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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问题与分析

2020-12-14林仕浩周燕

早期教育·教研版 2020年11期
关键词:师范院校职业教育

林仕浩 周燕

【摘要】学前职前教育是保证幼儿教师队伍质量的关键。文章结合学前教师教育改革的形势,分析了“中专、大专、本科”三个学历层次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特征与问题。当前各层次院校“基本目标趋同、梯度目标成层”的特征与格局明显。问题表现在表述模糊,缺乏操作性;价值取向欠缺人文性;培养定位模式与幼儿教师制度身份不匹配;基本目标趋同成为学前教师教育改革的症结;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目标定位更新滞后五个方面。最后,文章提出了完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设置的对策。

【关键词】培养目标与规格;学前教师教育;师范院校;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20)11-0023-04

【作者简介】林仕浩(1995-),男,广东惠州人,广州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周燕(1965-),女,湖南株洲人,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相继发布,着重提出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振兴教师教育。目前,我国学前教师教育主要由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本科院校承担,对应“中专、大专、本科”三个学历层次。各院校的培养目标涉及培养什么样人的关键问题,是对学生发展方向与专业定位的思考和体现,亦是学校设置课程、组织安排教学和进行教学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主要依据。培养规格则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表现为对学生应具备的素养、能力水平的具体要求与标准。

学前教师教育是学前教育事业的“最先一公里”,而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设置是学前教师教育的“最先一公里”,也是学前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然而,当前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设置和实施仍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影响学前教师教育的质量,值得关注与研究。本文选取广东省范围内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历史较为悠久、具有代表性的7所院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所,高职与高专院校各1所,普通本科与重点本科院校各1所),基于三个学历层次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表述,结合学前教师教育改革的形势,分析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设置的现状、特征与问题。

一、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特征

当前中专、大专、本科三级院校都着眼于培养幼儿教师,基本目标与规格趋同的现象严重,同时也依据不同学历层次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延伸,形成了“基本目标趋同、梯度目标成层”的特征与格局。

(一)基本目标与规格趋同

各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虽表述各异,在具体专业要求及职业发展定位上存在区别,但抽丝剥茧后,基本目标和输出类型大体上是一致的:培养能够在幼教机构从事教育教学、保育、管理与研究工作的教师。即各层各类院校都将培养幼儿教师作为首要的、基本的目标。此外,各院校关于人才“素养”的规划,较高频率复现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专业教学标准等纲领性文件的文字内容,核心内涵均用“培养具有坚定政治信念、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师德为先幼儿为本、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幼教人才”等表述带过,大同小异。

中等職业教育学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趋同尤为明显。从已收集的培养方案与在职教师反馈得知,上述两类院校的目标定位雷同,培养规格除共通的思想政治素质外,均十分重视职业素养、专业技能与实践。课程设置中除了学前教育学、儿童心理学和幼儿卫生学等常规课程外,“教法”痕迹明显,且着重培养学生唱歌、跳舞、绘画等方面的技能和幼儿玩具设计、幼儿游戏指导、五大领域教育活动开展等方面的能力。

(二)梯度目标与规格成层

梯度目标成层建立在基本目标趋同的基础之上,是基本目标依据学历层次的细化和延伸,涉及培养“什么样”或“从事什么岗位”的幼儿教师的定位。在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表述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多用“掌握较系统的保教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工作者、劳动者、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面向各级各类幼儿园、早教中心的保教人员和各技能方向的幼儿教师”等表述。高职高专院校较为强调“面向学前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应用型和技术技能人才”。本科院校则提及“学生能够胜任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教育行政和管理部门、幼儿读物研发及出版部门、幼儿福利及幼儿权利保护机构等组织的相关专业工作,培养专业理论水平高的优秀教师、卓越教育工作者”。

各类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设置,必然考虑到师范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涉及学前教育的专业性与市场需要的关系问题。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高职高专院校强调“技能型和应用型”的目标定位,体现了职业院校根据市场的需要、幼儿园用人的喜好设计培养方案,强化艺术类课程和技能型课程,接近培养一名“艺术生”,更多指向一种“生存性顺应”[1]。本科院校则具备较高的视野,培养目标不仅体现培养什么样的幼儿教师,还涉及培养什么样的卓越教育工作者和现代大学生,更多作为“专业引领”存在。本科院校与职业院校的差异十分明显,前者关于师范生的培养旨趣指向于内(儿童观、教育观、观察与研究能力等),而后者的培养旨趣则指向于外(艺术技能、活动设计能力等),这种内外有别的培养旨趣反映了两种不同的专业认同,也引发了关于学前教师教育“内外兼修”的思考与探索。

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存在的问题

当前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设置和实施仍存在不少问题,成为学前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阻力,以下将逐一说明。

(一)表述模糊,缺乏操作性

“政治信念坚定、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师德为先幼儿为本、高素质人才”等词汇频频出现于各类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描述中,但缺少操作性定义与相应阐释。就“高素质”一词而言,“高素质”的标准是什么?不同学历层次的“高素质”有何不同?全体师范生能否达到“高素质”水平?如何达到“高素质”水平?过多宏大且宽泛的词汇模糊了各类院校的办学特色与培养层次,在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方面缺乏引领,使得学前教师教育缺乏操作性。

(二)价值取向欠缺人文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反思教育:向“全球共同利益”的理念转变?》中提到,“应将人文主义价值观作为教育的基础和目的,其内涵强调:尊重生命和人格尊严,权利平等和社会正义,文化和社会多样性,以及为建设我们共同的未来而实现团结和共担责任的意识”[2]。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已成为当今世界教育的主旋律,人文性是教师教育的宝贵内涵。培养目标乃至教育目的的设置,必然离不开价值取向,涉及人本位或社会本位的价值倾向性关系。结合上述高频词汇可以看出,当前各类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中社会本位价值取向浓厚,把满足社会需要视为教育的价值所在。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在此价值取向下,内含对师范生功用性发展的指向和要求,以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呈现出来,注重师范生在教育活动中的实际能力和作用效能的开发与提升,未充分关注师范生作为“个人”,其自身的价值和个性发展。

各类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人文性欠缺具体表现为:在已收集到的培养方案中,人文性的相关描述甚少,偶尔出现“立德树人”“师德”等政策纲领性词汇,7所院校中,仅有重点本科院校明确提出“科学人文素养”一词。部分院校甚至未提及学生的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即便有,皆为一笔带过,而且课程作为实现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载体,缺少明确对应的课程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与人格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人文性欠缺的情况更为明显,在课程方面,较少开设哲学、伦理学、文学等人文学科,关于“艺术与审美”课程模块,更多是持着“用以教学、表演”等功用价值倾向而开设,难以真正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与人文素养。

(三)培养定位模式与幼儿教师制度身份不匹配

幼儿教师制度身份是指幼儿教师群体或个体受教师制度规范、约束而呈现的身份,涉及其专业认定、教师准入、职业发展、相关权利与义务、经济与社会地位等。近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要求师范生通过全国统一专业考试以获得教师资格证,提高教师入职的学历与专业门槛。于广东地区而言,一般情况下,须达到大专学历才可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这便意味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师范生将面临“难以甚至无法获得国家认定的专业教师身份”的窘境。检索广东省近五年的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学历要求表明应聘者至少达到大专学历,而城市地区更是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较高的专业认定与教师准入要求是合乎趋势的,但在当前幼儿教师培养定位模式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导致大批大专及以下学历层次的学前师范生流入到私立幼儿园、盈利性早教机构及其他行业,由“教育者”变为“服务者”,进而影响幼儿教师的专业性、职业前景、社会地位及公众形象。当前各级院校根据目标与规格培养出大量专业人员,但与幼儿教师制度发展不相匹配,学前教师教育的合理性受到挑战。

(四)基本目标趋同成为学前教师教育改革的症结

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幼儿教师的培养主要由中等师范学校承担,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目标则定位于培养中等幼儿师范教育的师资、幼教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改革,中等幼儿师范教师等要求相对较高的职业岗位逐渐为学历更高的研究生所承担,本科院校对人才培养目标做出调整,幼教機构成为中专、大专、本科三个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共同去向。从生源来看,高中起点学生经过普通高中教育,文化理论基础较好,而初中起点学生走的则是中等职业教育这一分支,文化课程学习较少,但艺术可塑性与实践能力相对较强。从办学条件来看,不同学历层次院校在培养时间、可用资源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从行业发展来看,当下学前教育领域涉及范围广,社会与行业分工日益精细化,随着民办园、托育与早教机构的迅猛增长,我国承担学前教育的机构及其性质也发生了巨大改变,愈发需要不同类型与方向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不同学历层次院校本应设置相对应的目标以形成分工有序的培养体系,而不只聚焦于培养幼儿教师。

显然,基本目标与规格趋同反映了各级院校培养类型相似、整体培养要求不清晰的现象[3],长期未解决易造成学前教师教育体系臃肿、过激竞争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当下还处于幼儿园改制与幼儿园市场化[4]的特殊阶段,存在民营幼儿园逐利倾向严重,家长教育观念更新滞后、偏爱“技能型”教师等复杂情况。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师范生培养时间短、成本低、数量多的“优势”更是在各层次院校基本目标趋同中发挥出来,模糊了教师专业身份,出现教育行业“劣币驱逐良币”[5]的现象,导致学前教育专业处于难以“引领”而被迫“顺应”的尴尬境地。基本目标趋同是学前教育专业的特征,也是学前教师教育改革的症结,当下正值幼儿师范教育模式由三级向两级转化的关键时期,基本目标趋同成为改革的关键一环。

(五)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目标定位更新滞后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6],推进了幼儿师范教育模式从三级师范向两级师范过渡。学前教师教育的中职时代已逐渐淡出,日趋大学化。在学前教师培养逐渐由本专科院校承担、教育事业改革面临新形势的背景下,对现存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进行重新定位势在必行,且成为改革的切入点。

实际情况是,在自上而下的改革模式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往往处于被改的地位,多持观望态度。出于办学历史、师资、生源、市场需求等原因,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基本不愿意放弃“培养幼儿教师”这条老路,也对中等幼儿师范教育未来的定位与走向存疑。面对新形势,部分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虽对培养目标做了“主要培养幼儿教师,也可兼任保育教师、育婴师等相关工作,同时通过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师范生升学率”等调整。但从其描述中可知,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仍旧以培养幼师为基本目标,各学历层次培养目标趋同问题即学前教师教育改革的关键问题难以得到解决。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作为学前教师教育改革的切入点,其生源和培养模式在向两级师范过渡的过程中并无结构性调整,目标定位更新明显滞后于改革的步伐。

三、完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设置的对策

第一,正确对待政策纲领性文件的指引作用,防止“照本宣科”与“含糊其辞”;同时立足各校的办学历史与资源,设置合理可行兼具特色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打造本校办学特色与品牌。

第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设置必须坚持人本化取向,重视未来幼儿教师完整人格的培养,不仅关注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发展,也要重视其专业情感和信念的养成[7]。

第三,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设置应充分考慮生源质量、学生的职业意愿、学校办学条件、学历层次培养特点、各地不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教师制度现状、社会与行业分工对不同类型学前教育人才的需要等多方面因素,既要顾及当前社会中各利益相关主体对行业的要求,又要避免过分迎合市场需求,兼具引领学前教育专业发展的前瞻性,在现实压力与理想追求之间取得平衡。

第四,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议其创新培养模式,将定位更新为“学前教育及相关领域多途径的就业去向”,避免局限于“幼儿教师”。尤其在产教融合、托育行业日趋规范发展的背景下,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更应积极肩负起培养托育行业专业人员的责任。对于办学历史长、社会认可度高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可与高校相关专业联合办学,并逐步向高职层次升格,发挥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培养模式的优势;而未达升格条件的学校可定位邻近方向或低一级的梯度目标,即以培养学前教育机构中承担保育工作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托育及家政行业工作者为主。借此改变基本目标趋同的培养格局,真正突出培养层次,形成“中专、大专、本科”多梯度、多维度的学前教师教育培养体系。

总之,面对学前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新形势,只有剖析培养目标与规格设置的现状与特征,解决存在的问题,才能实现不同学历层次院校教师培养的“有机团结”,激发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活力,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海英.“顺应”与“引领”——高师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与社会需要之间关系的思考[J].学前教育研究, 2007(Z1):14-18.

[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思教育:向“全球共同利益”的理念转变?[R].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5:36-41.

[3] 王迎兰.当前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目标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学前教育研究,2011(11):55-58.

[4] 王海英.学前教育还是“教育”吗——从深圳的公办园转企说开去[J].学前教育研究,2007(1):6-10.

[5] 步社民.学前教育市场化反思——以浙江省某些区域的幼教现象为例[J].学前教育研究,2008(12):3-6.

[6]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8-11/15/ content_5340776.htm.2020-05-01.

[7] 刘天娥.学前教师教育课程设置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196.

本文系广东省普通高校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全面二孩政策下广东城市地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17WZDXM033)的课题成果。

通讯作者:周燕,1379406794@qq.com

(责任编辑 王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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