展方面,如何调整新兴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的定位以促进伙伴关系更加平等和包容,如何更大范围地脱贫减贫,如何在国际组织的协调和努力下更新发展机制等,仍是全球发展治理主要关注的内容。在能源环境方面,如何有效应对全球变暖问题,如何保障能源安全,如何降低环境污染、能源消耗的负外部性等,仍是全球能源环境治理主要关注的内容。

2.治理主体没有变

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的参与主体与传统经济时代并无显著不同,既需要国际组织的居中协调,又离不开世界各国的广泛参与。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性问题更加繁复,牵扯领域众多,缺少了任何一方的力量,全球经济治理均不会取得让人满意的结果。在经济领域,世贸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三者共同构成了全球经济治理的三大支柱,在制定国际规则、提供谈判场所、监督立法实施、协调争端解决、提供金融支持、统筹各国行动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等机构也在各自领域承担了部分职能。此外,欧盟、东盟、非盟等区域联盟,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区域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这些不同领域和层次的机构及其机制,共同组成了现有全球经济治理的基本架构。在这些区域或者国际组织之外,国与国之间达成双边协定、建立伙伴关系等也是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方式,与区域或国际组织一道引领着全球经济发展的方向,促进着贸易、投资、金融、发展、能源环境等各领域问题的解决。

3.治理目的没有变

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本质上与传统经济时代并无太大差异,都是通过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联系、合作、共治等来寻求超越国家主权的,能够促进世界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方法或机制。在贸易方面,各国通过在贸易方式、贸易规则、贸易标准、贸易监管等方面的互通和合作,致力于打造平等、开放、透明、包容的多边贸易体系。在金融方面,各国通过在货币互换、金融监管、普惠金融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致力于打造多方参与、共同决策、辐射广泛的全球金融体系。在投资方面,各国通过订立双边或者多边协定、积极参与区域组织谈判、加强市场准入合作等方式,致力于打造健康、有序的国际投资市场。在发展方面,通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资金扶持或技术援助、国家之间共享扶贫经验、打造经济共同体等方式,努力缩小南北国家之间的的数字鸿沟和贫富差距,促进世界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在能源环境方面,各国通过在治理全球变暖、解决能源危机、防治各类污染、开发新型能源等方面的沟通和合作,致力于建立平衡稳定、可持续的全球能源体系和绿色、稳定的全球环境。

4.治理逻辑没有变

数字经济时代和传统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在治理逻辑上是一致的,即都是通过一定的机制设计或条件改变来打破全球治理的“集体行动困境”。在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各国或地区针对某一领域问题达成共识的前提是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趋于一致,但当相关参与主体数目太多或者集团内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时,集团的组织成本会大大增加,各参与主体的主观行动意愿会有所降低而偏离集体行动的轨迹,于是就产生了“集体行动困境”[14]。这就需要克服全球治理目标和国内治理逻辑并不能完全吻合的问题。建构具有“共同的人类身份”的治理主体,是解决上述困境的根本途径。数字经济时代各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更加庞杂繁复、牵扯众多,没有国家可以单单凭借自身一国之力解决所有问题,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全球治理的价值取向,体现了人类道德与国家道德的平衡、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一致。“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通过整体福利的提升辐射个体利益的扩大,弱化国家在意识形态、社会制度、表达立场等方面的分歧与矛盾,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促进全球合作的达成。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通过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促進全球经济治理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展,能够有效缓解“集体行动困境”的问题,增进全球层面的治理有效性。

(二)数字经济时代与传统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不同点

1.影响因素有所不同

除了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地位、国际话语权等因素外,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因素还来自由数字技术所引起的数字经济本身。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在为经济社会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催生了一系列革命性、系统性和全局性变革,数字技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政务、数字安全等给全球经济治理带来了不同于传统经济时代的影响。数字技术在创造线上谈判磋商条件、促进新业态产生等方面会对全球经济治理产生正面影响,但同时也会带来加大技术认证标准的复杂度、拉大数字鸿沟等方面的负向影响;数字贸易的出现为提升贸易福利、解决贸易分歧等提供了新思路,但也带来了数据开发与保护、平台型市场结构治理等方面的挑战;数字金融在促进资本流动、跨国权益维护、跨国金融监管、消除金融排斥等方面对全球经济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数字政务的出现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跨国协作,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实现协同治理、智慧治理和集约治理,但也加大了政府信息识别处理、政府信息安全防护的难度;数字安全在协同共建网络安全空间、密切国际安全合作等方面有利于全球经济治理,但也需要各国处理好在安全理念和政策上的矛盾与分歧,并努力规避数字安全技术本身引起的新风险。

2.国际格局有所不同

技术的重大革命往往会带来世界经济版图与政治格局的调整,当前的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正是驱动世界经济政治格局重构的核心力量,也就是说数字经济的发展正重构着世界经济发展格局。在数字经济时代,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中的经济地位不断提升。据IMF统计,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加总在2008年首次超过发达国家,且是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复苏的主力军。经济地位提升的直接结果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场合话语权的提升[15]。过往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下的规则更多地体现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诉求,这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有失公平。比如,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制定的《与贸易相关的投资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等较多关注的是有利于发达国家发挥竞争优势的领域,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规则框架下并不能有效得到保障。因此,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应该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演进,这一点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的数字经济时代将更为重要。在此背景下,中国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有利于在新的国际格局下保障各方利益和机会平等,促进全球经济治理朝着更合理的方向演进。

3.侧重领域有所不同

尽管从大的议题范围上来讲,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和传统经济时代并无太大不同,但从治理的细分角度来看,治理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特别是在数字技术对经济社会的全面影响下,有关数字领域的治理将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有关数据的治理不容忽视。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治理渗透至经济社会的各个场景。但目前数据领域的规则标准建设滞后于实践,数据产权由谁所有、由谁管、怎么管等问题,目前国内外没有统一的制度标准。第二,有关平台的治理不容忽视。平台是数字经济时代出现的最为典型的组织模式,深刻地影响了生产、消费、政府管理等各个方面。以平台企业为例,平台的出现重塑了跨国公司进军国际市场的方式,对跨境贸易、跨国投资等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这对于各国对平台进行合作监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三,有关数字鸿沟的治理不容忽视。数字经济在驱动各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数字鸿沟”问题成为拉大世界贫富差距、造成两极分化的重要因素。这其中既包括数量层面的鸿沟,又包括质量层面的鸿沟。第四,有关数字安全的治理不容忽视。数字技术的发展也提升了各类网络犯罪、黑客攻击的复杂性,各类安全威胁日益增多,预防以及解决难度也大大增加,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不容忽视的。

4.治理路径有所不同

传统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是由发达国家主导的“中心化”的、纵向的、较为单一的治理体系。由于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的倾向严重,其结果就是在全球范围内既定治理目标并不能得到有效分配,解决途径只能由全球层面转向区域层面,区域层面的治理目标也会进一步分配至国家层面然后到国内层面,层层分解和传递无疑增加了全球经济治理的难度和复杂度[14,16]。在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应该以更智能、合理的方式分解全球治理目标,逐步实现横向的、多样化治理。第一,建立多元化的治理模式。在数字经济时代,应当建立以各国政府为参与核心,行业组织、平台、民众一起参与的治理体系,突出平台的治理责任,统一治理理念,协调治理任务,防止治理冲突。第二,建立协同化的治理模式。国际组织间、区域间、国家间的协同不仅要加强,而且要将合作扩展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微观层面,通过微观层面的合作推动宏观层面的协作,充分集合与发挥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力量。第三,建立法治化的治理模式。在数字时代,各国要本着前瞻性、动态性和交互性的原则,从网络空间法治化、数字技术法治化、网络信息法治化、市场体系法治化等着手,净化国际网络空间环境,明确数字经济产权、物权,在协作打击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同时,依法保障跨国消费中的消费者权益,共建法治化市场体系。

三、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取向选择

鉴于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治理的一系列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一些全球经济治理新特征,世界各国应加强联系、密切合作,秉持正确理念、坚持正确立场、宣扬正确主张,及时更新全球经济治理的方法和路径,携手共建开放、包容、共赢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

(一)转变治理方法,提升治理效率

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内涵和外延较之传统经济时代更广,除了传统的全球经济治理涵盖的关键内容外,在数字技术、数字金融、数字贸易、数字政务、数字安全等因素的影响下,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问题更加庞杂繁复,且涌现时间快、周期短、形式多样,这对于降低治理成本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各国以及国际组织适时转变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方式方法,以提升治理效率。一方面,要转变治理结构。鉴于数字经济时代的治理对象更加多样复杂,全球经济治理结构需要从以往的“纵向”治理结构向“横向”治理结构转变,实现分布式共同治理,要将治理对象按照不同的类别以及各组织的比较优势分配给不同的组织进行分块治理,让各领域的专家充分发挥作用。此外,还应形成一个综合治理中心,从整体上对议题的讨论进行指导和协调,从高效完成最终目标的角度出发来设计方案、分配治理任务,使出台的政策有连续性,避免各治理机构“自说自话”、各自为政甚至以邻为壑,以最终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转变治理手段。在全球经济治理形势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和手段对全球经济治理的不同领域的各类问题进行精准分析和预判,确定合理、急需解决的议题,打造智能治理模式,为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提供更具可靠性的决策依据,从而为相关问题的解决设计更优方案。

(二)扩大治理范围,覆盖更多群体

数字经济在经济业态、参与主体、运行模式等多个方面与传统经济有诸多差异,全球经济治理也需要扩大治理范围,兼顾各个方面。第一,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要涵盖更多主体。一方面,要努力缩小数字鸿沟,兼顾数量鸿沟和质量鸿沟。世界经济论坛建议建立“全民享有的互联网”,在持续扩大互联网普及范围的同时,注重提升人们的数字素养和技能。另一方面,要将中小企业等在传统贸易中的弱势群体纳入全球经济治理的范畴,借助数字贸易参与到国际分工中,进一步释放国际市场供给和需求的潜力。第二,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要涵盖更多业态。传统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很多问题在数字经济时代会继续存在并可能衍生出新的现象,因而对于传统业态的诸多问题仍需重视。除此之外,数字经济本身会带来许多新兴业态,分属于数字技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政务、数字安全等各个领域中,如比特币、跨境电商、智能制造等。在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要将这些新兴业态纳入治理范围。第三,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要涵盖更多领域。在数字经济时代,全球政治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程度不断加深,产业的边界愈加模糊,这要求全球经济治理关注的领域更加广泛,特别是在网络、太空等新兴领域,要探索国际合作的新机制,使更多国家搭上数字经济的快车。

(三)保持求同存异,减少矛盾分歧

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一大挑战在于如何处理和调和不同国家或地区在规则制定、政策实施、标准设立等多个方面的分歧和矛盾。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治理体制、不同数字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有着不同的价值偏好与治理策略,在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博弈与冲突。比如,由于在数据跨境流动上的立场存在分歧,印度等国拒绝在G20大阪峰会上的《数字经济大阪宣言》上签字。再比如,经合组织计划在2020年前出台有关数字税收问题的解决方案,超过110个成员国参与了包容性框架关于数字税收政策的工作,但是截至目前,包容性框架内国家和地区尚未就应对数字化税收挑战的长期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从全局来看,世界范围内目前缺乏全球性经济治理议程。直到2018年,联合国秘书长才首次提到有关数字经济全球治理的话题,但针对全球高速运行的数字经济,目前的全球讨论还很不充分,也没有形成一致性的治理框架。从局部来看,大量地区性规则互相交织、差异显著,各国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切入点不明确,也不统一。在纷繁复杂的各种竞争机制中,在数据跨境流动、跨国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税收监管、市场准入等方面难免有冲突或分歧的地方,如何减少分歧、凝聚共识是重大的挑战。这就要求各国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过程中,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追求共赢而非单赢,搁浅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的分歧,在有共同需求且可能合作的领域寻求“最大公约数”,以实现共同发展。

(四)完善规则标准,做到与时俱进

数字经济时代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原本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很多规则、标准已不适用或者亟须完善,需要在多方主体的探讨和协调,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变革,以适应时代发展。第一,贸易规则亟須修改和完善。数字经济时代的贸易呈现高度数字化的特征,商品展示、搜索询盘、磋商交流、支付结算、售后回访等均通过线上完成,且数字化的服务和产品、数字化知识和信息等成为重要的贸易商品。在这种趋势下,传统经济下以线下实物商品交割为主要内容的国际贸易规则亟须转变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要求。第二,国际标准亟须制定和完善。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日新月异,相关的国际技术标准需要及时更新与完善,尽快形成具备普适性的国际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构建适应于数字经济时代的技术合作新秩序。第三,有关新型业态的法规亟须建立和完善。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新型业态,典型代表如比特币,已经成为各国消费者争相争夺的数字虚拟物品,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还远远落后于实践;还有一部分是数字技术与传统业态融合而产生,比如自动驾驶、智慧医疗等,这些领域的法律法规也亟须完善以促进新兴业态更好发展。当然,数字经济时代需要对经济规则、标准等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这离不开各国的共同努力。

(五)倡导多方共建,实现协同治理

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问题往往不是单一、独立的问题,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多个层面、多个角度,靠单个国家或者单个组织的力量很难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这就要求国际社会在面对复杂棘手的问题时本着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进行协同治理。一方面,国家或地区之间要实现协同治理。全球经济治理中重大问题的解决离不开世界上不同地区国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面对网络空间安全、全球气候变暖等全球性的议题,以及国际性突发事件等情形时,在国际组织的协调下,国与国之间的协同将变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政府、平台、行业组织、平台用户等要实现协同治理。数字经济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内含了数据治理、算法治理、数字市场竞争治理、网络生态治理等多方面的挑战,这决定了单靠政府或者参与主体中的某一方力量,难以做到有效应对。事实上,就数字经济治理的理论内涵而言,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正是政府、平台、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在治理中作用的发挥。政府着力于负外部性、平台垄断等市场失灵问题的解决,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互联网平台,尤其是数字平台应约束自身竞争行为,并充分发挥算法、数据、贴近用户等治理优势,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行业协会要积极做好中间组织协调,为不同主体的沟通或磋商提供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打造权责利清晰、激励相容的协同治理格局,形成治理合力,这是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必然选择。

四、结语

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为全球经济治理带来了不同于传统经济时代的新影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亟须变革以适应时代发展。本文从数字技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政务、数字安全五个视角详细解构了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治理的治理方向、治理内容、治理路径、治理效果等方面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从治理议题、治理主体、治理目的和治理逻辑四个角度归纳了数字经济时代和传统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相同点,并从影响因素、国际格局、侧重领域和治理路径四方面总结了二者的不同点,在比较中全面刻画了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总体特征。在明晰了影响和特征之后,本文从转变治理方法、扩大治理范围、保持求同存异、完善规则标准、倡导多方共建等方面指明了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取向,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如何以更有效、有益的方式开展提供了参考。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中国在数字经济时代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有重要的参考意义。首先,中国要继续在国际场合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弘扬“正确义利观”,号召各国在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利益,避免各自为政、以邻为壑的行径,同时积极践行“一带一路”“数字丝绸之路”等倡议,在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做到互联互通,以实际行动为数字经济时代共商共建共享治理格局的形成贡献智慧和力量。其次,中国要秉承求同存异的原则,尊重各国在社会背景、意识形态、制度基础方面的差异,通过双边协商、多边谈判等方式尽量缩小与他国在贸易规则、技术标准、监管方法等方面的分歧,在可斡旋的领域最大可能地寻求“最大公约数”,并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各国共同实现协同治理、智慧治理。最后,中国要继续提升自身在数字技术、数字贸易、数字金融、数字政务、数字安全等方面的实力,在领先的领域进一步巩固优势,在落后的领域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以自身实力的增强提升在国际场合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并积极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发声,促进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不断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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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in the Digital Economy Era: Impact Deconstruction, Characteristic Description and Orientation Selection

MA Shu-zhong   GUO Ji-wen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has brought about a different impact on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from the traditional economic era. The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system is in urgent need of reform 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Digital technology, digital trade, digital finance, digital government, and digital security have a beneficial impact on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in terms of enriching economic formats, improving trade welfare, optimizing capital allocation, promoting cross-border collaboration, and enhancing information protection. However, they have adverse effects in terms of widening digital divide, forming market monopoly, aggravating financial exclusion, threatening government security and causing differences in ideas. 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economic era,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in the digital economy era has no essential changes in governance issues, governance subjects, governance objectives, and governance logic. However, it differs from traditional governance in term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international patterns, areas of focus, and governance paths. Countries should actively change governance methods, expand governance scope, improve rules and standards, and advocate multi-party joint construction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seeking common ground while reserving differences,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mechanisms in the digital economy era.

Key words: digital economy;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digital technology; digital divide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时代中国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研究”(20ZDA1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跨境电商推进我国数字贸易强国建设研究”(7197312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项目“多模式多语言跨境电商平台研发与应用示范”(2018YFB1403200)。

作者简介:马述忠,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数字贸易研究院院长;郭繼文,浙江大学中国数字贸易研究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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