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有企业破除形式主义的几点思考
2020-12-15王承翔
王承翔
摘要:国有企业是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中流砥柱,也是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中坚力量。但是国有企业发展至今,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问题,这不仅证明党建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和必要,而且也提醒国企党政干部不能盲目乐观。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破除形式主义之路,依然任重道远。本文将基于当前国有企业存在形式主义的一些表现,提出解决措施,希望可以引发业内人士的思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形式主义;具体措施
一、国有企业形式主义的若干表现
首先,在工作部署上过于简单,没有经过严密可靠的调查研究,脱离实际现象较多;其次,在工作落实环节不够具体,落实结果没有持续跟进,未能将文件要求,转化成实际的工作效果;在工作作风和工作考核方面,过于重视汇报环节,以及材料的呈现。凡此种种,都让形式主义的破除举步维艰。
二、新时代国有企业破除形式主义的若干措施
(一)提高作风建设的认识程度,抱有更坚定理想
要想保证队伍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就一定要从工作团队的作风上入手改变,这也是党风能够从上层贯彻入基层的根本保证。在工作推行阶段,应当让每个国有企业员工,对“两学一做”精神,进行反复学习,并充分领会精神,从而为党员体会作风建设的紧迫性以及重要性,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还应当配合党章党规的学习,树立合格党员的正面形象,和机关部门相互配合,全面使各部门和上下员工的服务意识,有明显提升,在行为准则框架内各司其职,落实相关工作。长此以往,促进干部党员党性修养的全面提升,使其理想信念更加鉴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公仆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使艰苦奋斗精神发扬光大。
(二)从领导干部团队中破除形式主义,促进领导作风改进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领导干部在作风改进中,起到的垂范作用,是不可估量的。领导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都会对群众,起到引导作用,群众在听其言、观其行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工作指导上情下达的过程。因此,为了防止出现,“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问题,任何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都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态度,自觉树立表率作用,使群众和基层员工正确认识榜样的力量。
领导形式主义的破除,主要应聚焦于领导作风的改进,形式主义的对立面,是真正做实事,因此,破除形式主义,决不能用另一种形式主义覆盖已有形式主义,而是要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抛弃形式主义。基于此,在国有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工作指标的制定上,应当充分立足于实际情况,不能出现假、大、空等虚报政绩的类似负面现象。与此同时,应当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产出能力、员工的工作热情相结合,不能想当然安排工作,出现劳民伤财,怨声载道的现象。另外,形式主义的破除,应当重视发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情况,无论是上层还是基层,都应当时刻保证监督工作的落实,不允许出现弄虚做假的情况,若出现,则应当第一时间曝光并针对性整治。
领导干部应当对权力建立起正确的认识,明确权力来源于基层员工代表的群众,明确工作的意义所在。平时工作规划的制定,以及具体工作的安排,不能成为空中楼阁,而是要多多听取来自下面的声音,达到兼听则明的良好工作状态。领导要带头讲实话、办实事、听实情,将全副工作精力聚焦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上。除此之外,还应当保证工作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性,要注意的是,破除形式主义,并不意味着视一切形式如水火,全盘加以否定,而是应当正视无助于工作落实的形式,利用辩证眼光加以看待和摒弃。
(三)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力度,重视警示教育的作用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从抗战时期就形成并发展的优良传统作风,在新时代背景下,依然绽放出更强的生命力,也是使党永葆生机的重要源泉。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可以时刻绷紧党员干部工作的神经,也可以保证作风建设工作在落实阶段,不会纯粹走过场,显得过于鸡肋,防止出现较大偏差,和最初工作目标相去甚远。
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其实质在于,在国有企业日常的工作和活动中,应当保证管理者态度的诚恳,重视收集并听取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不能只是在该环节上,简单走过场,而是应当保证认真对待,并结合实际情况,有选择接受群众意见。在意见收集上,国有企业机关部门应当拓宽渠道,在对象的选择上,不能过于局限,具体而言,不仅应当广泛听取领导层的意见与建议,更应当倾听同事和下级部门、外界的服务单位。范围继续扩大,则应当包含已退休老同志、甚至党外人士等。这样便可以使群众更清楚认识到国有企业党组织机关部门,对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态度,从而调动批评、指正的积极性,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大有裨益。
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定要掌握出发点的正确性。每个参与批评与进行自我批评的人,都应当明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最终指向和目的,應当是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保证工作更好落实,并提升队伍的团结性。批评环节不能掺杂个人情感,不能演变为人身攻击,也不能借机引发新的矛盾,翻历史旧账,通过诬陷和其他类型的攻击手段,破坏国有企业内部的团结稳定。批评的重点,应聚焦于工作落实阶段的问题,工作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后续产生的一些危害等问题上,换句话说,应仅仅围绕工作进行批评,在态度上实事求是。自我批评也是一样,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推卸责任,而是要通过这种方式,建立对自身的正确认识,从而在工作中查漏补缺,找到之后的工作正确方向。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批评还是自我批评,本质上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在言无不尽的同时,也不能将批评变为打压,不能过于纠缠其中毫不相关的细节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党员形成良好的引导作用,使党员群众都能实话实说,强化自身党性与工作作风。
(四)强化党组织监督责任的落实
任何工作作风的建设,都需要从制度问题上入手,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等相关问题,更是事关全局,关乎队伍团结、内部稳定的长期性问题。如果制度问题长时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就会导致思想作风无法纠正。尽管在追查一些领导干部的错误时,发现有些错误是个人局限性导致的,和制度问题关系不大,但是细究其原因,制度方面的问题和相关漏洞,依然是不可不查的。即使没有任何一项制度可以做到百分之百严密,但是对制度问题有所重视,却可以保证对坏人给予极大限制,不能为所欲为,否则只会使实干派束手束脚,瞻前顾后,影响工作效果。
在建设制度的相关工作落实问题上,应当对党组织监督作用有所重视,在监督工作的开展上,应当分成党内和党外两个方面。建设作风制度,破除形式主义问题上,应当针对性保证措施的有效性,前期做到预防工作,中期履行监控职责,后期查漏补缺,及时处置,采用PDCA的原理,以保证作风建设方面,在管理问题上更加科学。
在提高制度的科学性之后,还应当保证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可以从两方面入手。首先,应做到定期自查。国有企业的机关部门应当以月度或季度为单位,对作风建设情况和不良作风整治情况,进行细致的自查。自查形式可以是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及时掌握干部群体中存在的作风,防止不良作风、享乐主义等蔓延。自查结果应当细致明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上报。其次,应针对重点情况进行抽查。该环节主要是由上级部门组织,对下属部门的整风结果,实施专项检查。
(五)发挥问责制度的震慑作用
针对形式主义,仅仅靠预防是不够的,一定要保证出现形式主义之风,能够第一时间给予其迎头痛击。转化为具体工作,也就是加强问责制度的落实,为形式主义拓宽更多的举报受理渠道。平时要多多倾听来自不同群体的舆论,了解群众心中的形式主义,以及身边发生的形式主义实际实例,对相关问题的处理速度要快。除此之外,应当重视突出重点,如果和党的路线方针有较大偏差,并且群众反应较强烈,或者性质属于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事故之类的突发性事件,应当深挖背后暗藏的形式主义,不能放过任何一处细节,办理应当重视快速执行。除此之外,问责同样应当善于树立典型,抓住体现形式主义的那类少数人。如果发现国有企业干部党员,以及其他部门人员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则应当以最快速度,组织专项调查组,落实调查工作,如果案件涉及违法乱纪,则应当对其中形式主义进行重点审查。最后,应当在把握政策的基础上,对违反纪律的现象进行充分定性,深入剖析每一件典型案件,围绕该案例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产生较大震慑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破除形式主义,除了应当端正工作思想,还应当加强监督和震慑作用,不能只停留在喊口号层面,而是应当从领导做起,为群众树立榜样,真正净化干部队伍,肃清形式主义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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