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论”的理论渊源及其实践路径
2020-12-13王丽敏
□王丽敏
(清华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100084)
基于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这对日益凸显的矛盾,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安吉县余村考察工作时首次提出“两山论” 的重要论断,指出:“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15 年来,“两山论”丰富并发展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推动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契合了经济转型升级的规律,顺应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两山论”从人与自然关系总体出发,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生产力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绿水青山”,喻指人类持续发展所依靠的优质生态环境;“金山银山”,代表人类社会的一切物质生活条件。学术界对“两山论”进行了深入探讨,包括科学内涵[1](p107-111)、思维能力[2](p4-6)、内在逻辑[3](p151-158)、发展历程[4](p76-81)和辩证关系[5](p70-74)等方面。在“两山论”的理论渊源和实践路径方面,相关研究仍有待深化。
一、“两山论”的理论渊源及思想传承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论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它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钱穆将“天人合一”视作“中国传统文化之归宿处”并且深信中国文化对“世界人类未来求生存之贡献,主要亦在于此”[6](p93-96)。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蕴含着深刻的生态智慧,天人关系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两者是和谐统一的关系。
“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伏羲氏时代,“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易经·系辞下传》)。上象征天,下象征地,中间象征人,这是“天人合一”最早的说法[7](p33-37)。古人认为“天”和“人”的关系是一种内在关系,强调“天”与“人”的和谐,“天道”不能不知“人生”,“人生”不能不知“天道”。“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8](p9),表现了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特征。《论语》中载“知我者,其天乎”[9](p257),“获罪于天,无所祷也”[9](p259),强调天与人的和谐一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我”与物本来就是天地的一部分,人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董仲舒讲“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同而通理,动而相益,顺而相受,谓之德道”(《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他将天作为世间万事万物之主宰,一切之所由,人应与天相从、相符;朱熹说“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之于天也;即生此人,则天又在人矣”[10](p346),“天” 离不开“人”,“人”也离不开“天”,“人”之始生,得之于“天”。北宋张载明确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指出“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称》)。他强调人作为德行、责任主体对天地万物的使命,两者是一种和谐共存的关系。
在儒家看来,“天”是道德观念及原则的本原,“人”自身具有道德原则,这种天人合一是自然的合一。但是人类由于后天的影响,心中的道德原则常常处于蒙蔽状态。人修行的目的就是要去除这种蒙蔽,达到自觉遵守道德原则的境界。儒家讲究“仁爱”,作为仁者,要热爱并亲近自然,同时儒家倡导“畏天命”,这就对他们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约束,要求人们敬畏自然,对自然界要保持敬畏之心、警觉之心,依照自然客观规律来进行生活、生产活动。道家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庄子·山木》)天即自然,是宇宙最高的行为准则,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天与人原本是合一的,因人制定了诸多规范与制度,在这一过程中,人逐渐失去了本来的责任本性,从而与自然产生了矛盾。道家将人与自然合一作为人基本的行为准则。人类修行的目的即打破种种限制,使人性重新复归于自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一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有机协同,旨在建立人与自然良性互动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基于当时对自然的崇拜与迷信,对自然本身的真实面貌没有深刻的理解,也没有充分理解自然的复杂性、整体性和规律性,具有朴素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的能动性方面。“两山论” 摆脱了人与自然分化、人完全同一于自然的趋势,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共生等生态智慧。
(二)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辩证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自然界是……工人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人靠自然界生活”[11](p92),“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2](p38),是“现实的、有形体地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11](p167)。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将自然、人与社会看作统一的体系,从而打破了以往将自然、人和社会独立开来的状况。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人类社会的历史首先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是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人与自然的矛盾和人与人的矛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脱离社会关系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着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源。人类在实践活动中与自然发生物质交换,因此需要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维护自然界运行秩序,在进行生活、生产活动时,关注生态阈值和生态保护红线,不要超出大自然所承受的范围,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状态。“合理地调节他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13](p926-927)
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11](p167)。一方面,人作为“剧中人”,是环境的产物;另一方面,人又是“剧作者”,环境是随人而改变的。人既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自然,通过实践改造自然,同时也是被动的自然存在物,受自然界条件的制约和限制,不能离开自然界。
(三)中国社会对森林及环境保护的重视
中国保护森林的传统肇始于古代原始自然宗教、图腾崇拜以及对植物的信仰。当人类开始意识到自身能力远不如神秘的自然力量时,逐渐赋予自然界各种事物以神性、人性,人们对自然产生了敬畏及崇拜,进而产生了最初的原始宗教。森林作为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同样也被视作崇拜的对象。图腾作为原始宗教的表现形式,也包含着诸多植物、树木等。汉字中,“树”“桃”“柳”“柏”等都是由相关的图腾崇拜演化而来。中国古代有诸多包含对植物、森林崇拜的思想:夏朝有祭土地、林木、农作物的“社祭”“自禹兴而修社祭”(《史记·封禅书》);“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论语·八佾》);“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吕氏春秋·顺民篇》);“大社唯松,东社唯柏,南社唯梓,北社唯槐”(《白虎通·卷一·社稷》)等。传统社会多有保护森林的法制思想及政治对策[14](p29-39),早在尧舜时期,就成立了虞作为早期的林业管理部门,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清末时期。大夫里革曾向周匡王进言“山不槎蘖,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麋,鸟翼鷇卵,虫舍蚔蝝,蕃庶物也,古之训也。今鱼方别孕,不教鱼长,又行网罟,贪无艺也”(《国语·鲁语》)。之后,秦代出《田律》,唐代颁《唐律》,从宋一直到清代都坚持对森林的保护。
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几代领导集体将对森林、环境保护的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自然观理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制定了“普遍护林、重点造林”“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等原则,提出了“绿化祖国”(1956)等号召,之后,又提出“林业、造林,这是我们将来的根本问题之一”(1958)“要使我们祖国的河山都绿起来”(1958)“要发展林业”“实行大地园林化”(1959)等。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将环境保护提到了我国基本国策的高度,提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1982),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拉开了“三北工程”建设序幕,推动了绿化祖国的绿色革命。这一时期发布了《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1980)《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1981)《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1)等多个关于林业发展的报告。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经济、社会和生态平衡发展的思想,颁布、修订了多个环境相关法律,推行可持续发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1998)等,为进一步进行环境建设完善了制度规范,提出了“再造祖国秀美山川”的号召。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继续进行相关生态实践,发布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2003),强调“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将“生态建设”“生态文明”等确立为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在十七大上,将建设生态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两山论”的著名论断,党的十九大将这一基本理念写入了党章。“两山论”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的新发展,也是对我国古代传统生态智慧和历代领导人的生态治理思想的积极弘扬。“两山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新期待”,蕴含了“人、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生态社会观以及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生态环境质量要得到总体上的改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
(四)国际环境保护运动
20世纪60年代之前,“环境保护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存在于社会意识和科学讨论中的概念,在公共政策中也没有‘环境’这一条款”[15](p译序2)。随着生态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成为威胁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出现了许多“回归大自然”“与自然共生共息”的呼声,人们纷纷组织起各种绿色保护运动,反思工业文明的发展路径及模式,使更多人关注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了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追求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国共识,人类的文明进程开始了生态转向。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们逐渐意识到了对自然超负荷破坏产生的环境恶化等现象,蕾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1962)以多项事例刻画了杀虫剂等技术对自然及人类自身的伤害,批判了依靠科学技术统治自然的生活、生产方式与价值观念。20 世纪70 年代,罗马俱乐部发表《增长的极限》,报告中以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和资源消耗等五个社会发展数据指标为基准做出判断,如果人类不改变目前的发展模式,增长的极限将发生在未来一百年中,人口及工业发展等方面将会产生衰退。在这些学者的警示下,民间环境组织、政府和国际社会掀起了第一次环境保护运动的浪潮,成立了诸多环境保护团体,诸如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1969)、绿色和平组织(1971)、海洋守护者协会(1977)、地球优先组织(1979)等。绿色保护信息通过这些团体的宣传传达到了普通民众那里,激发了普通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环境保护思想成为共识。在政治派别方面,产生了诸多“绿党”,主张“生态优先”,提倡生态的永续生存以及社会正义,对全球环境保护运动的开展具有推动作用。
20 世纪70 年代,西方国家普遍成立了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组织,颁布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动这方面的国际合作,如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51)、美国环境保护署(1970)、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1972)等。虽然经过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治理,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情况有了明显改善,但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的总体生态环境状况越来越恶化。1987 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系统阐述了“可持续发展”概念,使之成为人类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衡量尺度。继“可持续发展”概念后,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1992),开启了全球性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纪元。
二、“两山论”的实践路径
“现代社会需要一种……根本转变,即从人类中心主义的实在观和价值观,转向生物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的实在观和价值观”,只要实现了这一转向,才能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找到一条出路[16](p8-18)。自然观及价值观作为人类对世界的总的看法,是人的世界观的核心,决定和支配着人的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等领域,对人类的行为具有支配和调节作用。因此,坚持“两山论”的第一步,即核心价值观的转变。由工业文明主导的人类中心主义尊崇一切以人的利益为中心的自然观及价值观,推崇个人主义,为了个人利益,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往往以多数人的不可持续发展为代价实现少数人的持续发展,导致生态环境系统及人类社会平等失衡。
“两山论”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的内在价值。“自然的存在和运转是地球上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支持地球上人和其他生命的生存以及生物物种的多样性。”[17](p72)人与自然是有机统一体,人与自然界的其他存在物都是有机自然整体的一个环节,承认地球资源及生态环境承载力的有限性,拒绝超出生态阈值、使生态环境失衡的行为。要想方设法与自然和谐共生地相处,在生态环境系统平衡的基础上,满足人们生存及发展的需求。人类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应该对人在自然中的位置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清楚的认知。目前人类正处在历史转折点上,一方面既可以通过现有力量,以最短时间破坏生态环境系统,导致人与自然关系之冲突乃至失衡;另一方面也可以做到以人与自然关系的互惠共生、和谐发展为宗旨,以生态整体性自然观作为指导,建构绿色、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这就要求处理好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然发展规律的矛盾,以自然发展规律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尊重自然规律及自然的内在价值,不再将自然视为“资源库”“丢弃场”。
(一)技术理性转向生态理性
技术理性是一种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把握世界的思维模式及行为准则,追求操作过程的客观性、精确性和最大功效性[18](p82-85),它蕴含着人类控制自然、对自然进行定量化阐释、追求有效性、社会组织生活的理性化和人类需求的有限性等要素特征。在技术理性下,事物都是可替代的,技术理性的发达使人们生活在机器化的社会和工业化的秩序当中[19](p11-12),传统技术理性建立在两个设定之上,即自然资源无限与自然界消纳能力无限。这就预设了人们对自然资源随意索取并将废弃物丢到自然的观念基础。在这样的假定之下,主流技术观认为,人类能够通过利用技术的力量改造自然、控制自然和征服自然,自然以人为主体,它为人类存在并为人类服务。在这样的技术范式影响下,自然资源以零价值甚至是低价值参与到技术活动中。在传统的技术范式之下,人类选择的是线性的、非循环的生产及生活方式,以产生大量产品、大量废弃物为特征。工业文明物质生产以经济效益为首要目标,追求单个过程的最优化,其大量需求-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运行模式,由于线性及非循环特征,缺乏逆向的修复过程,在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时,向自然排放大量废弃物,从运行模式的源头及末端对自然环境造成了破坏。资源过度使用,必然会引起资源透支,从而导致以资源为动力的技术体系的崩溃。只有有意识地尊重作为封闭系统的地球资源极限的事实,人们才能做出相应的调整。
生态理性的基本原则,是在尊重自然价值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尊重自然价值的客观性。自然界具有内在价值,这种价值是客观的,能在自身中发现而无须借助其他参照物,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评判标准。现代社会,技术理性搁置了自然的内在价值,使人类成了与自然对立的存在。自然界成了人类的取料场和丢弃场。一般而言,自然的内在价值是自然界自我构成的客观过程,无论是否加诸人类的意志,其都是客观存在的。生态理性要求在承认自然界内在价值及其客观性的立场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0],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尊重自然价值的整体性。“整个自然界构成了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联系的总体。”[21](p514)自然界的事物按照自然规律形成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渗透及不可分割的整体,某一类要素的变化,会导致其他要素甚至整体发生改变。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需要确立自然界的整体性、自然规律的整体性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生态理性是从整体性的视角看待自然界、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视野,为恰当地处理人、自然与人自身的关系提供了整体性的角度及方法。
尊重自然价值的和谐性。生态理性不仅注重自然的使用价值,更注重自然的内在价值,将自然视为有生命的、人类的伙伴,所有物种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不存在优劣之分,享有同等存在的权利。生态理性的核心指向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谐共生,突破人类中心主义的局限视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否定冲突的一面,自然界中无/有生命物体存在着相互作用,既相互合作,又相互斗争[21](p547-548)。自然价值的冲突与和谐是辩证统一的统一体,生态理性是人类在人与自然之共生、共存、共荣等方面达成的共识和必然选择[22](p88-92)。具有生态理性的人,其行为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而是以整个生态环境为自己的行为指向,能够用自己的评判标准对一切与环境相关的事物做出符合生态环境目的的评价,以自觉的生态意识来保护生态环境系统,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及人的全面发展。
(二)培养生态公民
生态公民是“具有生态文明意识且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代公民”[23](p13-19),强调地球作为养育者、栖息地、生命之根的重要性。不少学者将生态公民培养视为解决关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因素,将其视为消除工业文明弊端,促进生态文明主体发展的核心。只有在公民意识中加入生态公民新维度,巩固生态文明的主体基础,才能最大限度地推进社会发展。生态公民应该保有生态忧患、生态责任及生态素养培养等生态意识。
忧患意识是人类直面自然、社会而成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忧患意识使人见微知著,是人类对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与自身之间关系的精神自觉,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切忧思。生态忧患意识是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危机性及紧迫性,从人与自然关系中发现生态环境危机。人们不能因暂时的环境问题解决而懈怠,要时刻保持生态忧患意识。
生态责任意识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的自律意识,是通过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现实考察及历史审视,形成的以人与自然互惠共生为核心的价值观的责任意识和人格素养。生态责任意识以自然界整体的生态利益为价值导向,在人与自然关系中,除了“资源库”及“丢弃场”的关系外,还存在着精神关联,包括审美、文化、伦理等。生态责任意识是对生态环境现状的理性反思和总结,是对生态自律性的深刻思考。自然生态系统被“碎片化”,由之导致的生态危机促使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审视。应该将对自然的维护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放在同等位置来考虑,将之视为人类的重要责任。
生态环境素养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性反思及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状态的认同,是公民素养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生态环境系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它不仅产生了人类文明,而且还决定着其是否可以继续存在和以怎样的状态存在的问题。生态环境素养涉及两个方面:其一是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知水平及程度;其二是环境保护行为取向及具体行动。人类与其他生命有机体一样,是生态环境系统的一部分,其生存与发展受所处生态环境系统的制约。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社会、实现社会整体生态利益作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宗旨,加强公众的生态环境素养。通过促进教育改革,实行生态环境素质大教育,培养新生代的生态公民,使公众建立起对自然、社会、人自身之间和谐共生关系的认知,关注自然、社会及个人的整体、协调发展,使人从自然法则中寻求自身的发展方式,实现人自身、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教育公众以人与自然互惠共生的价值观代替人征服自然的价值观,让人类在向自然回归的同时获得人心灵的回归。罗伯特·赫尔(Robert Hull)对好的生态公民做过总结,他认为,作为好的生态公民,人类的诸多利益应该要与他者(其他形式的生命)共享;积极学习自然界的相关知识,学习生活世界中生态区域的知识;尊重自然的内在价值,具有欣赏自然的能力;关注地域或者全球的环境变化,尊重自然,将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仅仅看作是维持人类物理生存的手段,认知到有比消费和获取更重要的追求。生态公民提倡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和合理消费。资本逻辑及受其影响的消费理念,桎梏着绿色生活方式的发展及普及。人类改变现行生活方式及消费方式的趋势刻不容缓。
(三)建立生态文明产业链
在工业文明生产链中,生产过程被划分为两类活动,一类是负责生产活动,一类是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活动;与生产过程中的活动相对应,其主体也被划分为两类人群,一类是产品生产者,一类是环境保护者。在自然状态下,生态圈的物质生产是循环的,一类物种利用了自然资源后,它产生的废弃物可被生物圈消纳,成为另一类物种生存之必需品。可以说,在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性资源能够在生物物质循环链中被反复利用。
模仿生物圈物质生产过程是生态技术根据“仿圈学”模仿自然物质能量循环过程的尝试,是利用生态圈的物质能量循环过程,将生态系统的运行规律应用于人类社会生产、生活过程中,设计人类社会物质生产的生态工艺。生态圈的自然物质能量循环过程是由植物、食草动物、食肉动物、微生物等构成的物质循环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中几乎没有废弃物的产生,自然界产生的废弃物终归会被自然的消纳能力所消解。传统工业技术缺少对应的消解技术,给生态环境留下了大量废弃物,破坏了自然物质能量的正常循环过程。生态技术以仿圈学为基础,模仿生物圈的物质生产,弥补了传统工业技术消解方面的缺失,设计新的生产和生活装置设备,实现社会物质生产无废弃的生产过程,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谐共生。
生产方式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方式,是生产者、劳动对象和生产工具的有机组合统一,它决定着社会的性质、结构和面貌,决定着社会的基本制度、阶级结构、政治、法律、道德观点,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历史。传统的生产模式是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的,是一种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方式,在强调利润扩大的同时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往往会产生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现象,是一种线性、非循环的生产方式。生态文明生产方式的技术原则是非线性、循环性的,以绿色技术发展现代工业生产,形成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循环经济具有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三大特征。减量化从生产、生活活动源头着手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的产生和排放,降低人们对物质产品的依赖,使需求取代消费欲望从而真正成为“需求”,做到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消费需求,以达到自然、社会的供需平衡。再利用在继续发展产品使用周期的基础上,建立以废弃物为原料的再制造业。再循环跟再利用意义相近,从传统工业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链,扩展到清洁生产—适度消费—减少废弃—变为别种产业原料的循环产业体系。
(四)转换技术范式
传统工业文明技术观与它的机械自然观密不可分,它将自然机械化,看作无生命的可拆分组合的机器,从而突出人类对自然的控制,具体体现为技术成为人类征服自然的武器这一论断。实际上,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关系。在旧有的技术范式中解决技术问题是行不通的。就如尤金·施瓦茨(Eugene Schwartz)提出的“准解决和余留问题”理论,当技术范式一成不变仍处在旧范式之下时,新技术的发明及应用对于问题的解决是不可能彻底的。这种解决模式下,解决旧矛盾必定会产生新的矛盾,从而产生新的余留问题。为了解决旧的技术范式所引发的问题,树立一种新的技术观成为必然选择。
其一,运用系统性的思维,重新定义自然的价值,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作为被人们反复谈及的对象,它具有自身内在价值。生态技术观要求将技术放在人、社会、自然这一大背景下来对待,从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平衡角度出发,以维护自然的完整性为宗旨,使技术成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人和睦友善的有效途径。在这一过程中,从人与自然互惠共生发展的角度出发,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增加技术发挥的正面作用,减少副作用。
其二,将生态保护作为生态技术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自然界是由物质循环能量流动构成的有机整体,具有根源于事物之间复杂关系的内在价值。人类在运用生态技术时,考虑到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生态阈值,在认识到地球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合理地使用资源、节约资源,从生产前端-消费中端-废弃末端三个层次来运用生态技术,不再将自然界视为“取料场”和“废弃场”。生态技术应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宗旨,平衡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提倡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的技术,摒弃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但是能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技术。
其三,生态技术应该以循环型经济模式为载体。传统工业技术所推崇的是一种“生产—消费—废弃物”的经济运行模式,在这一经济运行模式中,没有资源采集成本及环境处理成本,故而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它对资源、环境的漠视,导致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它一方面在给人类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累积了大量的生态问题。而适应这一经济运行模式的末端治理,虽然暂时缓解了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矛盾,但因其在前端阶段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仍旧是大量生产、大量消费。这种末端治理只是量的治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困境,需要在转换技术范式的同时,转换其经济载体,也就是促进循环型经济的发展,将“生产—消费—废弃物”转换为“生产—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通过转换整个经济运行发展模式,将生态技术转变为以追求包括经济增长在内的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美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目标的绿色技术。
(五)制度保障
生态问题归根结底是体制、制度问题。制度是制约人们行为的约束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在中国构建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习近平同志提出“生态红线”的概念来部署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他指出“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要受到惩罚”[24](p209)。严格的法律制度也是为生态环境护航的重要手段,在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应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实行生态环境的问责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具体的措施之中,以具体的制度政策作为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及社会之间的共同作用,积极推行具体的制度保障,加强激励措施与惩罚措施相结合的制度,使“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和谐发展。
三、结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论断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强有力的理论基调,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山论”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统一,解决现阶段生态困境,并最终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两山论”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并且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自然生产力,明确了生态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优先性,重新理解生态环境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价值。同时,“两山论”为破解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难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生产力必须协同并进。“两山论”的贯彻实施必将使中国为建设美丽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