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防控中中国社会动员:经验、挑战与启示
2020-12-12徐冶琼
徐冶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3)
社会动员不仅是政党、社会团体凝聚共识、促成行动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的必要手段。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是中国共产党的传统优势。随着不同历史时期社会背景和主要任务的变化,中国社会动员形态也在发生变迁。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一心、同舟共济。这场社会动员既是对中国动员能力的一次“突击考”,是中国当前社会动员现状的高清缩影,是考察制度绩效、反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维度,也是进一步形塑政治认同、社会认同的“助推器”,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向下如何优化社会动员形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启示意义。
一、“社会动员”内涵及变迁
关于“社会动员”的内涵,学界有不同理解。达成的普遍共识是,这一概念始于美国学者卡尔·多伊奇1961年在《社会动员与政治发展》中提出的“社会动员(Social Mobilization)”,指代“社会的、经济的和心理的旧的束缚的瓦解以及人们渐渐适用于新方式的社会化和行为的过程”[1]。“Mobilization”的词义不仅包含动员还指流动、流通。事实上,与受帕森斯影响的结构功能研究法不同,卡尔·多伊奇看重社会过程,他提出的“社会动员”概念是从社会变迁视角对现代化过程的考察。在塞缪尔·亨廷顿[2]看来,社会动员和经济发展是现代化中“与政治最为密切的相关内容”,前者“提高人们的期望”,后者 “提高社会满足人们期望的能力”,他认为卡尔·多伊奇所指的变化“乃是文化教育的提高、交流的增加、大众传播媒介的公开化,以及都市化的发展的一个结果”。可见,西方学者研究语境中的“社会动员”侧重自发的社会参与在现代化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
中国学者对“社会动员”的定义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广义的“社会动员”,认为“所谓社会动员,就是广义的社会影响,也可以称之为社会发动,它是指人们在某些经常、持久的社会因素影响下,其态度、价值观与期望值变化发展的过程”[3]。广义“社会动员”与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社会动员”概念相似,也是从社会变迁过程角度考量的,不同的是,它包含来自统治阶级的有组织的发动以及来自社会的自发参与。另一类是狭义的“社会动员”,它具有更强的工具性。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是“指一定的国家、政党或社会团体,通过多种方式影响、改变社会成员的态度、价值观和期望,形成一定的思想共识,引导、发动和组织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以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的活动”[4]。
来自国家、政党的社会动员与来自社会的自发的社会动员具有不同的发生机制,前者是“对社会的动员”,后者是“由社会的动员”。一是发生动力不同。前者往往由于统治阶级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需要而实施的;后者一般由于旧有模式不能满足社会大众新有需求而产生对新模式的探索。二是动员主体不同。前者动员主体一般为政党、政府等;后者动员主体是相对分散的社会组织、团体或个人。三是动员过程不同。前者常是自上而下、科层式的;后者是自下而上的。四是动员目标的明确性不同。虽然二者都是有目的的动员,但前者目标性非常明确,有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后者目标是在调整中逐渐清晰的,且可能是多元的。同时,二者发生机制亦有相同之处:一是动员的最根本对象都是人,进而由人延伸至人所需要的社会资源;二是动员的关键都是促进思想、态度、价值等转变,即凝聚共识;三是动员最终目的均指向促成行动,即有效参与。笔者认为,社会动员应是二者的辩证统一,即动员主体(政党、政府、军队、社会团体或个人)为实现目标,通过思想教育、舆论引导、制度规约等方式影响动员客体思想、态度、价值观和期望,从而形成共识,促进动员客体行动参与的活动。
社会动员是中国共产党的传统优势,尤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苏区就极为重视群众动员。发布于1928年的《中央通告第五十四号》指出,“宣传鼓动工作异常重要,各级党部要特别注意做传单,壁报,时势画,小报,小册子,标语,报告,报告事实消息的小纸片……每天散发到每个工厂学校,农村,商店,兵营中去”[5],以做好群众动员。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中国共产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使得党在条件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广泛凝聚起社会力量。“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6],也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要义。这一时期社会动员具有三方面特征:动员主体主要为政党,动员对象为广大群众;动员内容主要是政治动员、思想动员;动员实施主要依靠各级各类组织逐级、层层动员。
事实上,社会动员的内容和方式是由具体的、历史的条件决定的,如社会动员所处的社会结构、经济状态、文化状态等。这些决定了政党当前中心任务,进而决定了社会动员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和党的中心任务的转移,“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推进,社会普遍参与的发展逻辑”“动员的视角,也从统治逻辑向管理逻辑和今天的治理逻辑转变”[7]。
二、社会动员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经验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采取果断措施,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谭德塞评价中国疫情防控:“我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动员。”来之不易的阶段性成果离不开有效的社会动员。
(一)强有力的动员主导力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社会动员根据动员背景可分为平时动员、战时动员。应对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的社会动员属于战时动员。第一时间平战转换、科学决策至关重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仅2020年1月25日至3月18日,54天内召开7次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集中就一次重大公共卫生危机进行研究、部署、动员,这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上是第一次。成立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赴湖北指导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迅速协调调度,使得这场动员有了坚强“主心骨”。
(二)凝聚共识的价值取向: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从社会动员发生机制上,动员达成的关键是形成共识。利益驱动和价值驱动是形成共识的两种重要途径。曼瑟·奥尔森[8]的集体行动理论把人假设为“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人”,认为除非有强制手段或者对个别人进行单独激励,否则“一个大集团中的成员有理性地寻求使他们的自我利益最大化,他们不会采取行动以增进他们的共同目标或集团目标”。这一观点前提是人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付出成本最小化,忽视了不同社会形态下价值观的差异。面对疫情爆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成为民众的首要利益需求。正因为党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所以赢得民心。而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契合了中国文化血脉里的集体主义精神,是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为形成抗“疫”共识提供了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关系的价值驱动。
(三)两个“战场”的博弈:积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
网络信息社会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民众潮涌式关注势必带来“信息超载”。在井喷的鱼龙混杂的信息中,动员主体及时、充分、有效信息供给,把握住动员方向至为重要。疫情暴发初期,猜疑、谣言充斥网络,激化了民众焦虑、恐慌心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显政”“让群众更多知道党和政府正在做什么、还要做什么,对坚定全社会信心、战胜疫情至为关键……要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正视存在的问题,回应群众的关切”[9]。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疫情数据、相关政策,经常性邀请权威专家解读,全程、全息、全效在国际国内报道抗疫一线故事。一方面,维护了党和政府公信力,提升动员效能;另一方面,与刻意歪曲事实的负面舆情形成“舆论对冲”,主导了舆论方向,浓厚了舆论场的暖色调。在正向动员同时,动员主体还要与不实信息尤其是恶意攻击言行作斗争,防止发生逆向动员。主流媒体利用全媒体矩阵与逆动员舆情正面交锋,设置辟谣专栏、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加大对重大决策的解读,及时回应了民众困惑。
(四)广泛发动的社会力量: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社会动员目的是促进社会参与以实现共同目标。之所以需要社会动员,是由于无法靠动员主体一己之力来达成目标,需要社会各要素协作,这在疫情防控中体现更为显著。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政策必须依靠社会成员对动员的认同和自觉执行,应急处理中的医疗、生活物资保障等需要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支持。总之,“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1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习近平总书记数次到社区考察,强调社区重要作用。全国四百多万社区工作者夜以继日,开展社区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出入管理、疫情监测、困难帮扶等,社区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方面发挥了关键力量。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为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家庭及子女提供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学业辅导等。还有无数个体群众通过居家抗“疫”、志愿服务等参与到疫情防控中。
(五)可靠的社会动员保障:依法防控
重大疫情下的社会动员不仅关涉医疗,更牵涉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方方面面。对于动员主体而言,需要一定框架和规则保障动员决策、动员过程的科学、合理,防止发生过度动员、及时进行动员纠偏。对于动员对象而言,“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11],社会动员不仅需要“软引导”也需要“硬约束”。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出现一些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防控秩序。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12]。政府对哄抬防疫用品价格、制假售假、暴力伤害医务人员、造谣传谣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用精神力量“强牵引”、法律力量“兜底线”,依法防控为社会动员提供了最稳定的保障。
三、疫情防控对社会动员提出的挑战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对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中国社会动员水平的一次检验。它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强有力的决策力、领导力、组织力,体现了社会大众在公共卫生危机中反映出的高度集体意愿;同时也折射出现代社会的社会动员面临的挑战。这些挑战不仅存在于重大危机应对中的战时动员,也存在于凝聚社会共识的日常动员。
(一)社会组织的主动社会动员机制还不完善
重大疫情防控中的社会动员是全方位动员、是总体战,需要具有积极性、创造性的主动社会参与来打通“最后一公里”。随着社会成员构成从“单位制”向“原子化”的转变,社会组织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新冠肺炎疫情催生、加速推动着社会参与。疫情防控初期,个别社会组织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且暴露出管理问题,有的社区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才逐步、真正做到网格化管理和服务,随着疫情防控推进,社会参与的力量逐步显现。此次抗击疫情反映出社会组织在主动发起、组织动员群众,发挥其灵活性优势与党和政府自上而下的系统动员相配合方面不够充分,社会大众具有一定主体意识,普遍配合疫情防控,但部分群众社会理性不足、主动参与不够。因此,需要不断优化社会组织运行模式,在日常工作中构筑动员基础,尤其是增强社会组织在应急状态下的平战转换、迅速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对动员者权威性要求更高
动员者的权威性或称影响力是动员得以有效发生的前置条件。无论是恩格斯、马克斯·韦伯对三种权威的划分还是迈克尔·曼“垄断性权力”和“基础性权力”之别,都可见权威性对于政府而言是动员能力的关键构成。传统行政命令式动员之所以有效,核心在于所处社会动员主体与动员客体同构,动员客体更多体现出被动与服从特点。随着现代化推进,社会成员分化、异质社会主体下多元社会思潮涌动。重大疫情袭来,一是对作为社会动员基础的党和政府平时状态下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提出直接考验;二是对作为社会动员表现的党和政府在应对危机的战时状态下发动社会、协调各方能力提出挑战。重大疫情下国际、国内舆情交织,如果动员基础不牢固或稍有应对不力就容易变成一些社会力量进行舆论煽动的契机,可能造成动员减弱甚至动员失效,反之,如果应对得力,则会极大增进民众的政治信任。
(三)流言谣言易借助互联网弥散社会动员方向
疫情爆发初期,社会大众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必然产生“信息饥渴”。一方面,希望从官方渠道尽可能充分获取信息;另一方面,又容易对各路“小道消息”放下戒备以满足自身信息需求。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流言谣言一般都会伴随危机到来。但在网络社会,网络信息裂变式传播为流言谣言几何级增长和传播创造了条件。大众“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13]。此时若不能及时、充分提供信息供给,主流渠道的信息滞后、不充分与流言谣言的涟漪漫布之间的张力便会强化信息不对称,必然加剧社会恐慌或误解。因此,现代社会重大疫情防控不再是单向度社会动员,而至少裂变为正向动员及与逆向动员斗争两个阵地。
四、治理现代化面向下的社会动员形态构建
每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动员都不能脱离其所处的社会背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4]。随着现代化的深入,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要求社会动员现代转型。此次疫情防控中的社会动员对新时代社会动员如何适应治理现代化要求具有启示意义。
(一)推进党和政府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动员主体双向互动
中国治理现代化下的社会动员应当是“对社会的动员”和“由社会的动员”的辩证统一,其中,党和政府起主导作用、人民群众起主体作用。
一是发挥党和政府的社会动员主导作用。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起领导核心作用,政府各司其职,横向协同、上下联动,人民群众广泛而有序地社会参与。在双向互动的动员形态中,党和政府首先是社会动员的引导者、组织者,发挥推动作用;其次是实现社会有序动员的协调者,发挥保障作用。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进一步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党和政府出台的这一经济领域重要改革正是治理现代化目标下党和政府主导、激发社会创造力的体现。
二是加强人民群众在社会动员中的主体力量。这需要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动员的自觉意识提升和自治能力提升。一方面,要培育人民群众主体意识。从中外历史上的社会动员来看,社会大众同样可以成为化解社会危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社会动员的目的本就是促进社会参与。因此,应通过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激发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4],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养,强化社会责任感,推动人民群众的动员主体意识从自发走向自觉。另一方面,要“重心下沉”,提升社区、村委会等社会基层细胞的自治能力;推进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以及红十字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展,提升对人民群众的凝聚力、组织力。
三是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社会动员的根本立场,调节好主导与主体的双向互动。党和政府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利益追求,才能在面对利益抉择时做出对人民负责的决策,才能在社会动员中赢得人民信任,发起有效社会参与。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就提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在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当今,更要继续秉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而在社区、社会组织等一定范围内成为动员主体的人民群众,会有共同利益也会有人民内部矛盾,需要党政部门对不同人民团体、群众进行协调,以做到更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整体利益。因此,上下互动的有序的社会动员形态需要一定的民主集中,而以人民为中心就应成为其中的根本立场。
(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
现代社会冲击传统社会动员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现代社会带来的高度分工、利益分化、个体异质。在埃米尔·涂尔干[15]看来,前现代社会里社会分化程度低,社会结构为同质性,个体价值观念相似度较高,此时的社会团结是“机械团结”;而在现代社会,社会高度分工,社会结构更多表现为异质性,个体需求、观念更为多元,但正因为高度分工,社会成员之间彼此更加依赖,这种处于不同分工的个体对整体的依赖构成了现代社会的社会团结,即“有机团结”。他认为,“机械团结”形态里,“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所有群体成员的共同感情和共同信仰组成的”;“有机团结”形态里,“社会是由一些特别而又不同的职能通过相互间的确定关系结合而成的系统”。埃米尔·涂尔干对社会分工与社会整合的研究至今仍具有借鉴意义,但与其论述的个体意识完全相似或完全异质这种鲜明划分不同,当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既保有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的共同记忆,又客观存在现代社会由于个体分化带来的文化多元、利益诉求多元。二者的共存为中国形成共同意识创造了在不同利益协调中存在核心利益,在诸多价值观念中存在核心价值观的可能。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在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中生根,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中萌芽,最终在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应运而生的,它回应和满足了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需求。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能成为“最大公约数”,最大范围、最大程度凝聚共识的根本原因。因此,中国治理现代化下的社会动员应在日常通过宣传思想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巩固动员基础,化解分化的社会主体矛盾,凝聚起社会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将社会动员置于法治框架下良序运行
社会动员的关键是凝聚共识,但最终目的是社会参与,社会参与必然带来社会资源的配置、整合。社会动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动员不当不仅影响动员效力甚至可能引发社会失序。如前文所述,社会动员主导与主体的上下互动可以更大程度激发社会活力,同时也会带来更多不确定性。因此,治理现代化下的社会动员需要置于法治框架运行,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成为社会动员最稳定的保障。
其一,在法治轨道上处理好政党与社会力量的互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为社会参与提供制度和法治保障。
其二,在法治轨道上规范社会动员行动。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依靠法治力量规范动员程序、打击扰乱动员秩序的违法行为。例如,2007年,中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出“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2019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服务平台、使用者等各主体法律责任。这都为保障良序社会动员提供了法律和制度基础,同时相关法律制度仍需要根据实践要求不断完善和细化。
其三,在法治轨道上引领社会动员方向。社会动员既有应对重大事件、重大危机的阶段性动员,也有面向战略目标的长期性的日常动员。无论阶段性动员还是常态化动员都有目标性。一方面,社会动员目标须合法而定;另一方面对国家确立的长远战略目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应与社会动员方向同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