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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归于理,建基于实
——重大舆情治理的实践逻辑与价值遵循

2020-12-13□冉

理论月刊 2020年11期
关键词:行动者舆情舆论

□冉 华

(西南政法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重庆401120)

一、引言

2019 年被认为是5G 商用元年。5G 指的是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作为4G 系统的延伸,5G 提供无所不在的联结。相比于4G,5G 意味着海量(1000X 的容量)、快速(10GB/s 的高速,1毫秒的网络延时)、数据(1000+亿的网络连接)等技术标准。5G 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一起构成了互联网新兴技术群,深刻地塑造着社会生活,因此有人说,4G改变生活,5G改变社会。事实上,每一种技术、设计的推出,都是相关利益方博弈的结果,不同的技术方案体现了不同的分配利益,技术里总是包含了一定的政治蕴含。而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总会一定程度地重构社会,总会在一些方面生成社会价值,从而影响复杂的社会心态。当然,它也会派生出不同的话语——权力衍生机制,最终更为深刻地重塑社会舆论格局。

新技术变革同样激发观念变革,研究者不宜再以技术乐观主义或技术悲观主义的单一立场,而应以“第三种”中间道路的技术转化理论(或称为技术批判论)来面对新技术及其社会应用。所谓的“技术转化理论”,指的是在扬弃技术中性论和技术自主论的基础上,探讨技术隐藏的诸多可能性,寻求正面解决问题的方案[1](p113)。循此逻辑,本文在5G 等互联网技术背景下做舆论传播策略分析,将集中讨论技术与意识形态、技术体系与理性生活、技术政治学、技术调节与舆论引导等核心话题,可能涉及斯拉沃热·齐泽克(Slavoj Žižek)、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安德鲁·芬伯格(An⁃drew Feenberg)、维贝克(P.P.Verbeek)等人的理论主张。

二、研究现状

学者们对舆情、舆论、网络舆论等概念已有较为深刻的认识。相对于“民意”,大陆学者更多使用“舆论”和“舆情”两个概念。关于“舆论”,甘惜分先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将“舆论”释义为“公众的意见或言论”。陈力丹教授将“舆论”界定为“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2](p33)。简而言之,舆论一般指公众针对公共事务的相对一致的看法和观点,与民意有共通之处。至于“舆情”一词,在2008 年后伴随网络舆情监控的兴起而成为流行词汇。作为与己相关的公共事务的意见汇集,王来华将其视为“舆论情况”的简称,认为它是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管理者及其行为取向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3];丁柏铨教授则认为舆情即民意,但并不就是“舆论情况”的简称,同时强调在涉及公众(网民)的意见未公开表达时,须使用“舆情”概念[4](p5)。《词源》把“舆情”界定为“民众的意愿”,足见舆情与舆论具有相对一致的面向。两者分别主要体现为:舆论概念多对应公开的意见,舆情概念多适用于“意见未公开表达”的情形;舆论研究关注意见的效果研究,应被归入传播学范畴,舆情研究剖析群体心理活动,当放置进政治学、社会学的框架;关于网络舆情,则进一步为其划定边界:起于舆情事件发生,终于舆情结束——舆论形成。总起来说,舆论更多对应明确而公开的意见,舆情更多表征社会发展的动态势能。从深层次看,舆论有新闻舆论(媒体舆论)与公众舆论(众议)之分,也有“作为过程的舆论”与“作为结果的舆论” 之别,还存在潜舆论、显舆论、行为舆论等不同的舆论类型,舆论也有潜功能和显功能的不同。而舆论中理智与非理智元素的不同,潜功能和显功能的差异,往往造成舆情与舆论的纠缠不清,使得根源性的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差异性地跃入前台。

不少研究者将舆情治理和舆论引导加以关联并探讨网络舆论的传播策略。有学者指出,中国舆论治理需要注意社会舆论、社会心态、社会结构所构成的三维框架[5](p32),务必重视技术力量、政治力量、资本力量、行政力量、用户力量等五大主要力量[6](p21)。陈先红、宋发枝《互联网新技术背景下的舆论传播策略》一文运用跨学科思维从传播观念、生态治理、内容生产、传播平台、受众策略和传播方式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舆论传播的六大策略[7](p1)。喻国明教授的《网络舆情治理的要素设计与操作关键》《互联网治理应遵循的重要规则与操作关键》等系列论文通过明确“舆论主体、规则机制、影响性范式”三大治理要素,突出“基于治理目标和治理诉求建立规则体系”的操作关键,进而形成包括以“釜底抽薪”的方式进行治理的根本逻辑、“‘立场’优先”的操作逻辑、“认识和把握复杂性”的规制逻辑在内的一整套的实践逻辑[8](p9)。研究者同时也聚焦于智媒时代社群主导舆论、舆论的内生的引导力量可能会抗拒传统舆论引导等问题。张志安等从网络舆论的非理性因素以及“非理性是一种意识状态”的角度将治理范围推进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9](p16)。实际操作上,新兴的互联网技术正用于网络舆情检测、预警等多方面的研究。

相关研究成果对舆论、舆情、网络舆论等概念有清醒的认识,而本文的基本理解是“舆情是网络社会的动态势能”,舆论引导的要旨则在于洞悉社会发展大势,尊重民意表达,凝聚社会发展动能。本文所要做的策略分析意图将舆情治理与舆论引导结合起来,进而从意识形态的高度关注舆情中的非理智成分和非理性的因素,积极调动舆论传播的内生力量。而“非理性”和“非理智”成分更多体现在网络舆论场的个体情感、社会情绪、集体意志之中,积极的传播策略在于调适社会心态,重构公共领域,优化舆论传播生态。

三、网络意识形态:舆论传播的深层次关联

显而易见的是,舆论不等同于意识形态。但舆情危机的根源与网络舆论传播的关键,总与深隐于后的意识形态相关。一方面,网络不是意识形态却具有意识形态属性,而网络意识形态却又明显地加强了网络的“虚拟”“控制”“泛在”“动态” 等特征;另一方面,媒介技术敞明了网络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具有技术的物质性和技术使用的具身性。总之,新兴互联网技术背景下,舆论传播与意识形态深度关联,技术将意识形态的幽深之处提要出来,使其在舆论传播中得以映现。此处关注舆情舆论与意识形态的叠合之处,讨论主流思想与公众表达的交接地带,目标是通过挖掘技术张力凝聚社会动能。

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论述,体系说、拓展说、属性说等三种观点值得重视[10](p41)。其中,拓展说认为网络意识形态是传统意识形态在空间上的延伸。历史地看,法国思想家特拉西《意识形态原理》中确立了观念或理念上的意识形态。马克思进一步深刻地揭示了作为真实社会关系在“理论家的头脑中扭曲的反映”,意识形态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观念意识,终归是一种“虚假意识”。此外,阿尔都塞(Louis Pierre Althusser)提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再经由法兰克福学派“科技意识形态”的转折,后代学者进一步加强了技术与意识形态的相关性研究。众所周知,斯洛文尼亚哲学家齐泽克在综合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和拉康的精神分析基础上提出其具有独特面向的意识形态理论。齐泽克的意识形态理论对网络社会中大众心理转换和社会心态变迁有着深刻的洞察,集中体现在三方面。其一,齐泽克透析的意识形态的本质可以用技术起源论来对应解释。关于技术起源,吴国盛在《技术哲学讲演录》中提出两种观点:一是技术起源于“人的生物本能缺乏,即生物本能缺乏论或生物本能贫乏论”;一是“心理能量冗余论”(或称“充沛论”),认定技术起源于人的心理能量过剩,并不冲突的两个起源论集中表现为“外在性缺失而内在性充沛”[1](p42-62)。这同时说明,人类没有本质,但又有把自己本质化的满怀希望。也许是依据相似的逻辑,齐泽克指明了意识形态的本质:意识形态的内核就是“幽灵”。很显然,齐泽克意识形态理论是建立在他对拉康思想长期迷恋的基础上的。齐泽克提出“意识形态的幽灵”的概念,并将其确定为沟通意识形态内核和外在性的媒介。“幽灵”意味着那些未被象征化、结构化的部分,意味着对意识形态现实性的补充,而现实只能通过“幽灵”的补充才能够形成整体。“幽灵”必然存在,凸显了现实的本然状态和现实的诸多可能性,它代表着一种对抗性的实在界,在意识形态“空场”中显现,却不被任何实证占据。齐泽克借助拉康“幻想是支撑物,它把一致性赋予我们所谓的‘现实’”的命题,确证意识形态就是幻想所结构的社会现实。通过意识形态的“幽灵”的论述勘破了人类和社会的本能性缺失,但又指认了人类能量的冗余,进而能够通过人类对“欲望”的规制来确定自己的存在;意识形态“幽灵”般存在,本质空缺,却寄望被填充完满。其二,齐泽克也强调说,反倒是因为VR/AR等虚拟现实不够虚拟,才导致网络社会民众不能承受之重。齐泽克以其宏阔的视野开辟了意识形态论域的广阔场景,通过对拉康精神分析理论特别是象征界、实在界、想象界的引入,进而说明在现实中个体“依赖于一定程度大他者的委任”,总需要大他者的登记才能获得某个象征生活。随着赛博空间的到来,主体身处于“大他者退却”(the retreat of Other)的时代,再也没有发挥“主人”作用的大他者来保障形式规范,便陷入“自我授权”的危机之中,其所导致的结果不仅是盲目不自知的主体的有效选择随之消除,还要承担原先由大他者代理选择的“负担”。齐泽克认为赛博空间、虚拟现实瓦解了主体与大他者的距离,使得虚拟性被排除,最终导致“语词不再能够被主体化、主体幻象与现实的距离消解以及文本意义的丧失”等威胁[11](p203)。总之,齐泽克的结论是,个体主体从“他们不了解,但他们在做”转变到“并非一无所知,依然勤勉为之”的犬儒主义的生存方式。人们鄙夷自身却高傲地混迹于世,“承认一切”却又嘲讽一切,看透一切却依然去做,表现出散漫的自我放逐状态。其三,齐泽克提出意识形态的缝合逻辑,启发技术体系的治理方案。“缝合”具有整合功能,正是通过整合功能,意识形态因素的自由漂浮状态被终止和固定,进而成为意义的结构化网络的一部分[12](p122)。彭均国总结提示说,需要关注整合功能的生成机制,要挖掘整合功能的生成因素,还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进而强化意识形态整合功能。而这种整合功能的价值意义在于从微观心理叙事而非宏观的社会经济叙事出发,“挖掘主体的内在心理欲望动因,以此建构主体性意识形态并推及欲望政治”[13](p116-118)。这样的微观政治学既是福柯权力哲学的延续,事实上也是依循技术具身逻辑而延展开来的。其重要启示有:意识形态根源于人类的本能缺失和心理能量过剩、“意识形态的内核就是‘幽灵’”、“意识形态具有缝合功能”、个体主体“并非一无所知,依然勤勉为之”的犬儒式的生活方式。

以上种种足以说明,技术起源论能够对应意识形态的本质,新技术的诞生及其使用与意识形态的变迁有关,人类的生物性本能缺失,却又有向外建构的欲望,因而技术是政治的。但是,技术具有“强大的意识形态颠覆作用”,它们“颠覆传统的等级制、实现民主和平等的功能”[1](p116),个体主体也会遭到技术实用的深层次影响,个体并非一无所知,但依然犬儒般地勤勉为之。此为社会心态之变。大体上看,齐泽克的后现代意识形态论明确了网络社会的深层次危机,其所揭示的现象部分表现了社会实情。引入齐泽克意识形态论的目的,旨在说明在新兴的技术背景下意识形态是如何成为结构化网络中的一部分的。人类本能缺失,但心理能量充沛,表达欲望高涨,此即构成了网络舆情中“非理性因素”和“非理智成分”的根源。但技术所具有的缝合功能带来“幽灵”般的意识形态现实化的可能性,技术具有调节作用,技术物具有道德思想,技术的具身传播属性促使人类重返生活世界,重新回到日常生活,重新激发舆论传播的内生力量,在技术政治论框架下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进程。

四、技术政治论与舆论传播的价值遵循

就网络舆情治理与网络舆论引导的目标而论,一则是要在舆情动态势能中凝聚社会动能,一则是要在网络意识形态危机治理中寻找舆论传播的现实理据。因此,网络舆论传播的一般层次是网络舆情危机治理,深刻面向是网络意识形态危机治理。在现实世界中,在新冠疫情面前,技术正在充分实现其价值功能,相关的应用场景包括无人机巡查、智能测温有效助力疫情防控,5G商用加速推进远程医疗、远程办公、远程教育的应用普及等。在后疫情时代,技术依然发挥强大效能,助力社会恢复正常秩序。但现实挑战依然严峻,特别是技术政治论如何塑造舆论传播生态的问题,值得深入讨论。

(一)媒介具身:从沉思生活走向积极生活

大体看,齐泽克意识形态论对网络社会中大众心理的描摹与图绘是具体而生动的。依齐泽克,在互联网技术主导的后现代社会中,失却了大他者来“保障个体的行事规范”,个体主体的有效选择随之消除,主体也将承受额外的重负[11](p198)。这样的揭示是深刻的,然而如此独具“齐泽克风味”的深度透视却也未必是“放之天下皆准”的。深究其原因,主要是缘于类似的抽象思考可能陷入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所批评海德格尔的思想窠臼中。阿伦特察觉出海德格尔的“纯粹之思”的危险性,进而警示处在“行动与思想之间” 的人类,万万不可以“思者”代替“旁观者”和“公民”[14](p103)。基于这样的理解,阿伦特转向了“公共领域”中,进而明确由“沉思的生活”转向“积极的生活”,主张行动者的准则与旁观者的准则合二为一[15](p113),以便组合形成结构意义完整的公共领域。可以说,阿伦特思想启示正在于,既要保持对技术的本质之思,认定技术即为解蔽;又要对生活事务保持“惊异”,在技术涉身的具身传播活动中确认自己存在,并与他者一起思想和行动。现实境况的确如此,媒介技术与日常生活的联系是否紧密,虚拟现实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力如何,行动者与旁观者的关系到底怎样,正是当代网络舆情治理的敏感点和舆论引导的关键点。

确如齐泽克所指示,发达的现代技术及其带来的虚拟现实感受可能会形成散漫的人群和涣散的生活。大众对现实的理解更为深刻,甚至近乎有点“看透一切”。他们的情绪更为激烈,表达更加直白,只是行动与思维上显得有些接近“犬儒”。但在后疫情时代,社会发展遭遇巨大冲击,网民感受到生活突变,他们在面对现实挫折之时,被弹出“正常生活”之时,依然无比脆弱,直接体会到的是生活的无力感和“善的脆弱性”。“看透一切”本就不意味着“超越一切”,表达的强势并不能改变生活无力的现实,“犬儒”式的生活方式本不合时宜。如前者,网民容易在虚拟现实里浮夸地标榜自我,在放纵不知的状态下跃跃欲试地挑战权威。以至于政府、企业、医院、高校等实体机构不时引发公众讨论,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扶贫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时常引爆重大舆情。实质上更可能是因为以上实体机构触发的舆情危机与他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网民出于本能直接“捍卫底线”;作为纳税人,对具有服务属性、拥有公权力、集中掌握社会资源的机关部门,网民乐于发言。比如2019年多地出现的关于ETC安装使用的舆情与交通出行相关,即是显例。网民在此类与生活切近的网络舆情的发展期、高潮期总会有忍不住的表达冲动。总之,根本性的舆情危机总与人类自身的基本生存和人类的自我确证高度相关。

在后一方面,恰是齐泽克之前所不甚重视或不特意强调的现实之处。生活在大地之上的人又会因为人类的社会属性天然地凝聚在一起,特别是在媒介“震惊”事件所触发的人类根本危机环境中,人类总是能够本能地聚拢,依偎在自然里,回复到天性中——互助互动以求生存可能。因此,网络舆论传播的要义便是凝心聚力,也即将行动者与旁观者统一起来,要在舆情危机治理中凝聚社会动能。而舆论传播的关键仍在于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生活的重视,后疫情时代的网络舆情治理的关键要点也在于此。而舆论传播的根本导向正在于鼓励公众“积极生活”,寻求共同理解,领悟“我们如何在一起”,敬畏自然,珍爱生命,重视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将其放在第一位;无论是在虚拟世界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个体既关心自己生活,又关心人类生存,寻求理性表达,形成公共意识,由此将个体的私人领域拓植到公共领域之中。致力于实现行动者与旁观者的联合,重返日常生活世界,努力生活,理性表达,当是舆论传播最为基本的价值意向。

(二)技术情境:行动者网络与媒介实践

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技术哲学家们的思想观念也相应更新。技术转化论夯实技术政治学,维贝克(P.P.Verbeek)强调技术的调节作用和“物道德”思想,安德鲁·芬伯格(Andrew Feenberg)则突出技术体系与理性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之于技术在人与世界之间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倡导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值得借鉴。行动者网络理论坚守广义的对称论原则,主张给予人类力量和物质力量以同样的重视;并且倡导包括人/技术物在内的扩大化的行动者,认定行动者与情境化的网络环境之间有互动生成机制。从技术转化论出发思考舆情治理,本就要将舆情治理和舆论传播实质性地理解为媒介关系实践。如前所论,“积极生活”的态度、理性表达的行为,直接对应着的是当代理论的“实践转向”(practice turn)。当代理论的“实践转向”,一方面意味着关注具体的媒介行为实践,在理念上把媒介视为实践;另一方面,当代理论的实践转向本就暗含着“去中心化”和“去二元论”的“二元性内涵”,实践本身是理解力、规则、计划、物质材料、组织构成的主客观要素的彼此协调与互动[16](p17-18)。舆情治理和舆论传播需要将人类、媒介技术、社会三者联系一起,组建扩大化的行动者。因此,扩大化的行动者实质就是包括人、技术、权力、资本、文化在内的要素集合体。实际上,行动者网络理论的直接启示首先在于对舆论传播“多元主体” 的强调,其次在于将舆论场定义为由多方参与、积极行动的“行动的场域”。在舆论传播的网络情境中,不同的主客观要素构成了舆论传播的多元主体,互相“转译”而成为行动者——对应到舆情治理中成为治理主体,落实在舆论传播中则是扩大化的传播主体。也即是说,舆论传播的基本工作就是要构筑包括主体、平台、客体、路径整合一体的行动的场域。舆论传播引导就是要在物质力量与人类力量的“实践的冲撞”中形成合力,凝聚动力。

具体到舆论引导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卫健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社交媒体、人工智能等主客观要素要集合起来成为积极行动的传播主体。这是因为疫情触发的舆情,一面与网民自身安全感方面的本能缺失而导致的深重恐慌有关,一面与网民对社会治理、政府的积极政策、疫情防控的专业知识的期待有关。简要言之,疫情需要防控,社会秩序亟须恢复,社会经济亟待复苏,人心需要振奋。在此背景下,媒体和政府组织作为舆论传播的核心主体便要主动寻求合作,发挥技术优势,整合平台力量,增强公共权力的社会影响力。而在公众舆论场中,舆论传播既要强调技术给人类带来的调节作用,又要关注人类力量与物质力量的碰撞,还要助力媒介空间向世俗空间的界限推移。除此而外,舆论传播既要关注舆情治理的情境化方式,也要关注互动情境化的舆情治理的可能性,还要注重普遍知识的重新情境化传播。行动者网络理论视野下的舆论传播,就是要通过情境化的互动行为实践,重新塑造社会结构,涵化培养社会情感,凝聚全新社会动能。总之,网络舆情治理趋向于主客二元性要素形成的“多元共同体”,而舆论传播的关键也在于行动者与网络情境形成的积极行动者网络,也即通常所说的“多元协同治理模式”。

(三)技术治理:实践现象学与意义系统的生成

地位突前的媒介技术带给人类一套强大的实践逻辑。舆论传播意味着媒介的涉身性活动,媒介关系实践召唤我们“重返生活世界”,关注具体的行为活动、行为模式以及相应的媒介习惯。舆论传播的行动方案,既意味着对已发生的事实性舆情危机的治理,也意味着对深层次的意识形态的融入,整体要求是事实与价值、事实与规范、规范与价值的统一。实践理论致力于在共通理解基础上的对社会互动的深入细致的描述。在实践过程中,人类与技术物的多元碰撞,技术平台自主完善,结构—功能之间呈现出良性互动关系。而马克斯·范梅南(Max van Manen)的实践现象学方案提示在解释社会基础上的有效记录,要求在积极写作中实现意义给予[17](p17)。舆论传播的基本逻辑就是要回到原初的个人体验,对生活体验足够重视,关注经验生发意义,强调意向充实的可能性。切实可行的方案是采用实践现象学的方法,充分发挥描述记录功能,助推行动与意义的关联,促进意义生成价值。在媒介充分发挥记录功能的前提下,舆论传播中的个人理性、价值理性得到足够重视,作为过程的舆论与作为结果的舆论理当秉持相近的价值取向,共同追求公众舆论能力的提升。在主体层面,舆情治理主体与舆论传播主体在认识上趋于统一;在事实面前,舆情能够贴合实情,舆论皆由实境所生,而根本不相悖;在价值规范层面,舆情治理和舆论传播在人群中寻求兴趣偏好、议题认知、社会信任度、意见坚持度等多方面的一致。

实际上,实践现象学方案的具体操作就是要对行动场域内“能识的某人”和“意义的所识”加强记录。所谓“能识的某人”是相对于“能知的何人” 而言的,对应于舆论传播中,大多数不能具体知情的发言者至多只能算作“能知的何人”,而唯有那些真正的知情人或深有所识的“意见领袖”才能算作“能识的某人”。在行动的场域中,实践现象学所要记录的只能是对“能识的某人”的媒介实践行为及其对议程设置的重大影响加以描述记录。虽然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可以在技术层面发挥甄别舆论“意见领袖”的作用,但需要知道的是,中国的“意见领袖”在舆论传播中通常具有“能人效应”,而中国能人往往会屈从于能人法则,屈从于情感压力。那么,媒介技术在甄别“意见领袖”及其社会影响时应当关注到“人情法则”和人情发挥,“意见领袖”的某些表达也可能会被人情利用,变得与利益相关。而在巨大的疫情面前,舆论传播对部分“专家意见”和“权威发布”理当严加核查。比如关于“特效药”“疫苗”等重大利好消息的发布就应当更为审慎。较好的办法就是较长时段的考察,跟踪观察“意见领袖”的媒介实践,并依据其所代表的或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加以记录;同时拒绝盲目跟风,拒绝简单地屈从于人工智能和算法推荐,凭空挥霍“影响力”。

在5G 等新兴技术背景下,技术政治论得以自然强化,技术拓展了社会治理的诸多可能性。技术使用将个人意见引入公共讨论,从而形塑公共领域,媒介化生存的社会现实的直接反应,就是改善原本固有但世俗的“人情法则”,让“意见领袖” 发挥积极效果的“能人效应”,产生更为积极的影响力。回归现实,技术带来全方位的覆盖,形成万物互联的网络,使得行业专家在融合媒体传播中更显专业特色,更能发挥社会影响力。疫情发生后,钟南山、张伯礼、张定宇、陈薇、张文宏等的“意见领袖”形象更为明确,同时其“能人效应”的影响也得到正面发挥。而我们对“意见领袖”对媒介实践的记录和写作,将有利于意义的生成,也有利于意义系统的形成。

(四)舆论传播的根本:事有对待,理尽势归

一个起码的价值遵循,实情不是舆情。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引发的舆情危机治理而论,第一个道理便是,实情不是舆情,疫情不是舆情,“疫情是实情而不是舆情”。但疫情危机容易触发舆情危机,疫情急需得到有效防控,舆情需要妥善治理,不当的舆情治理方式和舆论传播策略将不利于社会和谐安定。而治理之根本大要,在于明确舆情舆论要建立在实情实境基础上,且不能与实情实境根本相悖。舆情是疫情暴发和治理期间民意的集中体现以及相应的动态势能,而舆论是相对明确的公众意见。从舆情到舆论、从舆情治理危机到意识形态危机的舆论传播策略分析,根本目的就是要从巨大的舆情势能中整合凝聚而成社会动能。

舆情危机治理应当遵循事有对待,理尽势归的价值原则。而作为治理对象的舆情则主要是指“舆情危机”,它可以用“理之未显,势之已发”的哲学话语来描述[18](p34)。借用金岳霖的哲学话语,舆情态势的“势”是生生相承、灭灭相继的殊相,而治理之道正在于“变动之极,势归于理;势归于理,则尽顺绝逆”[19](p193)。因此,舆论传播的根本原则就是要把握“理有固然,势无必至”的原则。舆论传播的终局正在于对危机事件有正面的对待,将“事” 升格到“理”的高度加以严肃讨论。具体地说,舆论传播要注重“理”与“势”之间的关系考察,还要注意“理”与“事”之间的对应性,而任何“一理应一事”的策略和方案都不利于善治。而势归于理之“理”,既是“众理”之上的“一理”独显,也是“一理” 统治下的“众理”展现。“一理”之根本在于对人的尊重,对个体人命的重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总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意识形态面子不在显要位置;“众理”则分别体现在相关职能部门、媒体机构主动施为的“治理”,各机关、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共同遵守的“法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共同奉献的“医理”,人们自然凝聚团结互助的“情理”,等等。

舆情治理和舆论传播要反映实情、凝聚人心,而非混淆视听、摆布人心、操控舆论。舆论传播要寻其根本之治,追求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统一。新技术背景下的舆情,是公众充分参与微信、微博、QQ、抖音等社交媒体实时发布的意见,是有时效度的意见聚合。舆情客体多为触发“公愤”、触犯“众怒”的部门、机构和个人。面对新技术背景下的舆情危机,网络舆论传播要正面强调共情体验,积极调适社会心态,但也要提防“煽情主义传播”危害,在巨大的疫情舆情面前,理性的声音开始呼吁积极的行动而非单纯的“加油”的空头口号。后疫情时代,疫情防控的舆情治理既在于防控中的“度”的把握,也在于舆情危机处理中的“理”的透显。

除此而外,舆论传播还要存有余地,为社会生活和话语表达留有适当的弹性空间。恰如喻国明在《网络舆论的社会治理》一文中指出,“要做好治理,就要有不作为不治理的空间”[20](p10)。从技术体系所具有的政治属性看,任何技术都具有它的阶段性,任何技术都具有过渡性,而技术启发和诱导的技治主义,既应重视多元的问题的复杂性,又要重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开放性、包容性和阶段性特征。不仅如此,舆情治理主体和舆论传播相关方均要注意重大舆情与突发事件具有刺激性、中介性、过渡性等特质。从治理的角度看,任何舆情事件都是阶段性的,舆情终会逐渐定型转变为舆论,这是一种在学理上获得自信。与这样的学理自信相伴生成的是“家”的概念和“家园意识”,回到“家”的维度,思考和感受“国”的命运;人们开始重新回到自身、重返“生活”,从单个个体、原生家庭的立场重建现世的“伦理精神家园”。同时,舆情治理主体和舆论传播主体应当对每一事件有感受、有反思、有总结。面对已然热烈的感情,呵护自觉凝聚的人心。需要做的工作有很多,起码要尊重表达,允许讨论。舆论传播引导破解束手无策的状态,既需要长远眼光,也需要长效机制,更需要在心灵抚慰、人心安抚、心理按摩、情感治愈、平复创伤等具体工作上细致落实。而在舆情平静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有的群体可能注定被忽视,有的真情实感注定被埋没,但这些不曾被重视的舆论部分可能重新发挥影响力,因而舆论传播引导应当延续善意,万万不可为了解决问题而选择性地处理、区别式地对待、本然地漠视问题。事实上,与疫情舆情相伴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已然显现,舆情治理主体和舆论主体可能不得不预先加以重视的便是“返程复工返校”问题、延期的工作问题、拖后的教育问题、中小企业生存问题等等。这需要足够的社会关注和相当多的公共议程设置来对待。

五、余论

齐泽克意识形态理论提示说,网络社会中大众“心理能量充沛”,表达欲望高涨,但终究会因为自己的“本能缺失”而显得戏谑有余,严肃不足。这恰好说明了技术异化对人类的影响。但他所不曾言明的是,人类的媒介化生存状况和人类的社会本质属性,在“震惊”型媒介时间和巨大的生存挑战面前,人类的求生欲望以及伴生的互助互动的本能。在对齐泽克意识形态理论的反思过程中可以总结出当前舆论传播的关键要点:“积极生活”是价值意向和善意情感的扩充,扩大化的行动者和行动者网络是善意情感基础上的主动施为,通过“实践现象学”致力于实现事实、意义、价值、规范的有效统一,根本性地实现“理尽势归”的根本治理。

关于在舆情危机治理中凝聚动能,不少学者推荐微观政治学和微观意义上的舆论。但本文从中观的角度去看,以“积极生活”的方式去思考,采取“实践现象学”的方案论述,以扩大的“行动者网络”理论去共情传播;应坚持“理尽势归”的思想理念,越是微观越存在细节,越是细节越要经得起翻检。新闻舆论对应引导公众舆论,将在舆论传播中占据主导地位。新闻舆论要关注社会结构、社会舆论、社会心态的互动关系,要充分发挥“良媒” 的功能,主动把握话题权,设置社会公共议题,在公众舆论的关键节点上把关—站岗—瞭望—导向,从而指明方向。而在疫情引发的舆论传播中,“疫情起源”和“疫情宿主”需要准确判定,准确可靠的“特效药”“疫苗”是民心关注,“疫情拐点”是大众的急切期盼,“疫情防控效力”是大众目光所在,疫情结束、社会安定是民心所向,舆论传播需要回应大众关切,安定民心,同时又在国际舆论场中秉公持论,占领舆论高地。新闻舆论绝不可以随风飘摇,更不可以望风而逃,而应做到长久温暖人心,而非让人心一时温热一时冰凉。总之,舆论传播强调韧劲,也需要耐心;舆论引导强调势归于理,也需要建基于实。疫情当前,在重大舆情面前,舆论不应是苍白无力的话语,而是社会的结构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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