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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姜非郑武公元配说
——对两周之际史实的再探索之一

2020-12-12白国红

关键词:史记年龄

白国红

(天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387)

《左传》开篇即追述了郑武公与武姜的婚姻,“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1)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15页。这段话对郑武公婚姻状况的交代简单而明确,历代学者均无异说。近来,我们在全面梳理新出《清华简》及《左传》、《史记》等传统文献时,却发现这则记载背后实际隐藏着极为复杂的历史信息,其中之一便是:武姜非郑武公元配。

我们推断武姜不是郑武公的元配,最为关键的证据就是:郑武公与武姜联姻时,他的年龄已远远超过周代礼制对于贵族男子初婚年龄的规定。

杨宽先生在《“冠礼”新探》一文中有言:“我国古代贵族为成年男女举行冠笄仪式,……就是表示已经‘成人’,即将男婚女嫁,负起传宗接代的责任,所谓‘冠而生子,礼也’。”(2)杨宽:《“冠礼”新探》,收入《古史新探》,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38页。这就是说,古代贵族男子的冠礼,是其成人的标志,也是其可以“娶妻生子”的开始。那么,周代贵族男子是在什么年龄举行冠礼呢?《礼记·曲礼上》记载:“男子二十冠而字。”(3)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241页。《荀子·大略》说:“古者,……天子诸侯子十九而冠。”(4)《百子全书》,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版,第227页。《谷梁传》文公十二年曰:“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5)范宁集解、杨士勋疏:《春秋谷梁传注疏》,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08页。虽然各书所记略有差异,但冠礼的举行大约在二十岁是可以肯定的,这也是周代贵族男子开始婚娶的年龄(6)童书业先生曾说:“古人二十而冠,大约普通男子的结婚年龄总在二十岁以后,女子也似在十五岁加笄以后,而大贵族的结婚年龄似乎要比较的早些。”见氏著《春秋史》,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90页。先秦礼书所记贵族男子的冠礼年龄与《左传》等书提到的某些贵族举行冠礼时的年龄存在差异,其中原因复杂,限于篇幅,我们不纠缠于这一问题的论证。下文的论证,均建立在“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这一基本前提之下。。

郑武公迎娶武姜时的年龄是多大呢?传世文献中并没有确切的记载。但是,通过对文献的条分缕析大体是能够推导出来的,论证过程如下:

关于郑武公与武姜的婚姻,相较于《左传》隐公元年的记载而言,《史记》记载的细节更为突出:

《郑世家》:武公十年,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7)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759,536、537、538页。。

《十二诸侯年表》在郑武公十年条下记“娶申侯女武姜”,在十四年条下记“生庄公寤生”,在十七年条下记“生大叔段,母欲立段,公不听。”(8)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759,536、537、538页。

由上面这两条资料,我们可以提取出来的重要信息有三点:一、郑武公与武姜的婚姻是在“武公十年”(前761年)缔结的。二、武姜在郑武公十四年(前757年)生下了嫡长子寤生,即以后继承郑武公君位的郑庄公。三、武姜在郑武公十七年(前754年)生下了少子叔段,即以后与郑庄公争夺君位、被郑庄公“克于鄢”的共叔段。

要以《史记》这两条材料作为后面展开论述的基础,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这两条材料的真实性。我们的观点是:太史公司马迁对郑武公婚姻情况的记载是真实可信的。理由如下:

首先,《十二诸侯年表》开篇即言:“太史公读《春秋历谱谍》。”(9)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509页。可知,《十二诸侯年表》是司马迁在广泛阅读记录春秋时期各公室世系流传的谱牒的基础上写成的,言之有据。正因为如此,他在记述郑武公的婚姻家庭时,自信满满、言之凿凿地使用了上述三个清晰明确的时间节点。如果我们相信太史公的“史德”,相信他是一位“良史”,那么,他对于郑武公婚姻情况的记载就不容怀疑。由此,我们也更加确信,司马迁确实比后人看到过更多的、未能流传到后世的先秦史料。

其次,《郑世家》和《十二诸侯年表》所记录的这三个时间节点与《左传》后续对郑事的记载若合符节,可以印证司马迁对于郑武公婚姻记载的真实性。且看下面的论证。

上文我们已经述及,周代贵族男子的婚娶年龄大体可以定为20岁。以此为标准,我们来验证一下郑武公之子郑庄公及其孙公子忽(郑昭公)的婚娶年龄。《左传》对郑公子忽婚娶的时间有明确的记载,隐公八年有言:“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10)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第1733页。鲁隐公八年是公元前715年,我们假定相信《史记》对郑庄公出生年(前757)的记载,那么,隐公八年时郑庄公42岁。公子忽是郑庄公的嫡长子(11)《左传》桓公十二年:“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由此知公子忽为郑庄公嫡长子。、郑国君位的法定继承人,无如意外情况,他是应该按礼制规定正常婚娶的。因此,我们可以假定他婚娶时的年龄为20岁,虽然这不一定是他婚娶时的确切年龄,但应该相去不远。那么,其父郑庄公就是在42-20=22岁(前735)时生下的公子忽。而郑庄公22岁生嫡长子,又可推知他自身的婚姻也是按照周礼的规定,在冠礼后不久即结婚并生子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肯定《史记》对郑武公婚姻、生子时间的记载,则《左传》中郑庄公与公子忽的婚姻状况便与周礼的规定若合符节。而我们在文献中也确实看不到郑庄公与公子忽的婚姻有受到干扰的迹象,他们父子依礼正常婚娶、生子是应该没有问题的。如此一来,我们前面所言假定相信的《史记》记载,完全可以信以为真——司马迁关于郑武公婚姻及生子情况的记载是真实可信的。

再次,新近公布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有《郑武夫人规孺子》篇,整理者是这样介绍的:“简文述春秋初叶(广义而言)郑武公去世至下葬前后,郑武夫人武姜等对嗣君庄公的规诫及庄公的表态。主要是武姜规劝庄公汲取先君武公的治国经验,守丧期间让权于大夫老臣。”(12)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版,第103页。从简文以“孺子”称庄公,以及武姜劝导庄公让权于郑大夫这两点来看,庄公即位时年龄不大。《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郑庄公出生于武公十四年(周平王十四年、前757年),而其元年为周平王二十八年(前743),则他即位时只有14岁,与《清华简》文中称其为“孺子”且不能亲政的记载吻合。

第四,太史公司马迁对待史料的严谨态度,是受到诸多学者的高度肯定的。张以仁先生曾言:“我……发现史公行文相当谨慎,若干地方,初看似有问题,再三研索之下,却更惊佩他思想的周密与细致。”(13)张以仁:《郑桓公非厉王之子说述辨》,收入《张以仁先秦史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29页。我们在将《史记》与其他先秦文献仔细对读时也常有这样的感叹。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确信《史记》之《郑世家》和《十二诸侯年表》中关于郑国相关史事、尤其是时间节点的记载是无可置疑的。

下面,我们以此为切入点,来推导本文的关键人物郑武公的年龄。

郑武公与武姜的婚姻缔结于“武公十年”(前761年),那么,如果郑武公也是按照周礼的规定在冠礼(20岁)后不久步入婚姻,则武公元年(前770)时,他只有10余岁的年龄。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结论。众所周知,按照传统观点,前770年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一件举世震动的大事——平王东迁。而在这场政治剧变中,郑武公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与晋文侯同心协力扶助周平王成功东迁,其事迹于文献中所在多有,王室人物对他的勋劳也是念念不忘。兹将相关文献罗列于下:

《左传》隐公六年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杜预注:幽王为犬戎所杀,平王东徙,晋文侯、郑武公左右王室,故曰晋、郑焉依。孔颖达正义:以西都逼戎,晋文侯、郑武公夹辅平王,东迁洛邑。)(14)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第1731-1732页。

《国语·周语中》富辰言:郑武、庄有大勋力于平、桓,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平、桓、庄、惠皆受郑劳,王而弃之,是不庸勋也。(韦昭注:平王东迁,依郑武公;桓王即位,郑庄公佐之。……自平王以来,郑世有功。)(15)③ 《国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45、50、52,350页。

《国语·晋语四》叔詹谏郑文公曰:晋、郑兄弟也,吾先君武公与晋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夹辅平王。平王劳而德之,而赐之盟质③。

新出清华简《系年》也有相关史事的追记:

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晋人焉始启于京师,郑武公亦正东方之诸侯(16)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上海:中西书局,2011年版,第138页。。

李学勤先生分析说:“迎立原在母家西申的平王,晋文侯固然是首功,郑武公也有重要的劳绩,从而得‘正(训为长)东方诸侯’。”(17)李学勤:《由〈系年〉第二章论郑国初年史事》,《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第6页。

由上所引可知,不论传世文献、历代注家,还是新出文献、现代史家,对于郑武公在平王东迁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都持积极肯定的态度。然而,这是一个10余岁的少年能胜任的吗?

或者会有人说,平王东迁还有晋文侯的鼎力协助,并不仅仅依靠郑武公(18)除晋文侯、郑武公外,《史记·秦本纪》还提到秦襄公率兵护送平王,《左传》襄公十年也记载了追随平王东迁的七个世族,但其功劳远逊晋文侯、郑武公。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故忽略之。,此言似有道理。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晋文侯生于晋穆侯七年(前805年),周幽王二年(前780)即位,至平王东迁(前770)时,他已经35岁,在位11年,且即位前经历了叔父篡位、被迫出奔、归国夺位等一系列的磨炼和洗礼,应该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了。因此,他在平王东迁时作用突出,是毋庸置疑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尚书·文侯之命》就是周平王赐命晋文侯、表彰其“扞我于艰”(19)孔安国传、孔颖达疏:《尚书正义》,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54页。功绩的真实写照。但是,从前面所引文献看,在勤王的行动中郑武公并不是作为配角出现的,在熟知这段历史的人士口中他与晋文侯相提并论,则他建立的功勋应该是与晋文侯相匹敌的。如此大功勋,与他的年龄不相称。

上引清华简文面世后,学者们普遍意识到两周之际的权力过渡,并不像《史记·周本纪》叙述的那么平缓、简单,而是有异常复杂的政治局面的出现,周平王的即位与东迁之年与传统认为的前770年有出入,而且几乎可以肯定其即位与东迁不发生在同一年。迄今为止,学者们对简文中“周亡王九年”的理解仍未达成一致,这直接影响到对平王东迁之年的认定(20)清华简《系年》公布后,关于平王东迁时间的讨论十分热烈,主要观点有:1.前759年。见李学勤《由清华简〈系年〉论〈文侯之命〉》,《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2.前758年。见晁福林《清华简〈系年〉与两周之际史事的重构》,《历史研究》,2013年第6期;3.前748年。见朱凤瀚《清华简〈系年〉“周亡王九年”再议》,《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4期。4.前770年。见王红亮《清华简〈系年〉中周平王东迁的相关年代考》,《史学史研究》,2012年第4期。。这样一来,恰恰阻碍了我们对平王东迁时郑武公年龄的判定。因此,沿这条线索推定武公年龄的成果仅仅在于:它成功引发了我们对郑武公与武姜联姻时年龄的怀疑。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还有另外一条线索,协助平王东迁只是郑武公在春秋初年的政治作为之一,他的另一大作为就是灭亡郐国,真正实现郑国的东迁。《汉书·地理志》第八上京兆尹“郑”下颜师古注引臣瓒曰:“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21)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544页。“会”即“郐”,音同通假。王国维在《古本竹书纪年辑校》中指出,臣瓒其人曾亲校汲冢竹书。因此,上面所言应该是来自《纪年》。这里又牵扯到春秋初年郐国灭于何人之手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张以仁先生曾专著长文《郑国灭郐资料的检讨》(22)③ 《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论文类编·历史编·先秦卷》,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895-1923、1992页。,对与此问题相关的原始资料、间接资料做了系统的梳理,对历代各家的观点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考证之细致,令人佩服。其结论之一是“……桓公灭郐的故事,根本是武公灭郐故事的讹变。”③张文写成时间较早,发表于1979年,然而,新出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甲、乙)篇里对郑国先君事迹的追述却实实在在地印证了其结论的可信。简文中对郑桓公事迹的陈述是“克郐”而非“灭郐”,反而是对郑武公经营东方着墨甚多(23)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第119页(甲本)或125页(乙本)。。而“克”字除了有“灭亡”之意外,还有“战胜”之意。因此,郑桓公曾有战胜郐国的功绩不假,郐国的灭亡却与他无关。郑国的东迁历时多年,起意于郑桓公,初步实践于郑桓公,但最终灭郐、灭虢的却是郑武公(24)我们另有专文探讨这个问题,为了避免文章的蔓延冲淡主题,此处只列出结论,以引出下面的论述。。而郑桓公确实死于幽王之难也是不必怀疑的(25)我们认为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吾君陷于大难之中,处于卫三年,不见其邦,亦不见其室。如毋有良臣,三年无君,邦家乱也。”这一段话,是郑桓公死于幽王之难的可信证据,其中提到的“大难”只能是指幽王之难、郑桓公与焉这件事,此后,郑武公嗣位,灭郐、灭虢,助平王东迁,虽然也有坎坷,但总的趋向是好的,称不上有“大难”发生。这里所引清华简文见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第104页。。 “桓公的事迹,包括徙国,都发生在周室东迁以前,故他实与东迁一事无关。……《系年》第二章述周的东迁,也只讲武公,然后相当细致地说到武公之后的几代,包括庄公、昭公以至厉公。可见在东迁过程中如有桓公伐郐、虢建国的情事,是不可能遗漏的。”(26)李学勤:《由〈系年〉第二章论郑国初年史事》,《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第6页。由上所述可知,“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的应该是郑武公,这一年是前769年(27)对于郐国最终灭亡的时间,学者之间无异词,如:马世之《郐国史迹初探》,《史学月刊》,1984年第5期;梁晓景《郐国史迹探索》,《中原文物》,1987年第3期;邵炳军《郑武公灭桧年代补证》,《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李峰《西周金文中的郑地和郑国东迁》,《文物》,2006年第9期,等。《左传》隐公十一年记郑庄公语:“吾先君新邑于此。”是郑武公灭郐而居其地的最佳注脚。。依旧是上面提到的——如果郑武公是按照周礼的规定在冠礼(20岁)后不久于“武公十年”(前761)步入婚姻——那么,他在前769年时依然是10余岁的光景。此时的郑武公面临着先君(郑桓公)死难、仓促即位、本国也在东迁进行中的乱局。一位10余岁的少年,除应对这些突发状况之外,还有余力开拓疆土,这不能不令人心存怀疑。

故而,如果将郑武公与武姜的婚姻视为依周礼规定的年龄正常缔结的,则郑武公在此之前的政治作为实在是远远超越了他的年龄所能具有的能力,而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这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他与武姜联姻时年龄的质疑,进而怀疑他迎娶武姜时可能不是初婚。

我们有证据坐实上面的质疑。据《史记·郑世家》记载:“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28)司马迁:《史记》,第1757页。历代学者对这一说法均无异词,直到“清代学者雷学淇独倡异议,据《国语》、《竹书纪年》、《吕氏春秋》等资料,以为乃宣王之子,厉王之孙。”(29)张以仁:《郑桓公非厉王之子说述辨》,收入《张以仁先秦史论集》,第615、655、641页。张以仁先生著长文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全方位的梳理、辨证,“最后的结论是:旧说诸证,仍难推翻,郑桓公应为周厉王之子”。我们先将有关郑桓公身份的两种观点摆出来,并引张氏之证,乃是因为郑桓公身份的确定,是下文推论郑武公年龄的基础。我们信从《郑世家》的记载和张先生的考证。

文献记载郑桓公为周厉王“少子”,张以仁先生说“他(笔者按:指周厉王)奔彘时也只四十九岁,也不是不能生育的年龄。”依此,我们假定郑桓公出生于周厉王崩逝的第二年(即:周宣王元年、前827年),郑桓公的出生不可能再晚于此年,这是他出生的最晚年限。我们做如此假设,也不是全无凭依,除上面提到的郑桓公是周厉王“少子”之外,《史记》之《郑世家》和《十二诸侯年表》都说他始封于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也就是说,前806年是他别立新族、具有相对独立的政治身份的开始。在此之前,他以何种状态生存呢?朱凤瀚先生在《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一书中曾言:“西周王族有两个层次,低层次的王族指以时王与其亲子(及其各自家族)组成的家族,高层次的王族是以低层次王族为主干的宗族。”(30)②⑨ 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334、331、461页。郑桓公在受封之前,应该生活在以其兄周宣王为核心的高层次王族之内。

朱先生在解释“所谓高层次的王族”时列举了西周金文中的三个例子,其中提到的“与王有同宗关系的亲族子弟”有“宗小子”、“旧宗小子”和“学宫小子”之称②。我们从其屡称“小子”的情况推测,高层次王族内很可能包括一批未成年的、范围较宽泛的王族成员,郑桓公有极大的可能性属于此列,即:此一时期的他尚未成年。因为依照杨宽先生的考证,周代贵族男子正是在举行冠礼后才能“开始享有贵族成员参与各种政治活动和各种礼仪的权力。按礼,国君和卿大夫行‘冠礼’后,才可亲理政务。”“开始享有贵族成员统治人民的特权。”(31)杨宽:《“冠礼”新探》,收入《古史新探》,第254页。依我们的假设,前806年时郑桓公正好21岁,恰是举行完冠礼,取得贵族男子所该拥有的各种权力的时候,其兄周宣王于此时令他别立新族,顺理成章。

如果上面的假设成立的话,那么到西周末年幽王被杀、郑桓公死难时(前771),其年龄是可以推算出来的:周宣王元年(前827)郑桓公出生,宣王在位46年(前827—前782),幽王在位11年(前781—前771)(32)周宣王和周幽王的在位年数是比较明确的,学界基本无异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以及陈梦家《西周年代考》(收入《西周铜器断代》,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97-524页)均持此说。,则郑桓公的年龄为46+11=57岁。因为我们是将郑桓公作为周厉王的遗腹子来推算其年龄的,所以57岁是郑桓公死难时的最小年龄。

死难时至少已经57岁的郑桓公,其嫡长子、继承者郑武公如果按前文所言就只有10余岁的话,则郑桓公应该是在40余岁才生了郑武公,虽然生子有早晚,但既然能生子,就说明其没有生育问题,则迟至40余岁才生子,难免让人起疑。

而如果郑桓公是在其冠礼之后、受封之时(前806)依周礼正常娶妻生子,则在他死难时(前771),其子郑武公应该是约35岁的年龄。而约35岁的郑武公在“大难”(33)⑦⑧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第104、104、106页。临头时,毅然决然担负起家、国重担,单就年龄来看也更令人信服。

以上推论相比较,我们更愿意相信幽王之难发生、郑桓公死难时,郑武公已经约35岁的结论。

如此一来,当武公十年,他娶申侯女武姜时,其年龄就应该是约45岁。而这与周礼规定的周代贵族男子的初婚年龄相悖过甚。

而且,在极度重视宗法的周代,一国君主、一族宗子的婚姻是保证子嗣繁衍、国族绵延的前提,无子的后果是严重的,王晖先生曾言:“周代爵禄实行世袭继承制,但是如果老一辈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或指定的继承人,爵禄以及祖宗遗留下来的宗庙便湮灭不存。”他将之称为“无后剔除法”(34)王晖:《作册嗌卣铭文与西周士大夫礼研究》,《中原文化研究》,2016年第1期,第78页。。因此,郑武公的初婚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迟滞到约45岁的年龄才缔结。

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中记武姜为新即位的郑庄公讲述两周之际郑武公的遭际说:“吾君陷于大难之中,处于卫三年,不见其邦,亦不见其室。”⑦其中,“邦”与“室”分而言之,“邦”指“郑国”不言而喻,“室”呢?整理者注释:“室,《逸周书·度邑》‘矧其有乃室’,朱右曾《集训校释》:‘室,家室。’”⑧朱凤瀚先生曾对东周典籍中单称之“室”做过详细分析,认为“作为小规模的亲属组织的‘室’在一般情况下,只包括父母与其未婚子女两代,或可以包括父母与其已婚诸子及其子女三代,所以属于核心家族或小型伸展家族中的直系家族。”⑨《左传》桓公十八年记申繻之语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杨伯峻引郑玄注曰:“有室,有妻也。妻称室。”(3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52页。还原历史情境,结合学者们的观点,我们认为郑武公“不见其室”的“室”很可能是指以其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可以说,新出清华简为我们提供了郑武公在幽王之难前已有“家室”的有力证据。

武姜是在幽王之难后的“武公十年”才嫁入郑国的。毫无疑问,武姜绝不是郑武公的元配。

我们附带考证一下武姜出嫁时的年龄,这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其一,我们先假定武姜与郑武公年龄相当,看看会是怎样的情形。

首先,通过前文的论述,我们基本可以肯定“武公十年”时,郑武公的年龄约为45岁。如果我们忽略此年郑武公与武姜才缔结婚姻这个情况,只考虑他们的年龄,那么,如果武姜的年龄与郑武公相当,则她于武公十四年生庄公寤生、于十七年生大叔段时年龄都过于偏大了,40多岁的高龄才连产二子,最佳生育期却没有子嗣诞生的信息,是不合情理的;如果说她是40多岁才出嫁,所以之前没有子嗣的消息,这种情况更无可能——国君娶妻,诞育子嗣是极其重要的目的之一,郑武公怎会娶一老妇,而影响子嗣国脉的延续。

其次,《左传》隐公元年(前722)详细记载了叔段联合母亲武姜,谋夺君位,被其兄郑庄公“克于鄢”这个著名的事件。如果武姜与郑武公年龄相当,即:武公十年(前761)时约45岁,则前722年时,她的年龄已超过80岁,即使武姜有如此年寿,一位耄耋老妇还能野心勃勃地参与政争,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

其二,我们假定武姜是按正常婚龄出嫁,那会是怎样的情形呢。

首先,《礼记·内则》曰:“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36)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471页。《周礼·媒氏》言:“女二十而嫁。”(37)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33页。《谷梁传》文公十二年也说:“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38)范宁集解、杨士勋疏:《春秋谷梁传注疏》,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408页。如果“武公十年”时武姜是以正常婚龄(20岁)出嫁,则她于出嫁后4年生庄公寤生时为24岁,再3年又生大叔段时为27岁,二子均在最佳生育期内出生。

其次,如果武姜出嫁时(前761)为20岁,那么,鲁隐公元年(前722)武姜支持大叔段谋夺君位时,她的年龄应该不到60岁。这个年龄比起80岁的耄耋老妇而言,应该会更有精力参与政争吧。

在此,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中记载武姜在规劝新君郑庄公时已自称“老妇”,(39)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第104页。此时郑武公刚刚去世。《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郑武公在位二十七年,去世时间是前744年。如果武姜出嫁时(前761)为20岁,则前744年时她的年龄为38岁,这是否与她自称“老妇”矛盾呢?其实,这一点并不难解释,古人年寿较短,30多岁是可以称“老妇”的。有一个例子可释此疑:北宋时期,著名词人苏轼在《江城子·密州出猎》中有“老夫聊发少年狂”之句,苏轼生于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密州出猎》作于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此时苏轼的年龄为38岁。既然北宋时期38岁的苏轼可称“老夫”,那么,远在春秋早期的武姜在38岁时自称“老妇”有何不可呢。

以上种种迹象均表明,武姜应该是按周礼规定的年龄(20岁)正常出嫁的,她与郑武公年龄悬殊,这也可以作为她并非武公元配的佐证。

《左传》开篇对于郑武公与武姜婚姻的记载简单明了,其实隐藏了极为复杂的背景因素,这场联姻实际上关涉着两周之际变幻难测的政治局势,牵扯着众多重大的历史事件。于周王室而言,平王的东迁、周王室的重建、以平王为首的东周王室正统地位的重新确立等等,与这场婚姻有着扯不清的关联;于晋郑申等诸侯国势力而言,他们之间的结盟、东周初期晋郑等国大小宗之间对于权力的争夺、郑国的东迁与扩张、郑国在东周初年政治舞台上的强势崛起等等,也与这场婚姻有着互动的关系。有关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文章中一一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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